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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编辑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04:26:41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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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编辑公告原内容大范文网已发布如下,供大家查阅!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和专职编辑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党政干部培训工作,并主办全国公开发行刊物《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详细情况考生可登录中共珠海市委网站和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8年招聘教师和专职编辑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正式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7:00时。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专业+高校人才网"命名。)联系电话:杨老师:0756-2128122。

  2.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附件3);②《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和专职编辑报名信息表》(附件4);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于3月23日前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①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②若该岗位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不足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③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面试+驻点调研"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20%+驻点调研成绩*30%;编辑岗位采用"笔试+面试+驻点调研"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驻点调研成绩*3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试讲(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题目将提前通知到应聘者本人。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报刊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试讲(笔试)结束后,依试讲(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水平、知识面、科研能力等业务素质。面试合格人员进入驻点调研环节。

  3.驻点调研(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驻点调研主要考察考生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

  驻点调研工作结束后,计算驻点调研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面试、驻点调研"成绩顺序依次高分者排名在前。全部成绩相同时,则加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本校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试讲(笔试)、面试、驻点调研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曾主任,0756-2128073、13302539922;举报或投诉电话:陆处,0756-212806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驻点调研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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