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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心得体会范文模板5篇

发布时间:2022-04-10 16:18:27 影响了:

在奋斗的时候,只有自信拼搏的想法,人能为自己喜欢的工作贡献出无尽的能量,人生的欢乐。那么关于相关的心得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实习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范文模板5篇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1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xx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xx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关于律师与法官、仲裁员的关系。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五、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2

  从第一天x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3

  刚进入律师行业,心情很激动也很迫切,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熟悉相关业务,迅速成长起来,可以独立开展相关工作。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实践,才发现刚入行的心态虽然积极但却过于急迫,以致过于理想化了。因为,在工作实践中,通过跟随老律师具体办案,才发现自己有太多不足,比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书本知识要转化为专业能力,没有一定量的实践显然不可能。再如,一个具体案件,从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了解案件,以及写好起诉书,出庭等方方面面,都感到自己做的不足,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虽然,我们所的几位老律师都热情的给予我指导、帮助,但总感到还是零碎了些,心中急切希望能有一次系统的培训与学习,以便掌握更多相关知识,并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恰在此时,xx省律师协会发出通知,开展相关的实习人员培训,我感到真是一场及时雨,于是开始认真的学习。

  我们的的培训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网络课程的学习,省律协请了法律各专业领域的教授、专家、律师给我们授课。内容丰富、实用,对我们专业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由于授课教师众多,我再次就不一一详述了,只就印象最深的两门课,谈谈自己的体会,一门是隋彭生老师讲的《民法与律师实务》课。隋老师讲课风趣、生动,往往将深奥的民法理论、原理融入具体的案例之中,让人印象深刻,这种深入浅出的授课方法,得到许多实习人员的好评。比如隋老师讲买卖合同中,风险的转移,就用买卖耕牛为例,十分形象的可视化的说明,买卖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风险是随交付而转移的。像这样的例子,在隋老师的授课中,比比皆是,对我们帮助很大。另外一门是刑诉课,这门课我们过去参加司法考试时,也学过,但角度并不完全相关联、相一致。其中,授课老师重点谈到了一名律师,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自身应注意的事项,也包括了如何规避执业风险,如何正确处理好于委托人、公诉人、法官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对我的实际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第二部分的培训,就是这次集中面授。三位老师授课都非常精彩。

  xx老师讲的课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令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更高的角度,来认识法律工作者的定位问题,也深刻认识到是国家的进步、文明、民主、富强,催进了法治的进程,反过来法律工作也在不断促进着国家的发展。因此,对自己所从事的这份职业有一种自豪感。

  著名的xx律师精彩的演讲,大堂内多次响起掌声。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老律师,xx先生的人品、风范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同时xx先生对我们这些新入行的实习律师的真诚忠告,以及殷切希望也给我们的莫大的鼓励。

  资深律师xxx来给大家授课,重点谈到了律师业务的开拓与创新,让大家开阔了眼界,对今后的美好未来有了具体、明确的最后目标。

  总之,这次培训活动,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执业,既看到法律工作的艰辛、风险与挑战又看到这一职业的价值与荣耀,所有这些收获,必将对我今后的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令我受益匪浅。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4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律师们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武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跟着武律师跑了一个案子,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发现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

  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心得,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5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xx律师事务所。

  在xx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xx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主任的严格要求给我很大的影响和震撼,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做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个“格”,有原则,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为人方面给我树立了严格的标准和原则,为以后我为人处事的理念打下坚实的基础,更让我看到他们作为法律人的严谨和专业,一丝不苟,真诚敬业,以及坦荡宽容的人格魅力。

  在实习期间我获益匪浅,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尽管律师从经济意义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最佳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必须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2、责任心和勤勉是律师执业必备的工作素质。应该说,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责任心,都应该有勤勉的态度,但律师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未雨绸缪、排忧解难,当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来委托律师工作的,律师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时律师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声誉。所以,虽然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做律师必须将责任心和勤勉训练成为下意识地工作习惯,这样才能算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3、积极进取,常学常新。我国目前处于法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经济也处于改革发展时期,因此,各项法律法规常常推陈出新,法律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为客户提供最贴切到位的法律服务并开拓自己的业务,必须保证对最新经济社会动态和司法实践、法律理论等的全面学习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获得客户认可的有效途径。

  1、工作日志。律师工作常常有很繁杂的业务、长达几年的项目,在律师服务客户又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将所有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与客户进行最及时有效的勾通,将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历史记录并对未来工作制定计划,记入计划日志,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体体现,定期、不定期地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志则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在业务能力上进步。

  2、工作总结与报告。所里对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相关制度,其中各类工作报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自己处理的各项业务、在所里与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际关系,与客户进行交流等诸项事情对自己做定期的总结与回顾。这既是通过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锻炼自己对事的思维敏捷度和判断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师工作是一份条理性很强、要求很细致的工作,在我们面对非单一客户的种类各异的多项事务时,一方面要对业务有宏观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对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资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时整理、分项归类,这样有助于提高自己处理事务的效率和效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以前三年来专科学习的知识,同时也为自己以步入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累了经验,打开了一扇门。实习只要有收获,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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