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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血统与立石为盟(下)]文莱王室有华人血统吗

发布时间:2019-02-21 03:47:16 影响了:

  雅各的儿子们,因为示剑玷污了他们的妹子底拿,就用诡诈的话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对他们说:“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妹子给没有受割礼的人为妻,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唯有一件事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两下成为一样的人民。”
  哈抹和他的儿子示剑喜欢这话。那少年人做这事并不迟延,因为他喜爱雅各的女儿。……凡从城门出入的人,就都听从哈抹和他儿子示剑的话,于是凡从城门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礼。
  到第三天,当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刀剑,趁着众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又用刀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创家里带出来就走了。雅各的儿子们因为他们的妹子受了玷污,就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夺了他们的羊群、牛群和驴,并城里田间所有的。又把他们一切货财、孩子、妇女,并各房中所有的,都掳掠去了。
  就在这时,还发生了几件“家庭大事”:在盐海东边的伯利恒,雅各最心爱的妻子拉结因难产而死,生便雅悯。长子流便与雅各偏房辟拉发生通奸暴露。此时雅各已经在田野里因与神摔跤而被改名“以色列”,神允诺他为一族先人多国之父。以扫黯然离开迦南出走。雅各父亲以撒享年180岁而死。
  雅各12子的顺序:利亚生的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希布伦;拉结生约瑟和便雅悯;两个妾生但、拿弗他利、迦德、亚设。还有一女儿叫底拿。
  赶走了哥哥以扫,雅各带着他的家族心安理得地住在迦南地。有迹象显示两个偏房生的孩子与雅各最疼爱的儿子约瑟之间有嫌隙。最终哥哥们把约瑟卖给路过的“以实玛利人”,他们的目的地是“下埃及”。“以实玛利人”不知道是不是亚伯拉罕的妾夏甲所生的后代,假如是的话,中间只隔了两代人而已,大家就已经如此陌生,也足见他们家族之大,已经成为一种民族。所以他们部分留在了中东,部分集体分批出走他乡也是完全可能的,雅各家族与“以实玛利人”俨然两大国矣。
  按照拉法尔的解释,这时候的雅各就是一个(埃及)法老。
  几个哥哥放牧途中碰到约瑟的故事说明他们是游牧民族,并且带着自己的族群甚至可能是妻女仆人,走到哪儿算哪儿。从《圣经》上看,他们的家族核心在迦南这里,但是枝蔓可以延伸到很远的地方。约瑟到了埃及,其他几个孩子到处带着羊群在游荡。迦南离埃及不过200千米。
  真实的历史中这些人到底生活在何处,是在巴勒斯坦还是在埃及,不好确定。因为《圣经》典籍的最后整理定型实际上是在摩西时代之后,他们当时就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区。是否会从“自古居住在迦南”的角度出发,把发生地都放在巴勒斯坦附近地区而故意撇开埃及呢?我认为古代以色列人与埃及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得深。但是仅凭《圣经》来看,雅各一个人的一生就跨越了两河流域、迦南与埃及等中东地区,并且他长期在这三地居住,他爷爷亚伯拉罕同样如此在三地之间来往走动,所以我们今天把中东作为分割的地区看待是不妥的。
  雅各最疼爱的儿子来到了埃及。这是不是一种暗示,雅各所疼爱的儿子就表示了雅各作为法老最重视的王土实际上是埃及?拉尔夫有一个推测,约瑟与后来的耶稣有一个同样的经历:在生死威胁下到埃及避难。拉尔夫认为耶稣实际上就是法老,约瑟也是法老。以色列人到埃及去似乎是特殊情况下法老所必须经历的,很可能他们要在那里进行某种培训。在后面的《列王传》中确实看到以色列的许多国王是由埃及法老培植的,算是为此找到了一个证据。
  联系上面的情节,以下这段话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亚伯拉罕与他的后人确实以某种方式在埃及居住了四代,然后才回到迦南,或者这四代指的是四个朝代: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约瑟?或者这段预言是说约瑟之后延续了四代,我们确实从后面可以推测出来,约瑟之后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了大约430年。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400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侍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雅各的儿子犹大的家族故事显示了当时的一些社会状况。
  犹大长子珥因得罪神而死,二儿子俄南也因得罪神而死,三儿子本来说要娶嫂子也失言了。因为家族继承问题,儿媳无后而不得不故意勾引公公为奸。结果犹大与儿媳他玛生下两个孩子:法勒斯、谢拉。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可解释为政治原因,比如老大、老二的不正常死亡、被神扼杀,都可以视为某种冒犯而被法老赐死。神不过是一种委婉的代称而已。但是还有一种可能后面会深入论及,比如被驱逐出去永远不得回乡。
  根据记载,按照当时的族规,兄弟应该娶亡者的遗孀,但所出却只能归亡者。老大珥死后遗孀他玛守寡,无论是二儿子俄南拒绝让嫂子他玛受孕,还是小儿子示拉没有按时去娶他玛,都暗示有微妙的多种原因。一是政治危险;二是家族财产过巨。否则大家就不会在意这个生子与瓜分家产的问题。
  日后,犹大家族成为以色列十二支系中最大的三个家族之一。其他两个支系是约瑟和利未家族。
  人种的差别形成可能有几个渠道,但其中之一是通过婚姻得以改变。白种人和黄种人有没有可能出现在同一个民族之内?完全可以!
  以以色列民族为例。仅《圣经》记载雅各就在两河流域娶有四个太太,这几个太太的肤色和人种决定了以色列后代的人种,但的母亲与约瑟的母亲可以不是一个人种;雅各的人种也可以取决于他的母亲利百加;夏朝的人种则取决于夏甲这个含族埃及人,并且夏朝的人种一再地与埃及人混血,预示着他们最终会与以色列的人种有所区别。所以说,尽管中国境内可能有亚伯拉罕的后代,但最初的人种上却可以有很大区别。我的推测是,具有埃及特色的夏人在中国稳定地发展了几百年,不仅同化了以往的仰韶等人种,并且很快同化了后来的商、周(假如他们确实为后来者)。无论白人、黑人都全部被埃及的黄种人同化。实际上以色列人种本身很可能当初是黄种人占优势,今天我们看到的所谓以色列人或犹太人(犹大家族)只是十二支系中的一支(或两支),其他的支系全部丢失了。其他的支系是什么人种取决于雅各的不同妻子,或者取决于雅各十二个儿子的妻子的人种,而不是别的因素。
  在大卫、所罗门这个时期,我们看到,大卫是犹大的后代,查他家谱,他本人就有浓厚的埃及血统;大卫后来与赫人妻子生下混血的所罗门,双重的含族血统使画像中的所罗门王显示出典型的黄种人特点,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中国大爷没有任何差别。所罗门进一步纳娶各族妻妾几百人,甚至与黑人通婚,至今留下了一支黑人以色列人。所以我们把以色列人当作白人看待是完全错误的观点,黄种人完全可以是以色列人的后代,中国人完全可以是以色列人的后代,玛雅人也完全可以是以色列人的后代。这条教科书上的规则应该改写:一个人种内可以有不同民族,一个民族内不可能有不同人种。以色列的民族史就可以推翻这个规律。
  但是从各种迹象来看,以色列民族中的白人似乎长期占据了主动权,他们留在故乡,他们遥控外面的世界,把最荒远的地带留给黄种人、留给有含族血统的后代。这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人们不要有白人高贵血统论的错觉。实际上在古埃及辉煌的历史画卷中,那些高贵桀骜的埃及法老和公主基本上都是黄种人。白人常常只能做他们的刀下鬼。今天人们有白人高贵的疑问,与近百年来西方世界的科技发达有直接关系。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人种在智力上并无差异。
  
  (选自苏三破译飓风系列之《向东向东,再向东》,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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