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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工作总结6篇

发布时间:2024-05-12 15:04:51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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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工作总结6篇

打假工作总结篇1

根据省局《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我市质监系统认真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生产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现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迅速研究,及时召开全市质监系统农资打假工作会,传达和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农资打假相关文件精神,就组织领导、宣传动员、阶段分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打假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同时结合xx市实际印发了《xx省xx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质监局明确农资专项打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打假行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内容丰富

我局制定了《xx质监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并召集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活动。

(一)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农资打假下乡”共进村120个,入户436个,深入农资销售商店及农户家中,抽取农资样品并免费检测共140个,检测合格率为66%。

(二)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3月13日为我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日,7个宣传行动组分别在7个区县乡镇开展了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并邀请了当地农技站及化肥企业人员共同参与,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747份,受理农民咨询共1449人次,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13起。

(三)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3月6日我局召集全市农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各区县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如何确保我市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座谈。欧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农资产品质量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做“良心农资”的理念,切实增强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市质监系统统一部署,对有过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5台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1个,查办农资案件4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共104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共1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三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不合格的农资产品,xx市农资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我市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此次活动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变专项行动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农资安全。

打假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加强我县酒类流通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宜府函〔2007〕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在酒类产销领域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依法整治违规行为,保护名牌合法权益,形成全县酒类产销有序,酒类市场净化,酒类管理规范化的新局面,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酒类产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酒类行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提高酒类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全县“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10月20日县经商局专门召开酒类流通管理会议,并专题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贾利华为组长,县府办、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一把手局长为成员的全县“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卫生局、部分骨干流通企业参加,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酒类市场流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联系会议每10天召开一次,各部门每周将各自职能开展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把规范酒类流通市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维护好我县的酒类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理清思路。在县“打假保优”规范酒类市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严格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酒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为准则,县经商、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街头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此次专项行动共组织流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1次,展开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出动40人次宣传人员,宣传车4台次,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检查,规范酒类市场。一是查酒类消费安全隐患重点场所,主要对各大超市、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二是堵酒类企业源头,此次整治对全县酒类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即查店面,又查仓库,堵住假酒源头;三是严格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切断假酒进货渠道。此次专项行动,检查酒厂15家,检查餐饮企业100余家,检查超市40余家,检查酒类零售商200余家,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10台次。

三、取得的成效

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经济商务局xx县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在面上对白酒生产厂和白酒经销商进行拉网式检查,在点上对疑似“四川宜宾内部接待酒”和“光头酒”等违反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规定和不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行为以及制售其他类型假冒伪劣酒类的可疑场所进行突击式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五粮液酒、假冒五粮春酒现象。在酒乡曲酒厂仓库发现商标不完善“接待酒”5件,君子酒厂库房代存放有“敬师酒”、“川帝酒”200余件,竹海大酒店私人存放“光头酒”3瓶。对假酒、不合格酒类产品已严格按照《酒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对查出的不达标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督查酒类产品的加工、流通、销售情况,严格把关,确保酒类产品质量。

(二)大力推行举报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和市场稽查力度,制定奖惩和督查工作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构建经商、公安、质监、卫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酒类市场监管网络。

(四)依法加强酒类证照管理,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执行《酒类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有效遏制无证经营。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酒类特别是散装白酒市场还比较混乱,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商品货源渠道不明的酒品不放过、假冒伪劣酒品不放过、发现问题未经处理的单位不放过。二是我县人员少,工作经费紧张,从事酒类市场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二)下一步工作与建议。一是对酒类经营者经营酒类全面实施规范化程序化操作。酒类经营者批发酒类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实行规范索证,并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二是面向消费者,公示和执行禁酒令。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三是规范散装酒销售。酒类经营者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打假工作总结篇3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xx]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根据秋季农资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采取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的跟踪查处工作。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明确种子、农药、肥料为打假的重点产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九月底对小麦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在9—10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24个,整顿市场132个,查获种子46040公斤,农药200公斤,货值1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我们在接到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对太谷恒丰日光温室技术服务部、榆次绿丰农业科技部、榆次太行种子服务部和榆次鹏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扣了不合格农药,立案审查,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通过这些举措使**市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根本性的好转,保障了秋季农业生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打假工作总结篇4

“酒类百日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维护(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规范我市酒类产销秩序,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常德市酒管办的领导下,理清工作思路,克服了层层困难,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领导高度重视 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参加了常德市“7.17”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祖牮汇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政府领导非常重视,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办召集,祖牮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物价、七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津市市酒类专项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

市政府办副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参与部门为成员,市酒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酒管办。会上明确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七个部门、七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向祖牮副市长递交了“酒类打假维权工作责任状”。任务清楚,职责分明,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从商务局其他执法部门借调3名人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天出动车辆4台,人员近20人,对全市酒类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片派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近百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

共检查城、乡经营场所400余家。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经销商8家,收缴假冒伪劣酒类13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国窖1573两瓶,金枝大曲90瓶,泸酒酒24瓶),总价值一万多元。并分别对这些售假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7950元。

通过专项整治和法规宣传,使广大的酒类经营户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极个别重点经营大户和品牌窗口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市兰苑宾馆在以前由于领导不重视,个别管理人员思想不正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回扣,大量进销假冒伪劣高档酒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来宾客和各级领导反映很大,

现在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与他们达成了一个进货协议,那就是在进每一批次货的时候,必须和我们办里联系,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酒水进行验证,验货,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个程序,现在已经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宾馆的现象,重新树立了市委、政府接待处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打假的同时,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验了8个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无随附单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这九家的酒类商品实施了登记保存,扣押、收缴,共收缴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销售市场,对那些外来品牌不守法经营的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并对他们分别实行了500—3000元的处罚。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局领导对酒管办人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经常性学习和培训,规定每星期五的下午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使工作人员懂得要执法先应守法、懂法,力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处理准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因态度不好,程序不到位,

处理不准确的举报、投诉发生,坚持和谐酒管,立足综合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在上级酒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购置了一台执法车辆,添置了电脑一台,更换了办公设施,基本解决了办公条件跟不上,下乡检查不及时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

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其他兄弟县市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扎实的搞好每一项工作,坚持不懈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执行随附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区小餐馆的查验管理工作,团结一心,为规范酒类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打假工作总结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邻农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站在3月13日对辖区内四家主要农机经营户进行了彻底检查整顿,切实规范了农机经营市场,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春耕生产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我站在“3.15”期间农机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

我站在接到县局通知后,庚即成立了农机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农机打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15”打假期间,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利用“3.15”有利契机,利用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向农民和农机经营户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传授辨假识假的方法,公示优质农机产品目录,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消费者懂得什么是维权,怎样才能维权。此次活动共印发资料200余份,出去宣传车1次。

三、精心组织,重拳出击

“3.15”期间,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农机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检查了产品是否正规合格,有无假冒伪劣产品,有无经营证照,各种标签张贴是否规范等,发现问题,绝不放过,并要求经营户当即整改,若发现伪劣产品,要求经营户退出市场。对标签张贴不规范,要求经营户限时规范。此次活动共检查农机经营户4户,检查农机产品500余件,查处劣质产品1件。有效规范了农机经营市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及消费者的权益。

打假工作总结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关于20xx年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部署,我局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农资的监督抽查等一系列工作,净化了农资市场,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局20xx年春季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xx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以复混肥和磷肥为重点产品,牢牢抓住春耕这一农忙季节,从原料进厂环节、投料配料环节、烘干成型环节、检验环节等四个环节入手,对全市的2家化肥生产企业逐一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防蓄意造假和生产不合格复混肥、磷肥等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对春耕期间农业生产使用的复混肥、磷肥等进行监督抽查,共检查农资经销门市40家,抽检化肥样品13个批次,其中6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54%,对销售劣质化肥的4家经营户我局已依法进行了查处,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二、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20xx年3月7日至14日为全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我局于20xx年3月9日,在xx市米易县普威镇开展了大规模的“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在此次宣传咨询活动中,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由移动通讯部门向农民群众群发短信告之质监部门在普威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宣传面,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二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向农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将打假知识送到农民手中,并通过接受咨询、投诉等方式,与广大农民进行交流,了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民维权;三是充分发挥质监系统的优势,利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深入到农户家中,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次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咨询农户6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和肯定,前来咨询及索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还有部分偏远乡村的农民群众来到现场索要相关资料。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广大农民进一步了解了质监部门的职责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我局将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以秋种等农忙季节为重点整治阶段,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有关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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