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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中学疫情出入校门登记制度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0-06-30 16:18:11 影响了:

  2020关于中学疫情出入校门登记制度管理措施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险。下面职场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2020关于中学疫情出入校门登记制度管理措施文章,提供参考学习,欢迎大家阅读。


 

2020关于中学疫情出入校门登记制度管理措施
 

  制度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规避病毒传播风险,根据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险,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校门管理

  校门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

  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车辆私自入校,因公来校的,请对接部门,与保卫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需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测。

  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向门卫出示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的车辆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下车进行登记。乘坐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和进入校园。

  五、无有效证件和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快递员进入校园。

  八、处于居家隔离、医学隔离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府的规定,隔离期间一律不准入校。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对不按照本规定要求强行进入校园者,学校有权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请大家予以理解、支持,敬请配合!

  xxx镇中学 xx处

  2020年xx月xx日

  制度二

  xx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 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 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 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 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 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 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 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制度三

  开学前

  一、组织领导体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落细,构筑起严密防线。

  2.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建立与“属地政府—医院—社区”及“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工作联系网络。

  4.制定疫情防控“二案八制”:开学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5.落实值班、加强监督、严肃追责。

  6.对照《浙江省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逐一检查核实。

  7.实行复学准许制度,督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健康状况排查

  1.全面排查、不漏一人、准确无误。

  2.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上岗上学。

  3.全部申领好“健康码”(甬行码),并在健康监测平台显示。

  4.掌握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

  5.提交《师生健康申报表》(电子文档)给学校。

  6.对红码、黄码及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追查其红码、黄码的原因,并建立“一员一档”,实时掌握管控动态和健康状况。

  三、校园环境消杀

  1.做好全校区域及校园重点区域与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落实消毒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等。

  2.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办法按《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执行。

  3.校园内实施垃圾分类,废弃口罩及医疗垃圾集中专业化处理。

  四、物资场所准备

  1.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制度、规范、设施和功能。

  2.在校内设置两间“临时隔离室”。与教学区、餐饮区、活动区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液和干手纸等;配置必需的额温仪、水银温度计、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

  4.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五、宣传教育培训

  1.通过班级群、微信公众号对师生员工、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如讲卫生、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2.对全体师生员工特别是班主任、医务(保健)、食堂、宿管、保洁和安保等人员,就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清洁消毒、食堂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化操作培训。

  3.开展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掌握工作流程,增强应急能力,遵守操作规范。

  4.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六、安全风险排查

  根据《鄞州区护航复学校园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校园安保、周边环境、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危化品存放、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以及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等组织集中排查整治。

  开学后

  一、实时监测健康状况

  1.专人管理“健康监测系统”。

  2.在学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并做好登记。对所有进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

  3.建立个人健康状况主动报告制度。

  4.通过自主报告、晨检午检、监测系统、扫码亮证等途径,第一时间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并按规定分类处置与管理。

  5.坚决杜绝因监测失误、排查不当、入校管理不严而造成黄码、红码及发热、呼吸道病症等人员入校的现象发生。

  二、实施校园封闭管理

  1.加强门卫管理。配齐配足上下学时段校门处管理人员。

  2.学校一般只设置一个出入口,禁止未经同意的外来人员进入。

  3.严禁黄码、红码及发热、呼吸道病症等人员入校。

  4.被允许进校的外来人员,须扫“专属二维码”,并进行亮码、测温和登记。

  5.暂停学校体育场馆等向社会开放;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时关闭。

  6.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

  三、实行错时分批管理

  1.学校制定分批返校、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

  2.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出入校门、食堂排队、就餐落座及其他可能有聚集现象发生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杜绝校园内外及周边各类人员聚集现象发生。

  4.严格控制合班上课学生人数;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会议、培训和招聘等活动;暂停春游和研学旅行,不安排跨年级跨班级的课后托管服务;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

  四、落实缺勤登记追访

  1.对缺勤、请假、早退等人员进行严密追访,并按《教职工和学生缺勤追踪流程图》处置,并登记备案。

  2.在追访中如发现有特别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和居住地的村(社区)。

  3.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疫情信息。

  4.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或病愈需复工复学的师生员工,须持出院小结或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复工证明方可上岗、上课。

  五、强化学校寄宿管理

  1.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对宿管人员培训和个人防护要求,杜绝宿管员带病上岗。

  3.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

  4.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学生集体宿舍的清洁、通风、消毒等工作。

  六、严格学校食堂管理

  1.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午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

  2.严格执行“五常法”管理和“色标”管理规范。

  3.确保进货渠道正规,食材新鲜、清洗干净,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4.强化食堂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后厨监管;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5.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七、科学实施健康管理

  1.上好“健康教育”“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

  2.疫情防控直接相关保健、食堂、清洁、消毒、晨检等重点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师生员工在户外、运动场,可以不戴口罩。

  3.广泛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按时作息、适度锻炼、加强营养,勤洗手、勤通风,保证睡眠。

  4.高度重视返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干预工作,制定心理健康应急干预方案,明确心理健康辅导场所和人员,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实施分层分类干预。

  5.在疫情完全消除之前暂时取消眼保健操,改为闭眼休息,避免感染。

  6.在保持教室适当通风的情况下,总体说来,学生上课时可以不用戴口罩。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或出入校外公共场所,还是建议尽可能戴口罩。同时,也允许学生自行戴口罩听课,或者在校园间歇性佩戴。

  八、持续开展环境消杀

  1.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校园环境卫生每天检查通报制度。

  2.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学生误食或灼伤。

  3.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场所清洁、通风和消杀。

  4.医疗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规范处理。

  九、严肃疫情信息报告

  学校应每日将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红码”“黄码”、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告教育、疾控和镇(街道)及相应的村(社区)等部门,不得隐瞒、缓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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