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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黔南州瓮安县要建市吗

发布时间:2019-02-24 05:07:42 影响了:

  贵州省瓮安县近几年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初具规模。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干部群众认识问题、组织形式问题、会员素质问题、资金问题等。只有采取加强政府扶持,创造宽松环境,加强培训,提高干部和群众认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1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地处黔中大地的瓮安县,全县拥有23个乡镇,247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0余万人,耕地面积40.50万亩。近几年来,全县农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引导农民不断开拓进取,扩大商品生产领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初步形成规模,据调查,2006年全县共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4个,比上年增加17个,增长45.95%,主要从事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和仓储、运输、技术信息等其它服务,有从业人员0.80万人,带动农户4.40万户。从收益上看,2006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人均纯收入3 281元,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1 155.22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收入为人均65元。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出现了草塘蔬菜协会和小河山生态渔业养殖协会等成功的事例。草塘蔬菜协会成立于2003年9月,一直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逐步形成“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该协会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建立省内外销售网点8个,引进客商30余名。2005年该协会带着自己的蔬菜产品随着省农业厅组团参加泛珠三角农产品展销会。草塘蔬菜协会从2003年的56户发展成为2006年的148户,种植蔬菜566亩,拥有资产25万元,涌现了陈友贵、汪普国等种植、销售能手,带动周边630户农户种植蔬菜、辐射种植蔬菜2 000余亩,使得草塘片区的蔬菜生产步入了一个良性的发展轨道。该协会2005年被列为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个试点之一,2006年被农业部列为部级试点,2004、2005两年连续荣获瓮安县人民政府授予“助民增收致富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作为全省四家代表之一参加了农业部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工作会议。
  
  2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2.1认识问题
  一方面,部分干部和相当多的农户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够,对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少。另一方面,长时间的家庭经营,使农民养成分散经营的习惯,合作愿望不十分强烈,据调查,2006年全县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只占农民总数的2%,大多数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自发联合经营形式差,短期致富思想严重,要马上见到钱,与人合作嫌麻烦。影响了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2.2组织形式松散,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
  按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必须依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和有关法律,制定专业协会章程,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接受政府主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然后开展经营活动。但瓮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是在短时间内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70%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合法的章程和进行登记,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导致农产品生产出来,却没有在市场上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2.3会员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低下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会员的素质高低,生产水平的好坏,对农村经济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从瓮安县的实际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会员素质不高,大部分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对现代科学技术掌握肤浅。尤其是面对国际、国内化规模生产,参与竞争的实力不足,加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工作面大、范围广、资金缺乏,致使进行技能培训、推广良种法、标准化服务、产品精包装等其它社会服务都做得不够理想,也达不到现代市场的服务水平,难于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瓮安县农村经济科技投入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接触较少,科技信息缺乏,产品科技含量偏低,未能推广出较好品牌的商品,也没有创造出有价值的绿色安全产品,因而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品市场占有率不强,影响了农民的收益。
  2.4规模小,资金短缺
  瓮安县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少量生产能手带动起来的,由于只是具备一定实际生产经验的农民,他们在技术、信息、资金、市场上都不具备很强的实力,以至于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不大,生产实力不强,而且服务层次低,大数都停留在产前、产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上,能同时提供加工营销服务的组织少。因而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规模、加工运输、交易方式、管理水平等方面都不适应现代化市场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当前农民的需要。在资金方面,由于地方财政并不宽裕、中央财政用于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也不多,少量财政资金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而2006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出台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很少有银行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放贷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出台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但从瓮安县的实际来看,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力单薄,缺乏抵押资产,同样还是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加上瓮安县农民本身并不富裕,据调查,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 125.78元,比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少1 461.22元,这就形成了瓮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资金不足的问题。
  
  3促进瓮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点思考
  
  3.1提高认识,加强培训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应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作为本届任期内的督办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并根据当地条件和农民需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抓好农民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加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3.2创造宽松环境,加大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解决现阶段我国农民问题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有必要也有义务提供支持和帮助,具体措施:一是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各地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用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创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融通问题,各家银行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贷款力度。三是财政、工商、税务、公安、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为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办、经营、发展排忧解难。
  3.3加大科技投入,创造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
  瓮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加大科技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尽量争取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取得联系,把他们的科研成果和科学技术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来。同时进行规范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通过各种认证打造产业品牌,并积极采取应对市场竞争的各项措施,克服“卖难”的突出问题。还要加强农村信息服务,掌握市场动态,以销促产,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改进品牌和包装,打造过硬品牌,加强流通,利用各种机会,把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品推向市场。
  3.4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和章程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为,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正确处理市场-协会-农户之间的关系,还要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人与普通农户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的客观要求。完善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优势。
  3.5因地制宜地发展瓮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必须立足实际,根据本县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体做法:一是依托主要产业,发展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随着本县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将逐步形成,应抓住时机,引导组建以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三是依靠经济能人和专业大户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发展这种专业协会。四是依靠农、林、牧、渔、供销等部门的雄厚技术和经营力量,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部门的触角一般已经伸到农村基层的大市场,只要积极转变职能,改革服务方式,主动参与农副产品流通,就能较好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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