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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运行情况调研|纳税服务调研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8:27 影响了: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关于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运行情况调研第二篇: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第三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第四篇:我国纳税服务热线的特点及与其他国家的差异第五篇: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情况调研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关于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运行情况调研

**年*月*日,**市地税局开通了全国首家省级税务热线电话——**地税“*****”纳税服务热线。热线运行以来,在宣传税收知识,提供政策咨询,接受涉税举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的重要桥梁。为进一步深化“*****”服务热线的功能,加强对地税系统咨询服务工作的管理,市局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着手开展了“*****”远程座席的推广工作。本着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优质便捷服务的原则,顺义地税局在本局范围内所有税务所设立远程座席14部,并于2014年1月1日正式运行。经过半年多的实践,“*****”远程座席丰富了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手段,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远程座席运行基本情况及作用

(一) 运行基本情况

“*****”服务热线远程座席是“*****”**地税热线咨询服务网络的延伸,它以“*****”特服号码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构建规范、热情、周到的综合服务系统为目标。此系统包括两部分,即系统管理平台和**市地方税务局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系统管理平台在登录后自动记录每一个打进和拨出电话的录音;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包括六个管理模块,分别是信息登记、信息查询、统计报表、系统维护、外拨管理和高频问题。其中,信息登记模块使用较为频繁,咨询人员需要通过其逐一记录咨询电话的问答内容。

经过半年多的运行,顺义地税局“*****”热线远程座席运行情况良好。从接听话务情况上来看,纳税咨询占主体,1-6月共受理纳税咨询6398件,未发生举报、投诉件,各月具体受理咨询情况见下表:

从纳税人咨询的内容上看,各类咨询问题占咨询问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税收政策类问题占43%,涉及发票类问题占6%,申报办税类问题占29%,税收法制类问题占1%,其他类咨询问题占21%。见下图:

从咨询问题所涉及的税种上看,各税种所占比例为:个人所得税18%,营业税11%,车船使用(牌照)税19%,契税20%,房产税6%,企业所得税3%,印花税10%,其他税种13%。见下图:

上半年,顺义地税局“*****”远程座席受理业务量逐月递增,数量趋于平稳,这一方面说明“*****”远程座席咨询工作逐步迈入了正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远程座席作为一种便捷的咨询手段正在逐步为广大纳税人所熟悉和接受,已成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的重要渠道。

(二)“*****”远程座席的主要作用

1.解决问题针对性更强

顺义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是以市局“*****”特服号码为载体,通过在各辖区内主管税务所设置专门的咨询电话来实现的,这就为更好地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创造了条件。在税务所受理的咨询中,咨询对象大多数为本辖区内的纳税人,税务所对其基本情况及经营背景比较熟悉,因而,受理人员往往能够结合纳税人的实际,做出及时、准确的答复。

2.咨询服务监督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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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座席配备了专门的录音系统,可以及时跟踪受理人员受理的问题及答复的内容,使咨询的整个过程处于有效监督之下,促使受理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咨询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税收宣传方向性更突出

通过开展远程座席咨询,税务机关不仅可以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还可以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类,及时对这些一手资料做出分析,找出纳税人普遍存在或关心的问题,向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传递信息,便于税务机关查遗补漏,有针对性的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税收宣传的实效性,普及税法知识。

二、“*****”远程座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远程座席咨询受理方式单一

近几年,“*****”**地税热线经过不断探索与发展,服务方式得到了有效地改进和完善,目前,除了人工直接受理外,还设有系统留言、接收、发送传真、网络电话、系统自动查询服务等。与之相比,远程座席咨询受理方式相对单一。具体表现为,远程座席目前只提供人工方式下的咨询服务,尚未实现语音留言、传真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因此,在咨询的高峰时段,部分纳税人咨询电话不易接入,不利于纳税人问题的及时解决。

(二)咨询服务尚未达到专业化要求

“*****”**地税热线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源自于专门化的管理服务机构和专业化的咨询服务队伍的支撑,这是咨询服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而远程座席的设置管理模式则有所不同,目前,顺义地税局的远程座席主要是分布于各个税务所的办税场所,受税务所实际情况的制约,虽然受理咨询的人员相对固定,但是由于在负责咨询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其他工作,加之办税大厅环境复杂,纳税人进出频繁,往往会对远程座席咨询服务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使咨询服务很难达到专业化的要求。

(三)咨询服务内部开展不均衡

目前,顺义地税局共设有14个远程座席,就整体咨询业务开展情况而言,每个月全局

的受理咨询数量呈上升趋势,但是具体到税务所咨询情况上,各税务所咨询业务量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这其中固然有纳税人咨询具有不稳定性等诸多客观因素影响,但是税务机关自身因素也不容忽视,如:个别税务所推广应用远程座席的宣传不够,纳税人对“*****”远程座席缺乏足够的认识,倾向于上门咨询的纳税人仍然占一定比例。

(四)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和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咨询服务工作本身是税务人员与纳税人进行交流、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税务人员答复问题是否令纳税人满意,与税务人员业务知识、服务态度、服务方法、纳税人所提出的问题甚至是纳税人当时的心情等多方面因素有关,因此,远程座席咨询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很难予以量化。然而,仅就目前管理现状而言,主要以咨询电话接入数量来反映各单位咨询工作开展情况,也存在一定片面性,使得一味追求数量的现象较为突出。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质量的评价方法和体系。

(五)受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咨询服务工作是一项业务要求全面、服务内容综合性强的工作,这种工作性质对远程座席受理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和标准。但是,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远程座席受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满足咨询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为:1、负责受理咨询工作的人员普遍较年轻,业务知识不全面、工作经验不足,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有欠缺;2、学习意识不强,不能够及时主动地对一些新政策进行了解和掌握,缺乏对自身工作的研究和总结。

三、几点建议

(一)丰富“*****”远程座席咨询服务方式

“*****”远程座席的运行使**地税咨询服务网络得到了完善,随着远程座席的深入应用,其服务方式有必要进一步加以丰富。建议在目前开展人工咨询服务的基础上,比照**地税热线服务功能,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增加语音留言、接收、发送传真等服务。同时,进一步拓展网上咨询服务,可以开辟网上视频咨询、bbs论坛等,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丰富的咨询、交流渠道。

(二)完善远程座席运行机制

“*****”远程座席的顺利运行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依靠于完善的运行机制作保证。在这方面,尽管我们已经在各税务所设立了相应的热线座席,但是其专业化、规范化程度离纳税人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在管理制度、座席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仍然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做好业务支持,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职能;二是视税务所自身条件,可在办税场所建立专门的“*****”远程座席工作室,保证远程坐席的工作环境,受理人员安排上要尽量固定,并能够专门从事此项工作。三是建立咨询服务反馈机制,针对咨询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相关税收管理、宣传部门,以增加税收管理、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

(三)完善远程座席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对于远程座席热线受理质量的考核要从完善内外部监督评价方法入手。一方面,考核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在定期通报各个远程座席受理业务情况的同时,要做好远程座席热线咨询全程录音的抽查,并向纳税人发放咨询工作满意度调查表,了解各单位咨询工作开展效果。另一方面,在远程座席功能中添加纳税人即时评价功能,纳税人在收到受理人员答复后可以通过此项功能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及时评价。通过综合上述信息,实现对各单位咨询服务工作质量的有效评价。

(四)提高咨询受理人员综合素质

远程座席咨询受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咨询服务工作质量的关键,因此,要不断提高咨询服务工作水平,就需要做好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远程座席热线受理人员队伍建设。将思想政治觉悟高、服务意识强、业务知识过硬、经验丰富的干部安排到咨询服务岗位,确保远程座席热线咨询工作开展的需要。二是加强全面培训。一方面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部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各种税收知识及新政策、新文件,提高回复问题的准确性。此外,还应加强对干部文明礼仪的培训。三是组织工作交流。鉴于远程座席分布于各个税务所的办税场所,不同的工作人员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有必要定期组织咨询受理人员开展工作交流,总结咨询工作中的问题、经验、方法,为彼此提供借鉴。四是开展模范评比。如组织咨询服务之星,最满意的咨询受理人员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远程座席咨询服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水平。

(五)增强纳税人对远程座席的认识

针对目前纳税人对远程座席认识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扩大宣传,使之对远程座席设立的目的、意义以及所具备的功能有所了解,如制定“*****”远程座席说明及使用手册发放给纳税人,在税收宣传栏中对远程座席进行全面介绍,利用办税员例会讲解远程座席的应用等等。总之,随着纳税人对远程座席认识的逐步提高以及远程座席的深入推广运行,它必将成为纳税人解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

第二篇: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2014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 “维权线”、 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是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12338”热线通过普通电话接听来电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不能对咨询来电进行分类接听、无法实现通话录音、不能很好地实现语音留言、传真等功能、不利于来电的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2338”效率的提升。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切实提高热线的咨询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热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热线接听人员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通过设立专家咨询日,邀请法律、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到热线值班,提高热线咨询水平,提升“12338”热线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加大对典型个案跟踪处理力度。建立“12338”热线个案处理协调小组,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建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通过将个案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协调小组直接办理的方式处理个案,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提高覆盖面,力争能够帮助每一个有合理维权诉求的妇女儿童。加强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考核,保证每个个案维权的质量。

(三)加强对热线的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册,扩大“12338”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妇女群众知道这条热线。与新闻媒体合作,进行个案的宣传,扩大“12338”的影响力,让更多的妇女儿童认识和了解“12338”。争取社会各界对热线给予更多的支持。“12338”妇女维权热线系统是一个渐进的、不断探索的过程,相信在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12338”热线会越办越好,维权力度会越来越大,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神。

(请你关注:wwW.haowoRD.Com)第三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

转变?创新?和谐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

在强调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作为政府行政机关转变行政观念,树立“服务型税务”,为纳税人服务,已成为各级税务机关改进服务的重要话题。为加强“服务型税务”的建设,向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周到、快捷的税收咨询服务,江西省国税局在?年?月?日运行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心。从此,全省纳税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网络、电话等不同渠道,足不出户,就可享受税收政策法规查询、税政业务咨询、行风举报投诉等优质、高效、快捷、简便的全方位纳税服务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运行,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和关注,现已成为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的服务重要桥梁,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和尊重,成为新型纳税服务的重要载体,为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转变服务观念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2014年新《税收征管法》第一次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规范税务机关行政行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具体化,由此引发了中国税收管理理念的根本性转变——“从监督打击型”提升为“管理服务型”,所有税收征管工作都要从为纳税人服务角度来考虑,由过去依法治税就是一种打击、处罚的思想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税务”理念。为此,12366纳服中心把抓好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作为开展工作的关键之一,积极做好转变思想观念工作,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组织中心工

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纳税服务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大讨论等活动,使纳服中心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观念实现了“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被动服务型向主动服务转变、由部门自身要求向法定义务转变、由有偿服务向无偿服务转变”的“四个转变”,促进了纳税服务工作的蓬勃发展。同时,始终把纳税服务工作的制度、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稳步地推动纳税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先后制定了《12366受理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和建议事项工作规程》、《12366纳税服务中心服务承诺》等6种规章制度,规范了纳服中心在办理各项日常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纳税服务的理念、态度、质量和时限,有力促进了纳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在总结分析热线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定期编印了《12366纳税热线运行情况通报》,对日常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以利于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各项纳税服务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效保障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坚持把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作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的目标,注重从税收基础知识、税收体制、税收热点问题、行政礼仪和语言艺术等多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和教育,积极倡导建立“学习型纳税服务队伍”,提倡“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和“团队学习”,有效促进了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

创新服务手段提高管理精细化

受(办)理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和建议等四项日常工作

是12366纳服中心的基本工作职责。纳税人无论是通过人工、留言或上门咨询的各类税收问题,纳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都为其提供热情、礼貌、耐心、准确的解答,即便遇到不冷静的纳税人,也能忍着委屈,以克制、体谅、理解的方式进行处理。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工作。详细记录纳税人举报或投诉的内容,并按照保密原则及时进行移交或处理。在相关职能科室调查处理后,按时限向举报人作出详细解释和答复,得到了纳税人的充分肯定。注重做好建议、意见的反馈工作,认真记录并整理纳税人所提建议和意见,及时向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反映,供领导决策参考,较好地发挥了纳税人服务中心的参谋助手作用。12366纳服中心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在纳税服务工作的强大作用。目前,市局、7县(区)国税局均开设了税务网站,以市局门户网站和各县(区)局网站为依托的公共网络平台已初具规模,实现了各网站资源的优化整合,在税收宣传和受办理纳税人咨询、举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各级网站成为我市国税系统开展税收宣传的新阵地,播发国税新闻的新媒体,提供税收服务的新窗口,进行税收培训的新平台,传播先进文化的新载体,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利用手机短信服务,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力度。针对**市地处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传统限制等因素影响,税收知识遵从度不高的客观实际,12366纳服中心及时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开展手机短信宣传服务。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手机短信服务

方式共向纳税人发送税收宣传信息累计68万多条,切实强化了税收知识宣传。

一年多来,12366纳税服务中心通过电话、网站、上门、信函等方式受理纳税人的咨询、举报、投诉、建议事项累计4139件,平均每月受理345件,办结率高达100%,真正实现了“有问必答,来电必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工作目标。

改进服务方式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市12366纳服中心按照“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问题、贴近纳税人”的要求,积极探索改进服务方式,融洽了征纳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结合工作动态,及时公布税务信息和税收政策。在积极开展“网送税法”活动的同时,认真做好税收法规的发布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总局、省局税收政策,编办《12366纳税服务信息指南》20余万份,免费送发到纳税人手中。结合热线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印制发送各类税法宣传品派发到各县(区)局,张贴或放置在主要办税服务场所等显眼地方,方便纳税人索取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印刷派发了各类宣传品约计30余万份,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互联网等媒体资源,不断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各项功能。依托市政府网站筹备开设了税收知识专栏,该专栏分税种、分层次对《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税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从不同角度进行了

浅行易化的阐述,并针对纳税热线咨询率较高的税收热点问题,整理汇编了《纳税指南》内容,《指南》共分国税、地税两篇,22个章节,基本涵盖了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宜的常见问题。税收知识专栏的开办不仅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涉税问题咨询和相关税收政策查询业务,也将对各级税务机关公开执法范围、内容、程序和标准,规范税收法规解释权限和税收行政行为产生积极的作用。

“雄关漫漫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增值服务的咨询机构,积极探索建立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权益性服务为重点,程序性服务为基础的税收服务体系,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空间,改进纳税服务的手段,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纳税服务的规范化和长效化。

第四篇:我国纳税服务热线的特点及与其他国家的差异

2014年9月,12366纳税服务热线正式诞生,历经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全国70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全部开通12366热线,以1个国家级热线为引领、69个省级热线为主体、远程座席为延伸的12366热线咨询服务格局初步建成。我国的纳税服务热线有何特点?与其他国家相比有哪些差异?

我国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特点

——综合性服务平台

12366热线是全国统一的税收政务服务热线,集涉税咨询、信息查询、权益保护、政风监督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涉税服务平台,服务渠道正在从电话逐步向互联网、短信等拓展,部分地方还开辟了微博、微信、qq、现场咨询、手机客户端、电子邮件等渠道,形成了以12366为品牌标识的立体式纳税服务网络。

——全方位统一规范

12366热线拥有全国统一的软件系统平台和规范的热线业务流程;全国通用的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确保咨询服务口径的统一;统一的制度规范,保障各级税务机关12366热线运行规范有序;统筹实施的热线管理培训,保障热线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统一的热线宣传标识,树立并提升了12366服务品牌。

——两级热线齐发展

在基础建设高度统一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统一、两级集中、远程座席”的模式建设国家级、省级两级热线服务格局。国家级纳税服务热线——12366北京呼叫中心于2014年4月起正式运行,承担着解答全国通行税收政策、为各省热线提供业务支持和对全国12366热线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指导等职能。各省12366热线则是受理本省热线服务需求的主要力量。

——强大的业务支持

12366热线建有完备的税收业务知识库,从机制和技术上保证纳税人在不同地域和情景下都能得到标准、规范、解释口径一致的咨询服务。另外,12366热线还组建了咨询专家团队,纳税咨询中的每一个业务类别,均配备业务专家。

——热线队伍年轻化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税务系统12366热线共有专职工作人员3500余人,其中一线咨询员占70%左右。“70后”、“80后”的青年税务人员是热线主力,一线咨询员平均年龄不到30岁。

——国地税合作共建

部分税务机关在12366热线的运行管理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国税、地税联合建设12366热线平台。目前,山西、辽宁、浙江、河南、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0个单位通过共享核心设备等方式,已经实现了国税、地税共建12366热线。

与国外纳税服务热线的比较分析

与其他国家的纳税服务热线相比,我国纳税服务热线与之有很多共同点,包括通过集中建设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咨询服务专业化、服务手段多元化、管理一体化、建立知识管理系统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更加人性化等,但也存在一些不同点。

——热线开通较晚

美国在1965年就开通了免费的纳税服务电话,相较而言,我国起步较晚,但我国纳税服务热线后发优势十分明显,在起步时就充分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和现代呼叫中心的建设理念,实现了高起点建设、高速度发展。2014年热线开通时,年来电量仅为数十万,至2014年,来电总量已超过3000万次,其中纳税人普遍偏好的人工语音服务的数量更是达到1634万次,2014年~2014年的13年间增长了将近102倍。

——建设格局有中国特色

各国税务热线多按地域、税种或行政体制划分设立。根据纳税人数量、国家大小和税制的不同,有些国家选择设立唯一的税务呼叫中心,如韩国、挪威、荷兰等。有些国家设立若干个税务呼叫中心,根据2014年oecd公布的数据,法国有14个税务呼叫中心,美国有22个,英国有19个。我国根据行政区划,设立了多个12366呼叫中心,形成了以1个国家级热线为引领、69个省级热线为主体、各地远程座席为延伸的12366热线咨询服务格局。

——业务规模相对偏小

从总量上看,2014年,英国税收热线来电总量达4445万个,美国达8351万个,而我国为2800万个;从人均量看,2014年,英国人均(按全体公民)获得人工电话服务0.38次,美国0.11次,新西兰0.84次,日本0.04次,加拿大0.51次,我国约为0.01次。

从服务总量和人均人工电话服务量看,我国与税务热线起步较早的国家存在较大差距,12366热线的发展大有可为。

——人员配置仍有差距

2014年,美国税收热线工作人员已达18333人,英国达19392人,荷兰428人,新西兰433人,而我国12366热线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共有工作人员3500人,与发达国家相比在从业人数上仍有一定差距,相应的服务承载能力也存在一定差距。

另外,我国热线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实际经验有待丰富。在日本,税务咨询官是具有资深水准的税收业务专家,平均年龄54岁;在韩国,咨询员都是在国税厅工作18年以上,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人员。

启示

○加强人才培养

人才是做好纳税服务热线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充分发挥年轻人学习能力强、适应性强等特点,引导、鼓励和帮助热线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丰富工作经验,为热线人才成长创造条件。

○加强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基础的电话呼叫服务已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今后,要充分利用屏幕捕捉、在线窗口、语音笔记等新技术,并更多地引导纳税人使用自助服务功能,降低呼叫中心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全文》》》我国纳税服务热线的特点及与其他国家的差异摘自【公共微信cntaotax】

第五篇: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xx镇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情况

调研报告

为真实了解我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运行情况,便于今后进一步开展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科学指导依据,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我镇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镇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终端接收站点41个,其中镇党委接收站点1个,行政村接收站点40个,各接收站点都设立了播放室。已安装好网络的接收点,设备和网络运行正常。各接收点都由支部书记担任站点管理员和播放员,都配备了远程教育资料柜,做到制度上墙,管理措施到位,并经常组织党员收看。

二、调研情况:

xx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自2014年1月启动以来,为真正实现“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目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全镇共有农村远程教育接收站40个,各接收站点都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八有四防”,认真抓好了接收站点的各项工作,主要取得以下几点成效:1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远程教育,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拓宽了路子,党的方针政策得到严格、及时的落实,增强了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转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自开展远教以来,由于大量信息的涌入,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产生很大的振动,大家的眼光更远了,认识更高了,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思想观念不断得到解放。

三是农民真正的得到实惠。通过远程教育培训,使党在农村的政策及时得到贯彻和深入人心,农民群众确实学到了1—2门实用技术,涌现很多的典型事例。

三、存在问题

结合我镇40个终端接收站点的实际运行情况,远程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工作无法开展。大多数场所设备基本运行良好,能够随时进入界面和切换节目,有的站点存在卫星接收单元相关部件损坏、缺失或者电脑出现设备故障,无法启动,更谈不上接收信息,使远教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二是管理员技术有待提高。由于站点管理人员接受培训的时间短,内容多,且其他日常工作过多等诸多因素,不能全身心扑在这项工作上,导致有些管理员不能处理简单的故障,不能灵活使用远教设备中的复杂程序,从而阻碍我镇远程教育发展的步伐。

三是站点场所情况,有的站点尚无固定场所,有的场所年久失修,出于安全考虑,较大部分远程教育设备置于支部书记家中。

四、一些建议

一是要大力提高接收站、播放点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目前,接收站点管理员只经过粗浅的培训,只懂一些简单的操作,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就束手无策,因此,必须多对各接收站点管理人员进行强化训练。

二是要彻底减轻站点管理员工作负担。目前,我镇40名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在本村都担任不同的职务,有具体的分包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站点管理员工作负担过重,不能全身心扑在这项工作上。

三是要切实加大远程教育工作宣传力度。目前,尚有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对远教认识不足。认识上的不足,使干部、群众参与程度不高,且大多数抱消极对待的态度,这样,就不能达到远教的真正目的。为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远教深入人心。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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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关于留守儿童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第二篇:出川小学留守儿童教育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材料第三篇: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与思考第四篇:铜仁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定陶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生活情况调研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关于留守儿童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留守儿童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比例越来越高,留守儿童的数量激增,据初步统计,我市农村留守儿童乐平市小学26286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1.9%,初中11422人,占35.8%;浮梁县小学3503人,占18.6%,初中1278人,占14.1%;昌江区小学3155人,占23%,初中1136人,占29%,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总数达46780多人。面对这一庞大的特殊群体,为了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今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11月12日至12月28日景德镇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学锋带领督导室全体成员,走访了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和珠山区的部分学校,深入到不同类型的多个乡镇、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学校的基本做法

我市很多农村乡镇中小学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40%以上,最多的乡镇甚至高达70%。面对留守儿童教育难题,各学校纷纷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在困难面前,广大教育工作者选择了给自己加压,对留守儿童不歧视、不冷落、不放弃,努力让每位留守儿童学会自主学习、独立生活,创造条件使得他们与其他学生一样,生活上享受到温暖、学习上得到关爱。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及时与家长沟通。农村中小学普遍对留守儿童进行了登记,建立了联系卡,昌江区丽阳乡余家希望小学还挤出资金,按生均每学期1元的电话费补助教师,加强教师与家长的交流,增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效果。鱼山镇中心学校还提出要求,让教师经常家访,改变教育方式方法,上门送关爱,使师生关系更加融洽。

二是教师无偿辅导。不少学校采取放学以后对留守儿童开小灶的措施,延长教师工作时间,无偿辅导学生作业,通过托管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

三是指导家庭教育。鱼山中学抓住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召开家长会对监护人进行指导,争取家庭教育的配合(推荐访问范文网:wWW.hAOWORd.coM)。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家长以前的那种只关心学习成绩,不关心学生心理;只知道训斥责备,不懂得理解关爱;只关心物质生活,不重视精神支持等不良心态。

四是鼓励学生交流。乐平市塔前中学还专门安排了热线电话,鼓励留守儿童与家长沟通。鱼山镇中心学校开展红领巾帮扶,鼓励学生结伴同进,组织留守儿童才艺展示和竞赛活动,为留守儿童打开心扉,增进与外界交流创造条件。多项活动的开展,也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

五是教师结对帮扶。浮梁县福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都下到班级蹲点,与班主任共同做好教育工作,并采取结队帮扶的做法,有针对性地对特殊留守儿童进行教育,还动员学校教师捐款捐物,为留守儿童买雨伞、雨鞋,给留守儿童送温暖,留守学生受到很大鼓舞。塔前中学让一部分留守儿童,将生活费委托班主任代为管理,帮助他们科学理财,使家长消除了后顾之忧。

各校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许多留守儿童得到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付出了很大努力,但由于数量较多,教育的工作量很大,牵涉面又广,仅靠教育一家很难但此重任,尤其是教师负担过重,教育经费紧张,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确实存在很多困难。

二、存在的教育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由于正常的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身心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由于数量庞大,近期看来似乎只是家庭问题,若干年后就有可能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存在的教育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不少外出打工父母与孩子每年才联系一至二次,甚至有的父母基本上一年内都不与孩子联系。尽管有相当部分的外出务工父母一年返家探亲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但父母常年在外,孩子缺少亲情的关怀,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尤其是孩子的情感教育几乎成为空白,由于他们处于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很多问题得不到解答,心理需求也无法满足,致使大多数留守儿童情感方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缺陷,如性格孤僻、寂寞空虚、难以沟通、攻击性强等等。有些在外务工父母为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和学习条件,经常给家里寄钱、寄物,导致一些留守儿童存在乱花钱的状况,这很不利于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

调查显示,平均约有65%(有的县区高达70%)的留守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祖孙年龄相差一般都在40至50岁左右,老人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孩子往往只能在物质生活上得到保障,精神和道德上的管束与引导无从谈起。因此,无论是从体力还是智力上都无法完全承担起对孙辈的监护和教育的重任。

2、学习状况令人担忧

由于祖辈大都受教育程度不高,甚至有一部分是半文盲,年龄的代沟无法在思想上沟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调查结果显示,有不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在学习上明显处于劣势;大多数教师也反映留守儿童中“学困生”、“问题学生”较多,他们对学习和生活缺乏热情,多有厌学倾向。一方面缺少父母的关爱,而祖辈的文化水平较弱,学习上缺乏监督;另一方面,随着新课改的深入,实践性内容增加,需要家长适当辅导,爷爷奶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作业的完成情况来看,留守儿童的作业态度和质量都有明显不足,留守儿童年龄都不大,没有父母的监督和指导,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然不够,学习状况很不理想。

3、心理健康出现异常

很大部分留守儿童思想健康出现偏差,更谈不上远大理想、热爱祖国等思想境界,甚至一部份儿童还没有

形成一种价值取向。出现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诚实、拉帮结派、欺负同学、顶撞祖辈、我行我素、甚至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气。依靠父母得到的物质享受,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的习气,并有可能形成“读书无用沦”、“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

调查发现,在中学阶段,留守儿童中心理不健康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其他正常儿童,通常表现出冲动、好怒、焦虑、自闭等不良的心理特征。遇到不顺心的事,不能与自己的同学或朋友正常交流,受到挫折,无人倾诉,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较为明显,如不能得到合理的引导,很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4、人身安全难以监管

据教师反映,大多数承担监护的祖辈,不仅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学习辅导,对思想教育、人格培养更是无能为力,家庭教育十分薄弱。不少家庭的老人还有打麻将、饮酒、迷信等成规陋习,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学校教育如果不能与家庭教育很好配合,容易造成安全监管的诸多问题。教师对学生的监管只能在课堂,放学以后和节假日学生自我支配的时间成为学校监管不到的真空。由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位,老师无法向家长了解他们课余时间的情况,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不良品行危害学生人身安全。有的留守儿童学校、家长两头欺骗,出现逃学、偷偷上网等现象,甚至个别人有偷窃行为,成为“问题学生”,对他们本身也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问题。

5、很多教师不堪重负

留守儿童数目激增,很多负担都落在了老师身上,尤其是班主任教师体验到较重的工作负荷,工作内容也比以前繁杂琐碎,有的教师感到情感资源被极度耗尽,尤其不能忍受留守儿童的捣乱行为。如学生生活中的说是都要帮忙处理,中午要监管学生吃饭睡觉,下午放学还要时刻看护学生的安全。许多小学教师除了上课,批改大量的作业,还要组织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既要辅导留守儿童的学习,又要抽出时间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留守儿童的难教难管也加大了教师的心理压力,教师常常表现出持续的精力不济、极度疲劳,甚至感到如此繁重的工作难以承担,很难适应目前教育工作的需要,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也表现出太多的无奈。

三、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以及调查过程中对各校经验的总结,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健全联系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学生的家底,规范留守学生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范文网 www.Haoword.com)档案内容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不仅要包括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留守原因,家长务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留守孩子临时监护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还要记录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沟通、定期与临时监护人沟通、定期与村委会(社区)沟通的内容。学校要及时补充、变更档案,以学生为中心组成关爱网络,时刻关注留守孩子的成长。广泛开展家访,上门送温暖,融洽师生关系,要适时反映倾向性问题,与家庭、社会合作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2、适当增加政府投入

作为地方政府,必须考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相关经费,一方面要适当增加教师补贴;另一方面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托管中心,改善食宿条件,可以填补双休日、节假日监管的空白。针对当前双亲外出打工的中小学学生双休日和暑假无人监管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留守儿童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现状,解除外出务工父母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生活、安全方面的管理,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专门聘请教师来管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广泛开展家教指导

各学校可以印发《致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进行书面交流,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针对当前家庭、村委会和学校之间缺乏有机的合作与沟通的现状,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村委会和学校联动的关爱网络。学校要指导家长正确处理家庭创收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为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学校可以开通家长热线电话,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提供网络视屏交流,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怀,让家长随时了解子女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鼓励和教育。学校和老师与临时监护人也要保持经常性联系,指导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他们营造正常家庭的心理氛围和教育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有条件的农村初中,要配备心理学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开展专题教育。重大节日或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为他们举行相关活动,如孩子生日举办献爱心活动等;针对一些留守孩子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教育讲座,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提供交流的平台,为学生打开“心结”。加强立志教育,培养他们自主学习和独立生活能力,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教师要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状况,教育他们控制不健康情绪的若干方法,培养他们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引导他们采取积极的态度寻找快乐,将人生道理同学生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为学生营造一个合理、科学的精神世界。

5、学校适当分担责任

学校可以为每个留守儿童安排一个托管老师,实行留守儿童定期谈心制度,加强监管、沟通、交流,针对不同情况,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利用教师的权威性,努力消除祖辈代沟造成的不利影响。学校举办各种有意义

第二篇:出川小学留守儿童教育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材料

出川小学留守儿童教育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材料

寺耳镇中心校:

我校出川小学服务半径7.5公里,服务人口1500人。我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27人。一年级15人,二年级12人。

因我校地处偏远山区,经济相对落后,除了播种玉米以外,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所以年轻劳力都以外出打工谋生,年老父母亲在家照看孩子,致使留守学生成为普遍存在问题。我们对在校的27名学生进行了详细了解,留守儿童有11人,其中一方外出达到91%,双方外出达到9%,留守儿童占学生数的41%。

第三篇: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与思考

为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连云港市灌南县妇联历时两个多月时间,深入新安镇、新集镇、三口镇、李集镇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250余份,访谈留守儿童家庭100余份。

一、基本现状

调查显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较之过去有转变,具体体现在:

1、家教观念深入人心。96%的受访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很重要,75%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和健康状况非常关心,62%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获得大专以上的文化,55%的家长更关注孩子的品格修养,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家教行为趋于理性。80%的家长在孩子犯错时,选择给孩子讲道理。与孩子的意见不一致时,75%的家长会选择讨论沟通,而不是一味地强制孩子服从。81%的家长热衷于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过广播电视、报刊阅读、亲友探讨等学习经历。

3、亲子关系逐步改善。在被调查的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的占96%,虽然长年在外,但70%的父母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跟孩子联系,56%的留守儿童愿意向父母倾诉烦恼和困惑,52%的孩子理解、支持父母外出务工。

4、学教困难有所缓解。62%的受访留守儿童很喜欢上学,65%的孩子对自己目前的学习状况满意,仅15%的孩子觉得父母外出务工 对学习有不好的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学习管教也较以前有了大的改观,73%的留守家庭会督促孩子的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1、家长培训渠道不畅。调查显示,农村家长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父亲占76.6%,母亲占65.8%。他们的家庭教育经验有40%是来自长辈的经验,35%是自己从小的体验。因此,他们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积极性非常高,90%的家长有培训的需求,但只有13%的家长有过相关的学习机会。

2、留守儿童学习压力大。跟孩子的家庭话题,60%的家长选择了学习和健康,过于集中的关注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压力。数据显示,70%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成绩“优秀”或者“良好”,但是43%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满意,另有26.6%的学生认为“自己成绩未达到父母的期望”,家长和孩子对成绩的认可度有较大差距,体现了孩子们在学习方面的不自信。

3、情感缺失现象依然存在。调查中,44%的父母因“太忙,没时间,顾不上”等原因只能跟孩子保持电话沟通。但留守儿童对这种沟通并不满意,63%的留守儿童希望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59%的孩子希望父母至少每天联系一次,48%的孩子承认父母不在,缺乏保护,胆小怕事。

三、建议与对策

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牵涉面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建议如下: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着眼未来,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一是整合教育、民政、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整章建制,做到依规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支持他们依据章程开展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做到有人管事。三是适当倾斜技能培训、贫困助学、社会救助等资金安排,把普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做到有钱做事。

2、家庭要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第一阵地”。各级妇联要继续深化以家庭为载体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送家教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和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关注孩子的心智成长。

3、学校要成为留守儿童的“家外家”。推广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当前留守儿童“家里管不好,学校不好管”的难题;开设学生心理疏导课程,帮助留守儿童化解心理问题;鼓励教师对留守儿童倾注更多的关心关爱,鼓励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以友情弥补亲情。

4、社会要肩负起留守儿童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妇女干部、退休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能让留守儿童享受到爱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让孩子放学放假有地方玩、有人管;推行“假期培养”模式,让留守儿童在假期拥有“知识充电站”和“快乐加油站”,实现“离校不离教”。

第四篇:铜仁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铜仁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努力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地区关工委、地区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特区关工委、教育局配合妇联等部门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调查。在各县调查的基础上,地区关工委还对部分乡镇进行了深入细致地重点调查。通过听取县关工委的综合汇报,与县市特区有关部门领导、部分乡镇党委座谈,深入学校、留守儿童家庭走访等,对我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我区辖8县1市1特区,共有169个乡镇办事处,2945 个行政村,人口近400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9·58%。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走出家门外出打工的农村青壮年越来越多,许多孩子都交给了老人或亲戚抚养代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区外出打工的家长有7万多人,留守儿童有5万3千余人。在留守儿童中,由父亲在家照顾的有9540人,由母亲在家照顾的有16960人,由爷爷奶奶照顾的有23320人,由其他亲人照顾的有371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父母外出打工对留守儿童教育确实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学习较差。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过 低,部分农民工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高,对孩子的学习期望值较低,缺乏硬性约束,将孩子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 少。从各村的调查情况来看,有91. 4%的留守儿童和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祖辈生活在一起,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且大多是文盲,不 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还由于年龄差距大,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 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2、性格缺陷。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打工地以广东、 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区为主,常年在外奔波,从事的多是体力活或做小生意,收入微薄,生活艰苦,劳动强度高, 空闲时间少,与留守子女联系较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 足够的关心、帮助和指导。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 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个性变得极端化,要么内向、自卑、孤僻,要么任性、放荡,甚至滋惹事非。另外,通过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的比例比其他儿童的比例要高得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不敢管,不会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 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而且随着父母外出时间 越长,性格变化越快,且年龄越小,变化越大。

3、缺乏亲情。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其中情感缺乏问题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研究表明,亲子抚养比隔代抚养和寄养能更好地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亲情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 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同时,根据调查和座谈的情况,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年龄越大,越表现 出对家庭完整和父母关怀的强烈需求,对生活的满意度逐步降低。

4、行为偏差。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其行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

段,自律能力很弱。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 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 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桌球 室、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 混在一起。

5、价值扭曲。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部分外出打工者平时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较少,特别是部分父母们长期在外,因 无法照顾孩子产生负疚感,于是采取“物质+放任”的方式进行补偿,使得留守孩子拥有零花钱的数量增加,使用自由度提高,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并直接导致“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观念的形成,把人生发展方向定位为打工挣钱,热衷于吃喝玩乐,在学习中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精神,得过且 过,不求上进。

6、安全隐患。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 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以思南县邵家桥镇为例,2014年1至9月,共发生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17起,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 53%,其中较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4起,溺水事件2起,死亡1人,交通事件1起,死亡1人,偷盗事件10起。 事例1 :今年7月,一个父母长年在外的学生对奶奶谎称到学校上课而用父母寄来的钱买了一辆旧摩托车开到5公 里外的赵家坝小河游泳被淹死。事例2:今年4月26日, 邵家桥镇先锋村先锋组一个由公婆照看的留守在家三岁的 小男孩,与其姐姐在公路上,不幸被一辆大货车后护轮壳 挂倒,拖行近20米后落地死亡。事例3:小学三年级的女 生陈某,因父亲外出打工六年无音讯,母亲两年前出去寻 找至今未归,长期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平时管教不严,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并且经验丰富,专门伙同其 他同学偷东西,在她的床下查到小食品和各种玩具足足有 100斤重。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留守儿童教育生活问题的产生,除了留守儿童自身的因素,还有来自家 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原因。

1、家庭方面:由于外出务工父母收入普遍不高,居无定所,城镇教育费 用较高,难以将子女带在身边;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谈 漠,孩子缺乏安全感;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年迈而没有文化的爷爷奶奶照顾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知识、精力上基本无法代替父母履行品德培养辅导、督促孩子学习的义务,即使父辈有一方在家,由于要操持整 个家庭生活,辅导、督促的力度也被大大削弱,因此,留守儿童的家庭文化和 道德教育基本处于空白。

2、学校方面:侧重在校时段教学管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 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对那些“问题儿童”难以管理,有的学校在教育 无效时干脆放任不管,一推了之,致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脱节。

3、社会方面:农村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陈旧,不能 有效地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怀的不足;对一些娱乐场所不能有效管理,也 使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中出现盲区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近几年来,我区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经济上给以扶持、生活上给以照顾、情感上给以关爱、学习上给以帮助、思想上给 以沟通,开展了多项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帮扶活动,留守儿童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作为落实《未成年人

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贯彻十七大精神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些党政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留守儿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留守儿童工作。如印江县罗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意见”。对留守儿童家长、委托监护人和所在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积极探索教育管理办法。各级关工委积极主动配合,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2014年地区关工委、地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社会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特区关工委、教育局配合妇联等部门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工作。地区关工委还先后到印江县罗场乡、石阡县的中坝、本庄等乡镇调研。各县、市、特区都开展了调研活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当地党委、政府制定决策、措施提供了详实的依据。二是教育系统真抓实干,建立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帮扶机制。教育部门制发了关于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帮扶工作的文件,规范了教育管理帮助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教育局与学校、学 校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订了责任书。各校建立了留守学生档案,建立了教师结对联系帮教制度,做到了“三个一”,即:每学期家访一次,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有一本留守儿童工 作情况记录。学校根据留守儿童的学习、思想、心理情况,适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主题班会、联谊会、生日聚会、节日文艺展示、道德法制讲座、家长学校等,丰富留守儿童的生活,增进留守儿童的友情,激发留守儿童的热情,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同时通过开展“亲情电话” “亲情书信”等活动,让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情况,感受父母爱的温馨,也唤起父母对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各校充分发挥关工委和“五老”队 伍的作用,实行“代理家长制”,通过“结对子”的办法进行帮扶,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人间的真情。有的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爱心基金,除学校投入资金外,广大教师积极捐助,学生自发献爱心,社会人士积极参与,解决了部分特困留守学生的生活困难,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区很少有留守儿童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三是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关工委、团委、妇联、农办、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结对帮扶、联谊慰问、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网吧整治等,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宽松、和谐、健康、安全的环 境。各单位、各乡镇、村委会、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结对进行教育管理,并对特困留守儿童给予资助。目前,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部门间密切配合, 社会人士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留守儿童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四是初步探索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模式。如 创建了以罗场中学和罗场小学为代表的“罗中模式”和“罗小模式”。罗中模式就是与学校附近的王德芬女士联合创建“留守学生之家”。按照“生活自理、学习自主、行为自尊、健康自强”的“四自”教育宗旨,采取社会帮扶、学校负责、政府监管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由王德芬提供“留守学生之家”场所,并担当“家长”,配备管理人员,收取适当生活费,负责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日常管理工作。学校成立留守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管理。并与教师签定责任状,实行“两包三保”责任制,即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保留守学生不辍学、保留守学生在班上学习不掉队、保留守学生在校不严重违规违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留守学生之家”的教育和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罗场中学还开办了“留守学生家长学校”,帮助其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对家长提出了“五个一”的要求,即要求外出务工家长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封信,每月和班主任联系一次,每学期与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学年至少回家一次。并注重留守学生的教育,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改正一个缺点,做一件好事,交一份满意答卷,为学校添一份光彩,做一名合格中学生。还注重培养留守学生的健康心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坚持正面引导,辅以严格要求。罗小模式就是针对留守学生年龄小,身心还不健全的特点,采取留守学生亲戚连亲戚、朋友连朋友的形式留一名亲戚或朋友在家作监护人,一年一换,轮流担任代理家长。思南县林家寨小学创建了“学校+老年协会+留守儿童”的管理模式,即建立一个“留守学生之

家”,学校教师和村老年协会成员与1至5名留守儿童结对子,与他们谈心、交心,了解其想法和心理动向,帮助他们实现自已的良好愿望,让他们感受“家”的温暖和学校的快乐。

二、对策和建议

关爱留守儿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关系社会的安定和团 结,关系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需要各相 关部门及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参与。通过构建组织管理、职能保护、社会 呵护、学校监管、亲属监护“五大关系”网络,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 长创造有利的条件。

1、强化政府统筹,构建组织管理网络。政府及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留守 儿童教育问题,切实担负起责任。首先,要提高认识,把留守儿童教育成长问 题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牵头单位,建立由宣传部、精神文明 办、农办、公安、教育、司法、民政、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组成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并形成制度,一年召开1-2次会议,汇报和研究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其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 制定有利留守儿童教育成长的政策,尽快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o

2、加强部门合作,构建职能保护网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宣传部和精神文明办要加 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人们提高关爱留守儿童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 和教育外出务工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强化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形成教育保护合力,出台相应的关爱和保护政策与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学校对留守学生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建设投资的力度,逐步建设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吸收留守儿童住校。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侵犯留守儿童权益行为的打击,净化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司法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民政部门要关心贫困留守儿童的生活,把贫困留守儿童列入救济对象。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创办留守儿童家长示范学校、代理家长学校,开展志愿者服务、结对子互帮、亲情热线等活动,把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落到实处。

3、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社会呵护网络。全区各乡镇、村(居)委会 应尽快做好留守儿童档案的建设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针对各 类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更切合实际地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 问题。对于那些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要特别关注,建立社区帮扶中心,并组织干部到留守儿童家里慰问,切实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农村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由村支部负责,统筹乡村学校的老 师、村妇代会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各方面力量,给予留守儿童“一 对一”的特别关怀,组织他们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 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完善学校教育,构建学校监管网络。学校要健全关爱留守学生的制 度,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对留守学生这个特殊群体,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要给他们更多的心灵关怀,更多地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心理状况,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情况。学校的心理老师要对留守儿童及时进行疏导教育,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庭教育缺失。 要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吸引留守儿童参加文明健康的活动,让他们融入集体之中,消除他们的孤独感、自卑感;重视办好农村家长学校,定期与外出打工的父母、代养人联系沟通,交换意见,或者可以充分利用假期和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指导他们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监管网络。

5、强化监护责任,构建亲属监护网络。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 家长在外出务工的同时,把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事情安排好,外出打工后要加强 与孩子沟通、学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科学方式和方法,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 特的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此外,要加强临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 导,转变监护理念,引导临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对孩子的文化道德教育和精神 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让远离父母的孩子真正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 有人帮”,合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第五篇:定陶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生活情况调研报告

定陶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生活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定陶县政协的安排,政协文教卫委员会于0八年四---五月份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生活问题,深入到教育部门、村委会、学校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现有人口61万,其中农村劳动力26.1万,外出务工劳动力10万,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8.3%,现有学校139所8万名学生,其中农村中小学校137所7.4万名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1.5%,农村现有留守儿童近5000名,约占全县儿童总数的9%.。农村留守学生中,由爷爷、奶奶监护的有2781名,由亲戚朋友监护的有1615名,由邻居监护的有197名,由大孩子监护的有88名,缺乏监护人的有30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学校教育中,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处境相对不利

在农村,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家中只剩妇女、小孩、老人。因此,在儿童教育方面,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祖辈无力教育“留守儿童”。一部分家庭父母均外出打工,孩子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住在一起。由于目前农村中祖辈所受的教育程度大多不高,甚至不少部分还是文盲,无力承担起对孙辈的教育监护重任。二是外出务工父母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存在认识偏差。有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受现实环境的误导,认为不用读多少书也一样能在城里赚钱,甚至比农村的“知识分子”们赚的钱还要多,尤其是现在刚毕业的大学生普遍难就业,因此,农村新的读书无用论抬头,家长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孩子读不读书并不很重要,不管学历高低,将来都要外出打工,对孩子的学习也就不闻不问,放纵自如。另外,有些家庭虽然只有父亲或母亲单方外出打工,但由于留在家中一方要独自承担繁重的农活、家务,往往无暇顾及对孩子的教育。缺少了家庭的配合,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效果就大打折扣。由于家庭教育缺位,老师没法向家长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仅凭课堂上的几节课,难于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动态。有些调皮的孩子抓住这个空档,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又蒙骗监护人,导致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陷入尴尬。而教育引导的不及时到位,使得“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低于“非留守儿童”。

2、与同龄的其他孩子相比,农村“留守儿童”存在较大的心理健康问题

情感的沟通是建立亲子感情、促进子女心理健康的重要方式,不良沟通或缺乏沟通对孩子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在忽略型的家庭中,儿童会因为得不到关心、得不到父母的爱而产生孤独感,并会逐渐形成富于攻击、冷酷、自我甚至放荡的不良品质,常常会有情绪不稳定、反复无常、容易触怒、对周围的事物漠不关心的心态。“留守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强烈的倾诉、关爱和指导需求,这种情绪需求长期积累得不到正常疏导和满足,会严重危害他们的心理健康,致使一些“留守儿童”或变得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或性格孤僻举动反常,容易产生畸形、厌世心理。目前我县农村家庭多数有2个孩子,经济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还得承担繁重的家务活,想念父母又长期不能相见,与祖辈又存在亲情差距,缺乏沟通交流,容易表现出冲动、好怒、焦虑、神经质、自闭等不良心理特征,与同龄的其他孩子相比,“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要严重得多。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城乡分割的教育制度是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表面上看是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造成的,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城乡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农业比较利益的下降,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与国家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相矛盾的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制度,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享受的是与城市居民完全不平等的待遇。尽管现在许多城市制定了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的优惠政策,但在很大程度上民工子女仍与城镇居民子女不能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尤其在初中教育阶段,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非常困难。一方面是民工子第学校不能办初中,而公办初中门槛高,借读费昂贵,普通打工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另一方面,民工子女的升学存在不可逾越的制度障碍——民工子女必须回原籍中考和高考,而我国各省之间、城乡之间的教材往往存在很大差异,这使得他们常常不得不在城市和农村的学校之间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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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系统现有教职工4033人,其中女教工231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57.48。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工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教育系统38处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教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强化宣传,形成关心支持女教职工发展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和各校党组织遵循《妇女权益保障法》,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的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地位;宣传教育教学工作中先进女职工的典型事迹,在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女职工、关心女职工、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女教职工政治待遇。在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组织发展、职称评聘、培训教育、评先树优、住房分配及报酬待遇等等方面,都做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为妇女展现才能和智慧创造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使很多女教职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仅2014年度,教育系统1名女同志被推选为省人大代表,2名女同志被推选为区人大代表;5名女同志被选为区政协委员;6名女同志被选为区党代表。目前,全区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干部137人,其中女校级领导干部28人,占校级领导干部总数的21。

三是提高女教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全区教育系统妇女组织广泛开展了“教师职业道德全员培训活动”、巾帼建功双文明竞赛活动。通过争创巾帼建功示范岗、争做岗位明星等一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再创佳绩。目前为止,已有182名女教师参加助学自考,1936名女教师参加了教师基本功训练,1400名女教师参加了微机培训,110名女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各校组织的教职工练兵比武活动中,练兵项目达84项,参赛教师2507人,其中女教师1304人。仅2014年,2名女同志被评为市特级教师;5名同志被评为区十佳教师。在市教育局对市区初中、小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中,我区青年路小学获一等奖,校长滕欣云同志获得市教育局奖励人民币6000元,成为市区惟一获得此奖项的女校长。我区4名女同志被评为潍坊市市区“十佳班主任”;4名女同志被评为市区“十佳教师”。我区39名教师被评为市区“优秀教师”。其中37名是女教师,占了优秀教师总数的95。

二、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增强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各单位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学习“两纲”,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新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是认真落实妇女“五期保护”制度。全区教育系统女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休息时间,产期休假5个月,晚育实行休假150天,产期发放100工资。在医疗、孕、产期、哺乳期内,不参加竞聘,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女教师怀孕期间安排轻松的工作,为有小孩的女教职工安排喂奶的时间,50岁以上的女教师每天可以晚到和早走半个小时等。

三是组织了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强化“两纲”宣传。确定三月和六月为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全社会关心妇女工作的氛围。

三、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女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一是关心女教职工家庭幸福。今年全区进一步普及了“美在家庭”活动。全区女教职工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活动,注重家庭美德建设,促进了家庭环境不断改善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助贫帮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女教职工渡过难关。

二是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教育系统无强体力劳动、有毒场所、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各单位坚持每年两次组织妇科查体,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女教职工在经期,单位不安排体力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三是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各级教育工会定期举办女职工“庆三八”拔河比赛、排球比赛、书画展等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增进了女职工间的相互了解,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女教师身心健康水平。2014年度,区教育局妇工委被区妇联授予区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篇: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调研报告

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

调 研 报 告

区教育系统现有教职工xx人,其中女教工xx人,占教职工总数的xx%。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工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教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强化宣传,形成关心支持女教职工发展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和各校党组织遵循《妇女权益保障法》,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妇女观,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地位;宣传教育教学工作中先进女职工的典型事迹,在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女职工、关心女职工、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女教职工政治待遇。在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组织发展、职称评聘、培训教育、评先树优、住房分配及报酬待遇等等方面,都做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为妇女展现才能和智慧创造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使很多女教职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仅xx年度,教育系统1名女同志被推选为x人大代表,2名女同 1

志被推选为x人大代表;x名女同志被选为区政协委员;6名女同志被选为区党代表。目前,全区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干部xx人,其中女校级领导干部xx人,占校级领导干部总数的xx%。

三是提高女教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全区教育系统妇女组织广泛开展了“教师职业道德全员培训活动”、巾帼建功双文明竞赛活动。通过争创巾帼建功示范岗、争做岗位明星等一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再创佳绩。目前为止,已有xx名女教师参加助学自考,xx名女教师参加了教师基本功训练,xx名女教师参加了微机培训,xx名女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各校组织的教职工练兵比武活动中,练兵项目达xx项,参赛教师xx人,其中女教师xx人。仅xx年,2名女同志被评为市特级教师;5名同志被评为区十佳教师。在市教育局对市区初中、小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中,我区xx小学获一等奖,成为市区惟一获得此奖项的女校长。我区4名女同志被评为xx市 “十佳班主任”;4名女同志被评为“十佳教师”。我区xx名教师被评为市 “优秀教师”。其中37名是女教师,占了优秀教师总数的95%。

二、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增强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各单

位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新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是认真落实妇女“五期保护”制度。全区教育系统女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休息时间,产期休假x个月,晚育实行休假xx天,产期发放100%工资。在医疗、孕、产期、哺乳期内,不参加竞聘,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女教师怀孕期间安排轻松的工作,为有小孩的女教职工安排喂奶的时间,50岁以上的女教师每天可以晚到和早走半个小时等。

三是组织了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强化xx宣传。确定三月和六月为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全社会关心妇女工作的氛围。

三、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女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一是关心女教职工家庭幸福。今年全区进一步普及了“美在家庭”活动。全区女教职工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活动,注重家庭美德建设,促进了家庭环境不断改善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助贫帮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女教职工渡过难关。

二是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教育系统无强体力劳动、有毒场所、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各单位坚持每年两次组织妇科查体,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女教职工在经期,单位不安排体力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三是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各级教育工会定期举办女职工“庆三八”拔河比赛、排球比赛、书画展等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增进了女职工间的相互了解,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女教师身心健康水平。

第三篇:教育局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调研报告

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

调 研 报 告

区教育系统现有教职工4033人,其中女教工231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57.48%。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工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教育系统38处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教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强化宣传,形成关心支持女教职工发展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和各校党组织遵循《妇女权益保障法》,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的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地位;宣传教育教学工作中先进女职工的典型事迹,在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女职工、关心女职工、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女教职工政治待遇。在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组织发展、职称评聘、培训教育、评先树优、住房分配及报酬待遇等等方面,都做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为妇女展现才能和智慧创造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使很多女教职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仅2014年度,教育系统1名女同志被推选为省人大代表,2名女同志被推选为区人大代表;5名女同志被选为区政协委员;6名女同志被选为区党代表。目前,全区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干部137人,其中女校级领导干部28人,占校级领导干部总数的21%。

三是提高女教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全区教育系统妇女组织广泛开展了 “教师职业道德全员培训活动”、巾帼建功双文明竞赛活动。通过争创巾帼建功示范岗、争做岗位明星等一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再创佳绩。目前为止,已有182名女教师参加助学自考,1936名女教师参加了教师基本功训练,1400名女教师参加了微机培训,110名女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各校组织的教职工练兵比武活动中,练兵项目达84项,参赛教师2507人,其中女教师1304人。仅2014年,2名女同志被评为市特级教师;5名同志被评为区十佳教师。在市教育局对市区初中、小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中,我区青年路小学获一等奖,校长滕欣云同志获得市教育局奖励人民币6000元,成为市区惟一获得此奖项的女校长。我区4名女同志被评为潍坊市市区“十佳班主任”;4名女同志被评为市区“十佳教师”。我区39名教师被评为市区“优秀教师”。其中37名是女教师,占了优秀教师总数的95%。

二、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增强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各单位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学习“两纲”,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新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是认真落实妇女“五期保护”制度。全区教育系统女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休息时间,产期休假5个月,晚育实行休假150天,产期发放100%工资。在医疗、孕、产期、哺乳期内,不参加竞聘,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女教师怀孕期间安排轻松的工作,为有小孩的女教职工安排喂奶的时间,50岁以上的女教师每天可以晚到和早走半个小时等。

三是组织了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强化“两纲”宣传。确定三月和六月为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全社会关心妇女工作的氛围。

三、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女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一是关心女教职工家庭幸福。今年全区进一步普及了“美在家庭”活动。全区女教职工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活动,注重家庭美德建设,促进了家庭环境不断改善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助贫帮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女教职工渡过难关。

二是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教育系统无强体力劳动、有毒场所、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各单位坚持每年两次组织妇科查体,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女教职工在经期,单位不安排体力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三是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各级教育工会定期举办女职工“庆三八”拔河比赛、排球比赛、书画展等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增进了女职工间的相互了解,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女教师身心健康水平。2014年度,区教育局妇工委被区妇联授予 区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第四篇:教育局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调研报告

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

调 研 报 告

区教育系统现有教职工4033人,其中女教工231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57.48%。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工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教育系统38处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教职工生育保险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强化宣传,形成关心支持女教职工发展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和各校党组织遵循《妇女权益保障法》,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的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地位;宣传教育教学工作中先进女职工的典型事迹,在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女职工、关心女职工、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女教职工政治待遇。在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组织发展、职称评聘、培训教育、评先树优、住房分配及报酬待遇等等方面,都做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为妇女展现才能和智慧创造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使很多女教职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仅2014年度,教育系统1名女同志被推选为省人大代表,2名女同志被推选为区人大代表;5名女同志被选为区政协委员;6名女同志被选为区党代表。目前,全区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干部137人,其中女校级领导干部28人,占校级领导干部总数的21%。

三是提高女教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全区教育系统妇女组织广泛开展了 “教师职业道德全员培训活动”、巾帼建功双文明竞赛活动。通过争创巾帼建功示范岗、争做岗位明星等一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再创佳绩。目前为止,已有182名女教师参加助学自考,1936名女教师参加了教师基本功训练,1400名女教师参加了微机培训,110名女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各校组织的教职工练兵比武活动中,练兵项目达84项,参赛教师2507人,其中女教师1304人。仅2014年,2名女同志被评为市特级教师;5名同志被评为区十佳教师。在市教育局对市区初中、小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中,我区青年路小学获一等奖,校长滕欣云同志获得市教育局奖励人民币6000元,成为市区惟一获得此奖项的女校长。我区4名女同志被评为潍坊市市区“十佳班主任”;4名女同志被评为市区“十佳教师”。我区39名教师被评为市区“优秀教师”。其中37名是女教师,占了优秀教师总数的95%。

二、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增强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各单位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学习“两纲”,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新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是认真落实妇女“五期保护”制度。全区教育系统女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休息时间,产期休假5个月,晚育实行休假150天,产期发放100%工资。在医疗、孕、产期、哺乳期内,不参加竞聘,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女教师怀孕期间安排轻松的工作,为有小孩的女教职工安排喂奶的时间,50岁以上的女教师每天可以晚到和早走半个小时等。

三是组织了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强化“两纲”宣传。确定三月和六月为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全社会关心妇女工作的氛围。

三、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女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一是关心女教职工家庭幸福。今年全区进一步普及了“美在家庭”活动。全区女教职工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活动,注重家庭美德建设,促进了家庭环境不断改善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助贫帮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女教职工渡过难关。

二是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教育系统无强体力劳动、有毒场所、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各单位坚持每年两次组织妇科查体,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女教职工在经期,单位不安排体力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三是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各级教育工会定期举办女职工“庆三八”拔河比赛、排球比赛、书画展等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增进了女职工间的相互了解,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女教师身心健康水平。2014年度,区教育局妇工委被区妇联授予 区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教育局关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调研报告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五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txt不要放弃自己! -------(妈妈曾经这样对我说,转身出门的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却不想让任何人看见!) 看到这一句 小编也心有感触,想起当初离家前往几千里外的地方的时候,妈妈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身为男儿,必须创出一片天,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

(摘要)

(2014年3月)

为了帮助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从《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摘录以下条款,供执行使用。

一、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六个方面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1、政治权利

2、文化教育权益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4、财产权益

5、人身权利

6、婚姻家庭权益

二、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1、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实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2、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实“五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

(1)不得解除“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及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五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南京市改革企业集体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五款 参加生育保险,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在孕期和政府规定的产假、哺乳期间,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在此期间甲方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2)关于女职工孕期劳动保护的规定。南京市《关于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除按《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五条执行外,并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和哺乳而影响她们的晋级。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八条 对已婚未孕、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应将其暂时调离下列作业:铅的冶炼、浇铸,铅粉

生产;纯苯的生产、回收;汞的生产、蒸馏、回收;镉的生产;二硫化碳的生产;超过卫生保护要求的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其他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影响下一代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十。南京市《关于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定为十一次,每次半天,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增加次数。

(3)关于女职工产期劳动保护的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五条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4)关于女职工哺乳期劳动保护的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一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5)关于女职工经期劳动保护的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的劳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南京市《关于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可享受经期休假一天,作公假处理,但不得累计使用,单位也不得以经济补贴的办法代替。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四款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6)关于女职工更年期劳动保护的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女职工患有更年期综合症者,单位应适当减少其工作量。南京市《关于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要做好对四十五周岁以上更年期女职工的保健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工间保健操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不得合并使用。

3、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实有关女职工卫生保健的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一)对女职工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劳动。(二)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者,应积极予以治疗,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排工作。定期健康检查按公假处理。(三)至少每两年对女职工(含退休女职工)普查一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按公假处理。

4、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实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由劳动部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及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六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劳动部的规定执行。

5、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实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一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设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四条 各单位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为女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劳动环境。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一)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四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二)有五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三)有二十名以上幼儿的单位应设托儿所。

6、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实有关女职工计划生育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公民,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十八条 凡采取避孕措施失败意外妊娠并终止妊娠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参加生育保险的,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休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支付。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五条 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九条 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独生子女父母单位的职工医疗标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

前两款费用,由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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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市总工会网站

2、再点击“女工天地”——“权益维护”

3、打开《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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