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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0年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1 12:40:07 影响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参加甘肃人大代表团审议和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县就业扶贫工作质量,促进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顺利开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0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8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年计划培训12840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全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400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44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

(二)专项培训。全年各类项目培训2800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800人,创业培训50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500人,两后生培训1000人。

(三)东西部协作培训。全年东西部协作培训600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500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00人。

(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全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4040人。

二.培训原则

1.坚持培训对象精准。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重点,兼顾有培训需求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和企业职工,建立实名制培训台账,对号入座,精准培训。

2.坚持创新培训形式。根据全县劳动力分布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外出参观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不断创新培训形式、灵活培训手段、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

3.坚持明确市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开设市场需求的专业,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强化培训的专业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确保劳动力就业创业稳定。

4.坚持立足产业发展。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分项目、分区域、分批次开展培训,着力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我县产业可持续发展集聚人才、积蓄后劲。

三.培训安排

(一)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

1.就业技能培训

①培训对象: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中有相关技能培训需求的人员。

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2019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9〕6号)文件要求,焊工、电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牛肉面制作5个工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8天,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育婴员、钢筋工、砌筑工3个工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2天,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员、保安员3个工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0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驾驶员c1培训以取得驾驶证时间为准,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③培训证书:培训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同时在《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31个)》中的工种,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④培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需具有办学资历,专业化程度较高、证照齐全、办学实力强、教学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年培训规模达到200人次以上,无不良诚信记录和违规办学记载。

⑤资金来源:扶贫整合资金。

⑥资金拨付: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由人社局组织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人员,培训机构提供税务发票等资料,按照招标结果拨付培训资金。

⑦培训任务:4400人。

⑧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⑨完成时限:除驾驶员培训9月底完成任务外,其他培训4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①培训对象: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学生除外)中有实用技术培训需求的人员。

②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主要开展中药材、万寿菊、文冠果、苹果栽植等种植和养牛、养羊、养猪、养鸡、养兔等养殖及防疫技术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

③补贴标准: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甘财社〔2018〕67号)文件中相应工种补贴标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照实际产生费用报账,原则上每人补贴不超过文件规定标准。

④培训证书:培训合格后,由培训责任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⑤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⑥资金拨付:培训结束经人社局验收后,由培训部门提交培训花名册、资金申请报告,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后,报财政局拨付资金。

⑦培训任务:1000人。

⑧责任部门:团县委(100人)、县科协(110人)、县科技局(160人)、县果业局(110人)、县农技中心(100人)、县农机局(110人)、县畜牧局(100人)、县种子管理站(100人)、县农广校(110人)。

⑨完成时限:4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二)专项培训

1.劳务品牌培训:按照省市当年下发的劳务品牌方案中规定的培训工种、培训时限、培训证书、培训机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①补贴标准: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文件规定进行补贴。

②培训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培训机构。

③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④资金拨付:培训结束经妇联、就业局验收后,由责任部门提交税务发票、培训验收表、培训花名册、资金申请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培训协议(合同)等向人社局申请资金,经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后,报财政局拨付资金。

⑤培训任务:800人。

⑥责任部门:县妇联(200人)、县就业局(600人)。

⑦完成时限:6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2.创业培训:

①培训内容及对象:主要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创业知识和能力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市场营销及消防安全、劳动维权知识等技能培训,模拟企业生产、交易、宣传、管理、财务等业务操作过程形式,开展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等学习演练。

②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培训时间为10天,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文件规定进行补贴,每人1300元。

③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确定培训机构。

④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⑤资金拨付:培训结束由就业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就业局提交中标通知书、培训协议(合同)、税务发票、培训验收表、培训花名册、资金申请报告等申请资金,人社局汇总后报财政局拨付资金。

⑥培训任务:500人。

⑦责任部门:县就业局。

⑧完成时限:6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当年下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方案中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限、培训证书、培训机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①补贴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方案规定进行补贴。

②资金来源: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

③资金拨付:培训结束由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交财政局拨付资金。

④培训任务:500人。

⑤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广校。

⑥完成时限:8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4.两后生培训

①培训内容:主要是对农村“两后生”开展学历教育培训,通过2—3年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学制教育,经毕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核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②培训时限和补贴标准:对贫困户“两后生”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补贴2年。

③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④培训任务:1000人。

⑤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育局。

⑥完成时限:9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三)东西部协作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500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00人。

①培训对象: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中有相关技能培训需求的人员。

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2019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9〕6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甘财社〔2018〕67号)文件要求,焊工、电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牛肉面制作5个工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8天,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育婴员、钢筋工、砌筑工3工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2天,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员、保安员3个工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0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0天,补贴标准为每人1300元。

③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资金。

④培训证书:培训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在《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31个)》中的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⑤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需具有一定的办学资历,专业化程度较高、证照手续齐全、办学实力强、教学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年培训规模达到200人次以上,无不良诚信记录和违规办学记载。

⑥资金拨付: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由就业局组织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人员,按照招标结果拨付培训资金。

⑦培训任务:600人。

⑧责任部门:县就业局。

⑨完成时限:6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四)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培训:依据《镇原县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开展培训。

①培训对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重点群体主要有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

②培训内容:企业组织对全体职工开展消防、职业道德、安全等岗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等方面普通培训;
企业组织员工(包括进城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员)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同时,鼓励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积极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和整体技能水平。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妇女群体,开展就业技能、职业技能提升等专项培训。在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2020年完成40名新型学徒人员培训。

③培训机构: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主要开展本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等

职业院校。职业院校应在办学许可核定的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或相近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

各类社会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等方式,通过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④补贴标准:按照《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9〕309号)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⑤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基金。

⑥培训任务:4040人。

⑦责任部门:县就业局。

⑧完成时限:4月底完成任务的80%,8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四.组织安排

1.培训时限

所有培训从2020年1月1开始,4月底完成全年任务的80%,9月底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2.人员组织

培训对象的组织由各乡镇负责落实。各乡镇、责任部门、培训机构要根据任务分配按照要求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严格筛选人员身份信息,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其中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要在招标后协议确定的乡镇开展培训事宜;
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中企业自主培训的,由企业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培训,通过政府购买确定的培训,由责任部门和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培训。

3.资料整建

行政村资料:行政村培训花名册、行政村劳动力台账。

乡镇资料:各村培训人员花名册。

培训机构资料:培训计划报备材料(备案表、合同);
培训教师相关资质证件;
培训课程安排表;
培训学员报到册或入学登记表(报到当天手写花名册);
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培训学员花名册(确定好的打印版培训花名册);
培训学员考勤表;
培训满意度测评表;
培训证书存根或留样(以上9项资料统一装订存放)。培训全程视频录像、培训照片资料、培训学员领取交通费、生活费补贴花名(以上4项资料另外装订存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镇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转移就业专责工作组2020年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安鹏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存任组长,县人社、财政、教育、农业农村、林草、扶贫、科技、妇联、团委、科协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19个乡(镇)长、县人社局、教育局分管领导,就业局、农广校、农机局、农技中心、畜牧局、果业局、能源办、种子管理站、环卫局、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县人社局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培训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形成由县人社局牵头,责任单位和培训机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相关单位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镇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承担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培训机构要及时和乡镇政府衔接沟通,制定具体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精准性,提升培训输转一体化程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登记参训对象外出务工情况,确保4月底完成培训工作任务的80%,9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创新培训方式。各责任单位和培训机构要按需求开展精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开展分层次培训。对有劳动能力并有务工需求的青壮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留守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开展差异化培训。对于电工、焊工等难度较大的培训工种,培训机构根据学员接受能力在基础培训的前提下开设技能提高班,确保参加培训的人员学有所成。三是菜单式培训。根据各乡镇特色产业类别,由参训对象根据自身需求“点菜”,形成培训、鉴定、输转、增收“四位一体”服务模式。

(三)提高培训质量。紧紧围绕全县精准扶贫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有序推进精准培训。在培训群体上,以青壮年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等人群为重点;
在培训内容上,结合前期需求摸底情况,围绕产业优势、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分类预测用工需求,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实现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愿望有效对接;
在培训时间上,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各类培训工种不得少于最少培训时间要求,培训要全程录像;
在培训质量上,要组织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听取、吸收参训人员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精准培训质量,坚决杜绝参训人数、培训时间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四)做好培训宣传。各乡镇、培训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将培训政策、证书发放装袋、培训电话回访和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纳入课程安排,要让培训对象对培训政策全面了解。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是以就业为导向,目的在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让他们务工多一条渠道、多一条选择,或者能够帮助提升劳动者在家务农、照顾老人孩子的能力;
所有培训都是免费开展,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并针对特定对象发放一定的交通费、生活费补助;
培训结束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证书要及时装入户内资料袋,农户的培训情况要和行政村、乡镇所有统计信息保持一致;
培训部门和培训机构的资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和装订,一样不能多,一样不能少;
培训回访是考核检查培训工作的重要措施,做好学员的思想教育和宣传解释工作是保证培训效果的一项主要内容。

(五)严格责任落实。培训工作要在镇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转移就业专责工作组2020年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县人社局建立培训督查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培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作为乡镇和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培训结束后将召开全县2020年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总结会,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承担培训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开班前2个工作日内将培训人员花名报县人社局审查,在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或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人社局和项目主管单位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培训资料整建、培训质量等进行考核验收,对培训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并终止培训合同,取消培训资格。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培训质量不达标的,除进行整改外,还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各乡镇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及时组织参训人员,协调落实培训场地,衔接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跟踪督查培训情况,严格核查每期参训人员信息,坚决杜绝重复和超龄培训问题发生,对培训工作进展慢,培训质量不达标的乡镇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确保资金安全。2020年我县劳动力培训资金主要来源有县级扶贫整合资金、人社部门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失业基金,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资金用于培训事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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