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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期票据在城投公司融资中的应用:融资的票据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08 09:42:31 影响了:

浅析中期票据在城投公司融资中的应用

中国现代集团总裁 丁 逸

【摘要】各地政府如今越来越重视城投公司,对城投公司的运营及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符合我国当前金融改革的形势的,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在不久的将来,当“城市经营”这一理念成为地方城投公司的发展核心以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将熟练运用包括中期票据等各种融资渠道为当地城市发展及价值提升做出巨大的贡献。

【正文】【2785字】

第一节 中期票据的概念及特点

1.1 中期票据的概念

2008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中期票据。正如短期融资券是一年以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一样,中期票据有望成为除企业债、公司债以外重要的中期融资工具,成为高信用等级企业的3-5年期贷款的替代品。

1.2 中期票据的特点

因中期票据注册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委员会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所以发行门槛低是中期票据最主要的特点。除了发行门槛降低这一主要特点外,中期票据还具有以下特点:

A. 审批简单、发行速度快。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就可发行,不像公司债、企业债,需要层层审批;

B. 信贷规模不受限制,在企业净资产40%的范围内;

C. 利率市场化定价。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中期票据由于发行后主要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基于银行间市场资金充裕,流动性好,且有交易商协会指导定价,因此目前中期票据的利率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左右,且发行期内不受银行利率浮动的影响;

D. 可免担保。发行企业可视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第二节 中期票据在城投公司中的运用

2.1 城投公司运用直接融资的概况

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种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城建平台相继成立。这些服务于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平台,为各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完成了大量的融资任务,对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提升本地城市形象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与此同时,这些平台积极跟随政府职能转变和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变化,

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勇于探索融资渠道、大胆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实践,创造了在全国有影响、可借鉴的优秀城投公司,这些运作较为成熟的城投公司除了能熟练运用项目融资、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融资渠道外,08年推出的中期票据也渐渐成为这些城投公司重要的融资渠道。 但是,除了这些运作优秀的城投公司外,全国范围内还有很多政府融资平台没有运用过中期票据这一融资手段,这主要是广大城投公司承担的职能定位造成的(见表1)。如表所示,在城投公司募集债券的投向中,接近一半的资金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次性投入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甚至有些属于政府公益性项目等因素,往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无法在短时间内产生足够效益,因中期票据3至5年的还款周期较短,往往造成项目建设还未完工还款期已到的情况,故这些城投公司只能选择还款周期更长的企业债券进行融资。

表1:城投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注: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

数据来源:中国银河证券中长期债券信息系统

2.2 优秀城投公司运用中期票据的情况

至今,上海城投、天津城投、武汉城投及西安城投都发行过中期票据(见表2)。

表2:城投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表

上海城投于2008年发行的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的15亿元将用于债务结构优化,10亿元用于补充中期流动资金,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9年发行的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承担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天津城投于2010年发行的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中约65%的部分,即32.5亿元, 将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所募资金的约20%将用于偿还公司现有银行贷款, 降低银行贷款规模, 改善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营运资金需求。

武汉城投于2010年发行的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偿还部分成本较高的银行借款、以及满足项目建设投资需求。

西安城投于2009年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20%资金将用于置换公司银行贷款,降低公司间接融资比例,改善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综上所述,中期票据因其3至5年的偿还时间,一部分可以用于降低银行负债,一部分可以解决部分市政项目建设的资金。

第三节 部分城投未运用中期票据融资的原因

通过第二节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中期票据这一融资渠道对于全国大部分城投公司来说都是“新鲜”的,我们通过走访及考察发现大多数城投公司不运用中期票据进行直接融资有以下几点原因:

1、城投公司缺乏必要的融资资源及职能。我们通过多年考察发现,有许多的城投公司其实并无实质经营,只是倚靠地方财政生存,政府授予的职能也只是完成建设或贷款任务,缺乏市场竞争力,自身无独立还款能力,且如今政策限制政府托底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故无法考虑中期票据进行融资。

2、城投公司债务结构不合理。目前多数城投公司的融资渠道只是单纯依靠银行贷款,债务构成全部是间接融资,造成了城投公司还款成本高、还款压力大的局面,如再加上无经营性资产等不良因素,基本无法实现直接融资。

3、城投公司缺乏长期战略规划。许多城投公司组建后缺乏必要的长期战略规划,导致这些城投公司不知道怎样运营现有政府给予的资产;还需要哪些用于融资的资产;如何计划日

后政府要求的建设及融资任务等都是多数城投公司的困惑,亟需专业的咨询机构为公司定制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战略规划。

4、城投公司缺乏专业财务顾问包装发行中期票据。经过我们调查发现,有的城投公司完全有能力发行中期票据,只是需要专业的机构对企业进行深度的调查,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整合及财务包装,完成公司资产整合及财务包装后配合中介机构进行申报材料的准备,实现运用中期票据融资。

第四节 我们的建议

鉴于我们作为专业研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的咨询机构,对于现如今各平台资金紧张,亟需利用直接融资进行资金结构优化的城投平台提出以下建议:

1、聘请专业的研究机构为公司拟定战略发展规划。很多城投公司忙于应对政府给予的各种任务,疏于对自身进行调查、分析及规划,进入公司发展的瓶颈期,亟需专业的研究服务机构对公司进行深度调研,提出长期发展规划,安排长期融资计划,评估各时间段公司的发展进度,提出发展过程中的整改建议等。

2、梳理优化自身资源,包装后实现直接融资。各地城投公司的资源及职能各不相同,城投公司需要整合自身已有的资源,申请直接融资所必要的资源,听取专业机构的建议,从法律、财务、融资投向、信用评级等各方面进行包装,利于日后扩大融资额度及缩短申报材料准备、审批周期。

3、利用中期票据融资进行多种项目运作。中期票据的还款期限最长为5年,城投公司可利用其5年周期投资于建设周期短、盈利水平较高的项目,如:土地一级开发、集团下属盈利性子公司融资等,其低于银行贷款利率且还款周期较长的优点,能降低项目运作成本,提高项目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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