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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伍商电子商务公司规章制度]村级电子商务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07 10:10:39 影响了:

金华市伍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员工守则 考勤制度 办公用品购买、使用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人事、合同管理及卫生制度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附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5条 标准: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6条 仪容仪表: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1) 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2)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3)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4) 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第7条 行为规范: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2)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3)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罚款;

(4)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用公司的电话打私人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5) 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6) 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公司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换手机号码,应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8)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9)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

A、住址和电话。

B、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10) 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

(1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12) 严禁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三章 考勤、休假假期制度

第8条 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1-8日统计好上月的出勤情况交到财务部。

第9条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第10条 日常出勤、考勤规定

(1) 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2) 每日工作时间为:冬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公司上班时间为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3)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4)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5)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6)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A、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B、发现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C、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第11条 旷工的处罚规定

(1) 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 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 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100元。

(4) 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 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 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 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8)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第12条 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发现罚款20元。

第13条 请假规定: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第14条 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15条 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3)离开时按规定签卡。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16条 公司执行法定休假,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

第1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含法定3天); 外市员工增加8天(含法定3天);外省员工增加10天(含法定3天)。公司给予带薪婚假。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带薪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带薪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带薪看护假5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3年不满5年的,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的,带薪年休假15天。

(5)工伤假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18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19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章:办公用品购买、使用

第20条 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21条 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第22条 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第23条 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第24条 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第25条 长远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兼管办公用品。

(4)各部门于每月31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给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5)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质量。

(6)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帐,做到帐物相符。

(7)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物品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26条 长远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 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A、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标签、夹子、橡皮等。

B、 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等。

C、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带等。凡使用过的纸张不得自行撕毁,全部交到前台登记以便使用。

D、 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启钉器、直尺、打孔机、钢笔等。

(2)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

(3)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发现丢失,负责人员按价赔偿。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27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28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及年终奖等事项按公司实际实施的规定(本条规定作为劳动合同第六条内容附件)。

(1) 客服及电话营销薪资待遇:试用期:底薪1800+提成 ;正式员工:底薪2400+提成

(2)市场人员薪资待遇:试用期和正式员工:底薪2000+提成

(3)A 、底薪=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中餐补贴+住房补贴+全勤奖;

B、工龄工资:正式录用后先加100元,满1年是200元,第二年起每年加200元;

C、特殊岗位根据情况话费补贴50-100元/月;

第29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给予方便。

第31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左右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的员工,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一次性付清。

第3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3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人事、合同管理及卫生制度

第3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入职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38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39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40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4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4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公司所作出的试用期评估结果确定);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3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44条 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必须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等物品归还公司。

第45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46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应配合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47条 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第48条 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第49条 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七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产品设计、营销方法、工作流程、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图纸、样品、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或人事经理报告。

第5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人事经理,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5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6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6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第62条 经营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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