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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公告【25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气

发布时间:2018-12-06 05:06:53 影响了: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公告【25人】,更多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公告【25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2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大范文网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为着力构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保障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食品安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一批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人员25名(男性19名,女性6名)。其中食品安全信息监管指挥中心6名,中心城区基层所(8个)每所2名,外围城区基层所(3个)每所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年龄在20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27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裸露部位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的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类专业优先录用)。


    4、户籍要求


    自发布公告之日前户籍在盘锦市兴隆台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吸食xx历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近两年内,在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聘用考试及政府各类聘用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其它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报《2018年兴隆台区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或彩色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2018年兴隆台区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证件需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每页均需复印)、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三张(背面写清楚姓名)。


    报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地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原市水利局办公楼3楼)。


    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7日,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语言表达能力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


    2018年1月18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考试信息。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 100 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人选


    结合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政审及体检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男女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及试用期考核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社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不予聘用;对试用期间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社局指定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聘期为二年。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工作需要待定。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待遇为2817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部分),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各项工作安排将在兴隆台区政府网和报名时添加的微信里公布,请保持信息畅通,因信息不畅通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场发现作弊行为立即清除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聘用咨询电话: 2310645


    举报监督电话: 8223344


    附件:2018年兴隆台区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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