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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6 09:17:21 影响了:

根据《怀化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怀安办函〔2019〕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利用2年时间,持续深入地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夯实全县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技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危险源辨识、台账管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等内容为重点,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抓手,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范围

(一)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和场所。

(二)全县各乡镇各村建设的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等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及场所。

(三)其它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或场所。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

2.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

3.按照“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将各村各组农民建设的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进行排查,摸底底数,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二)消除隐患

1.督促企业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督促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4.督促企业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制定科学有效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盲目作业和施救等情况。

7.督促企业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
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严格作业项目发包管理,必须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且双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

10.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知识,对建设有沼气池、化粪池和发酵池等的农户重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做到所涉及的农户基本认清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作业注意事项及安全操作程序。

11.消除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工作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19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20年进一步巩固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整治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的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2月)

1.制订实施方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2月25日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将本行业本部门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达到属地每一家工贸企业,让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督促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事故警示教育、广播电视、电子屏、板报、告知(警示)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传媒介质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进车间、到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1.县乡安监部门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建设有有限限空间的农民群众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标准规范及操作作业注意事项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有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专项教育培训要进行专门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安全管理台账;
安全警示标识;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教育培训;
通风、检测、防护设备;
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
应急预案、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否则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月25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相关安全监管部门。

4.各乡镇包村领导干部要对所包的村开展一次有限空间排查,督促农户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四)执法检查阶段(每年10月底前)

1.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内容,按年度工作重点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地区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县安委办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对乡镇、村(社区)组、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

(五)督导检查阶段(每年11-12月)

1.严格监管执法。县安委办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对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至少抽查2个乡镇,2家企业),通过检查企业的整治情况倒查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于本年度10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电话:8853396邮箱:htaj100@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县安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附件:1.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3.农村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5.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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