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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6篇

发布时间:2023-03-06 11:03:52 影响了:

为了提升自己的思维力,我们需要及时写好相关的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我们可以记录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以下是大学生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6篇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篇1

?狼王梦》《木偶奇遇记》《斑羚飞度》《水浒传》……都是我喜欢的书,但让我百读不厌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里面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篇2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篇3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但不管那意味着什么,我们都要勇敢地去追。

——题记

又是一年三月三,春意盎然,满天风筝飞舞。春风拂过草尖,顺着带起了几个风筝向着蓝天吹去。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一切都如此熟悉。“为你,千千万万遍。”口中不禁呢喃,将我拉回那段,风筝的往事中……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一个与塔利班、战争、难民、死亡相联系的国度。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次追风筝比赛中,他们取得了胜利。但当哈桑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的时候,却遭到阿塞夫等人的施暴。我心中惶惶不安,却因只是个看客,只好一页一页读下去。阿米尔走街串巷的的寻找哈桑,遇到这一幕却选择胆怯逃避,他们的友谊也就此变了味。

此刻,阿米尔将要追逐的风筝就飞走了。有时在想如果当时阿米尔挺身而出,那么他们的关系应该也不会如此冷淡,阿米尔也不会因为忍受不了自责和嫉妒,逼走了哈桑。

哈桑走后,阿富汗战火燃起, 阿米尔随同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踏上久违的回乡路。到这里,阿米尔就开始追逐他的风筝了。可谁料他发现,哈桑早已死在了塔利班的残暴下,阿米尔为了救赎,拼了命地从塔利班手中救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于此同时,他同样救赎了自己的心灵。索拉博的获救,又何尝不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关于风筝的延续呢?

书的结尾是阿米尔与索拉博放风筝的画面,风筝在他们正上方翱翔,阿米尔嘴角挂着轻松的笑。苍蓝天空下,追风筝的人们如从前那般在风筝下追逐着。这时,我想阿米尔已经追到了他的风筝,“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从书的开头到结尾,我的`心一直都被紧紧的揪着,随着阿米尔和哈桑的遭遇而跌宕起伏。曾经无比欢乐的童年一去不返,那时自己的懦弱让他无法释怀,一切的改变从踏上回乡之路寻找哈桑开始。书中游戏里追风筝的人是哈桑,可我认为真正“追风筝的人”是阿米尔。追风筝是为了对哈桑的背叛致歉,是为了让自己在余生不会后悔,更是为了兑现当年追回风筝的承诺。

世界太大,地球永远在转。每个人都会在生活中犯大大小小的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有阿米尔的勇气去面对和改正,是否有千千万万遍的执着和坚持?答案自有解答。

看着风中飘舞的风筝,我倏然悟出了些许什么。一生太短,诚然要活得真实,坦然面对每一个人,懂得原谅他人的过错。不能辜负对自己好的人,更不能互相伤害,做违背道德的事情。我们要知道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因为一旦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当风筝从手中脱出时,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是否好好欣赏过它。同理,当你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某个重要的物品或人时,那是你不屑的,还是未曾珍惜就转瞬而逝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磷伤却还是会义无反顾,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不只做值得的事,还会去做做真正想做的事。

思绪被打断,孩童手中的一只风筝挣开束缚,向悠然的天空飞去,孩子们惊喜地尖叫,疏松开手脚,追向那个,风吹去的地方。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篇4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 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squo;六便士squo;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squo;月亮squo;还是squo;六便士squo;?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篇5

?红楼梦》里有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本书读完之后,亦好似在梦境里走了一遭,我尝试着把他们化作身边的人,去设身处地的感受她们的心灵世界。由此,我发现其实贾母也会寂寞。

贾母这个富贵了一辈子的老年妇人。是这个大观园里的“掌权人”,她早已儿孙满堂,因而这园子里总是热热闹闹的。院子里有精通琴棋书画的人,有擅长吟诗咏文的人,且丫头间的嬉笑也更是少不了……可谁又知道贾母也会寂寞呢?

此前,我一直觉得贾母就是一个人生赢家。整个大观园上上下下全听贾母的。贾母说一,则绝无他人敢回二。贾母不仅有钱,还有权,何谈寂寞呢?

在贾府的老一辈里,贾母无疑是最长寿的,身边同辈人都离开了,这确实难免也会寂寞。园子里没人能陪贾母谈谈心,陪他聊天的人虽不少,但不过,都是随着贾母的话附和罢了,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贾母,说到他心坎里去呢?知音难觅,也是一种寂寞啊。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尊贵的贾母会对一个“粗野人”刘姥姥,如此热情,不正是因为刘姥姥是她那难觅寻的知音吗?二人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且刘姥姥同别的府的客人不同,别人都是十分恭敬拘束的,生怕丢了颜面,可刘姥姥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村子里出来,不忌惮丢了谁的颜面,便可恣意扮丑,这也给贾母,带来了“姐妹”的亲切感,亲自引着刘姥姥逛了大半个园子。

贾母的寂寞,或许还源于对过去的怀念吧。她的心头还眷恋着逝去的时光,但伴侣已过世多年,身边的亲友也早已走的走散的散,再无人陪她去追忆过往。亭台楼阁里的点滴回忆也只得她自己收在脑海里,看着园子里的丫头姑娘们追捕蝴蝶、吟诗作乐,便无奈地感慨一句:“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节……”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那么奢靡风光的贾府,最后连一个老太太一个体面的葬礼都办不起来。看到这里,我心里就不觉地升起一阵“树倒猢狲散”的悲戚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里的小社会,反映出了一个表面是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寂寞。有的时候,正因为园子太大,才让空虚有了“容身之地“,繁华落尽,无处话凄凉。

读书月的心得体会范文篇6

读了《玫瑰与教育》后,我想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勤奋地阅读成就了她的美丽和深刻。请看她是怎样看待阅读的:

“读书,使精神高贵而丰富,亦使生命深刻而阔远;读书,让我在有限的从教时间内,实现自身的无限。”

“读书,是我心灵的振翅;读书,是我精神的呼吸。”

“读书虽不能改变人生的物象,但可以改变人生的气象。”

“外在的形貌基于遗传,是难于改变的,但人的精神却可因读书而蓬勃葱茏、气象万千。”

“读书是最高档的营养品、最名牌的抗衰老剂……一个人,只有在读书中才能体验生命的滋味。在读书中身体自然得到运动,大脑自然得到运转,心灵自然被酬劳。”

读书让我们有专业的知识,思考让我们有了独立的思维,实践是将我们的思考实施于课堂教学之中,这样的实践我想一定是具有教师独立特色的教学活动,窦老师强调教师应该具有一定的个性,教学活动应当有自己的特色,反思自己在每次外出听课之时,所获得的那些老师们表扬、鼓励的技巧,调动情绪的方法。回来以后便照葫芦画瓢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之中,现在想起来在课堂我们反而失去了自己。作为一名语文老师,我常常为自己语文课堂缺乏生动、灵性、激情、思想……而苦恼、烦忧、惭愧、自责。或许这就是我不断买书读书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吧,是的,“唯有读书”才能让自己长“高”啊!人,读书与不读书肯定是不同的。身为教师,读书与不读书,就更不一样了,这可以在你的学生那里得到验证。就让我们在这读书的季节里,来开始我们自己的阅读吧,相信在阅读中,我们也一定会变得美丽、优雅。教师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个不断翻阅书籍,行走于学生中间以及文字之间的生命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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