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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公告 浙江省口腔医院地址

发布时间:2018-10-22 04:49:32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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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目前开设有延安路总院、城西分院及华家池诊疗中心,椅位150张,核定床位50张。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13个岗位4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师)40人、管理人员3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一般均可报名应聘。根据本单位历年补员工作特点,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博士后出站人员为主要招聘对象(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对非应届毕业生一般有附加条件要求。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般填写表“一”即可,工作、科研经历丰富的人员建议填写表“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发送至人事科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xx岗位”。在医院前期宣传过程中已经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其本人。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设定最低比例。

3、初评。为方便后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医院招聘评审组将对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师)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专门评估,招聘10-15人的岗位按3倍、其他岗位按4—5倍比例适当控制考试人数。评估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工作实践、所获荣誉以及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等因素。初评结果将通知相关岗位报名人员。管理岗按照实际通过初审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二)考试

管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技术岗位考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分科室、院两轮进行。

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医院面试

医院面试包括专业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英语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口头交流为辅,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英语读写和交流能力,面试意见作为综合面试环节参考。综合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将综合科室面试意见、英语成绩以及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核对象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内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和调剂

1、递补。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拟聘人员放弃资格的,将根据院级面试排序从前到后安排递补人员。

2、调剂。医院完成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接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院级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视应聘人员面试表现、排序情况,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cn,医院动态/招聘信息。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大学网站(.cn,“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10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人事科电话:0571-8721742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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