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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十四篇(机关生活)

发布时间:2020-04-01 11:35:35 影响了: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十四篇(机关生活)

  【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三】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四】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五】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区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9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9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9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二)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分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1.瓶类: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硬质塑料瓶;2.其他容器类:塑料盒(如冰激凌盒)、塑料杯(如酸奶杯、

  果冻杯)、软桶等;

  3.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膜)、包装袋(如零食包装袋、快递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如咖啡杯)杯盖等;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有害垃圾收集箱为红色容器。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区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9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9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9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二)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分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1.瓶类: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硬质塑料瓶;2.其他容器类:塑料盒(如冰激凌盒)、塑料杯(如酸奶杯、

  果冻杯)、软桶等;

  3.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膜)、包装袋(如零食包装袋、快递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如咖啡杯)杯盖等;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有害垃圾收集箱为红色容器。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和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当前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的压力,确保城市运行稳定,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在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发挥政府引导推动、单位规范履责作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推进x区绿色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

  x区各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企业。

  三、工作目标

  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力争用三年时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单位垃圾分类模式。单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基本得到分类回收处理,无明显残留。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2019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2019年2月底之前:区级机关大院、区城管局、江浦街道率先实施垃圾分类。

  2019年3-12月份:全区各街道(场、园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2019年:强制分类制度向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大专院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延伸,基本覆盖全社会。

  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四、分类类别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其中,必须将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根据国家强制分类要求,结合全区回收处理能力,对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中的部分品种实行强制分类里,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毒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废油漆、溶剂,废杀虫剂、消毒剂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运和处置。硒鼓、墨盒等有毒有害垃圾,鼓励由硒鼓、墨盒供应回收商回收。

  强制分类品种:废纽扣电池、废充电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各单位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适量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标志。同时可按原有处置渠道或委托环卫部门及相关企业定期收运,并承担收运和处置费用。

  (二)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厨余垃圾应设置密闭容器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其他垃圾,同时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集中点,由专人清理,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厨余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环卫部门及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同时也可根据实际产生量,购置小型厨余生化处理器。

  厨余垃圾收运单位车辆必须符合《南京市餐厨废弃管理办法》对收运车辆的规范要求,整个收运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

  (三)可回收

  1.主要品种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废旧衣物,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强制分类品种:废干净纸类(纸张、纸箱、报纸、杂志、书籍、打印纸等),废塑料瓶、废易拉罐,废玻璃(瓶)、塑料文件夹,废金属夹子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生活垃圾产生特点、投放习惯,在相应位置合理、细分可回收投放容器,其中废玻璃(瓶)需要单独设置容器进行回收,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可回收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之外,被污染的、材质混杂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巾、废纸杯、废餐盒、废塑料袋、废笔、废橡皮擦、废胶水、茶叶渣、瓜果皮壳、烟头烟灰、一次性干电池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其他垃圾产生的数量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五)大件垃圾

  1.主要品种

  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类。

  2.收集及处置

  各单应根据需要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牌,避免在堆放点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影响周边环境。大件垃圾必须实施专项分流,统一收运,进行破碎,分拣处置,集中送至x区大物件分拣贮存中心(珠江工业园区)。

  (六)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五、主要任务

  (一)单位配备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各单位应当按照全区单位垃圾分类指引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暂存场所,指导所属人员进行分类投放,并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二)建立专业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单位针对产生垃圾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方式,公布各种垃圾的收运单位、时间和方式,梳理单位垃圾产生情况,指导服务企业制定收运计划表和分类收运服务表,并组织实施。各收运企业要排出收运计划表、线路表,做到准确收运、规范服务。各收运单位(企业)必须按要求,将每周(月)各类垃圾的产生种类、量、运行模式等报送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专用场地建设,制定专项规划确定相应场地和临时用地,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稳定便利的分拣加工、集散交易、存储等场所。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社区回收站点,鼓励采取连锁经营(加盟)等方式,推进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示范点建设。科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回收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等模式试点,努力实现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多样化、便捷化、科学化。

  (四)规范可燃废弃物处理体系。加强对可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大件垃圾(沙发、桌椅、柜子等废旧家具)的处置,产生的大件垃圾要经破碎、切割、拆解后产生的织物、木质、塑料等可燃废弃物,包括布料、皮革、棕垫、海绵、泡沫、木质废料。废弃物应使用全密闭自卸车辆进行散装运输,不得袋装、捆扎,不得混杂其他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外露、散落。收运单位向区垃圾分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需要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数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坚持不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明确职能科室,配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强化岗位职责,加强条线协调,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考核、督促、标准的拟定;组织做好对实施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经验推广;配合实施单位完成分类收集容器的选型、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对区级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统一采购;重点做好后勤人员的培训工作。

  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负主体责任,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实施单位要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有效利用单位的宣传空间、属地空间等开展分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机关垃圾分类的舆论氛围。在分类阶段推出系列报道,宣传成功经验,在全区持续形成高密度、高频率、高关注的新闻热点。

  (四)加强收运监管。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垃圾收运企业分类收运的过程监管,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全部喷涂垃圾种类标识和监督电话。通过采用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车载称重装置等措施,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对收运企业的考核内容。

  【九】

  各办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9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三、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四、投放要求

  (一)易腐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卫生间的专用茶叶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卫生间的易腐垃圾桶;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五、工作职责

  办公室:1、制定机关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做好各科室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培训。2、落实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场地;落实垃圾分类专管员;负责落实保洁人员的垃圾分类责任;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保洁员:每日对各楼层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街道机关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甬分领办﹝xx﹞1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19年)的通知》(奉党办﹝2019﹞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收集容器配备。2019年底,局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50%以上。2019年底,我局及下属各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实施范围

  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我局已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杨伟军局长任组长,邬光达、王裕平、余江南等同志任副组长,范烨、徐亚军、傅杰民、葛夏挺、袁海良、俞继荣、袁舜承、胡惠娜、吕诚济、严建国、范徳琦、竺荣方、程国印、吕光汉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邬光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溶器、除草剂溶器等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切实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生产数量,合约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饭剩菜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餐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并符合保密规定要求。

  2、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品质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数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标志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除去以上三种垃圾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品质(纸杯、照片、复写纸、亚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五、实施步骤

  1、宣传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9年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加强政策宣讲,配备相应设施,发动干部职工参与,让每个人知晓分类,切实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2、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应按分类目录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配备完善回收设施设备,设置明显标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同意回收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帐,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3、督查考核。局机关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底考核,并实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加以强化督促。

  【十一】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x省机关事务管理局《x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推进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x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在我局机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力争在2019年3月前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范围和分类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局机关大楼、各直属单位办公地点。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一)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如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二)餐厨垃圾(湿垃圾)。指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厅厨垃圾,包括菜根菜叶、剩饭剩菜、食物残渣、果皮等。

  (三)可回收物(干垃圾)。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四)其它垃圾(干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五)大件垃圾。指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的垃圾,如废旧沙发、柜子、床铺、绿化养护修剪下来的树枝、树干等。

  三、处置程序

  按分类投放及收集的原则处置各类垃圾。

  (一)有害垃圾。设置有害垃圾回收桶,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卫生人员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环保部门确定)进行运输和处置。

  (二)餐厨垃圾。在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桶(或密闭容器),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清理,避免混入废旧餐具、塑料、饮料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由福州市环卫部门委托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单位收运及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由卫生人员统一收集后,交由福州市环卫部门处置。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置。

  (四)其他垃圾。直接投放到其它垃圾桶,按现有垃圾处理的方式处置。

  (五)大件垃圾。设置大件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设置明显标志标牌,可自行运往垃圾转运站或委托相关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工作部门,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外办公的各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

  2.根据《x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要求。

  3.开展发动宣传和教育培训。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局网站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二)实施阶段

  1.增设和规范垃圾回收桶。在局机关办公大楼各层西面楼道角落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回收桶,并设置显著标识,在办公室内设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篓),在局机关食堂增设湿(餐厨)垃圾回收桶,在一楼仓库设置大件垃圾存放点。

  2.垃圾转运对接。在局机关大院西面角落建立垃圾收集点,安排专职人员将单位分类垃圾汇集至垃圾收集点,定时由各垃圾分类收运车进行收集转运,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工作。垃圾收运工作由办公室与属地环保、环卫部门联系,确定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事项。

  (三)巩固阶段

  结合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督查,办公室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提升工作效果。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抓好习惯养成。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餐厅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养成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发挥好机关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监督。各处室要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十二】

  为全面推进县编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践行低碳生活、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根据《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组织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绿色、健康、清洁的生活新理念,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发展新风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二、工作目标

  在本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本办干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宣传教育,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助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

  三、实施步骤

  按照“机关推动、企业推动、全面发动、全员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强化阶段推动本办生活垃圾投放、手机、转运、处理分类实施及宣传教育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3月中下旬)

  1.成立领导小组。3月10日前,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人员。

  2.制订实施方案。3月中旬前,根据《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20号)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要求。

  3.建立督促检查制度。3月下旬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中下旬—11月)

  1.配置垃圾篓。3月底前,局机关要在各办公室内配置“纸类可回收物”、“其他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篓,在公共区域设置“纸类可回收物”、“其他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垃圾桶,在办公区域的卫生间或茶水间配置“厨余垃圾”分类桶,各出资监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垃圾篓(桶)放置点位及数量由企业自行决定并配置。

  2.垃圾收运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收运事宜,指导监督垃圾分类收运工作。

  一是纸类可回收物。须在办公室内设置“纸类可回收物”分类篓,用于投放零星的废纸。旧报刊书籍、硬纸板盒等,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统一收集,交给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二是其他可回收物。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要投放在“其他可回收物”分类篓,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交给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三是厨余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各企业食堂应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在办公区域的卫生间或茶水间配置“厨余垃圾”分类桶,收集茶渣、果皮等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是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3.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普及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4.组织业务培训。3月底前,积极组织参加全县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培训。要培训指导全体干部职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目的及意义,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组织参加知识竞赛、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带动全办参与垃圾分类。

  (三)巩固强化阶段(2019年12月)

  1.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

  2.打造典型。探索落实社区联创联建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系列培训等措施,着力将社会联创联建点打造成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

  3.健全机制。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按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考核办法,确保成效得到巩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本单位及企业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2.突出实效、形成合力。要加强社会联动,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进一步形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合力。

  3.狠抓落实,有序推进。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以贯彻落实,有序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十三】

  根据《x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19〕7号)和《2019年柯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实施方案》(绍柯政综〔2019〕8号)文件精神,为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覆盖,全民参与,全域提升”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坚决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推进。

  二、工作任务

  (一)到2019年底,城区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居民参与率100%,投放正确率85%以上,争创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医院、星级酒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社会组织、公共场所和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80%以上。

  1.兴越东区、兴越南区、万家人利小区、待驾桥小区、人利华府、兴越小区、兴华小区、张溇小区、东周小区、双周小区、双周景园、西周嘉园、坂湖景园、张溇小区中谭园、龙湖原著、湖畔林语、龙湾府、农房澜山、锦秀河山、金地一期、二期和三期等小区,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培训员、志愿者和督导员三支队伍的作用,大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确保居民参与率100%,垃圾投放正确率85%以上。

  2.张溇小区大池头园、张溇小区云梯桥园、元垄大都会、恒宇景园、天圣大越府、金地四期、金地五期、尚都会、祥生群贤府、张溇二期、都市阳光等新建小区,重点是根据交房进度,及时跟进垃圾桶摆放点建设和室内(外)垃圾桶采购发放工作,尽快融入运作机制。

  (二)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居民参与率100%,垃圾投放正确率65%以上,争创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和省级高标准示范村。

  (三)全街道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文明风尚专项行动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媒体阵地,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平台、户外广告、车站景点等平台,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科普知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努力营造“政府倡导、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居民分类知晓率100%,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

  2.开展“八进”活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进窗口”活动,发挥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团员、妇女等群体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文化下乡、社会实践、庭园创建等范畴。特别是继续在全街道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课堂教育,组织学生参与分类实践,培养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以“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形式,促进居民家庭垃圾分类处理和减量。开展车站广场、演出场馆、市场超市、商铺楼宇等垃圾强制分类。

  3.加强示范引领。在树立典型上下功夫,以点促面,示范引领,争创建省级示范小区和示范村,为面上垃圾分类树立样板,探索经验,提升全街道垃圾分类水平。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党员示范引领”活动,借助街道“主题党日”活动等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开展齐抓共管专项行动。

  1.要提升工作合力。

  街道要充分发挥“四大平台”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网格管理,构建“街道、村、片、组、户”五级联动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街道各办(中心、线、站所)要根据各自分管职能,落实具体工作。各村(居、社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排定计划、细化方案,落实措施、扎实推进,联系领导和驻村指导员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督促村(居、社区)抓好此项工作。各办(中心、线、站所)、村(居、社区)和物业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分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大合力。

  2.要履行工作职责。

  新农线、社区线:牵头组织街道规定区域内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工作;研究制订街道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全街道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城乡环境月度抽查考核内容和村(居、社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工作;充分调动物业公司积极性,做好小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分类管理;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考评内容。

  街道城建办: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垃圾收集房;

  街道社事办:负责落实学校、医院和餐饮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全民环境保护教育系列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餐厨垃圾的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和其他卫生创建的工作要求。确保到2019年底,学校、星级酒店、医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

  街道经发办:负责落实大型超市、商务楼宇、工业小区和工业企业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垃圾房、垃圾桶设施配置,协助环卫部门建立企业垃圾分类处理收运体系。确保到2019年底,国企、大型超市、商务楼宇、工业小区和工业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

  街道总工会:负责对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纳入职工教育体系。

  街道团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宣传和体验活动。

  街道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街道宣传线: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结合文艺活动,开展丰富多采的垃圾分类处理公益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文明单位评选考核内容。

  村(居、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负责辖区垃圾分类处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重点是:1.抓好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摆放点、清运车辆和垃圾桶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及时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补充;2.结合“四个平台”,建立健全一支自上而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队伍,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建立起高效快捷的工作信息网络;3.按照户数的3‰、1‰、1‰比例,健全

  “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对物业公司、业主、家政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操作培训,组织普及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督促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提高源头分类质量。

  (三)开展资源回收专项行动。

  1.加大可再生资源回收力度。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中低价值可回收物,因地制宜在小区建立回收点(每1000户设置一个回收站),农村建立回收站(每2019户设置一个回收站),全面回收包括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等可再生资源。

  2.开展有害垃圾专业处理。严控工业固废和禁止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根据区环保局要求,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实现专业公司专业处理,减少有害垃圾产生。加强工业垃圾管理,建立完善工业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机制。

  3.严格限塑令制度落实。根据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加强对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禁止免费提供餐饮等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和资源循环利用。

  (四)开展机制创新专项行动。

  1.探索智能小区创建。按上级要求争取开展智能化分类小区和智能化分类行政村创建,通过二维码技术平台,建立实名制生活垃圾投放和可溯源管理体系,实现小区垃圾袋智能发放、可回收物智能回收、分类垃圾智能收集。

  2.探索积分奖励制度。建立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名投放+积分奖励”制度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上门收集+竞赛公示”制度,城区由督导员每天对居民分类投放质量进行检查,农村由村保洁员(或督导员)在上门收集时对村民分类投放质量进行检查,同时村(居、社区)干部再进行随机抽查,并建立居民(村民)分类投放质量台账和荣誉榜,作为积分奖励和荣誉评比的依据。

  3.社区(村、居)要加强对垃圾分类的考核,对督导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督导员报酬(兑现前应在公示栏上张贴考评情况,在街道下拨的垃圾分类补助款中开支);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开展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4.强化联村驻村等作用。村(居、社区)联系领导要重视并督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街道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对驻村工作人员的考核中。村(居、社区)要充分发挥干部、党员、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好志愿者活动,结合“四个平台”、民情通网格和环境卫生网格等,实行村(居、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分片包干制度,每月定期对包干家庭进行上门指导,切实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5.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专业公司参与垃圾分类,通过上门宣传、现场督导、积分奖励、数据统计等形式,切实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参与率。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好村(居、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开展考核激励专项行动。

  1.明确岗位目标考核。街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家庭评比。

  2.列入月度检查考核。明确具体考核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对村(居、社区)环境卫生和物业公司月度检查考核内容。

  3.开展第三方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第三方对各分类小区(村、居)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进行分档排名,每月进行通报。街道将每月通报结果作为对村(居、社区)补助的依据,考核为优秀的,按每个生活垃圾摆放点140元/月的标准补助;考核为良好的,按每个生活垃圾摆放点100元/月的标准补助;考核为合格的,按每个生活垃圾摆放点80元/月的标准补助;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该补助款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报酬等支出,其中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报酬的,应当由村(居、社区)通过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才可以列支。

  4.完善激励引导机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垃圾分类省级试点村、示范小区、示范村(居)、优秀小区(村、居)和良好小区(村、居)的创建工作,年度被评为省级试点村、示范小区(村、居)的,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分升2分;年度被评为优秀小区(村、居)的,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分升1分(最高限升3分)。同时,将分档考核纳入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15日前)

  召开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动员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居、社区)、各办(中心、线、站所)根据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合力推进华舍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4月15日-2019年10月31日)

  按照分类工作要求,完善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工作机制。在4月底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村(居、社区)大排查,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分类排名,落实具体整改计划措施,在6月底消除不合格村(居、社区)。10底前完成省级试点村与示范小区、示范村(居)的创建,年底通过省级验收。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12月底前通过省、市、区验收,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其康为组长、分管领导张华兴、李君为副组长的华舍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实行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村(居、社区)主体责任,实行村(居、社区)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街道设立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专项资金,保障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设施设备投入、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减量试点创建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与检查督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与舆论监督制度,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各村(居、社区)也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抓好相关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十四】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全区“城乡环境提质年”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品质之城”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区委办〔2019〕33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区“城乡环境提质年”的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在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分类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2%以下,全街道党政机关和站所事业单位实施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街区内社会组织、公共场所和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覆盖率达80%,完成岭顶、新兴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创建1个上虞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通过健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街道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全街道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达到较高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村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坚持分级分类、可烂减量。注重源头管控,减少可烂垃圾,倡导资源循环利用,村级垃圾分类普遍做到可烂、不可烂分类。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街道区域垃圾产生量的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处理设施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调整村级收集投放、街道末端处理。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中心提升改造以满足末端处置要求;街道区域公共环境内,做好“两分法”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规划;各村按照“村内明显、相对集中”的原则,完善“四分法”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

  2、全域推进,突出重点。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文化、广电、村委会等单位实行强制分类,并由各自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培训和正确投放工作。全面推行城乡垃圾分类全域化,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

  3、源头分类,末端减量。按照农户“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通过给各户配置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各村通过240l分类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并负责将垃圾分类桶收运至分拣站;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可烂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到末端减量处置。

  4、完善设施,加快建设。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桶等设备扩大采购、分发和配备工作。街道原垃圾中转站重新命名为“小越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新兴、岭顶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具备垃圾分拣、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中转、其他垃圾压缩处理中转、可烂垃圾处理等五大功能,并因村制宜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深化车辆治理,保持清运车辆外观整洁、标示一致;安装垃圾中转站监控设备。

  5、规范运行,长效管理。着眼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村“两分法”收集清运、街道“四分法”处理的方式,确保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运行。完善“街道、村、户”三级督考制度。所谓三级督考制度就是街道对村、村对督导员、督导员对户的三级督考。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垃圾分类工作和环境卫生一道检查、综合考核,落实月考核、月排名、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对于连续三次排名后3位或连续二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村,考核领导小组抄送街道纪工委,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约谈;月度考核得分连续三次优秀以上并在全年月度考核中无不合格的村,街道进行奖励,全面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各村要进一步落实好“党建引领”、“荣誉榜”、“网格化”等制度,村两委和党员干部要做好示范作用,可按网格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并充分发挥村监委、妇联等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建立村民自律制度。要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以提高村民生活垃圾分类自觉性和积极性。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村公开栏曝光,多次不分类的以村规民约进行惩罚,取消其村集体福利待遇。建立村级激励制度。各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与激励挂钩,定期检查并张贴荣誉榜,每月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优秀户,予以适当奖励。建立党员联系农户制度。街道党工委、各村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各村明确每一位党员联系农户的数量,并对每一位党员联系农户的名单进行公示,通过党员教育、督促农户的方式把垃圾分好类,推动全村群众提升分类质量。

  6、开展教育,广泛宣传。街道、村两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微信、村级宣传公开栏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报道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垃圾分类各项政策措施及成效,不断提高小越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街道中心幼儿园、学校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大手拉小手”、手绘垃圾分类画册、演讲比赛、作文大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宣传者、督导者,带动学生家庭把垃圾分好类。各村督导员、街道妇联要充分运用各村“越乡村嫂”志愿服务队伍,在村域范围内划分网格,平均2-3人一组分包一个网格,开展“垃圾分类进家门”、“女户主会议”等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街道团委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马百根主任担任,石建霞、杜叔任副组长,各联村片长、联村组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执法办,杜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全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2、落实政策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土建项目、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和街道承担;各村今后使用中需更换垃圾桶、清运车辆的,所需资金按镇相关政策执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各村自行保障,街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补助(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村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设备采购自行负责,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

  3、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各村、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村要通过强化对业务骨干和现场督导员的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洁员和督导员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4、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街道对各村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月考核、月排名、季通报、季发放”的方式进行以“以奖代补”,把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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