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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真能实现资费自主了吗] 每月非转资费用户套餐费收取时间

发布时间:2019-02-28 04:33:34 影响了:

  10月16日,信产部下发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指出: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
  可以预见,此规定的实施将大大增加手机用户选择资费方案的自由度。那么,是否就可以说,从此手机用户可以完全自主选择资费方案了呢?
  
  事情没有想象中这么乐观。
  
  第一,“资费方案”如何定义?众所周知,运营商某些产品的资费方案中包括了语音和数据两项业务,例如,必须购买短信套餐才能享受通话优惠。那么“通知”中的“资费方案” 是仅指打包过的方案,还是也包括可以被分拆开的语音、数据资费方案?如果资费方案可以分拆为语音、数据两个资费方案,那么应该允许用户仅选择其中一种,而不是强行要求叠加套餐,否则又怎么能叫自主选择呢?
  第二,集团优惠套餐算不算“所有资费方案”中的一种?此通知规定,用户可“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从逻辑上分析,集团优惠套餐自然应算做“所有资费方案”中的一种,那么普通用户是否可以自主选择它呢?如果可以,有违运营商为集团客户提供优惠的初衷;如果不可,又与通知相违背。
  第三,用户可获得的服务是否存在差异?目前,许多后付费用户可享受的服务都对预付费用户关闭,例如后付费用户可选择8种付费方式,而预付费用户只能购买充值卡;另外,预付费用户不能查询话费详单、不能获得实际产生话费的发票、不能出国漫游等等……如果将用户选择的资费方案与可享受的服务联系起来,并不会违背“通知”要求,但却会严重影响用户自主选择资费方案的权利。
  综上所述,通知实施后,手机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虽有一些提高,但很可能无法达到人们的期望值。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对通知给出更详细而具体的说明。此外,用户拥有完全自主选择权,也要求运营商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消除“后付费”与“预付费”间的差别。同时,监管部门不仅需要监管资费政策,还需要监管运营商在为不同客户提供的服务上是否存在歧视。(作者为计世资讯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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