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书大全 >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5篇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5篇

发布时间:2022-05-10 16:36:43 影响了:

我们在写申请书时必须要用自己诚恳的态度来打动你的上级,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都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5篇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1

申请人: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手机:xxxx。

申请事项:

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陈某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贵院正在审理中。

经过贵院今日之庭审,可以初步查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的非法经营数额已达到3万元的立案标准,因此不应追究被告人陈某生的刑事责任,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可。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以避免被告人陈某生进一步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假设被告人陈某生涉嫌的非法经营数额为31500元,也是刚刚达到立案标准。被告人陈某生自20xx年9月21日至今,已被羁押了2个月又10天,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另外,被告人陈某生母亲年纪老迈,患病多年;儿子刚刚出生还没满6个月;妻子仅是超市里的一名收银员,收入微薄,失去被告人陈某生这个家中经济主要来源后,这个家庭已经处于崩溃的状态。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其出来为承担起家庭责任,可以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此,恳请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妻子刘某平愿意作为担保人。

此致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2

申请人:王律师,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请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生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陈某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贵局正在侦查中。

根据陈某生陈述的案情,辩护人认为贵局可以对其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首先,陈某生的行为分别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

根据陈某生的供述,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洗发水大约有1000瓶,每瓶销售价格约为20元,因此本案涉案金额大约为20000(1000x20=20000)数额不大,且涉案商品被贵局当场起获,没有流入社会,因此社会危害程度比通常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更加轻微,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关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的规定。

另外,陈某生到案后,如实供述案情,主动配合贵局办案,态度良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的规定。

其次,在佛山地区存在案情相似可以取保候审的案例。

在被告人叶某珍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案号:(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24号】,涉案侵权“LIGHTNESS”、“纤瀛”文胸900件、内裤66件共966件价值人民币1069080元;在被告人叶某某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案号:(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6号】,涉案侵权手表共价值人民币80770000元;在被告人许某卿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案号:(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36号】,涉案侵权箱包共价值人民币574990元;在被告人于某某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案号:(20xx)佛南法知刑初字第13号】,涉案侵权灯饰产品价值人民币21万元,办案机关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由,对其取保候审。

再次,如果按照涉案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本案的非法经营数额可能不达到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根据该规定,应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涉案商品的价值,由于本案是知假卖假,其实际销价肯定远代于市场上正品价格,鉴于本案涉案商品数量较小,如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其可能不会立案标准。如果由于不能确定实际销售价格,导致按照正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才达到立案标准的,实质有违公正,请贵局在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予以考虑。

最后,截至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之日,贵局已查清本案相关的事实,对陈某生取保候审不会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综上,辩护人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规定,向贵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恳请贵局予以批准及予以函复。

此致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3

申请人:刘xx,女,汉族,xx市xx村人,住xx市xx村,联系电话:xxx。

系犯罪嫌疑人万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

万xx,男,汉族,xx市xx村人,xx厂xx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xx年x月x日被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xx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xx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4

申请人: 身份证号:系犯罪嫌疑人XX之X,手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年 月日 市 区XX以涉嫌XX对XX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区XX看守所。申请人及XX本人均向贵X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其在XX有固定的住处(XX市××区××街区X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X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XX

年 月 申请人: 日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范文5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xx年某月某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某区某街区某西园某苑某幢某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