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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制教育主题教师的演讲稿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1-11-15 10:10:09 影响了:

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人都要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和习惯,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你知道关于法制教育的演讲稿吗?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的2022法制教育主题教师的演讲稿精选3篇,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制教育主题教师的演讲稿1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发言。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容易接受新事物、思想非常活跃,但我们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观念差,自控能力弱,在外界的不良诱因下容易产生冲动情绪,对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计后果,甚至会误入歧途。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根据xxxx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从2000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方向发展。看到这么多同龄人因不懂法律而误入歧途,我心中真是百感交集。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确是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因为缺少法制观念,很多青少年甚至在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情况下,越过了法律的界限。由此可见,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动是非常重要的。

   法制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养成教育,需要从小抓起,通过不间断地教育、灌输、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习惯,使我们做到校风中所说的“遵纪”,这里的“纪”不仅仅是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且包括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我们青少年用法律知识为我们自己筑上一道防火墙,把住人生的每一个关口。

   了解了青少年法制活动的重要性及意义,光靠嘴上说的还不够,要把它落实到平时的生活中。我校作为苏州开展素质教育的典范,也是苏州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设的先锋队,在各项建设和活动中成绩显着。现在,我校的青少年法制建设进行顺利,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厅将在我校设法制基地,这个消息更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通过法制基地,能使同学们更了解法律知识,更亲近法制活动,在法制的天空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在此,我仅代表我校全体师生对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厅表示衷心的谢意!

   谢谢!

   制教育主题教师的演讲稿2

   尊敬的学校领导和各位老师:

   今天受学校领导的委托,让我和各位老师交流一下教师违法犯罪预防和日常安全防范这两个话题。由于本人业务和知识水平有限,讲的不对的地方,请老师们批评指正。 首先,我先和老师们沟通一下教师违法犯罪的预防。近年来,教师违法犯罪这个话题被网络和媒体炒的很热,给整个教师队伍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不仅仅是“校长带未成年女生开房”、“浙江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案”这样的恶性案件,就是象教师课余时间或者假期办班补课这样的违规行为,也经常被曝光和炒作。 在整个社会贪污腐败问题严重,非法经营触目惊心的当下,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直接危害,其实并没有这么大。因为除了极少数教师为了办班多收人,上课不讲、不认真讲,补课讲。大多数有偿办班补课的老师在课堂上是尽职尽责的。只是在补课时,更注意有针对性的辅导或者拓宽知识面。而这些内容,即便是不办班补课,受时间和学生数量多的限制,他也不可能在课堂上讲。 那为什么外界对教师这么照顾呢?首先因为教师职业的重要性。你不重要,别人就不会关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传承和发扬文明的重任。我们知道,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传承至今,就是因为在“礼崩乐坏”、中华文明即将失传的春秋时期出了孔子这样伟大的教育家,把中华文化的精髓去芜存菁、发扬光大。古希腊文明之所以能至今深

   刻的影响着西方 社会,也是因为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批杰出的教师。当今中国同样面临社会价值体系崩溃、道德沦丧的风险,在西方文明的强有力冲击希下,中华文化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公众都有一种深深的焦虑,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会完全被金钱和权力所绑架,丧失人类最基本的良知和秩序,重新成为弱肉强食的丛林?在这样的时候,人们对教师自然抱着一种强烈的期许,希望我们能最大限度的保存社会良知和文化的火种。所以,人们对部分教师师德沦丧和违法犯罪才会如此敏感。因为,如果听任有偿办班补课这种通过职业谋利的行为蔓延,

   就很难保证教师不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个社会也就失去了最后挽救的可能。 在实际生活中,教师违法犯罪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因为他影响的绝对不是一个人。对此,我有深刻的体会。在我上初一的时候,全校有一名老师、50余名同学涉嫌违法犯罪,其中有15名受到追究。这位老师因为才华横溢,在同学当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虽然不能说,这些违法犯罪的同学都是受他的影响,但有相当一部分与他堕落腐朽的生活观、价值观有直接间接的影响。而且与九十年代初,许多学校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师德的滑坡有直接关系。 那么,教师这个职业如此崇高而神圣,为什么有的教师会违法犯罪呢?教师也是人,作为生活的个体,我们也有七情六欲,也同样面对柴米油盐,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整个社会越来越炽热的追名逐利之风,谁想独善其身都不容易,我们也会面临种种困惑。

   人们经常把老师比作蜡烛,燃烧的是自己,照 亮的是别人。作为个体的教师大多数并没有夺目的光环,有的只是默默地奉献和平淡的生活。在中国当下社会,正确的社会价值观远未得到重建,利己主义和金钱权利至上的思潮泛滥,面对小我和大我的巨大反差,许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很难不躁动不安。一些教师不安于现状,在业余时间抓经济与完成工作之间艰难跋涉;一些教师面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产生了反感和厌倦,在待遇和前途上大做文章,因此放松对自已的要求,不加强学习;一些教师就因心理扭曲、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去年,江西、陕西、湖南等地曝出多起教师性侵学生案,海南甚至发生了“校长带未成年女生开房”案,让整个教师队

   伍为之蒙羞,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教师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度关注。 教师走上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我个人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物欲膨胀,染上生活恶习。

   二、心理变态 教师因心理变态引发违法犯罪,主要有第三种:一是性心理变态引发的猥亵奸淫幼女案;

   二是虐待心里引发的严重体罚侮辱学生案件;三是偷窃癖引发的盗窃作案。 教师猥亵、奸淫幼女案,近年来引起了广泛关注。像“校长带未成年女生开房”案这样被炒的沸沸扬扬的案例还不是最恶劣的。襄樊市襄城区卧龙镇某小学教师李某,对学生施以

   小恩小惠诱惑,借机先后奸淫21名小学女生。由于受害人多顾及“名声” 及李某威胁,以致李某的“兽行”持续3年才被揭发,2009年李某因强奸罪一审被襄樊市中院判处死刑。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五月份一个月,被曝光的有影响教师性侵学生案件就有八起。值得注意的的是,这类案件从过去主要在农村学校发生,蔓延到城市中小学。涉嫌违法犯罪的有些教师平时表现还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积极肯定,可以说伪装性极强。性心理变态的主要诱因除了心理压抑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宣泄以外,各类淫秽书籍、影片等的影响也

   是一大直接诱因,另外还有生理性的原因等。

   体罚学生并不都是虐待心理引起的。因为“恨铁不成钢”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打了学生一耳光;或者体育老师因为个别学生老是不听话,就踢学生屁股一脚。在我上学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是一种情绪失控,暂时性的心理失衡。当然,严格地来说,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丰台区蓝天丰苑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星(化名),因未完成作业,被班主任鲁某连扇耳光。结果,事后鲁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罚金500元。但是,有些体罚学生行为,纯粹是教师为了满足个人心理需求,把对学生进行体罚作为一种乐趣,就是一种心理变态了。例如,去年发生的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案,涉案教师不但多次虐待儿童,而且实施虐待时表情愉悦、乐在其中,还让同事拍下“视频”,并称是为了“好玩”,就是典型的心理变态了。虐待心理成因复杂,既有职业压力等客观原因,也与这些教师成长经历、环境有关,与酗酒等恶习也有一定关系。

   制教育主题教师的演讲稿3

   法律不是万能的,不是像有人想象的那样,不管任何人、遇到任何事都能通过法律解决,比如说人的感情问题,就不能通过法律强制解决;但是没有法律也是万万不能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我们对法律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第一个案例:小学生骑自行车]

   1、下面我讲第一个案例。有这样一个事情:河北某学校的小学高年级的一部分学生,因为学会了骑自行车并且家里也给买了自行车,就开始骑车上下学。有老师发现以后反映给学校。学校就发了一个规定,禁止学生骑车上学。有些家长听说以后,对禁止学生骑车上学有不同意见。那么学校这么是否正确?做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您请坐。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1 -

   因此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就是为了保障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我们要争取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告诉他们:要骑自行车等上了初中基本就可以了。要骑电动车等上了高中基本就可以了。

   [第二个案例:体罚学生]

   1、讲第二个案例。话说山东某学校的一位老师,平时对工作还是很认真负责的。这天该老师上课时,因为对某个学生的表现不满意,就有点恨铁不成钢,再加上该老师今天心情也不太好。就忍不住骂该学生:……连畜生都不如,畜生还可以看家护院,你怎么不去死呢……边说边走过去照着头上给了一巴掌……事后,该学生家长找到学校理论。因该老师及时的向家长道歉并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得到了该家长的谅解。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请坐,你说的有道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或者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等等,由所在 - 2 -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不管是从职业道德角度,还是从法律规定角度,我们都应该注意自己的教学当中的言行,不说为了学生,就说为了我们自己也要适当克制自己的情绪并讲究一定的方式。我也理解,老师也有七情六欲,这些教学行为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一旦发生类似事情,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后果恐怕会很严重。所以,这就让我想起歌手王麟唱的《伤不起》那首歌--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第三个案例:小学生被强索钱物、追逐拦截]

   1、下面讲第三个案例。山西某小学的一名男生遇到了一件郁闷的事儿,他好几次在放学后,被几个辍学的初中生把他身上的零花钱给强行要走了,如果不给就以打骂相威胁。这个男生因为害怕呢也没敢告诉老师和家长,有一次他的同班同学看到了,就悄悄的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虽然想帮助这个学生,但是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合适。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请坐。您说的有道理。比方说类似的问题还有,校外人员在路边任意拦截学生等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在有人在学校内外,向学生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或者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以及有其他寻衅 - 3 -

   滋事行为的。派出所要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我们可以教育学生和提醒家长:遇到此类问题,不要强硬对抗,最好能记住对方的长相特点和穿衣打扮,事后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也是未成年人,要对其进行警告,必要时告知对方的家长对其严加管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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