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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1 09:08:01 影响了: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根据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聚焦贫困人口较多的县、乡、村和特殊贫困群体实施攻坚,在普遍实现“两不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解决“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全面完成剩余减贫任务

(一)聚焦重点难点集中攻坚。严格落实退出标准程序,紧盯剩余的2.93万贫困人口,因户、因人制定帮扶计划,强化精准帮扶措施,

确保年底实现高质量脱贫。对未脱贫人口超过5000人的虞城县、夏邑县实行挂牌督战,各县(市、区)对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实行挂牌督战。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全面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查漏补缺,着力攻克“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

(三)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针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统筹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老助残、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残联三、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四)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已脱贫县、村、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投入不减、项目不少、政策不变、帮扶不撤。在市级专项督查指导和暗访中,把各县(市、区)落实“四个不摘”作为重点,对脱贫后工作下滑的县(市、区)进行提醒谈话。持续开展扶贫对象脱贫退出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排查出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三保障”、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精准”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四个不摘”等方面的问题,与国家、省、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整改,所有问题要在2020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建立完善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加强对脱贫监测户的管理,综合研判是否存在返贫风险。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收入来源不稳定或不可持续等潜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根据返贫风险进行红、黄、绿三色评定标识,建立脱贫户红、黄、绿三色评定标识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落实摘帽不摘帮扶政策,因人因户施策做好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完善“边缘户”动态管理机制,在落实好普惠政策的同时,制定对高风险致贫户的帮扶政策,积极探索对相对贫

困人口的管理帮扶办法,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活动,选树用好脱贫鲜活事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同时采用戏曲、小品、墙画、记录片、宣传栏等形式对贫困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提振脱贫致富精气神。更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爱心超市、劳务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方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等培训,鼓励自力更生、自主脱贫。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培育乡风文明,持续推进孝善基金,让更多的贫困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少数群众不赡养老人、懒惰、赌博等不良现象,加强教育惩戒。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四、持续强化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举措

(八)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持续打好“三场硬仗”。第一,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按照《商丘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大突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坚持“5个2”产业发展战略方向不变,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持续做好产业谋划、产业发展、产业提升。引导各县(市、区)立足资源禀赋,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有效带动群众创业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完善扶贫资金支持产业扶贫相关政策。成立产业项目推进专班,统筹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规范产业带贫模式,健全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有效防范产业发展风险,助推产业扶贫健康发展。加强对已建成产业扶贫项目的运行监测和效益评估,巩固产业扶贫成果。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金融支持等措施,壮大带贫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带贫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第二,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

程度,增强就业稳定性。采取送培训下乡、以工代训、“互联网+培训”等形式,满足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抓好返乡下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三支一扶”、“政府购岗”基层岗位名额继续向贫困县村倾斜。重点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加大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面积发展力度,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2812人,带动群众实现稳定脱贫。规范扶贫车间运营,实现扶贫车间信息化管理,确保实时监测全覆盖,加快扶贫车间招商入驻力度,甄选适宜贫困人口务工,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的企业入驻扶贫车间。扶贫车间闲置率控制在15%之内,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居家就近就业。对扶贫车间入驻企业在税收、金融、土地、技术等方面给予扶贫车间入驻企业政策支持,激励企业做大做强。第三,打好金融扶贫硬仗。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有需求的贫困户及时获得贷款。强力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创新推出财政资金支持、基层政府参与、保险业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防返贫保险产品,减少贫困群众返贫风险。二是促进消费扶贫。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参与、定点帮扶单位深入开展、载体平台发挥作用等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通过龙头企业带销、超市直销、电商扶贫营销、旅游带动促销等措施,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各大旅游景点设立扶贫特色产品专区,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继续开展由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市扶贫办、市邮政公司联合举办的“爱心消费扶贫展销活动”。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集中推介销售特色农产品。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加强光伏电站优化管理。规范光伏电站运维和收益分配管理。由专业运维公司负责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录入国家光伏扶贫监测系统,实现村级光伏电站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加强光伏电站收益的管理,优化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由村集体采取“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合理确定分配方案,进一步增设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相关脱贫攻坚专项硬仗指挥部成员单位

(九)持续开展“五大行动”,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开展健康扶贫行动。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巩固“3+3+n”医保医疗托底保障模式。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全力做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贫困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到2020年每个县有1个省定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每个乡

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村卫生

室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二是开展教育扶贫行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时精准发放资助资金,确保应助尽助。持续推进控辍保学,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三是开展扶贫助残行动。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100名0—6岁贫

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3089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60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任务。四是开展危房改造持续清零行动。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做好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比对,抓好新增危房摸底排查,确保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部清零。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回头看”,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房屋及时整改,确保质量达标。五是开展扶贫扶志扶智行动。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光荣脱贫的意识,坚决防止包办代替、越俎代庖甚至强迫命令,坚决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等靠要”等不良习气。要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持续推广“爱心超市”“孝善基金”等做法,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更多参与脱贫攻坚。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正向激励,通过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等形式,促进贫困群众比学赶超。

责任单位:相关脱贫攻坚专项硬仗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持续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在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邮政、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的基础上,统筹推进贫困地区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场站项目建设和多式联运发展。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推进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省级示范县建设为引领,加快实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客运服务品质。二是实施水利扶贫工程。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对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口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识别、全覆盖核查,对工程建设情况、入户情况、运行管理情况到户到人建立台帐。做好存在饮水问题贫困人口信息对接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商丘市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对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对已经解决的及时销号。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强化退出贫困县技术指导,确保退出贫困县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三是实施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工程。密切跟踪已改造完成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及非贫困村新增用电需求,推进配电台区改造升级,持续提高贫困县供电可靠性。全面落实国家和全省光伏扶贫相关要求,及时完成上网电量结算、实现购电费月结月清,并在收到财政部门新能源补贴后及时转付补贴资金。持续加大网络扶贫投入,进一步提升农村网络覆盖质量和运行维护水平。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和农村电商发展。四是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持续深入推进贫困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效,将“三清一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实现贫困村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明显提升。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脱贫攻坚专项硬仗指挥部成员单位五、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和总结宣传

(十一)开展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围绕全面解决“三保障”问题、落实“四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加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举措和深化社会扶贫措施等主要内

容,继续开展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优化考核指标,用好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创新督查指导暗访方式,紧盯减贫任务完成、脱贫成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等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乡镇进行提醒谈话。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

建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人社局

(十二)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对6个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组建普查机构,科学编制普查预算,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及人员、经费保障,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贫困县要编制普查预算,科学选调普查人员,做好异地普查的各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和相关县党委、政府

(十三)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总结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总结提炼脱贫攻坚蕴含的伟大精神。把脱贫攻坚中形成的领导机制、推进机制、精准方法等制度成果,推广运用到其他工作领域中。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信息资料库,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实物、图片、文字、影像等相关资料,为全面展示我市脱贫攻坚成就留存鲜活素材和生动案例。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四)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宣传、专题宣传和节点宣传同频、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共振,让脱贫攻坚取得的辉煌成就、成功经验和典型故事进基层、进机关、进企

业、进课堂。扎实推进“扶贫印记”拍摄纪录工作,通过举办摄影图片展、拍摄纪录片、举办脱贫攻坚成果展等形式,全景式展现我市脱贫攻坚伟大历程和生动实践,讲好商丘脱贫攻坚故事。不断丰富传播载体,强化与新媒体沟通合作,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的监测和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做好“全国脱贫攻坚奖”、“河南省脱贫攻坚奖”、“全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年度推荐评选工作,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

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六、及时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十五)加强扶贫资产监管。制订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对县级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好扶贫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业务指导等职责,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摸查,开展清产核资,进行确权登记,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建立权属清晰、职责明确、运营持续的管理机制,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六)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以巩固脱贫成果和形成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制度框架为主要任务,做好“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开展对2020年后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扶贫标准、工作对象、政策措施等的研究。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全局不动摇,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机制。各县

(市、区)、市直责任单位年初向市委、市政府签订脱贫攻坚年度目

标责任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发挥市级13个重大专项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贫困县党政

正职每月至少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落实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机制。健全考核机制,不断改进完善考核办法,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成效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考核。健全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机制,促进真抓实干。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八)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不低于中央、省财政安排到我市的资金增幅。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确保与收官战的要求相匹配。优化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提升整合的深度和质量。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可以对部分扶贫资金进行统筹和调剂,加大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重点围绕“三保障”落实情况开展审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做到“两个一律”,市县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安排一律公告公示。同时,强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管理,指导县级做好项目库维护、项目立项、项目调整、项目实施等各项指标数据的录入工作,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党

(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九)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完善定点扶贫长效帮扶机制,引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在帮扶资金投入、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选派驻村干部、组织培训、消费扶贫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深化商丘市本级结对帮扶民权县工作。持续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推广应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邮政公司、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十)强化驻村帮扶。组织开展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新一批驻村第一书记尽快到岗工作,坚持选优派强,实行以老带新、压茬工作、协同配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质量标准不降低。认真落实贫困村脱贫后第一书记帮扶任务清单,推动驻村帮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的服务管理,更多关心关爱驻村帮扶干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十一)实施分类指导。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攻坚期内做到焦点不散、靶心不变、频道不换,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剩余减贫任务,防止留下脱贫死角。对脱贫村以县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防止贫困发生率反弹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滑坡。对脱贫人口,在加强返贫监测的同时,帮扶责任人要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其生产生活情况,出现返贫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十二)提升攻坚能力。根据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市、县、乡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教育培训,对今年新轮换的驻村第一书记要全部轮训一遍,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推动实训基地建设,为每个脱贫村培养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支创业能成功、带动见实效的创业致富带头人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十三)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着力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

题;频繁填表报表、多头重复考核、加重基层负担问题;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占挪用扶贫资源问题等。把脱贫攻坚作为市委巡视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市、区)开展扶贫审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市、县级脱贫攻坚服务热线管理,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市级督查考核精简为每年一次,让基层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让他们轻装上阵、干好工作。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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