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专业,历史专业毕业论文】 历史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重源慎流
——从戴震对《诗经•国风》的研究浅析其训诂学的主要倾向 摘要:戴震是清代干嘉考据学皖派的正式创立者,从他对《诗经·国风》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他在训诂上的一大特点是重视词的基本义,向词稳定而可靠的意义回归而非变得更为险怪。虽然他并不因重视词的基本义而抛弃对语境义的探索和说明,但是他反复批评的是错把语境义当成词义的现象。戴震确定词义的方法上的保证主要是“贯群经”。他这样的学术倾向和方法,既是考据学量的积累的结果,又是质的提高。
关键词:戴震;诗经;训诂;词义与语境义;清代干嘉考据学
戴震是干嘉考据学皖派的正式创立者,涉猎极广,卓然大家。本文略窥一斑,就其对《诗经·国风》的研究作一个粗浅的分析,试图找出其学术上的特点。
据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戴先生于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时31岁)成《诗补传》,后更名为《毛郑诗考正》(下文称《考正》);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时44岁)成《杲溪诗经补注》(下文称《补注》)。这是本文所用的材料。前者乃全《诗》的札记,后者仅成《周南》《召南》两卷,但详列经文和毛《传》、郑《笺》、朱子《集传》,末下己意。二书在意见上没有多少歧异。因《补注》晚出而文详,故优先引用。
一、训诂上重源慎流的倾向
(一)在词义和语境义之间向词义回归
在特定的语境下,一个词(常常)会临时性地表示特定的意思,有人称之为“语境义”。从严格意义上说,语境义算不上词义。如果把语境义等同于词义,那么一个词的义项就会极为庞杂,不可能符合社会交际的需要。
但词义的引申、分化,恰恰是以语境为条件的。如果某种语境反复出现,相应的语境义就可能脱离原语境而进入词的意义系统,成为其稳定的义项,甚至在将来发展成最常用的义项乃至唯一的义项。
戴震在《考正》和《补注》中,能够并且非常注意区分词义和语境(义)。在二者之中,他1作者简介:王小婷(1978-),山东济南人,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讲师,北京大学中文系07届博士毕业生。 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
1 漆永祥老师(1998:116)把《毛郑诗考正》和《杲溪诗经补注》都算作戴震前期的著作,由此认为戴震在乾隆二十二年见惠栋之后其学术“发生转折性变化”,“治经由汉宋兼采到独重汉儒”。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积极地提醒人们向词义一方回归;虽然他并不由此而抛弃对语境义的探索和说明,但是他反复批评的是错把语境义当成词义的现象。所以我们认为,戴震在训诂上的一大特点是向稳定而可靠的意义回归。由于这些意义通常存在时间较早,是词义引申、分化的源头,所以我们把戴震的这种特点概括为“重源慎流”。
(二)反复批评“缘词生训”
戴震的这个倾向从他在《考正》、《补注》二书中反复批评“缘词生训”中体现得很清楚: 例1 《周南·螽斯》首章:“宜尔子孙振振兮”,《毛传》:“振振,仁厚也。”《补注》:“振振,仪容之盛也。”自注:“《毛诗》于‘振振公子’、‘振振君子’,皆曰‘信厚也’;于‘振振鹭’曰‘群飞貌’。晋童谣:‘均服振振’,杜预曰:‘盛貌。’韦昭云:‘威武也。’缘词生训,故说各不同。”(P1121)
例2 《唐风·蟋蟀》首章:“岁聿其莫”,《毛传》:“聿,遂。”《补注》以“聿”为“辞助”,并说:“《传》于‘岁聿其莫’释之为‘遂’,于‘聿修厥德’释之为‘述’;《笺》于‘聿来胥宇’释之为‘自’,于‘我征聿至’、‘聿怀多福’、‘遹骏有声’、‘遹观厥成’、‘遹追来孝’并释之为‘述’。今考之,皆承明上文之辞耳,非空为辞助,亦非发语辞。而为遂、为述、为自,缘辞生训,皆非也。”(P1184)
这两例,尤其是例1,一般认为是“随文释训”——指(从基本的词义出发,正确)揭示该词在特定语境下特定的意义。根据这一原理,同一个词同一个意义在不同的地方就会有相近而又不相同的训释。不但不奇怪,甚至值得肯定。如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欥”字条下就把例2中《毛传》、《郑笺》的前后不一称为“因文分别”,不认为有什么错误。然而,戴震对这种现象(他称为“缘词生训”)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的。不过例2确实不如例1那样没有争议。毛郑的训释的不同,很难认为是语境的不同造成的。当我们看到下面一例之后,会对戴震的用意有更加明确的了解:
例3 《召南·草虫》首章:“趯趯阜螽”,《毛传》:“阜螽,蠜也。”《补注》:“螽之属不一,螽其统名也;草虫则凡小虫草生者之通语也。《尔雅》:‘蛗,螽蠜。’‘草螽,蝜蠜。’‘蜤螽,蜙蝑。’‘蟿螽,螇蚸。’‘土螽,蠰溪。’盖因诗辞而别其名,以傅合之。《尔雅》,周秦之际所记,解释《诗》《书》往往缘词生训。以为尽可证实,则违经矣。”(P1132)
可见戴震不是反对随文释训,而是反对没抓住真正的词义,只为了解通某一特定的句子,而制造[1]2[1][1]2 段注明显带有为毛郑开脱、辩护的味道,我们猜想这是因为戴震批评在先,而段玉裁想纠其偏(或者仅仅是为了立异)的缘故。
特定的解释。随文释训默认的前提是从基本的词义出发,离开这个前提,自然就变成戴震所批评的“缘词生训”了。在实践中,“随文释训”和“缘词生训”之间常常只有一步之遥。
戴震虽然严厉地批评“缘词生训”的错误,但并不因噎废食。他仍然注意发掘特定语境下语词的所指。
例4 《周南·芣苢》首章:“薄言有之”,《毛传》:“有之,藏之也。”《补注》:“有之,睹其有也。”
[1](P1123)
按:体味《补注》之意,应该是觉得《毛传》揭示的语境义不合适,试图扭《毛传》转过于坐实的倾向。不过此处径解为“拥有”即可,戴震说“睹其有”,也略嫌拘泥。
例5 《周南·芣苢》二章:“薄言掇之”,《毛传》:“掇,拾也。”补注:“掇,穗折之也;捋,一手持其穗,一手捋取之也。”(P1123)
按:《毛传》训“拾”,是“掇”的词义,而戴震讲的却是“掇”在特定语境下的所指。
戴震讨论语境义的例子相当少,其努力方向不在于此。而且就前面这两个例子看,戴震的解释也未必成功,不见得就与“缘词生训”存在截然的界线。
(三)重源:对古义的发掘
许多词的某一语境义后来上升成为该词主要的意义,原先的词义反而晦而不明了。凡此,戴震都注意揭示其本来的意义:
例6 《豳风·七月》二章:“殆及公子同归。”《考正》曰:“经传中男女皆曰‘子’。后‘为公子裘’,自豳民之男子言之,谓豳公之子也。此及‘为公子裳’,自豳之女子言之,谓公之女公子也。言者异其所指,因之而异。”(P1189)
按:“子”的语境义——男子——早已成为“子”近乎唯一的义项。戴震发明了“子”原来的意义,由此解释了“子”表示女子的现象。“言者异其所指”一语,非常精辟。
例7 《周南·汉广》首章:“不可休思”,《补注》引《尔雅》:“休,荫也。”(P1124) 按:这一意义今天已被“止息”的意思取代了。
(四)慎流:慎用罕见之说
然而,汉注中后人看起来很古怪的训释,戴震却往往不当作古义来理解,而是做了更普通、平实的解释,从而向习见的意义回归。
例8 《周南·樛木》首章:“福履绥之”,《毛传》:“履,禄也。”《补注》:“《诗》言‘福禄’者多[1][1][1]
矣,此独言‘福履’,盖身之动履,无非福祉吉事,是谓‘福履’。”(P1120)
例9 《周南·葛覃》二章:“葛之覃兮”,《毛传》:“覃,延也。”《补注》:“覃,长也。”自注:“‘覃’字本义,《说文》云:‘长味也。’故因以为凡长之通语。《生民》诗曰:‘实覃实讦’。”(P1116) 按:“覃”还有一义为“深”,所以“长”为较早的意义是很可能的。至于“延及”的意思,或许是个引申义,因为后世确有用例;但我更怀疑后世的用例是文人根据《毛传》的训解生造出来的。
戴震这种慎流的倾向,同以惠派汉学为代表的训诂倾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惠派学者奉汉人旧注为圭臬,不辨对错。汉人因“缘词生训”产生的错误,他们继承了下来;汉人“随文释训”,对语境(义)的正确解释,被他们错当词义来接受。据守前人(汉人)训诂,虽然表面上也具备广征博引、言之有据的形式,但其实是绕过了分析语言事实的工作而采取的偷懒的办法。戴震最重语言事实,又能从理论上区分词义和语境(义),所以对汉人训诂有分析,有批判;于是,其结论反而向平实、易懂回归,与宋儒颇有相似之处。
区分词义与语境(义),前已反复言之。戴震重视语言事实,从他没有犯王力先生所说的“偷换概念”的错误,可略见一斑:
例10 《召南·江有汜》二章:“其后也处”,《毛传》:“处,止也。”《郑笺》:“嫡悔过自止。”(P1144)
这是汉儒惯用的偷换概念。“处,止也”的训诂虽然并不罕见,但任何一个注重语感的人,都能自发地感到毛郑以此来解释这句话是存在问题的。《补注》并未引用这个意见,而直接说:“既悔则不失其相处之常矣。”
(五)大量运用声训
声训利用同源词来解释词义,而且往往是使用体现较原始的意义的词来解释,所以也使词义更加平易化。戴书中大量运用声训,这鲜明地体现了他重源慎流的倾向。
戴震的个人发明,笔者找到两例:
例11 《周南·葛覃》二章:“维叶莫莫”,《毛传》:“莫莫,成就之貌。”《补注》则认为:“莫莫,犹幕幕也。”(P1117)
例12 《桧风·匪风》首章:“匪车偈兮”,《补注》:“《汉书·王吉传》引此作‘揭兮’。揭者,疾[1]5[1]43[1][1]3
4 这就像书画题字中的“雅正”一词。“雅”可训“正”,但原本并不是匡正、指正的意思。 请参看例17、例19和例25。
5 当然戴震的解释恐怕仍是曲说。闻一多《诗经新义》读“处”为《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的“鼠”,训忧,好像比较好。不过我们更关心的是,戴震为什么在这里不把他所立异的误说引出来?我们猜想如果不是无意漏掉的话,就是因为偷换概念式的训诂习惯根深蒂固,戴震不想引起太大的麻烦。
躯揭起也。”(P1187)
更多的是引用前人的成果。如引《释名》的有一例:
例13 《秦风·无衣》二章:“与子同泽”,《毛传》:“泽,润泽也。”《郑笺》:“泽,亵衣,近污垢。”《考正》引《释名》:“汗衣,《诗》谓之泽,受汗泽也。’”(P1186)
按:戴震同意郑玄的解释,引《释名》把得名之由讲得更清楚。
转引《风俗通》的有一例:
例14 《召南·鹊巢》首章:“百两御之”,《毛传》:“百两,百乘也。”《补注》引《孔疏》加以说明:“谓之两者,《风俗通》以为车有两轮,马有四匹,故车称辆,马称匹。”(P1128)
引孙炎的例子最多:
例15 《周南·关雎》首章:“君子好逑”,《毛传》:“逑,匹也。”《补注》引孙炎:“相求之匹。”
[1][1][1][1](P1113)
例16 《周南·葛覃》二章:“是刈是濩”,《毛传》:“濩,煮之也。”《补注》引孙炎:“煮葛以为絺绤,以煮之于濩,故曰濩煮,非谓濩为煮。”
按:“非谓濩为煮”一句,最鲜明地体现了声训的方法与词义-语境义范畴的内在联系。(1116) 例17 《周南·兔罝》首章:“公侯干城”,《毛传》:“干,扞也。”《补注》引孙炎:“干,盾,所以自蔽扞。”(P1122)
按:《诗集传》云:“干,盾也。干、城皆所以扞外而卫内者。”盖亦本孙炎为说,但抛开了声训的限制。
例18 《召南·羔羊》二章:“素丝五緎”,《毛传》:“緎,缝也。”《补注》引孙炎:“緎,缝之界域。”(P1138)
引朱子《集传》的也有一例:
例19 《周南·关雎》二章:“左右流之”,《毛传》:“流,求也。”《集传》:“流,顺水之流而取之也。”《补注》:“流之,言在流水之次,有洁濯之美,可以当求取耳。直以求取训流则非也。”(P1114)
按:《补注》虽与《集传》说法不同,但努力方向是一致的,都不“直以求取训流”。
由上例16和例19我们可以认为,声训不仅可用来求语源,求语源是以词义的确发生了引..
申、分化为前提的;戴震还用它来区别(普通的)共时上的词义和语境(义)。
二、方法上的保证——贯群经
戴震如何确定词义?《与是仲明论学书》说:“一字之义,当贯群经,本六书,然后为定。”[1][1][1][1]
经我们考查,只有前者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一)贯群经
在戴震的《诗经》研究中,主要是以《诗经》证《诗经》,当然也有引他经的例子。我们在“重源”和“慎流”两节已屡见其例,又如:
例20 《豳风·七月》四章:“十月陨萚”,《毛传》:“萚,落也。”《考正》:“草木之将落者曰萚。《郑诗·萚兮》篇《传》:‘萚,槁也。’《笺》云:‘槁,谓木叶也。’”(1190)
例21 《周南·卷耳》首章:“采采卷耳”,《毛传》:“采采,事采之也。”《孔疏》:“言勤事采采。”补注:“采采,众多貌。”自注:“《诗》曰:‘采采芣苢’,又曰:‘蒹葭采采’,又曰:‘蜉蝣之翼,采采衣服’:皆一望众多者。《卷耳》、《芣苢》,又以见其多而易得之物。”(P1117-1118)
戴震的研究当然不会都是最后答案:
例22 《唐风·鸨羽》首章:“王事靡盬”,《毛传》:“盬,不攻致也。”《考正》:“《四牡传》又云:‘盬,不坚固也。’《周礼·典妇功》:‘辨其苦良。’《注》云:‘郑司农:苦读为盬,谓分别其缣帛与布纻之粗细。’《典丝注》云:‘受其粗盬之功,以给有司之功用;其良功者,典妇功受之,以共王及后之用。’此可与《毛诗》相发明。盬,即良盬之盬。”(P1185)
按:我们认为,“盬”的确诂应是怠慢,参王先谦《荀子集解》引王念孙《读书杂志》说。王引之《经义述闻》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训“息”,与“怠慢”义通;不过我还是认为训“怠慢”最好。材料由《五经》扩大到诸子,(迫)使我们对词义的把握更趋准确。
(二)“本六书”不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六书”的例子笔者只找了两个:
例23 《周南·卷耳》四章:“云何吁矣”,《毛传》:“吁,忧也。”《补注》:“‘吁’当为‘盱’。《何人斯》之诗曰:‘壹者之来,云何其盱。’《都人士》之诗曰:‘我不见兮,去何盱矣。’皆不得见而远望之意。(自注:《说文》:盱,张目也。)《尔雅》:‘盱,忧也。’《毛诗》于盱字不复释,则皆蒙《卷耳传》矣。今此诗及传作吁者,后人转写之讹耳。”(P1119)
例24 《周南·卷耳》二章:“陟彼崔嵬”,《毛传》:“崔嵬,土山之戴石者。”四章:“陟彼砠矣”,《毛传》:“石山戴土曰砠。”《补注》据《尔雅》“石戴土谓之崔嵬”、“土戴石为砠”,认为“《毛诗》殆转写误也”;并以“砠”的偏旁为证:“砠字从石,以石上见也。”(P1118-9)
在这两个例子里,六书方面的证据都不是决定性的。例23如果不是有“《毛诗》于《何人斯》、[1][1]76[1][1]6
7 见王书第35-36页《修身篇》“劳倦而容貌不枯”下。 参看马书对戴侗说的分析。
《都人士》的盱字不复释,则皆蒙《卷耳传》矣”的证据,则完全可解释为假借。例24段玉裁认为《毛传》说正确的可能性比较大,其道理更让人信服。戴震发挥“砠”字从“石”来论证“砠”是“土戴石”,而段玉裁则本《说文》从“山”的“岨”字为说,可见形声字的形旁对说明(先秦的)词义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所以我们认为,戴震的成就关键来自于“贯群经”的方法。
(三)有时因讲究“贯群经”会忽视了上下文
当然,过分讲究“贯群经”,有忽视上下文的危险:
例25 《豳风·七月》三章:“猗彼女桑”,《毛传》:“角而束之曰猗。”《考正》:“猗,如‘有实其猗’之猗,猗然长茂也。”(P1190)
按:这是受朱子《集传》的启发。《集传》云:“取叶存条曰猗„„小桑不可条取,故取其叶而存其条,猗猗然耳。”《集传》是对《毛传》的声训,而戴震则彻底抛弃了《毛传》的影响。此说得到马瑞辰的支持,但他以《小雅·小弁》“伐木掎矣”为反驳毛说的证据,并不成立。而王念孙于《广雅疏证》“捔,掎也”条下仍然赞同毛说。我们看上下文:“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以“猗”为动词斜拉,于文气为顺。若依戴说,则“猗彼女桑”要看成写景。二说都可成立,若求文例一贯,则旧说为长。
例26 《召南·摽有梅》三章:“顷筐墍之”,《毛传》:“墍,取也。”《补注》:“墍,如‘民之攸墍’之墍,息也。”自注:“犹言置诸顷筐。”(P1142)
按:此说显然牵强,后人似无从者。戴震之所以创为此说,殆因《诗经》里“墍”字训“取”仅见于此,而训“息”则是两见。但《左传·宣公十二年》:“董泽之蒲,可胜墍乎?”可见训“取”是可靠的。
三、结论
我们注意到,戴震在名物典制的研究上的特点与其训诂研究是相似的。他区分了对名物的运用和名物本身:
例27 《周南·关雎》首章:“关关雎鸠”,《毛传》:“雎鸠,„„鸟挚而有别。”《郑笺》:“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有别。”《补注》:“《笺》说非也。古字‘鸷’通用‘挚’,《夏小正》‘鹰始挚’,《曲礼》‘前有挚兽’,是其证。《春秋传》:剡子言少皞以鸟名官,‘鴡鸠氏,[1][1]10988
9 后来陈奂为此说提供了他书引文的证据。 详段玉裁《毛诗定本小笺》和《说文解字注》。
10 就戴说而言,“砠”无论是“土戴石”还是“石戴土”,都有从“石”的道理。所以段注才会说:(许慎)“重土,故不从石。”不过段玉裁的这个说明八成也是附会。
司马也。’说曰:‘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此义之兼取者,不得如《笺》所云明矣。雎鸠之有别,本于其性成,是以《诗》寄意焉。凡《诗》辞于物,但取一端,不必泥其类。”[1](1113)《考正》:“„„后儒亦多有所疑——猛鸷之物,不可以兴淑女者。考诗中比兴,如《螽斯》但取于众多,《雎鸠》取于和鸣及有别,皆不必泥其物类也。”(P1175)
这一区分与对词义和语境(义)的区分是相通的。语境义发展、或者误认为词义,实际上都是错把语境赋予某一特定的词,使之脱离了语境仍然具有这种意义。脱离语境而把“挚鸟”与“淑女”等同,其误相类。
戴震批评“因《诗》傅会”,坚持常制,这与他反对“缘词生训”,推重可靠的意义是一致的:
例28 《召南·采蘩》首章:“公侯之事”,《毛传》:“公侯夫人执蘩菜以助祭”,又:“王后则荇菜也。”《补注》:“《毛诗》谓‘公侯夫人执蘩菜’,‘王后则荇菜’,因《诗》傅会,非礼制也。”(P1129)
例29 《秦风·驷铁》三章:“輶车鸾镳”,《郑笺》:“置鸾于镳,异于乘车也。”《补注》:“田车亦无鸾在镳之制。盖‘輶车鸾镳’,本非对文。輶车也,鸾也,镳也,三者皆因所见言之耳。”(P1185)
戴震之所以有这样的学术倾向,是(清代)考据学量的积累的结果。无论是“缘词生训”还是“因《诗》傅会”,首先是所见不广,就一词一事附会为说造成的。数据看得多了,缘词造说的可能性自然减少。戴震《毛诗补传序》就说:
盖字义名物,前人或失之者,可以详核而知。古籍具在,有明证也。(P1106)
但另一方面,这又是(清代)考据学质的提高。假如一味据守旧的训诂,那么无论花再大的功夫,所得的成绩也是有限而且多半是错误的。而戴震懂得区分词义和语境(义),从而在理论上明确地拒斥了一大批似是而非的立论根据。沿着这条道作进一步探索,最有名的是高邮王氏父子。不过不是所有人都继承了这一宝贵的遗产。段玉裁的弟子陈奂在例10“处,止也”的问题上依然是“墨守之讥,亦所不辞”(P3)。而单纯以前人训诂立说的方法,直到今天还是有人袭用。
参考文献:
戴震:戴震全集[C].第二册.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疑误之处参校了《皇清经解》本) 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 [2][1][1][1][1]
Focus on Word’s Basic Meaning rather than its Contextual Meaning
----Dai Zhen’s Inclination in the Explanation of Words in Ancient Books
according to His Study on Shijing Guofeng
WANG Xiaoting
(Institute of Literature History and Philosophy,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China ) Abstract :Dai Zhen was the formal founder of the Wan School of the Qian-Jia textual study school of the Qing Dynasty. From his study on Shijing Guofeng , we can see one of his characteristics in the explanation of words in ancient books -- the focus on word’s basic meaning. He was inclined to return to the stable and credible meaning rather than rare and strange one. Though never ignoring the explor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word’s contextual mea ning while focusing on its basic one, what he blamed repeatedly was the mistaking of word’s contextual meaning as its basic one. The main methodological guarantee for Dai Zhen to identify the basic meaning of a certain word was to take every appearance of it in the Confucian Classics into account. This academic inclination and methodology was both the outcome of quantity accumulation of textual study and the quality advance of it as well.
Key Words:Dai Zhen; Shijing ; explanation of words in ancient books; word’s basic meaning and its
contextual meaning; Qian-Jia textual study school of the Qing Dynas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