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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资料|

发布时间:2019-06-29 05:24:25 影响了:

篇一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说的一句耳目一新、意味深长的话。

  

出卷人、答卷人、阅卷人分别指什么?习近平为何如此描述?我们从他的讲话中能一探究竟。

  

1月5日,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是什么“时代”?   

习近平这样回答,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重大政治论断,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个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不是别的什么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使中国的发展站到一个更高层级的历史方位上。

  

党要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我们”指谁?   

“我们”就是全体共产党人。

  

习近平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

  

全体共产党人听好了!   

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习近平要求全党同志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和三个“决不”。

  

三个“一以贯之”即,做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   

三个“决不”即,决不能因为胜利而骄傲,决不能因为成就而懈怠,决不能因为困难而退缩。

  

其中,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

  

习近平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他要求“关键少数”必须做到五个“过硬”:必须做到信念过硬、必须做到政治过硬、必须做到责任过硬、必须做到能力过硬、必须做到作风过硬。

  

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要把践行“三严三实”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中,养成一种习惯、化为一种境界。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人民如何阅卷?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民好,国家才会好。

  

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须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

  

对此,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说得很明确,“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只要记住“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就不难理解“人民是阅卷人”这句话的深意。

篇二

 领导干部的可为、可不为、不可为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次换届,一批“新官”将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上任伊始都自然会思考“干什么”“怎么干”,谋划自己的“三把火”。然而,这“火”该烧什么、怎么烧,哪些事情可为或可不为或不可为,无论是“新官”还是“旧官”,都应该想清楚、弄明白。

  

管理学上有个著名的三圈理论,它构建了“价值”“能力”和“支持”三要素分析框架,三要素分别代表三个圈,三圈全部重叠的那部分,属于既有价值又有能力,并且能得到各方面支持的事,这样的事可为;只有两圈重叠的那部分,则可不为,或可以暂时不为;而三圈根本不交叉重叠的那部分,则属于不可为的事。三圈理论给了我们颇多启示。

  

可为之事当全力去做,这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在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事情当中,哪些事是可为之事?不少干部未必搞得很清楚,而有些干部虽然搞清楚了却不愿、不敢和不善作为。现实中,有的热衷于做一些显山露水、“贴金露脸”的事,对老百姓呼声高、诉求大的民生实事提不起劲、来不了神,甚至对老百姓急着等米下锅的事,竟然“你急他不急”,好比大象屁股推不动;有的计较于自身的利益得失,对那些利长远、动筋骨的改革创新,缺乏动力、不感兴趣,“一等二看三通过”,甚至或明或暗地“软抵制”;有的满足于喊口号、提理念,对那些“深水静流”悄无声息诸如环保、生态建设等事情不冷不热,等等。干部、干部,干事为第一要务;干部、干部,干事才有进步。要干事,就得全力去干那些既有意义,又有能力,并且得到最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拥护的事。没有意义的事不必做,没能力办到的事无法做,得不到最广泛支持的事做不成,只有这三个要素都具备了才真正可为,并且要既坐诊又号脉、既出工又出力,在有为中有位。

  

可不为之事当量力去做,这是一种清醒和自觉。孟子有句名言:“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范晔在《后汉书》中说:“然则有所不为,亦将有所必为者矣。”世上之事,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为或一时不为并非不能为,实乃一时的条件不成熟、不具备,倘若硬着头皮勉强为之,则必定事与愿违或事倍功半。这些年,一些地方接连不断出现被群众叫停的PX项目,从一个侧面说明可不为的一些道理。有的人总是片面地认为只要“有价值”又“有能力”就可以脑袋一拍干起来,不管也不顾群众的意愿,还美其名曰:看准了就干。有的虽然老百姓有需要,客观上也有必要,但自身条件不够,能力有限,却迷信“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硬搞“霸王上弓”,盲目蛮干、硬干,结果造就了不少“僵尸项目”“烂尾工程”等等。做事情,不能只凭一腔热血,或只顾一厢情愿,有时候,有些事情条件不具备、不成熟和不到位时,不妨暂且缓一缓,不可操之过急,有时“慢下来”也不失为一种良策。要“跳起来摘桃子”,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特别是要关注最广大老百姓的哭与笑,这是可为与可不为的“指挥棒”。

  

不可为之事当坚决不做,这是一种意志和定力。作为党的干部,不可为的事很多,从大的来说,违背党的主张、触犯群众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等底线的言行都是毫不含糊决不可以为的事,这里的不可为主要是就做事而言。没价值去做、无能力去办、群众又不支持去干,这“三者”都不沾边的事自然不可为。然而,这简单明摆的道理,在有些人眼里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的信奉“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于是一味在GDP等数字上做文章、“玩游戏”;有的好大喜功,迷恋“面子工程”“马路经济”,于是热热闹闹搞“造城运动”;有的热衷打造个人威望、树个人形象,于是今天提个这口号,明天换那个口号,搞张书记种树、李书记砍树,还炮制眼花缭乱的新名词、新概念,等等。这些事情既没任何意义和价值,又让老百姓反感和厌恶,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对于不可为之事,重要的是有正确的价值观、名利观和政绩观,学会算大账而不是一味算小账、看长远而不是一味看眼前、装着群众而不是一味装着自我,这样,心里头才会亮堂,才不会不可为而为之。

  为官从政,对自己要做的事情,要心里有谱、脑里有弦,想清楚、弄明白,哪些事可为,哪些事可不为,哪些事不可为。可为之事全力做、可不为之事量力做、不可为之事决不做,这是当下难能可贵的一种清醒和自觉。

篇三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

  (三)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

  (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的正确道路。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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