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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发布时间:2019-06-25 09:47:48 影响了: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41号)精神,2017年我区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1月。

三、参加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会、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他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

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深入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珍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和民族精粹,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三)“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寻访红色足迹”。

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四)“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传承人”。

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通过各种形式,将家乡的非遗文化告诉身边的人,利用新闻媒体手段,广泛传播。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我的家风故事”

鼓励中小学生收集自己家族中的优良家风故事,通过征文、演讲、主题班会、微视频等形式进行展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孝顺、坚韧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质,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培养学生先大家后小家、为大家舍小家的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六)“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英雄在我心中”

通过宣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阅读英雄革命家书,走访革命后代,举行歌咏比赛和文艺演出等,引导学生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传承和弘扬无私无畏、精忠报国的英雄精神。

五、活动要求

(一)分工负责,有序推进。因本项活动涉及内容多,时间跨度长,各学区、各中小学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做好各项活动的分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及时保存有关照片或影像材料,整理归档。

(二)注重导向,严格把关。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的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始前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校要积极搭建活动展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或学区组织班级、年级、学校到校外活动场所进行比赛和展示,选出优秀作品或选手参加区级、市级组织的比赛。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保障

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区教育局成立港南区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活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莫桂才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  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卢永红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杨泽冰  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丘爱芳  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各学区办主任、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教育股,其中“墨香书法展示、小小传承人”活动由教研室负责指导落实,其它活动由教育股及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指导落实,各学区、各高中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高中、各学区、港南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各镇中心学校少年宫要在2017年11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活动影像材料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篇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坚定文化自信,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2017年,省教育厅继续在全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内容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活动分为3个系列,分别是“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和“寻访红色足迹”,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

四、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

五、名额分配

1.“小小百家讲坛”“寻访红色足迹”名额,按各地中小学在校生总数占全省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予以分配。

2.“墨香书法展示”活动分为小学硬笔、毛笔,中学硬笔、毛笔,教师硬笔、毛笔。辖8个及以上县(市、区)的省辖市报送作品36件(每个组别6件),辖8个及以下县(市、区)的省辖市30件(每个组别5件),省直管县(市)12件(每个组别2件),厅直属实验学校6件(每个组别1件)。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厅直属学校按《2017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1)所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不得超额。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层层动员,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实施方案;
要加强领导、组织和宣传,充分调动各学校和校外活动场所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广泛参与,为活动开展搭建展示平台,确保本地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导向,严格把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确保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合相关部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深入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和内涵;
要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学习践行,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系列教育活动全过程,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始前对中小学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学生购买出行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在举行活动时,要注意保留文字、照片及视频资料。活动结束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要对本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7年9月1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优秀案例和活动照片等报送省教育厅。以上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活动照片以图释文字命名。活动总结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篇三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市区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3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至11月

三、参加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和在我市接受教育的外籍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小小百家讲坛”

各中小学校和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内涵,结合课程内容,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会、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二)“墨香书法”

全面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深入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珍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和民族精粹,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书法作品班级比赛展示、年级比赛展示和全校比赛展示,优秀作品可逐级推荐。

(三)“寻访红色足迹”

各中小学校和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立足省、市红色旅游资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通过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和庆祝建军90周年等活动,组织青少年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我军的历史和使命、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史,组织中小学生撰写读后感、参观游记,拍摄摄影作品,设计活动方案,集中进行评选展示,进一步加深青少年学生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四)“小小传承人”

各地各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小传承人。通过各种形式,将家乡的非遗文化告诉给身边的人,利用新媒体手段,广泛传播。通过传承时间,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保证本地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各项活动实景图片电子稿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二)广泛发动,集中展示

各地各校要统一部署,层层动员,搭建活动展示平台,将活动部署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校外活动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班级、年级、学校以及校外活动场所的比赛和展示活动。

为配合“墨香书法”活动开展,市教体局已部署开展“皖新杯”中小学书法比赛,并将于国庆节期间组织现场书法大赛,作为“我们的节日”之“庆祝国庆节”的一项重要活动。为配合“小小传承人”活动开展,市教体局将开展“我是安庆非遗传承人”大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精心设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深入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和内涵。同时,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地各校和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展前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学生购买出行保险,确保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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