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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关于全面高质量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1 12:55:09 影响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贫困残疾人在攻坚战中不掉队,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县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未脱贫残疾人家庭普遍贫困程度深、脱贫能力弱、攻坚

难度大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基本方略,紧扣县委和县政府任务分解安排,以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分类施策,协调配合发改、教育、民政、财政、水务、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卫健、扶贫等部门,采取更加有力的精准帮扶措施,通过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和实施兜底工程,推动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引导激发贫困残疾人内生动力,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增收步伐,助力全县如期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难点。聚焦深度贫困残疾人家庭自身脱贫能力弱,康复医疗支出大、家庭经济负担重,长期照护重度残疾人束缚家庭劳动力不能外出务工,致使家庭收入少,脱贫难的实际。因户施策,积极开展集中托养和邻里照护服务释放家庭劳动力,为家庭成员劳动增收创造条件。

(二)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紧扣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增收,宜种则种、宜养则养,扶持残疾人自食其力发展生产,不断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义务教育、康复医疗、托养照护、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提升残疾人精准扶贫实效。

(三)坚持提升帮扶实效。针对贫困重度残疾入大多无劳动能力的实际,优先将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创新扶贫产业组织形式,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强化金融扶贫支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贫困残疾人等工作机制,以改革创新手段推动残疾人增收脱贫,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啃下“硬骨头。

(四)坚持脱贫质量标准。落实精准脱贫要求,强化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落实农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叠加措施,落实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参保补贴和大病救助,减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费用支出;
拓宽贫困残疾人增收渠道,夯实稳定脱贫基础,确保贫困残疾人既“脱贫”又“解困”,真正实现高质量脱贫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兜底保障

1.推进残疾等级核定和残疾人证办理。由各乡镇残联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宣传、动员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甘肃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县残联、县卫健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监督指导各评残小组和各级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依规做好残疾人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对身心严重障碍(肢体、精神、智力)及年满70岁以上不能出户参加评定的申请人,县残联可委托县卫健局,组织评残委员会人员入户进行残疾评定。

2.完善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乡残联动态掌握建档立卡残疾人享受低保情况,配合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及时将因动态变化符合条件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并将低保类别不准确的及时予以调整,确保“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按“单人施保”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协调民政部门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3.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申请、审核手续,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肢体、视力一级,智力、精神一、二级,含以上六种其中任意一种的多重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言语、听力一、二级,肢体、视力二级,含以上六种其中任意一种的多重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

4.开展重度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落实《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扶贫办、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9)87号),推动发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乡镇社区为依托、托养中心为主体的农村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对有意愿集中托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向托养机构发放托养补贴300元,半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向托养机构发放托养补贴200元,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向托养机构发放托养补贴100元,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问题;
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对无意愿集中托养的,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托养补贴300元,半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托养补贴200元,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托养补贴100元;
对居家托养的精神、智力一级残疾人,农村户口的每人每年发放托养补贴800元,城市户口每人每年发放托养补贴1500元。乡村组户和托养机构要进一步靠实监护人的责任,签订监护协议,以残疾人的生活照护需求为导向,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代购用品、送医送药等服务。逐步解决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托养照护困难,进一步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幸福指数并释放其家庭劳动力。

5.保障住房安全和家居无障碍。配合发改等部门,对符合易地搬迁政策条件且自愿搬迁的残疾人贫困户给予积极支持,优先享受迁入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确保残疾人搬迁对象通过综合扶持稳定脱贫。配合住建部门,全面完成农村残疾人危房清零。同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肢体二、三级,视力一、二级残疾人),有改造意愿和改造条件的配套落实好家庭无障碍改造。肢体残疾人家庭侧重安装扶手、适配坐便椅、安装移动坡道、修建厕所、硬化通道;
盲人残疾人家庭侧重于安装扶手、铺设盲人通道,户均落实改造资金3500元左右,确保残疾人家居生活无障碍。

(二)加强康复扶贫

6.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县财政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做到对0—6岁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家庭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将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等29项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强重度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对无人监护或给社会造成意外的重度精神病人由公安机关送至精神病院进行救治和康复。

(三)开展教育扶贫

7.针对不同年龄段落实教育救助。充分发挥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实施“一人一案”,逐个确定教育形式,逐一解决其受教育问题。将学前阶段、义务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学生资助范围,按各阶段标准享受相应资助政策。除此之外,县残联对在校就读的普通高校残疾大学生每人每年落实3000元的助学金。

(四)推进产业扶贫

8.加强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支持。进一步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甘农发〔2018〕60号),对全县残疾人产业扶持情况进行台帐管理,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产业扶贫范围,通过补助发展产业和入股到与贫困户发展产业密切关联、带贫效果好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确保残疾人家庭入股分红增收,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劳动力状况、农户意愿,对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镇原县产业扶贫奖补扶持办法》(镇脱贫领办发【2018】40号)和《镇原县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奖补扶持办法》(镇政办发【2019】70号)落实产业奖补扶持政策,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脱贫。

9.开展基地扶贫。多方争取资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涉农公司企业等为培育对象,扶持发展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安置贫困残疾人上岗就业,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10.推行资产收益扶贫。在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成的设施农业、光伏、水电、乡村旅游项目等资产收益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资源开发形成的资产收益分配过程中,优先配置因残致贫家庭,对确定为兜底脱贫户的因残致贫家庭,适当提高资产收益配置比例。针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借助“三变”改革,完善折股量化、保息分红,利润分红等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嫁接引入,量化为贫困残疾人入股农民合作社、残疾人就业贫基地等经济实体的股金,年底享受分红,增收脱贫。

(五)促进就业扶贫

11.支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进一步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78号),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争取贫困残疾人家庭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促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有计划、有组织的转移就业。鼓励“扶贫车间”稳定吸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各乡镇至少聘用1—2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劳动力,持续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工资性收入。

(六)争取各方力量帮扶

10.统筹助残帮扶力量,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与天津静海区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的沟通对接,积极引进帮扶资源,细化帮扶协议,精准结对、爱心帮扶,逐步提高帮扶质量,发展完善协作长效机制。依托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对接,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加大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全力攻坚。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把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咬定目标、强化担当、真抓实干,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带领广大贫困残疾人坚定信心、顽强拼搏,努力争取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更大成效。

(二)积极协调,扎实推进。县乡残联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解决贫困残疾人的脱贫困难。要配合我扶贫部门精准识别贫困残疾人,切实将因残致贫家庭作为重点进行攻坚;
要配合教育部门落实“一人一案”“送教上门”等助学措施,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
要配合民政门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
要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有效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安全住房,并加快推进家庭无障碍改造。

(三)深入宣传,激发动力。县乡残联要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把助残脱贫政策讲透、标准讲清;
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助残脱贫典型和残疾人脱贫典型,引导全社会帮扶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激发贫困残疾人的脱贫热情和内生动力,帮助贫困残疾人坚定脱贫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附:全面高质量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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