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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8篇

发布时间:2023-02-16 11:02:15 影响了:

写好一份合同从而使双方能更快的签署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8篇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1

[ ]土租(包)字第 号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应符合下列标准 。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

转包(出租)的土地总价格为每年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用现金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实物名称 ,数量 公斤,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大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垦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2

合同编号:成

出让方(甲方) 乡(镇) 村 组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地址: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工作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后,特签订下列条款,并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签证,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土地流转方式

二、土地流转用途

三、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在不超过第二轮延包剩余时限的基础上,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 土地(水面) 市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转让费 元,共计每年应付人民币 元整;或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共计每年应付 公斤。因市场因素影响,土地流转价格经双方协商可进行适当调整。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六、流转土地现状 1、土地性质:

2、坐落方位:用简易图示标明四方边界(附在合同后)。 七、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权对受让方的土地使用范围做出限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受让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村(组)内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事宜;不得干预受让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流转到期后要恢复流转土地的原状,保证复耕;受让方将承包方式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可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受让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间内确需实行小调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但绝对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只能将土地流转费在土地转出方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利益调整。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国家政策性补助的政策不变(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其补助由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分配。

2、其他未经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

出让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出让方应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出让方赔偿经济损失。①不按约交付土地流转费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服从国家建设规划用地的;④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可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村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出让方、受让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合同文件有成都是农业委员会统一印制。

出让方(甲方) (签章)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签章) 见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合 同 编 号 (编号以县为单位以民政部门统编的地方编号为台头,乡、村、组以下由各县自编)____________

鉴 证 编 号 (鉴证号以县为单位自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 )级 亩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 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及经营土地,阻止乙方改变土地用途;

3.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土地的补偿;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流转期满要及时向甲方交还该土地或者协商续签合同。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 公斤稻谷(以实物或按当时市场价折成现金兑付)。

(二)支付方式: 。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违背合同规定,兑付流转价款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 %的滞纳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及未经允许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付土地流转费的。

违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裁定。

六、争议的解决

(一)流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三)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四)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变更原承包关系。土地采取入股的方式流转,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审查乙方资信经营能力,如乙方经营破产,甲方土地不能作为清偿资产。土地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补充栏目:

注: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在此栏作补充完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4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余江县杨溪乡杨溪村牌塘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陈玉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 150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鉴定单位(盖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5

甲方(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

乙方(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上海市区乡(镇)

村组。

2.流转面积亩;其中:承包地亩,自留地亩,机动地亩,集体其他耕地亩。

3.流转承包地情况:

4.土地质量等级:。

二、流转期限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的用途

该土地以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流转价款: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年合计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元,年合计元;以后流转单价每年递增率为%。

3.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按斤稻谷计算,第一年流转单价按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折合元,年合计元。

4.其他。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年合计元。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七、风险保障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3.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相关收益。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备,并取得相关生产经营收益。

7.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害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流转。

9.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归属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流转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

(4)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对于(1)项情形,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土地原状,乙方所交风险保障金不予退还。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2.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3.其他约定 。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甲乙双方可以自愿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签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鉴 证 方(签字/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鉴证日期: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坐落(四至):_________________

地块数(块):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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