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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考试辅导: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税务师税法一目录

发布时间:2018-10-23 04:35:01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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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目与税率——3%

  (一)文化业:包括表演、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培训

  (二)体育业:包括举办体育比赛、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

  提示:出租文化场所、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考题.单选题】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月经营游览场所取得旅游景点门票收入450万元,在景区内经营旅游观光电车取得收入68万元,支付维修费6万元。该公司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 )万元。

  A.15.36

   B.15.54

  C.16.90

  D.25.9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450×3%+68×5%=16.9(万元)。

  四、税收优惠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售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

  4.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下列服务免征营业税:①文物、遗址等修复保护服务;②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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