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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和环保局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精选两篇

发布时间:2020-02-11 12:13:37 影响了:

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xx区环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战略思想,以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团结带领全局工作人员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根据要求,现将

2018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动上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为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第九环保督察组和市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召开全区环保工作推进会。3月26日王仲儒区长主持召开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传达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叶市长和孙市长讲话精神,对我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4月21日区委书记陈社教主持召开全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近期环保重点工作进一步部署和强调。二是全面梳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对自2017年以来,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两个清单”(2017年底上报整改完成本次防止反弹交办清单和近期督察中所发现问题须立即完成整改的环保问题交办清单)。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实行“一对一”联系的交办案件包保制,督促落实。三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全区成立四个督查组,区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区两办、效能、环保联合开展交办案件整改工作的效能督察。四是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区政府成立专门办公室,从环保、住建、城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调精干人员,负责环保督察中的上传下达和日常协调工作。五是解决重点难题,确保群众满意。我局全年召开解决上级交办环境问题推进会、交办会11次,明确要求各监察中队对所辖区域做到问题底数清,整改方案明,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举一反三、群众满意。对交办问题中难点,刘家大冲石料厂,皖振建材派驻专人蹲守,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人员不撤离,同时对平桥工业园,xx经济开发区,分别派驻四人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截止目前,对中央交办信访件22件、省交办突出环境问题10件、重复信访件4件全部完成整改。六是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办理。10月31日中央督察组进驻以来,交办xx市涉及xx区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3件,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调查核实问题,查明不属实举报问题4件,其他交办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办结销号。

二、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清单,对45家下发任务清单,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对全区大气污染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有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27家、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项目63家、工地扬尘整治项目24家、餐饮业油烟污治理项目130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17家、工业物料堆场整治项目6家、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和非矿山扬尘整治项目,已截止目前,以上项目全部整治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项目15家,已完成13家,另有3家已由住建局下达停产通知书。三是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重点时段实行日报制,不定时进行巡查。四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道路地面硬化;
重点对城南105国道、小华山货场路等区域的监管,每年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由局领导带队采取“死看硬守”的方式进行监管,开展专项整治50余次,发现擅自倾倒渣土、违规运输、带泥上路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重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落实“碧水”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着力开展碧水行动。一是持续开展乡镇(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继续按照ppp模式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已完成选址、设计招投标,并开始施工,计划年底全部完成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实现全覆盖。二是进一步落实加油站(点)地下防渗实施。区环委会下发督促完成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改造任务的通知(裕环委办〔2018〕5号)督促加油站(点)完成地下油罐改造,要求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三是强化对工业园污水处理实施的监管。已完成经济开发区、平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四是完善实施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目前准备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区地表水体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制定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进展情况。五是开展xx区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制定排查方案,排查出我区汇入黑臭水体57个,非汇入黑臭水体324个。六是开展生态区域内和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排查,并督促各乡镇进行问题整改。七是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目前个各乡镇正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逐步落实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八是配合水利局做好“河长制”工作,配合住建局做好“三大革命”工作。

(三)扎实开展“净土”持久战

一是根据xx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我局对土壤2018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根据任务分解情况,调度相关单位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市开展我区土壤污染详查工作。二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联合住建和卫计部门对照市水利局排查出的点位清单开展了详细的排查工作,共计完成55个点位固体废物销号工作。三是开展了生态环保部“清废行动2018”固体废物督查工作。

(四)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工作

一是完成2017年度的环境统计工作。今年2-4月份完成入统工业企业64家,大型畜禽养殖企业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家。二是完成2018年度减排工作计划上报。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减排任务,安排了涉水减排项目分别为固镇污水处理厂(结转2017年度9个月)、城南污水处理中心和三家农业源,涉气减排项目为xx明城水泥锅炉关闭项目,以上项目均发挥减排效益。三是配合市局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依法核发了xx市振兴建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三、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

我局项目审批坚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准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环评“控制闸”、“

调节器”和“杀手锏”的作用,截止2018年11月底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10个(其中报告书17个、报告表103个),“三同时”噪声、固废验收项目114个。完成环保部备案、环评联网报送系统的登录与上传工作,严格按规定在批复下达两日内上传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

四、环境监测工作初见成效

截止目前,我局取得监测技术人员上岗证13人,通过90多个项次的监测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11月组织监测技术人员增项考试,再次新增30多个项次。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开展陶洪集自动水质监测站建设工作和横排头自动水质监测站竣工验收资料汇总工作。对辖区内的城南污水处理厂、固镇镇污水处理厂和顺河镇污水处理厂等8家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实施监督性监测工作,为监察部门行政处罚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承担皖西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的环境监测实习工作,对皖西学院2016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2个班共计50名学生进行环境监测实践操作实习培训。

五、规范化涉环保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

今年3月,成立xx区环保局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涉环保资金项目的申报、调度及验收工作,自成立以来,该办高效运转。

一是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组织申报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第五批13个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3个项目,目前均已批复并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各项目已开工建设;
组织申报2018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10个项目,2019年度资金6个项目,补充申报第五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个项目,以上各申报项目均已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待报市政府后下达资金批复文件;
组织70个村污水处理站项目申报2018年度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目前已通过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报至生态环境部待审批;
组织申报xx区乡村振兴发展项目。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和验收。采取按旬、月调度、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属地政府和责任单位加大环保项目实施进度,现场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我区2014年度、2015年度资金项目进行梳理,责令未开工、完工项目加快施工进度,抓紧工期,争取早日竣工,已竣工项目积极安排验收。开展并完成了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督管理验收工作。

六、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由区环保局牵头,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确定1名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事务。3月份开始,从局有关科室抽调20人(其中6名专职人员),确定乡镇网格联络员24名、选聘大学生普查员31名,第一时间建立了微信群、qq群,及时上传上级文件、清查底册、清查事项等信息,互相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建立了普查办主办、乡镇街协办、网格员领路、大学生普查员领衔的工作格局。目前,我区已完成清查摸底、普查指导员核查及本级核查录入工作。通过去重补漏,建立底册3959个,清查期间增加“散乱污”等企业信息268条,合计入户清查4227家,经现场核实确定不纳入企业2629条,最终工业清查入库1598条,全区清查入河排污口25个、生活源锅炉10台、集中污染治理设施46个,最终确认入户调查对象1679条。

七、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和执法审查

一是提升自身能力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能力水平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我局先后派出12人,分两个批次赴成都、贵阳参加中央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环境执法培训班,有力的提高了执法队伍水平。二是加大对全区范围的巡查力度。我局将监察大队分为七个中队分片包保相应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x份,共计罚款x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查封扣押22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x份。三是着力解决群众信访投诉环保问题。我局制定信访投诉电话值班表,24小时待机,今年以来,共计接到信访案件x起,结案率100,信访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四是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先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我区3家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企业;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排查出我区工业及汽车修理27家,医疗危废26家产生单位;
开展塑料加工企业排查整治,排查出我区9家塑料加工企业,已对其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排查出我区30个固废点位,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30个固废存量问题点位整治工作并按时完成销号工作;
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公示到区政府网站。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改,排查出我区17家“小散乱污”企业,目前15家已完成整改,2家停产;
开展应急预案规范管理备案,完成69家企业备案登记;
完成了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和中高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审查。我局对每一份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责改到处罚全部由政策法规股签字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确保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同时,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依法组织听证3次,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依法进行复核,并及时回复。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处罚金额较大和案情复杂集体讨论决定,全年组织案审会6次。

八、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做好2018年度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印发了xx区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裕环〔2018〕73号)。2018年5月区环保局对江家店镇东庙村等14个村生态保护脱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进行了批复(裕环〔2018〕99号),目前14个村已通过验收,资金已申请拨付。二是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

2018年初,xx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5)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我局拟定了xx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定,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规划文本及有关文件上报省环保厅备案。

九、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了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我局明确了一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配备专职人员专管党建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党组成员与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与党总支书记层层签定党建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二是紧抓党员教育这根弦不松懈。我局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10日或25日1次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新时代面对面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明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谈心谈话等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七一”期间,局第一党支部被区直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汪超和蔡勇军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聂运彭被授予“光荣在党五十年”荣誉。四是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与局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4月份,集中开展了以“遵纪守法,廉洁履职”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
7-8月份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七一”期间,组织广大党员赴xx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局内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责任和反腐败工作压力传达到基层末端,形成全覆盖;
坚持局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原则,局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对每一笔财务支出报销票据进行集中审核把关签字,每月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单笔支出3000元以上经费开支,确保了财务支出公开、透明。六是强化工青妇工作。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工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积极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局工会先后4次组织干部职工约110人次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健身休闲和文化体育活动,取得了区级2项一等奖、一项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等荣誉,按规定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了节日送物资、生日送祝福、住院送慰问等暖心、爱心活动。妇委会、关工委“六一”期间赴韩摆渡镇和城南镇中小学校慰问困难学生20名,我局关工委先后被评为“五好关工委”和“20152017年度关工工作先进单位”。

十、大力加强环保宣传及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配合区人大制定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积极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
抓住“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开展环保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向皖西学院发放环保法律书籍500余份,宣传资料1000余份;
积极参与区“七五普法”活动,向苏埠镇苏南中学发放环保法律法规600余本,环保宣传资料3000余份,水杯等纪念品200余份。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从各项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行政决策,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继续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编制了xx区环保局政务服务清单,新认领第四批政务服务清单七项,全部编制完成,并授权给政务服务窗口,所有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承诺限时办结,做到能在网上办理的坚决网上受理、网上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十一、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群众满意。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环保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实施进度、序时调度,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开展201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全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口。

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环境利益,开展好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

五是继续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配合上级开展xx区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并按照要求制定和落实有关生态红线配套政策。

六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七是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加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道路地面硬化、洒水,同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逐年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扫率。加强点源污染管控。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须密闭收集,及时清运。主城区和城郊地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水体保护,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根据2019年年度减排任务,加强减排工程的调度、督促,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八是继续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常态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站位高、思想作风硬、敢打敢拼的廉洁队伍。

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xx市环保局(下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保障公众对环保行政管理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各项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本局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对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拟定本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
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公开办”)具体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组织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第十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局年度预算。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

第十二条

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其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三条

及时公开。各科室、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便于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能够迅速、准确地了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第十四条

规范公开。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条件、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可以公开的),以及承办单位和投诉渠道,应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等公开栏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实效便民。政府信息公开,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要方便群众办事;
便于群众知情,利于公众监督。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和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第四章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程序

第十七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本局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和直属单位、联系方式及调整、变动情况等;

(二)环保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三)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五)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理;

(六)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电子信箱;

(七)本局服务承诺、投诉程序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

第十八条

不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五)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第十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辽宁xx环境保护网;

(二)省市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以外需要公开事项的程序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确定

1.各科室、局属单位将形成或变更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应由本科室、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到局公开办,内容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服务对象、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投诉渠道、公布形式等;

2.局公开办依照有关保密规定对拟公开事项的相关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3.局公开办初审后提出初步意见呈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发布

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本局办公会审定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由局公开办于5个工作日之内对外发布。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申请等形式向本局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内容、用途;

(二)申请人为公民的,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注明机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二条

收到申请后,由局公开办视情况通过电话或书面等适当方式及时予以答复

(一)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直接告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不属于本局形成或掌握、且本局无权决定公开,但知道信息的拥有单位(部门),直接告知申请人该单位(部门)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不属于本局办公室掌握的,直接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各科室、二层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被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二十三条

被申请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被申请人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第二十四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公开的决定,并按第二十二条的要求通知申请人。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做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日,但应将延长的理由和时间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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