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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退休职工2018养老金上调|2018重庆市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

发布时间:2018-10-12 04:08:54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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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各地退休职工2016养老金上调
  养老金待遇提高了,缴费率会不会跟着一块儿涨?这是本次网友调查中最受关注的经济问题之一。对此,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判断:“今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提升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工资保持不变,今年老百姓反而可能少掏些养老钱。”在郑功成看来,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是一个客观事实,目前还有降低费率的空间,也应该降低,“但费率降低和老百姓掏的钱多少是两码事。老百姓每个月缴多少保险费,是和工资收入挂钩的。如果工资涨了,每个月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会多一些。”更让人高兴的是,郑功成判断,今年养老金待遇还可能持续提高。“社会分配格局是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当然包括惠及退休老人。养老金水平应当与物价挂钩,同时考虑工资增长情况,因此养老金待遇也有继续提高的空间。”
  27省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养老金并轨方案在地方落地,待遇是否会下降成了数目庞大的“中人”关心的重点。记者查阅各地发布的相关文件发现,各地均明确,对“中人”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
  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按新的制度计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对改革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则在按新制度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以上提到的27个省份中,有19个省份明确了过渡期时间。这19个省份分别是广东、北京、云南、甘肃、陕西、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吉林、辽宁、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安徽、浙江,这些省份均在意见中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据金维刚介绍,前些年我国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就设置了5年过渡期,现在养老并轨情况更加复杂,所以将过渡期延长至10年,确保“中人”的待遇能够保持平稳。金维刚表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他同时也提到,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不一定会比过去高。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褚福灵说,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极大,今后新人退休待遇更多会与工资和基金运营包括通货膨胀等因素发生关联,待遇水平也就是养老替代率将会和企业职工逐步看齐。
各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192元的,补足到192元。
  5、2013年年度内达到70周岁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不含一次补费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补足到700元,退职人员仍达不到550元的补足到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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