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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公开竞聘中层干部方案(五篇)

发布时间:2020-02-25 08:55:38 影响了:

(篇一)

**年学校蓬勃发展,本学期新设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发展部,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教党字[2004]43号文件的精神,经学校党总支、行政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竞聘的职位

学生发展部副主任1名(主管德育、学生安全工作)、

学生发展部副主任1名(主管团队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

教学科研部副主任1名(主管课程研究设置与评价管理)。

二、公开竞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和学校决策;
热爱明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进取心;
清正廉洁,联系群众。

2、具有胜任拟担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内外协调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安心本岗位工作,并有志在学校发展中创造业绩。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公开竞聘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竞聘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主要程序是:宣传发动、个人报名、竞聘演说、各方代表意向投票、党总支及行政组织考察并确定拟聘名单、校内公示拟聘名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8月21日中午12点前

地点:学校党政办公室(综合楼411室)

报名方式:从网上下载干部竞聘申报表填好,将纸质稿交给学校党政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彭联联主任。

五、具体日程安排:

1、8月14日公布干部公开竞聘方案。

2、8月22日上午8:30竞聘人员集中抽签。

3、8月22日上午11:00,应聘人员竞聘演说,与会人员进行意向投票。与会人员: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中层干部聘用。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关于推行市直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狮教综〔**〕78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竞聘岗位

仁爱学校发展定位为一所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职业教育的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四个处室,配备主任各1人。(学校各个年级的班规模发展完整后,再配备副主任各1人。)

三、参与竞聘人员的范围

符合条件的在编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四、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及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工作成绩突出,教职工公认。

4.新任中层干部年龄具有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个中层干部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如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超限的任用对象须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批。

5.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顾全大局,身心健康,能胜任繁重工作。

6.具备竞聘职位所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五、具体岗位聘任条件

1.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和接待水平;

②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比较丰富的文秘工作经验。勇于担当,独立工作,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人事及档案管理工作能力。

2.教务处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③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指导教学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⑤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在本校处于领先水平;

⑥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

3.德育处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具有指导少先队活动和协调校内外德育事务的能力;

③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指导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行为方面的能力;

⑤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4.总务处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③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④有勤俭持家的意识;

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公道,勤政廉洁。

六、程序与方法

竞聘上岗工作的操作程序如下:制定方案→公布方案→组织报名→确定人选→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决定聘任

竞聘上岗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制定方案。竞聘工作由学校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

2.公布方案。公开公布《竞聘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竞聘范围与条件、竞聘程序与方法、聘任人员的管理与待遇等。

3.组织报名。召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动员大会,组织教师报名竞聘。侯选人可由校长提名方式,也可由教师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学校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名。竞聘者要填写《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备查。

4.确定人选。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征求竞岗者个人意见,进行适当调剂,使每个职位都有2人(含2人)以上参加竞岗。确定各职位竞岗人选后,学校将报名情况进行公示。

5.演讲答辩。由参与竞聘人员自行写好竞聘演讲稿,在教代会上作竞聘演说,介绍自身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设想,就有关问题作临场答辩。

6.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考评小组得分和全校教师以无记名的方式投票得分,分别以4:6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为最后测评结果,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岗位胜任度等方面进行评议。

7.决定聘任。考评组根据竞争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择优确定聘任对象。拟聘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由校领导上报市教育局党委决定聘任。

七、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李建城同志任组长,工会副主席许迎迎同志为副组长,杨阳晖同志为组员。

八、竞聘工作要求

本次竞聘工作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尊重综合评价结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使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同志脱颖而出,力求做到公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九、管理与待遇

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届满自行解聘,竞聘上岗人员在任期内可享受对应中层岗位的待遇。

对聘任人员,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若考核不称职,将予以解聘,解聘后将不再享受对应的中层岗位待遇。而空缺的岗位则由领导小组指派优秀人员暂代其职,指派的人员将享有中层副职的待遇。

个别因年龄接近任职年龄界限,或因管理经验丰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的成熟型干部,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批后,可适当延长连任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年月日起执行,并抄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快速、全面的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贯彻干部队伍改革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以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引入竞聘机制,通过公开竞聘、择优聘任,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良好环境,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潜能,进而建立一套权责清晰、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符合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聘择优原则

4、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5、严格程序与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聘范围及岗位

1、竞聘范围:本校在职具有教师资格的全体教师

2、竞聘岗位:教务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含教科室)、副主任教务员1名政教主任1名、副主任1名总务主任1名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法制、政策观念。

2、具备相应的学校管理理论、竞聘职务所需要的岗位知识和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负责的工作态度,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明晰的工作思路。胜任本职工作,教学业务水平突出。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开展部门工作的能力。

5、为人正直,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处事公正。

6、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和较显著的工作业绩。

7、新聘任干部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总务主任、教务员大专以上。

五、竞聘程序

1、确定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根据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制定竞聘方案,经过学校董事会、校长室、党支部、行政研究修订通过实施。学校校长室提出学校人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提交董事会、党支部、行政领导通过。领导和考核小组成员由党、政、工、教师代表等人组成。

2、宣传发动(11月25日):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让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意义,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动员教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参与,勇于竞争,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3、公开报名(11月25日—11月26日):竞聘中层干部岗位分别由个人自荐公开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在11月26日前发至学校校园网校长信箱,并将纸质文档交校长办公室。

4、资格审查(11月27日):根据中层干部竞聘条件,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聘的人员名单。

5、个人述职(11月28日):竞聘候选人在教职工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路。

6、民主测评(11月28日):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赞成票得票率高于60%的,可列为考察对象,如某岗位竞聘者的赞成票均达不到60%,则进行该岗位的第二轮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7、组织考察(11月28日):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8、任前公示(11月29日-11月30日):竞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的人选在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可能影响公示对象聘任的问题,将及时予以调查核实。

9、决定聘任(12月1日):报董事会后,由校长室召开教职工大会或在学校网站上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受聘中层干部颁发聘书。

六、纪律要求及有关说明

1、干部聘用任期为两年。两年后根据工作实绩可续聘原有岗位或更高职务。干部落聘,不再享受岗位待遇。

2、参加竞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聘,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暗中拉票、相互吃请、封官许愿,搞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竞聘资格。

3、在竞聘过程中,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原有职责。竞聘工作结束之后,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此期间,若造成学校财产、设备和资料损失,学校将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4、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若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广大教职员工有权向校长室检举、申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处理。

5、如遇特殊情况,期限后延。

(篇四)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担当作为、高素质、有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有力开展,根据区委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的有关精神和区教体局党组《关于从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组织研究,特制订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内设机构和职位职数

1、学校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家庭教育管理办公室

2、职位职数: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总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政教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团委书记或副书记1人;
家庭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职能处室人员可以进行调配使用,即虽属于该处室职位,但可到其它处室任职。

级部主任是学校根据实际内定的享受中层副职待遇的中层干部。

二、任职资格条件和有关规定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能、勤、绩、廉等基本条件,同时还要遵循以下要求:

1、选拔任用的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应具备国家干部或聘用制干部身份。

2、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参加工作2年以上,有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处室)主任助理及以上职务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担任中层副职一年以上。

3、选拔有文件或政策依据的群团类中层干部,可以参照有关规定适度配备。

4、新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9年(含)后出生),其中团委干部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含)后出生)。

5、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使用,破格使用的需事前书面报告区教体局党组,经审批同意后进行。

6、原任中层干部年龄到55岁及以上(1964年(含)前出生)的,原则上退出中层实职,保留原职级待遇,由学校安排相应工作;
原任中层干部年龄偏大、任职时间不满一届3年到55岁的,本人若愿意退出中层实职,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退出中层实职,保留原职级待遇,由学校安排相应工作。

三、选任程序

(一)动议酝酿,上报审批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选任工作启动意见,在综合研判、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教体局,经区教体局党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选任。

(二)选拔方式

1、原任中层干部的续聘。原任中层干部续聘不再需要竞聘、组织考察,但须进行用职审批、个别酝酿、集体讨论、任职谈话、任免发文、报送备案等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中层干部进行易岗交流。

2、新选拔中层干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先经原任中层干部续聘后,对空余的职位进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程序:一是公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
二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是竞争演讲和民主测评;
四是学校党组织,根据参加竞争人员情况讨论决定考察对象和选任人员;
五是公示、备案、任命。

(三)竞争上岗程序方法

1、公布《方案》。明确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实施方案。

2、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填写《泰山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报学校竞聘领导小组。

3、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与竞聘的合格人员并公布。

4、竞争演讲、民主评议。

第一阶段:竞争中层正职。参与竞争中层正职者在学校教代会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竞聘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和民主测评,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做廉政承诺。演讲顺序抽签决定。演讲后,由学校领导和教代会全体人员根据竞聘者演讲和平时了解把握的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核算民主评议得分。民主评议计分方法:1、校领导评议分=赞同票数/参加评议的校领导人数×100×5;
2、校教代会代表评议分=赞同票数/参加评议的校职代会代表人数×100×5。两方面评议分相加为竞聘者总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中层正职考察对象(但若人选得分不过500分时,需进行二次评议量化,再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补足缺额人选)。

第二阶段:竞争中层副职。参与竞争中层副职者进行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的方式方法和要求相同于中层正职的竞争)。按民主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中层副职考察对象(但若人选得分不过500分时,需进行二次评议量化,再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补足缺额人选)。

5、组织考察。根据取得考察资格人员的评议得分、德才情况、任职经历等,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任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研究决定各竞争岗位拟任人选。

6、集体讨论,任前公示。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研究作出拟任人选。竞聘领导小组对择优确定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对任用者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式途径向学校进行反映。

7、任职备案,发文任命。学校作出中层干部选任决定、公示期满后5日内,向区教体局党组报送中层干部调整备案材料,由区教体局党组进行审核。学校对决定任用的干部下发任职文件,实行任前谈话制度,由学校主要领导进行任职谈话,做好任职教育,干部选任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四、任职管理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提任中层干部设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
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二)实行聘任制度。中层干部聘期一般为3年。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其中予以续聘的中层干部不再竞聘、组织考察。续聘或解聘后,干部任免文件、《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选备案表》须在5日内报区教体局党组备案,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三)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管理。学校建立实施中层干部聘期目标责任考核评议制度,发挥考核激励鞭策作用。聘期考核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任、降职、续聘、退出的重要依据,对聘期考核结果为较差或年度考核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中层干部,给予降职聘任或解聘。

(四)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担任中层干部满10年的,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对平职易岗交流,可视情减少相关环节。

(五)实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学校在年龄不满35周岁(特别需要且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遴选一批中层后备干部,做到数量有保证、素质有要求、管理有经历、培养有路径。数量上,不低于学校可配中层干部职数的15%左右;
素质上,要求政治思想过硬、师德师风过关、师生认可度够高;
经历上须担任过班主任或教研组长或年级主任助理;
培养方式上在校内中层岗位见习锻炼(见习期间,不得减少教学工作量,协助处室负责人承担相应的管理与指导任务,可列席中层干部应参加的会议),可以申请到局机关挂职锻炼,还可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本级其他学校或区外学校跟岗锻炼。中层后备干部名册报区教体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纪律要求和教体局的有关规定,推进校务、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

(二)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任职回避、日常监督管理、备案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得任人唯亲、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临时动议决定干部和超职数配备提拔任用干部,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四)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导向鲜明、程序公正、监督有力。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层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任组长,副校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学校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中层选聘工作(八月底完成),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严格执行实施《方案》,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对竞聘过程中如若出现的拉票、串联、搞不正当竞争、诋毁他人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和举报,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师德实行“一票否决”,若竞聘上岗的就地免职,且两届不准参与中层竞聘。

若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解释。

(篇五)

为更好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市市级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绵委办发〔**〕6号)和《中共**市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教体党发〔**〕22号),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选拔学校中层干部,特制订《中共四川省**南山中学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促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有真才实学和突出工作业绩的同志。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明清

四、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思想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实现中国梦的坚定信念,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改革开放,献身南山的教育事业。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任用岗位所必需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起到示范作用。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求实创新,作风朴实,善于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基础好。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工作经验。

2.工作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三年及以上从事党总支、校直属党支部或年级管理工作的

(2)担任教研组长的

(3)被评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出生日期在1974年6月之后)。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五、竞聘岗位

招生宣传处副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1名。

六、操作程序

(一)上报审批。学校党委制定选拔任用方案,报局党委批准。

(二)宣传发动。学校官网发布竞聘公告,公布拟任用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年级第一责任人宣传并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参加竞聘。

(三)公开报名。本次竞聘报名时间为**年6月24日-28日,每个报名者可选报1个岗位。凡符合条件的本校教职工均可报名参与,报名时递交书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可从校园网下载。报名地点为博学楼3楼党委办,联系人刘明清(咨询电话:)。

(四)资格审查。由学校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五)确定竞聘人选。召开教代会,按1:2差额投票推荐竞聘演讲人员。

(六)竞职演讲。召开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抽签确定演讲顺序并在规定时间(8分钟)内完成演讲,由参会人员投票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

(七)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的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结合党委考查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报批。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局党委审批。

(九)任前公示。根据局党委会决定,由局党办制发任前公示,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局人事科上报市人社局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

(十一)任职。局党办制发任职通知,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任职。

七、纪律要求

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不准违反规定程序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不准在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不准在干部任免选拔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7.不准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拉帮结派,扰乱干部选拔工作,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8.不准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作假。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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