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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台州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条件及对象_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2018-09-15 19:10:59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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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录聘后2学年内取得)。
3、学历与专业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与专业,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中学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均不相符的,可以按教师资格证上的种类、任教学科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师范类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各幼儿园聘用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计算至2016年3月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聘用期限)的临海籍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上述对象须非我市正式在编教师。
临海籍是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人员(落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或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是临海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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