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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干部请假制度_我国干部驻村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9-06-24 04:17:00 影响了:

  摘 要: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深入农村任职,既是有效推行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政府在农村基层治理方式上的一大特色和亮点。近年来,我国诸多省市以开展党员干部驻村活动为手段,推动各项解决"三农"问题政策的实施,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河北省开展干部驻村活动的基础上,总结出当前我国干部驻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干部驻村制度;长效机制;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人口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80%,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民富,则国家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就在农村,农村问题解决好了,我们各项事业就成功了一大半。从"十五"到"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央一直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并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持政策,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都会对农业农村工作做出部署和规划。在此大背景下,为有效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农村发展的方针,众多省、市、县三级政府选派大批干部或抽调大学生下乡驻村,甚至让其直接担任村职,希望能推动农村的进步。但驻村干部制度毕竟还缺乏固定性和长效性,面对贫穷、落后的农村现状,短暂的驻村干部制度改变了什么,无力改变的又是什么,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一、河北省开展万员干部驻村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各级、各部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2012年2月7日,由河北省委组织开展的以"强班子、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为主题的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根据河北省委部署,全省将按照10%的比例确定5000个班子问题多、经济发展弱、稳定任务重的村为帮扶村。从省、市、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选派15000名党员干部组成工作组,他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入驻重点村,集中开展帮扶工作,实现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并努力做到民情调查进万家、惠民实事进万家、政策法规进万家、文明新风进万家。按照河北省的规定,每个村安排3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要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选派干部驻村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帮扶村,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驻村期间,一律不准迎送陪同、招待宴请,不准接受土特产,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驻村结束后,由全体村民对驻村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以此作为干部今后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河北省财政按照每个村5万元的标准提供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每个村10万元的标准,设立帮扶项目专项资金。河北省委要求,驻村干部要承担6项任务:帮助建立一个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班子;制定一个好的发展规划;培育一个好的产业;办成一批好事实事;消除一批不和谐因素;完善一套科学规范的村级运行发展机制,最后让群众得实惠,让干部受教育。
  二、我国干部驻村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类似干部驻村的活动和评价还有很多,这些活动不仅能让我们去发现问题,更能启发我们去反思该如何保证这些制度更加得以高效的实施。当前我国干部驻村制度在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驻村干部工作作风流于形式,短期性、功利性目的较强
  从实践来看,由于缺乏固定的长效机制,干部驻村活动常常带有随意性和人为性,类似重大活动常常在国家重大事件时才进行,似乎带有某种特定的"使命",例如,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2年广州、云南、广西等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干部下乡支援农村建设活动;2007年,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喜迎十七大召开,河南、山东等省也开展了类似的活动;2012年,为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和谐环境,防止农村暴动事件的发生,作为距离首都最近的省份,河北省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农村专项治理活动,防止周边农村地区在十八大召开前出现大规模上访等行为的出现。据河北省一位官员透露,河北省通过多年的"维稳"工作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只要把农村稳住了,首都也就稳定了。由此可见,干部驻村制度在实施上带有较强的功利性目的,短短几个月的活动对于日积月累的农村问题,能改变的有多少,无法改变的又有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2、缺乏正确的"新时期驻村意识",对新时期农村问题认识不到位
  我国农村生产力极其落后,为加快建设先进工业国的步伐,党中央发出支援农村建设的号召,广大青年到农村后,帮扶农民干农活、照顾孤寡老人等,主要涉及解决他们生活方面的困难,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的进步。现阶段,广大农村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农村生活帮扶已不再是主要的工作重点。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青壮年纷纷外出务工就业,产生了大批的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构成了新时期农村的主要难题,即日益改善的生活条件和日益增加的孤独感之间的矛盾。然而,众多省份在开展干部驻村帮扶活动时尚未认识到这一点,在制定帮扶指标时,硬拉项目指标,让农民冒很大风险,往往造成"农民感激一阵子,后悔一辈子"的结果。驻村干部只注重驻村期间引进了多少项目、增加了多少收入,忽视了村级管理水平的提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人文环境和社会风气的改善,没有从宏观上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驻村干部撤离后,村级管理依然软弱涣散,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素质、民主与法制意识、致富本领依然和以前一样。
  3、乡镇政权控制性倾向致使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陷入两难境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存在着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一种是乡镇政权代表的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利,功能是在党的领导下将国家行政管理传递到农村社会;另一种是村民委员会代表的村民自治权力,功能是在有关法律范围之内对农村社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乡镇政权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两种权力之间却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例如,有的驻村干部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够全面,找不准角色摆不正位置,经常出现越俎代庖的现象;有的驻村干部对村级事务大包大揽,事无巨细都要过问;有的驻村干部甚至干脆把村党两委撂到一边,取而代之亲自主政。有一些干部自以为是上级领导机关派来的,以"钦差大臣"自居,不尊重乡村领导,干扰乡村工作。在村委眼里,这些驻村干部是本村发展的希望,不敢怠慢,客观上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分,从而阻碍了农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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