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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两套】工贸学校

发布时间:2020-02-20 15:52:33 影响了:

学校和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两套 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后勤保障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后勤处(集团)、国资处、财务处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

二、工作方案 (一)确保食品安全和饮食供应正常 1.做好饮食物资供应工作,适当增加饮食物资储备量,确保饮食物资供应正常。

2.加强饮食物资采购安全管理,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所有食材做到可追溯,禁止采购、接收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采购及加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3.认真落实食堂日检、食品制作操作规范、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及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4.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餐后用具高温消毒,餐后备餐间、后厨和就餐区域全面消毒。勤开窗通风,促进室内空气流通,减少或消灭室内病原体。

5.加强食堂后厨门禁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后厨。

6.合理调整食堂供应时间,暂停使用食堂公共餐具,不提供堂食服务,师生就餐须打包带走食用。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食堂供应模式。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二)做好集中隔离点建设与管理 1.做好新学期开学师生集中隔离点设立预案。

2.完善集中隔离点生活条件,配套空调、网络、热水器、洗衣机等基本条件。

3.全力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物业服务保障。

4.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参与部门xxx (三)加强学生公寓管理 1.规范做好公寓物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卫生消毒工作,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每日不少于两次)。

2.在各公寓楼栋值班前台设置体温测量点,对进入楼栋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3.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启动校本部公寓门禁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四)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校园环境日常保洁、维护工作。

2.及时清运校内垃圾,对垃圾桶和进出校园的垃圾清运车辆严格进行消毒。

3.消除“四害”滋生环境,重点做好“四害”防控工作,营造干净卫生环境。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参与部门xxx (五)做好后勤服务管理场所物业服务保障工作 1.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做好教学科研办公楼宇、体育馆、图书馆、浴室、综合楼、单教等场所以及开水器、洗衣机等设施设备卫生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2.在图书馆、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增设体温检测点,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3.加强xxx校区人员进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所有进入公共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5.配合宣传组加强各服务场所防疫知识宣传,让师生正确认识疫情,重视防疫,科学防疫。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六)加强校内门面房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门面房营业数量。原则上仅允许涉及师生生活基本保障类门面房营业,其他非必需类的门面房推迟恢复营业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歇业时间,学校合理给予减免租金。

2.督促门面房承租方做好经营服务人员有关疫情信息统计。如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返镇人员必须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且无异常方可到岗工作。

3.督促门面房承租方做好经营场所卫生消毒、职工岗前体温检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及时就诊,主动向医疗机构、学校报告。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七)加强校园交通卫生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校园公交运行,切实保障京江新校区班车运行及学校其他公务用车需求。

2.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做好隔离人员接送工作(京江新校区除外)。

3.所有车辆发车一趟消毒一次,运行时关闭空调、开窗 通风。所有乘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留存联系电话。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八)加强后勤从业人员安全防护 1.全面摸排职工疫情信息情况。认真做好职工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对疫情不得隐报、缓报、漏报、谎报。所有职工尽可能提前返镇待命(在重点疫区滞留以及按当地政府要求必须在当地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除外)。所有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返镇人员必须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且无异常方可到岗工作。如外地职工在镇江无住房者,由学校统一安排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2.加强后勤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岗前培训,让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加强对后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和监控,所有人员上班前需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上岗。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及时就诊,主动向医疗机构、学校报告。

4.做好校内基建、修缮项目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参与部门xxx (九)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

1.制定幼儿园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2.及时发布幼儿园推迟开学通知。

3.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所有目前仍在镇江市外的职工和幼儿暂时不要回镇,等待通知后方可启程返镇。

4.做好幼儿园卫生消毒工作。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6.严格落实幼儿入园晨检制度,对来园幼儿分别在入园前、中午进行体温测量。疫情防控期间,家长一律不得入园。幼儿入园时由班级教师在幼儿园门口负责接;
幼儿园离园实行错峰管理,由班级教师带领至幼儿园门厅等待家长接离。

7.特殊事项及时报告,对疫情不得隐报、缓报、漏报、谎报。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参与部门xxx (十)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1.做好开学前校内水电检查,确保开学师生用水用电正常。

2.加快推进教学区和生活区物理分割工程招标和施工工作。

3.全力配合附院做好附院的物业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十一)做好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参与部门xxx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二)做好疫情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十三)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飘扬在战“疫”最前线 牵头领导xxx 责任部门xxx 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一封信的指示精神,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骨干要充分发 挥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甘于奉献。

三、有关要求 1.思想上要极端重视。

各部门各条线、各党支部要极端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做好防控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2.工作中要极端负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后勤保障组工作方案,以对师生的生命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落细。

3.措施上要极端有力。

各部门各条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层层明确和落实各环节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任务,层层压实防控各级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 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 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 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工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工审批的企业范围 1.主要是工业生产、科技创新、港口物流、限上批发等领域企业。

2.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除保障疫情防控的以外,其他企业原则上暂不复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复工审批的总体原则 1.坚持安全复工、有效复工的原则。要确保生产人员身体健康、安全流动,生产条件、生产环境安全可控。要引导企业分析形势,根据上下游等各种因素制订复工计划,力求达到复工预期效益。

2.坚持分级审核、统一审批的原则。根据企业用工规模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审核用工在200人以下(不含200人)的企业,由属地负责审核;
用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申请,统一报市政府审批。

3.坚持公开透明、过程管理的原则。要加强对复工后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督查指导,确保复工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原则上,经审批后的复工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三、企业申请复工的必备条件 企业申请复工前,要开展生产能力的评估。

主要评估 一是是否有充足的原材料,是否能满足持续生产要求;

二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情况,是否保持配套协作、物流运输通畅。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复工计划,分类确定全面复工、局部复工、阶段性复工等不同情况,明确复工经营场所、所需人员、电力需求等要素,并同时具备以下八个条件 1.必须落实企业防控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员工健康检查、厂区防疫消毒、公共区域消毒、防疫宣传教育、防疫物资储备、餐饮住宿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职责。企业要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加强与所属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2.必须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每一位返岗人员均需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员工在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无异常的可以返岗;
其中,春节后过后员工正式居家隔离之日起,或2月9日24时后开始计算时间。企业要负责通知离开的员工,不得提前返岗。要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或接触史,以便追溯核查。复工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

3.必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企业要督促新来的员工、返岗员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对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督促其向居住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
对由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并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对用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按照1001设立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根据外来员工规模,按照501设立集中观察场所。

4.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和卫生防疫措施。企业要根据复工人数和经营场所面积,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企业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建立员工进出检测、消毒防疫制度。对用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按50人/台的标准装配红外线体温测量设备。要对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电梯间、班车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关闭浴室、中央空调等易引发传染的场所和设施。

5.必须做好员工餐饮保障。企业对所有员工应提供午餐,实行集中配送、错峰错位、分散用餐。原则上,不能在食堂集中就餐。企业对外来员工要统一增加提供早、晚餐。

6.必须做好刚返回外地员工住宿保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对1月27日起从外地返回的员工,提供相对集中的居住。人数较多的企业应自行负责解决。新来员工可以单独租住套间,不能混居、不能租住群租房。企业要协同加强员工下班后的管理,教育引导员工下班后严禁打牌饮酒、聚会聚餐。

7.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必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必须加强复工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必须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到管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必须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完备;
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8.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上下班考勤、办公、作业、就餐等人流管控措施,排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避免造成人员集聚。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四、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 1.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

2.企业复工返岗员工名册;

3.企业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企业复工计划、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

4.疫情防控预案;

5.安全生产方案。

企业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企业复工审批程序 1.属地审核检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要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的拟返岗员工情况、防护物资保障、厂区防疫消毒、疫情防控方案及各项准备情况。核查通过的企业,复工申请统一汇总报市工信局。

2.部门协同复核检查。

市工信局在收到属地企业复工申请后,当天应将相关报告分发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协同开展复核。对用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重点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要牵头做好企业防控方案和防控能力的审核,并在接到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各地需要,做好相应指导协助工作。

市应急局要牵头做好复工前企业的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检查审核,并在接到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各地需要,做好相应指导协助工作。

(三)及时完成审批 市工信局在各地、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后,每天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市政府统一审批。

其中,用工在500人以下的企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用工在500人以上的企业,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五、切实加强复工企业的全过程监管 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防疫物资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及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

3.外来车辆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每日对进出车辆、来访人员做好登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进厂车辆进行消杀防疫,进厂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和安全防护,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疫情应急管控到位。要按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5.安全生产措施到位。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要紧盯危化品、交通运输、冶金等工贸、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强精准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复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改。

6.每日报告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每日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应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强化企业复工的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工信、卫生健康、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各地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复工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全市企业复工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地要将复工情况,于当日17时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工情况的梳理通报。

2.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派员驻厂和挂钩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均派驻至少1名驻厂员,驻厂工作时间与企业生产经营时间同步;
员工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由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领导挂钩联系;
超过1000人的企业,由市领导挂钩联系。

3.强化监管责任。各地要会同市工信、发展改革、商务、卫生健康、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督查巡查,注重联合检查,釆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在强化监督问效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4.强化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运输等企业复工面临的重点难题。市工信局要协调企业配套、物流等问题;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及时做好企业转贷,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市人社局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鼓励企业尽量使用本地员工,并加强技能培训,协调解决缺工问题;
市商务局要牵头协助企业外贸产品顺利出关。要着力推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5.强化执纪问责。要严格企业复工必备条件审核和审批程序执行,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同意企业复工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企业擅自复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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