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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担任人民陪审员值得推广等】 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9-04-04 04:07:06 影响了:

  前段时间,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法院正式对外宣布,曾钦照、许政郎等10名台商被任命为海沧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成为厦门市首次任命台商为人民陪审员。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曾经接触过一起涉台经济纠纷,因为台商本人不怎么熟悉大陆法律,认为有关部门给出的赔偿标准过低,是当地在搞地方保护,实际上按大陆标准已经达到最高。后来,有一位前来投资的台商跟他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以他在另外一个城市的标准折算给他看,当事人由最初的不信任转为信任,拖延了较长时间的经济纠纷最后得到妥善解决,皆大欢喜。所以,笔者认为,福建厦门市任命台商担任人民陪审员做法值得推广!
  台商陪审员一般长期在大陆工作、生活、投资、经营,对大陆当地情况有着比一般台湾民众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对大陆的社会现实、政策法规和风俗人情的理解也更为深刻。而且,当他们参与涉台诉讼纠纷的调解、审理工作时,他们将能够“现身说法”,加深台胞对大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从而更好地消除隔阂,更好地促进两岸密切交流。
  笔者认为,在推广台商担任人民陪审员这一做法时,还应把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如积极探索建立畅通当地政府台办机构、台联组织、台商投诉中心、台商协会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纠纷信息共享,委托台办、台联和台商投诉中心调解、涉台诉讼指导、涉台纠纷调解联席会议等制度,以实现涉台纠纷的快速、便捷、根本解决。此外,要真正发挥出台商陪审员的作用,就要坚决避免开庭前不准备、开庭中不发问、审后评议中不评议而只当陪听的现象。这就要求在选择陪审员时,要重视对方是否能够大体把握住两岸的基本法律框架,如果其法律知识比较欠缺,就应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以弥补遗憾所在。
  两岸同属中华民族台湾人也是中国人 许文彬
  4月14日,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在美国休斯敦与侨界台胞座谈时指出,两岸民众同属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台湾同胞既是生活在宝岛的台湾人,同时也是传承五千年中华民族血脉与文明的中国人,不能也不应该人为地把“台湾人”和“中国人”区隔、对立。
  记忆中这应该是大陆官方人士首度明确将“台湾人”和“中国人”的语汇概念阐述得如此透彻,值得关心两岸关系互动的岛内各界,尤其是泛绿朋友们加以深入思考、冷静理解。
  有些人将“台湾人”这个名号与“中国人”加以区隔、对立,其实是出于煽动族群情绪的选举谋略,既无助于台湾内部的团结,也有碍海峡两岸的相互沟通与友谊的建立。试想,如果刻意强调“你是中国人”、“我是台湾人”,那么,进一步的逻辑就会是“孔子、孟子、李白、杜甫是你们中国人,不是我们台湾人”,这对于“台湾人”的历史文化评价又有什么加分作用呢?甚至若进而发展成充满敌我意识的“去你的中国!”之说,对两岸和平相处又有何助益呢?
  现在一般所称的“台湾本土人”,是指闽南后裔,最早跟随郑成功渡过黑水沟(台湾海峡)移民台湾西部,其先祖则是源于河洛,即中原一带。《诗经·小雅》中“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足见当时的“中国”名号乃是与蛮夷区隔而来。《礼记·中庸》记载“……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此“中国”称谓实与“中原”、“中华”含义相同。
  即便是目前在台湾社会,放眼文化界和商界,中国一词亦于你我周遭俯拾皆是。如中国文化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以及中国信托公司、中国钢铁公司、中国石油公司……
  2000年台湾首次政党轮替,大陆方面曾发表声明说:“一个中国原则,见之于台湾当局多年来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文件,不是我们单方面强加给台湾的。”这也正是“九二共识”的默契象征。从而“台湾人也是中国人”这样的史观说法,对台湾并没有减分,而对海峡两岸的发展则有加分,在岛内有什么反对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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