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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关于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20 16:04:07 影响了:

2篇关于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
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xx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xx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xx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除涉及“三必需一重要”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全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关于印发xx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的通知(x肺炎防控〔20 xx〕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企业复工必备条件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防控工作体系,编制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员工信息统计、员工健康检查、厂区防疫消毒、防护用品保供、防疫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

2.明确员工返岗要求。企业要最大程度动员离泰员工,不得提前返岗,若确需返岗,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的证明。乘坐高铁、火车、客车、私家车、飞机、轮船进入江苏的人员及1月23日后已经入苏返苏的人员,须关注“xx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进入后,填写相应健康状况登记表并及时提交,每天申报2次。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或接触史,以便追溯核查。复工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员工在泰连续生活(工作)不少于14天,无异常的可以返岗;
其中,春节后来泰、返泰员工从2月9日24时后开始计算在泰时间。特别是安全生产等特殊关键岗位提前返泰的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返岗。

3.严格实行医学观察。企业要督促来泰、返泰员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对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督促其向居住地村居(社区)及乡镇(街道)报告;
对由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一起研究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4.做好防控物资准备。企业要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5.强化卫生防疫措施。企业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建立员工进出检测、消毒防疫制度。要对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关闭浴室、中央空调等易引发传染的场所和设施。

6.保障员工就餐安全。企业自有食堂供餐的,应当严格遵守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采取打包送餐制、个人分餐分离制、错时错峰制。企业无自有食堂供餐的,在提出复工申请时,明确职工就餐方式。

7.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

8.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每日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应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 1.企业复工申请表 2.企业返岗员工名册 3.企业复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复工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

4.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

报送材料均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企业复工审批程序 1.企业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2.企业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接到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后,及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企业的拟返岗员工情况、防护物资保障、厂区防疫消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等方面进行核查。

3.各园区、乡镇(街道)提出安全可控有序复工的总体方案,并逐企业先行审核,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

4.经市政府批准复工的企业可到所在园区、乡镇(街道)办理员工进出村居(社区)通行证明、货物运输证明。

三、严格复工企业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场所防疫措施到位。企业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集体用餐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对外来车辆、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随车人员不得下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防疫物资保障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并及时配备到位;
要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

4.防控宣传教育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5.疫情应急管控到位。要按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和市政府决定,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6.安全生产措施到位。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

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也必须按照“六到位”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四、强化监管服务责任 1.强化属地责任。各园区、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派员驻厂和挂钩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均派驻至少1名驻厂员,驻厂工作时间与企业生产经营时间同步;
员工人数超过xxx人的企业,由园区、乡镇(街道)领导挂钩联系;
超过xxx人的企业,由对应的市领导挂钩联系。

2.强化监管责任。企业防控组牵头,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督查巡查,注重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在强化监督问效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市重点骨干企业复工后监管全覆盖,其中,工信局要确保50家重点企业和30家成长型企业全覆盖,发改委要确保4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和28家在建服务业项目全覆盖,商务局要确保城区重点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全覆盖,住建局要确保全市申请开复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覆盖,交运局要确保全市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全覆盖;
各园区、乡镇(街道)要确保规上企业复工后监管全覆盖;
规模以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由各园区、乡镇(街道)落实村居(社区)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复工后监管全覆盖。

3.强化协调服务。要针对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好融资、用工、运输、原辅材料不足等企业复工面临的重点难题。要着力推动xx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强化执纪问责。要严格企业复工必备条件审核和审批程序执行,对违反工作方案同意企业复工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企业擅自复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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