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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伤垫付住院医疗费申报指南 工伤的公司是否有义务垫付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8-10-24 04:42:03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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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参保单位可申报垫付的工伤住院医疗费用。
【所需材料】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交接(退单)表》加盖单位公章;
——《工伤保险医疗费个人票据过录明细》加盖单位公章;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粘贴单》
——《诊断证明书》;
——红联和蓝联住院收据;
——总费用清单(非每日清单);
——其他住院病历材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必要时提供手术记录、大型检查报告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报工伤职工医疗费等待遇后,不能做该职工的人员变动,直至用人单位核实收到全部该工伤职工待遇费用后,方可办理人员变动。
【办理时间】
每月3-7日可办理,请取9号到20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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