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工资计算过程中的特殊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24 14:07:28 影响了: 人
关于学校工资计算过程中的特殊事项说明
1. 试用期员工和实习期员工的工资计算
试用期和实习期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他们的月收入合计数为转正前工资(岗位工资的70%),代课补贴,岗位津贴,减去工作量不够扣款(实际课表课时和所在岗位标准课时之间的差额而引起的扣款)。
2. 工作天数的说明
3. 新进员工岗位工资的定级问题
参见《xx薪酬管理制度》
4. 岗位津贴的给付标准
包括:
1) 教研组长津贴:150元/月
2) 年段长津贴:100元/月
3) 班主任津贴:300元/月班(小学)、400元/月班(初中高中)
4) 保管员津贴:250元/学部月,包括所有的保管工作,如实验室保管、体育器材保管、资料保管员等。
5) 其他岗位津贴:由各部门申报,必须经过校委会审批同意后才可发放。
5. 特殊津贴的给付标准
1) 特殊津贴是考虑到部分员工的岗位性质,以及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员工以前月度工资远远大于目前评定的岗位工资,为激励员工而特别给予的津贴,目前基本项目如下:
2) 行政司机每月给予100元/月的特殊津贴,作为电话费津贴;
3) 对于部分对石竹山学校贡献巨大,并且目前评定岗位工资远远小于以前月度工资的员工,经校委会审批分别给予金额不等的特殊津贴,目的是维持这些员工的工资收入不至于过分降低。
4) 特殊津贴的给予必须经过校委会审批同意才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