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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2018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上调消息: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发布时间:2018-12-10 04:40:57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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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10月1日起,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提高标准,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月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80%,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966元提高到每月1104元,每月增加了138元。这是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悉,泸州将于12月开始,对10月、11月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统一进行补差。预计有34896人次(含被征地农民)将享受这次补差,补差金额共计482.27万元。

  具体到工作中,我市将综合考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等因素,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1.为什么失业保险要实行市级统筹?

  答:为了强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

  2.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是否有政策依据?

  答:有。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川人社发〔2011〕9号)等。

  3.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单位和职工如何缴费?

  答: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个人以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目前,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

  4.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征收如何管理?

  答:统一使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软件。各区(县)要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系统软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数据库,并实现市、区(县)实时联网,做到数据集中管理、统一指标、分级负责;网络安全、畅通、高效;应用软件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操作规范。

  5.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如何确保基金安全?

  答:市上定期组织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检查,并随时抽查和监控,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案件查处的指导和督办。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级失业保险的审计稽核工作,市级社会经办机构负责对区(县)的审计稽核工作检查指导。同时,市级和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6.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处理?

  答: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体制不变,经费供给渠道不变;同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失业保险业务工作发展的要求,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的设施、设备等专项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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