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书大全 > 猪高热病的发生与防治|猪高热病的症状
 

猪高热病的发生与防治|猪高热病的症状

发布时间:2019-02-14 04:31:38 影响了:

  摘要以2006年在江苏省睢宁县暴发流行的猪高热病为例,介绍了猪高热病的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剖检变化,并介绍了详细的治疗方法和具体的预防措施,以供养殖户和兽医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猪高热病;治疗方法;预防措施
  
  2006年8~10月份猪高热病在我县猪群中大规模暴发流行,遍及全县12个镇,其他4个镇零星发病,发病数占存栏数55%以上,死亡1 000余头,给我县养猪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猪高热病单纯用磺胺类和抗生素类药治疗疗效较差。笔者采用药物治疗,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1流行特点
  
  各不同年龄、性别和品种的猪对本病均易感染,一般在7~10月,以夏秋季节,特别是蚊蝇活动猖獗时节发病最多。常规治疗效果很差,病程一般7~10d,15d以上病例大多可耐过而康复。发病率达10%~30%,病死率达30%~50%,小猪死亡率比大中猪高。病猪和带毒猪是主要传染源,该病可通过空气传播,也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特别是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贩运和销售是造成本次疫情的快速传播、扩散的主要原因。
  
  2临床症状
  
  常突然发病,迅速传染至全群,病猪体温升高,稽留于40.5~42℃,手感皮温高;有的肌肉和关节疼痛,不愿站立,喜卧湿地,精神沉郁,食欲减退、甚至绝食;结膜潮红、充血,口腔干燥,有舌苔,鼻镜干燥,粪便干硬,小便短赤,皮肤发红。有少数呕吐、咳嗽、鼻孔常流出浆液性分泌物,有的出现呼吸困难,呈明显腹式呼吸,严重者因肌体衰竭死亡。
  
  3剖检变化
  
  剖检病死猪见整个肺严重充血出血,多数仔猪肺部严重实变和萎缩,肺与胸膜粘连;肾脏苍白呈土黄色、质脆,肾表面、肾实质和肾盂有出血点或出血斑,被膜与实质粘连不易剥离;胸腹腔有淡黄色积水,心肌变软,心胞积液或粘连;全身淋巴结水肿明显,切面多汁;肝脏肿大,质地变硬;脾脏肿大,边缘坏死;肠系膜淋巴结肿胀,呈绳索状,切面多汁,周边出血。
  
  4治疗方法
  
  对于体温40℃以上的病猪,可肌肉注射青霉素、链霉素和安比、磺胺间甲氧嘧啶等药物。剂量为:中大猪:青霉素80万单位3~5支、链霉素100万单位1支、安比10mL 3~4支、磺胺间甲氧嘧啶10mL 1支、双黄连注射液10mL 2支;小猪(低于30kg):青霉素80万单位1支、安比10mL 1支、磺胺间甲氧嘧啶10mL 1/2支。
  如果确诊继发以下某种传染病,可对症治疗或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1)非典型猪瘟。对发病猪,可用猪瘟单苗以10~20倍的剂量肌肉注射,作紧急接种免疫;对未发病的猪,可用4~5倍剂量免疫注射。
  (2)附红细胞体。临床上应用贝尼尔、脱氧土霉素、九一四等按规定剂量和疗程治疗均有效果;在发病期间,可在饲料中添加磺胺间甲氧嘧啶和黄芪多糖或泰乐菌素等药物预防。
  (3)弓形体病。在发病季节,对猪群可用磺胺类药物和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嘧啶钠进行预防,用足剂量的磺胺类药物治疗有较好的效果,但初次量要加倍。
  (4)链球菌病。对病猪可用磺胺间甲氧嘧啶针剂和多西环素注射,再配以阿莫西林加黄芪多糖饲喂有较好的效果。
  
  5预防措施
  
  (1)严格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运生猪。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外来生猪要经过严格的检疫,并隔离观察至少2个月以上,隔离期间定期采血检查,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饲养。规模场生猪应坚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
  (2)控制继发感染。有针对性地使用抗菌素:如泰乐菌素、恩诺沙星、氯氟沙星、磺胺间甲氧嘧啶、四环素等进行联合用药,防止继发感染。必要时可配合使用黄芪多糖和一些中药制剂,如二花、板兰根、鱼腥草等制剂,以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对病程较长的猪进行相应的支持性治疗,主要是采用10%葡萄糖或5%葡萄糖盐水配以维生素、电解质等进行静脉注射补充体液和能量,临床疗效较明显。
  (3)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对环境、场地和猪舍分别用双链季铵盐、酚类或碘制剂等消毒药进行连续轮回消毒。猪场消毒池也要经常更换消毒药,以保持消毒液对病原菌的敏感性,确保消毒效果。对病死猪实行深埋无害化处理,并对污染的圈舍、场地和用具进行彻底的消毒。
  (4)加强饲养管理,减少各种应激反应。高温季节要搞好防暑降温,降低饲养密度,保持猪舍通风,保证空气质量。注重饲料营养的科学性和品种的多样化,尤其要注意添加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营养,饲喂清洁饮水。
  
  6参考文献
  
  [1] 徐伯贞.夏季猪高热病的防控[J].现代农业科技(上半月),2006(11):130-131.
  [2] 葛仙德,吴洲斌,陈广.猪高热病的诊断与防治[J].现代农业科技,2007(14):175.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