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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岱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09-20 04:08:34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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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和《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闵行区目前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入学规定与办法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相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各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好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和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必须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依据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学校招生遵守“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严禁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说明:(1)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我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就读。

(2)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原学校就读六年级(如是随迁子女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若要求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学生,按报名系统要求选择适当选项,如选择在本区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则按照本款有关“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执行。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相关规定

1.入学条件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2.申请入学时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要求按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2)父母、学生本人的原籍户口簿

(3)学生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学生的出生证

(5)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五)外籍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规定

1.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1)具有出入境证明

(2)在闵行工作且有一年及以上居留许可证明

(3)提供在本区的房产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4)学生的身份证明

(5)学生的出生证等

2.入学方法

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以房产证的地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

二、招生安排与流程

2016年闵行区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招生入学,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入学办法。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中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1)依据沪教委基〔2016〕5号文件精神,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2)2月29日,公布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3月31日前,公布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4)4月9日-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4月23日为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认不可修改。

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和外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至闵行区“上海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详见附表);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家长可至“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详见附表)。

在闵行区民办三级幼儿园及看护点适龄儿童家长,可至“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

(5)5月21日-22日,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核对证件。对于已通过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本市户籍需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及相关居住证明等;非本市户籍的儿童还需携带随迁子女入学规定的相关材料等,到拟分配的对口小学进行报名验证确认。

关于上海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入学的报名工作参照《2016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6)6月30日, 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受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

(7)8月15日前,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2.民办小学招生安排

各民办小学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于3月18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3月31日,由教育局向社会集中公示各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

(1)报名工作

2016年本市民办小学校招生在“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2016年4月24日—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跨区县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

民办小学报名时,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

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后,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短信,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成功的信息。

(2)招生面谈

5月7日,民办小学统一进行面谈。民办小学按照公示的招生简章要求和有关市、区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面谈,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凭民办学校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符合当年招生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学校的面谈。

(3)招生录取

家长可凭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录取通知。如被录取,民办学校会向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发送录取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回复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区教育局不再安排该生就读公办小学。

(4)上报录取名单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2016年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核定后,由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公办初中招生安排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和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各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

(1)2月29日,公布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3月31日前,教育局公布2016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3)4月9日-2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核对学生相关招生信息。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

(4)6月30日前,按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符合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学生,如需在闵行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六年级新生名单,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报到时间、新生报到须知等),安排好新生入学。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安排

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于3月18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3月31日前,由教育局向社会集中公示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

(1)报名工作

2016年本市民办初中招生在“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2016年4月28日—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可填报本区县或者跨区县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

民办初中报名时,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县,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完成民办中学网上报名后,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短信,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成功的信息。

(2)招生面谈

5月7日-8日,民办初中统一进行面谈。民办初中按照公示的招生简章要求和有关市、区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面谈,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符合当年招生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及《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3)招生录取

家长可凭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录取通知。如被录取,民办学校会向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发送录取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回复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区教育局不再安排该生就读公办初中。

(4)上报录取名单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2016年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经教育局核定后,由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3.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

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长生的认定、审核、测试及公示等工作。

(1)3月10日前,相关学校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审核。

(2)3月31日前,各相关学校将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方案对外公布。

(3)5月11日-13日,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

(4)5月16日,各相关学校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汇总后上交教育局普教一科审核。

(5)5月19日-20日,各相关学校通知审核通过的特长生现场测试。

(6)5月21日-22日,招生特长生的学校对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可进行特色项目进行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测试。

(7)5月25日,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其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各相关学校于5月25日将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二份报教育局普教一科,由普教一科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区教育考试中心。特长生录取者,不再安排其就读其他公办初中。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8)5月30日前,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三)关于公办学校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的方法

由于个别地区学生人数相对集中,辖区内学生人数远远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为确保全体学生入学和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的相对稳定,拟根据当年招生工作摸底情况,对公办学校进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方法如下:

1.按照本细则第一项第(三)款中的招生规定,优先安排第一项第(三)款第1条,如在完成本条并尚有招生计划时,依次安排第2条,第3条,第4条;

2.如在安排第(三)款第1条时,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将采用电脑派位等形式安排实际余额人数,招生计划用完后,对暂未派到学位的学生将采用统筹安排原则,安排至扩大的区域范围内的另一所学校;

3.如在安排第一项第(三)款第2条,第3条,第4条时,招生计划小于该条中学生人数时,安排方法同上所述。

说明:

(1)在安排第(三)款第1条时,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入学当年4月1日前满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3年4月15日后户籍变更的对象。

(2)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4条规定情况入学后,若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适用于2012年5月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3)2016年需统筹的若干区域分组情况:

①小学部分:

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为一组

明强小学各校区、明强二小、黎明小学、七宝实验小学、航华二小为一组。

平南小学、日新学校、古美学校(小学部)为一组

田园外小、颛桥小学、君莲学校(小学部)为一组

②初中部分:

莘光学校(初中部)、莘松中学、基地附中、康城学校(初中部)为一组

明星学校(初中部)、龙茗中学为一组

七宝二中、七宝实中、航华中学、航华二中、七宝三中为一组

颛桥中学、君莲学校(初中部)、北桥中学为一组

(四)如需在闵行区就读六年级的非沪籍学生须符合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由区教育局、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三、招生工作要求与提示

(一)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给各学校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须事先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各学校要增强依法治招观念,提高规范招生行为能力。对于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收新生入学、民办学校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健全验证制度。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和信息系统分别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证件有效期限和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核对。

(四)推进注册制度。根据市教委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6学年,注册对象为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五)各学校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

(六)关于闵行区教育“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闵行区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网址.cn/mhzskssy.htm。

上海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

学校名称

学校校址

联系电话

文来实验学校

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滨路615号

34667077*8202

航华二小

闵行区七宝镇航中路355号

64212743*836

莘松小学

闵行区莘庄镇东闸路99号

54887178

蔷薇小学

闵行区春申路1581弄5号

64976674*8009

君莲学校

闵行区颛桥镇沪光路120号

34970520*8004

丽江小学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碧江路195弄156号

64624625

浦航小学

闵行区浦江镇闵瑞路501号

34092353*8307

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

学校名称(全称)

学校校址

联系电话

上海闵行区华博利星行小学

闵行区纪前路1号(纪王校区)

闵行区北沈路265号(华漕校区)

62960200-8009

52139732-8028

上海闵行区华虹小学

闵行区黄桦路110号

64028608

上海闵行区民办振兴小学

闵行区华宝路123号

34672656-8009

上海闵行区民办弘梅小学

闵行区梅陇镇曹行支路27号

24285173-8638

上海闵行区民办弘梅第二小学

闵行区古美西路86弄

64123674-8618

上海闵行区民办育苗小学

闵行区银都路518-9号

64978996

上海闵行区民办咏梅小学

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2098号

54406818

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星小学

闵行区颛建路550号

64422510-8003

上海闵行区民办银星学校

闵行区沪闵路2352号

64904737-802

上海闵行区民办塘湾小学

闵行区北吴路430号

54873992-216

上海闵行区民办马桥小学

闵行区碧溪路288号

33881712

上海闵行区民办双江小学

闵行区瑞丽路18号

64309686-8201

上海闵行区浦江文馨学校

闵行区浦江镇召楼路51号

64110828

上海闵行区浦江文汇学校

闵行区浦江镇三鲁路468弄5号

54540586-806

上海闵行区民办文博小学

闵行区浦江镇勤劳村勤劳路19号

33884080

上海闵行区民办文河小学

闵行区浦江镇芦胜村四组

642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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