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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精选多篇)】问题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3:44 影响了:

第一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xx年、xx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xx年、xx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第二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xx年、xx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xx年、xx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

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工作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工作,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xx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工作,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xx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96年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xx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xx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

,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 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 。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第三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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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第四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4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

第五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新思路,构建维权新机制,寻求维权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4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

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14年、2014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2014年、2014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2014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1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

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96年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1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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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14年、2014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2014年、2014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2014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1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96年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

第一篇: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2014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 “维权线”、 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是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12338”热线通过普通电话接听来电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不能对咨询来电进行分类接听、无法实现通话录音、不能很好地实现语音留言、传真等功能、不利于来电的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2338”效率的提升。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切实提高热线的咨询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热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热线接听人员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通过设立专家咨询日,邀请法律、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到热线值班,提高热线咨询水平,提升“12338”热线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加大对典型个案跟踪处理力度。建立“12338”热线个案处理协调小组,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建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通过将个案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协调小组直接办理的方式处理个案,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提高覆盖面,力争能够帮助每一个有合理维权诉求的妇女儿童。加强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考核,保证每个个案维权的质量。

(三)加强对热线的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册,扩大“12338”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妇女群众知道这条热线。与新闻媒体合作,进行个案的宣传,扩大“12338”的影响力,让更多的妇女儿童认识和了解“12338”。争取社会各界对热线给予更多的支持。“12338”妇女维权热线系统是一个渐进的、不断探索的过程,相信在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12338”热线会越办越好,维权力度会越来越大,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神。

第二篇:妇女维权法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市妇女维权法庭是以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宣传、提高妇女在法制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为目标,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判案,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制裁的专业审理机构。它是司法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是妇联组织充分实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利载体,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人性化的有效途径。一、妇女维权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市

现有妇女维权法庭1个,全称为**市妇女维权法庭,该机构始建于2014年,是由市人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建立的非建制性单位,现机构挂设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庭人员组成共6人,其中包括审判长3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妇联专职陪审员1人,妇联征集社会陪审员34人,基本实现了机构组织完备、职能分工明确、符合妇联维权要求、确保判案公正公平。

在日常工作中,妇女维权法庭主要受理以下九种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

(一)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

(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

(三)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益的案件(主要是非法剥夺出嫁女的继承权以及丈夫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儿童要求离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案件)

(四)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权的案件

(五)老年孤寡妇女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

(六)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

(七)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

(八)关于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

(九)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自2014年成立妇女维权法庭以来,共依法及时审结了1023件维权案件,其中2014—2014年,**市妇女维权法庭全年共受理了315起维权案件,主要涉及有家庭暴力案件、诉求赡养费及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几个方面,其中重大典型案件30余起,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收到极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妇女维权法庭作为广大弱势女性群体的庇护所和争取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其具有天然同性弱小和依法援助的性质,加之市人民法院在维权法庭建设中给予了广泛、合理的优惠政策,使很多女性当事人享受到了减免案件诉讼费的便利,深刻体会到维权法庭的优越性。在04—05年受理的维权案件中,其中就有100多件案件给予了减免诉讼费的政策,全年共计减免诉讼费用近万元,这对于本身没有经费来源的维权法庭和经费一直较为紧张的市人民法院而言,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但也充分体现了相关领导对妇女维权法庭的关注和重视。

二、妇女维权法庭发挥作用的情况及原因

妇女维权法庭是由司法机关主持,由妇联提供民众陪审员,针对涉及女性权益问题进行的专业审判,同时他也审理一些群众舆论反响较大、涉及道德与法律边缘的民事案件,因此妇女维权法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妇女权益维护性。妇女维权法庭,顾名思义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帮助广大妇女实现合法要求的有力武器。妇女维权法庭的建立运营,真正使妇女姐妹们实现了“想要说理,敢于说理和有地方说理”的愿望,推动了和谐社会女性维权和男女平等的法制化进程。

二是体现群众意见广泛性。在市妇联的精心选拔和正确指导下,现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庭陪审员35名,他们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社会关系也不同。通过他们的陪审和合议,能真实反映出群众对待一类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也有助于司法制度中人性化、民主化体现。

三是实现重点案例宣传性。妇女维权法庭受理的案件一般都具有家庭性、教育性及伦理性特点,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市妇联在加强维权法庭建设的同时也联合市广电局《法制在线》节目,对一些影响较大,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进行重点宣传,警钟常鸣、防微杜谏。如在2014年发生的磨刀石前进村杨秀芝以暴制暴杀夫一案中,我们就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制短片、做网络新闻,在提高群众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件关注程度的同时,更宣传了家暴的危害和预防制止,同时也积极宣传了我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场所和救助场所,收到很好成效。去年,我市在**电视台做了有关维权的新闻8条,电视评论4条,案件分析3件。

四是推进法律常识普及性。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两性和谐发展也逐渐提上了社会发展日程,更多的女性关注维权、想要维权,因此参加妇女维权法庭旁听的人员数量也日渐增加。2014年,每件维权案件的旁听人数不足20人。2014年,达到了50余人,2014和2014年,一些社会关注、影响大的案件在民事审判庭坐无虚席,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也成为一次法律常识普及课。

三、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

2014年,经市人大批准、省高院统一培训,**市妇联有一名维权干部成为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全市共计10人的陪审员队伍是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后**市首批陪审员,也

第三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xx年、xx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xx年、xx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第四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xx年、xx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xx年、xx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

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工作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工作,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xx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工作,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请关注wwW.HaoWOrD.com)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xx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96年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xx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xx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

,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 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 。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第五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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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第一篇: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为迎接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结合《区妇联“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活动方案》中“深入走访基层组织”的要求,进一步了解我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切实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今年7月份以来,区妇联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乡(镇)、村(社区)、两新组织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等不同领域,对全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我区地处湘中偏北,是一个农业大区和劳务输出大区。全区总人口86.79万人,其中女性41.69万人,女性农业人口33.66万。全区有15个乡(镇),284个行政村,20个社区,正科级机关事业单位94个,有一定规模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150家(不含个体经营户),共有从业人员6824人,其中有20人以上女职工的28家,占总数的18.7%。目前,我区已构建了多层次、多形式纵横交错、条块结合、与社会各界、各职能部门紧密联系的妇女组织网络,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从我区基层妇女组织现状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构建了广覆盖的妇联组织网络。**区妇联组织健全,区、乡镇、村(社区)三级100%建立了妇女组织。区妇联1个,乡(镇)妇联15个,社区妇联20个,村妇代会284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27个,区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区女企业家协会和巾帼志愿服务队团体会员3个,“两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组建妇女组织20个。共建村(社区)“妇女之家”304个。全区有专(兼)职妇女干部2882人,其中区妇联干部5人,乡妇联干部30人,区直妇委会主任27人,社区妇联干部20人,村妇代会主任304人,村妇代小组长2496人(村妇代会主任和妇代小组长绝大多数是没有报酬的兼职妇女干部)。

2.展示了高水平的参政议政水平。全区有副科级以上的女干部220人,占副科以上干部总数的14.39%。区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7%、13%和18%,全区15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17名女领导干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共产生村“两委”委员2494名,其中妇女委员563名(村党组织女委员267名,村委会女委员296名,交叉任职的女委员261名),占委员总数的22.57%,比上届增长2.81%。

3.打造了高素质的妇女干部队伍。2014年年初,我区启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年11月圆满结束。在这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区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村妇代会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新一届村妇代会主任总体素质较往届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年轻化趋势明显。新当选的284名村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低于往届,35岁以下23人,占8%,35-45岁的143人,占总数的50%,45岁以上的118人,占42%;27名区直单位妇委会主任年轻化趋势明显,35岁以下12人,占45%,35-45岁的12人,占45%,45岁以上的3人,占10%。大批的年轻妇联干部为妇联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知识化趋势突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中,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新当选的284名村妇代会主任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5人,占24%;高中、中专学历的141人,占65%;初中学历的78人,占27%。三是专业化趋势较强。92.6%的区直妇委会主任工作年限达5年以上,其中部分达10年以上,村(居)委会、社区妇联主席中,连选连任或曾担任上届两委委员的占69%。

4.发挥了高效能的妇联组织作用。全区基层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认真按照上级妇联工作要求,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载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服务经济推典型。在农村,广泛开展“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团结带领农村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女能人、女科技示范户。在城镇,广泛开展女性创业创新创优竞赛活动,鼓励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涌现了一大批省、市、区巾帼建功标兵等。近五年来,荣获各级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村、社区)、妇女之家示范点、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等各类国家级先进8个,省级先进6个,市级先进21个,区级先进60个。二是围绕文明抓宣传。以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为主要宣传骨干,围绕“创卫”、“创森”“学雷锋”等主题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近年来,区妇联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10多次。通过发出倡议、文明劝导、分发资料、卫生死角清扫、义务植树、救助帮扶等形式的活动开展,五年来累计新植树苗70亩,发放文明创建宣传资料4万册。根据妇联组织社会家庭亲和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平安家庭”、“书香家庭”“十星级农户”等主题创建活动,动员广大妇女继承传统美德,发扬时代精神,以家庭的和美促进社会的和谐。三是构建和谐抓维权。各级妇联组织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切入点,努力当好了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帮助受困妇女排忧解难,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妈妈禁毒联盟“蓝结”行动、扫黄禁赌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等普法宣传活动21次,五年来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万余册,接受法律咨询108人次,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学员1338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678起,共691人次,95%以上得到妥善解决。参与陪审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1起,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区妇联机关深入乡镇走访慰问特困妇女15次,共慰问特困妇女428名,发放慰问金14万余元;组织女企业家开展特困妇女儿童慰问活动13次,发放慰问金43500元;开展“爱心献春蕾”活动,救助春蕾女童50名,发放救助金45000元。争取其他各类救助资金16万元。

二、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党委重视是全面推动党建带妇建的保障。区委历来重视妇女工作,把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内容。2014年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桃办发[2014]16号),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了各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的工作责任,切实把“党建带妇建”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各级党组织都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或联系妇联工作,建立了定期听取“党建带妇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妇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各级妇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是全面推动党建带妇建的关键。各级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使基层组织实现了“思想建设加强、组织网络健全、队伍发展壮大、阵地建设规范”的良好局面。1.实行政策倾斜,推动女干部培养选拔。为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益组联〔2014〕13号)的要求,我区始终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建设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女干部队伍。目前,全区科级干部1476人,其中女干部220人,占14.9%;副处级以上干部53人,其中女处级干部5人,占9.43%,区四大家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00%;乡科级班子成员中有女干部88人,占15.15%,其中乡镇17人(正职5人),区直73人(正职16人)。在规定应该配备女领导干部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商务、旅游、广电等重点单位中,配备率达到100%。2.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妇联组织网络。切实落实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要求,根据当前城乡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突破以行政隶属为主设置组织的模式,拓展横向妇女组织,培育发展各类妇女团体、巾帼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妇联基层组织网络。做到了区、乡镇、村三级100%建立了妇联组织,村(社区)妇代会组建率达100%。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的组建率达100%。3.发展壮大队伍,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以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区妇联积极向区委专题汇报相关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制定下发《**区妇联2014年工作规划》,配合出台《中国共产党**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妇女进入村支“两委”工作目标予以明确。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优秀女村支书事迹,形成了有利于妇女参选参政的舆论氛围。全区换届选举完成后,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进入了村“两委”,女村(社区)委委员比例达到30.53%,平均每个乡镇有1名村(社区)女性一把手,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女村委委员,女书记、主任比上届增加5名。4.规范阵地建设,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近年来,我区把阵地建设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妇女之家”,从2014年开始,区妇联以点带面,全力推进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建设,集中打造基层“妇女之家”活动阵地,配备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接访咨询室、维权站、户外娱乐活动场所和设施,条件不具备的村与其他活动场所合并使用,尽量实现资源共享,为妇女群众提供了学习活动、展示自我、提升素质的平台。在条件相对优越的机关事业单位“妇女之家”建设上,重点放在了规范妇委会制度、创新活动载体等方面,指导组织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参加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全区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妇女之家”1个,市级示范“妇女之家”2个,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个,建立法律援助站1个、建立维权中心1个,乡镇、村(社区)维权站319个,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15个,受害妇女庇护中心1个,增强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

(三)创新机制是全面推进妇联组织的动力。1.创新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把妇联的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以发布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承诺书、支部活动动态及相关的妇联动态等形式,并实现妇联组织与党组织之间信息交换和党群联动。2.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妇女宣传社会,向社会宣传妇女,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街道、示范家长学校、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示范家长学校、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等。借“三八”节、妇代会等契机,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先进评比表彰活动,表彰了一大批“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创业就业致富女能手”、“先进妇女工作者”、“和谐家庭”“致富女带头人”、“尊老爱幼模范”、“好儿媳”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激发了妇女投身改革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在全区广大妇女中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3.推进“三型”妇联组织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开展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强化学习提升,注重调研实践,规范制度管理。制定了区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完善了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争当学习型女干部”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塑造良好形象,切实把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探索出了一些经验,但对照新时期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一是党委政府的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发现,妇联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由于自身职能和性质的限制,不具备政府职能部门履职那样有可供调控的资源和手段,基层妇女组织缺乏资金、阵地等必要的物质保障,成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难题。目前,全区15个乡镇中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只有3个,年度经费最高的是10000元,最低的是1500元。284个妇代会主任只有20个人是以妇代会主任身份获得工作报酬,其他的都是以计生专干身份获得工作报酬,村上的妇女工作经费基本没有。由于缺乏经济支持,基层组织(乡妇联和村妇代会)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影响了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

二是部门单位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到位。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为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职责,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对此认识尚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群团工作的倾向。少数党政领导对省、市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先进的性别意识,对妇女工作研究不多,一些政策和文件精神并没有完全得到贯彻落实,对妇女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导。

三是妇联组织的职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和村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活动,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但由于乡镇财政困难,大部分乡镇都无法解决这笔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基层妇联干部多数身兼多职,变换频繁,不能集中精力开展妇女工作。15个乡镇妇联主席全部兼职,身兼三职以上的有7人,另外有的乡镇妇联主席岗位更换频繁,导致工作脱节。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也大部分身兼多种职务,工作中常常顾此失彼。

四是两新组织的拓展有待进一步突破。我区工业不发达,经济发展滞后,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经营发展不稳定,妇女从业人员流动大,妇女组织建设难度大。

四、对策和建议

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考虑妇女工作的新发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运动规律、妇女发展规律和妇联工作规律,进一步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新路子,用鲜明的主题引领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工作。

1.党委政府强化妇联组织的保障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儿童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积极作用。并把妇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工作之中,促进《实施意见》中的一些有关妇女工作机制和保障的要求得到真正落实。我区多数乡镇党委政府对于妇联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困难有心无力,解决经费困难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各级妇联组织将市场法则和组织优势相结合,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给予重视和保障。建议上级妇联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争取省、市财政的支持,对于财政特别困难的乡镇给予适当工作和活动经费补助,进一步改善基层妇联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

2.优先培养增强妇女组织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拨力度。针对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妇女干部比例仍然偏低,担任正职的领导少的实际,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促进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与组织部门、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加大区直和乡镇妇联干部交流、转岗力度,加大对年青妇女干部的培养、任用力度,使妇女干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3.强基固本提升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研究探索提升妇联干部能力素质的思路和举措,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基层妇联干部流动频繁的实际,建议上级妇联每两年对妇联系统干部轮训一次,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双培双带”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大女党员的发展和女能人的培养力度。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女干部、农村女能人的全面情况,配合基层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把优秀的年轻妇女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女党员的比例,使其在妇女队伍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4.拓宽领域扩大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加大指导力度,扎实推进两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深入调研,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对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发展良好,女职工数量在20人以上的企业组建妇女组织,使妇女组织在“两新”经济组织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两新”经济组织的发展,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对妇联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契机。为进一步推进以党组织建设来带动妇联组织的建设,切实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今年年初市妇联在全市启动了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调研工作。4月中下旬,市妇联的调研组,又深入到岳西、望江、枞阳等县的部分乡镇、村(居)及县直有关部门,通过问卷调查、现场参观、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基本情况:全市163个乡镇、19个街道,1600个村,240个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组织,组建率100

%;全市县(市)区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已建妇女组织277个,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已建妇女组织80个,建立各类联谊组织7个。

主要做法:一是争取党委重视。全市各级妇联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积极争取党委专门召开工、青、妇三个部门会议,专题研究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把社团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相关文件。二是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结构、层次发生了新的变化。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妇联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基层妇联的组织形式,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拓展横向基层妇女组织,成立了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在各类专业协会和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妇代会。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妇联积极争取与多部门联合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妇联主席、农村妇代会主任、女经纪人等培训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妇联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着力提升妇联干部及女性人才应对形势的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县级以上妇联干部95%为大专学历,乡镇妇联干部100%为高中以上学历。但有相当一部分的妇联干部带领妇女致富和带头致富的本领较差、服务妇女群众的本领较弱,与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妇女的愿望尚有一定的差距。一些村妇代会主任自身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培训和学习不经常、不全面、不深入,工作中只能沿用惯性思维以及旧的工作方法,以不变应万变,难以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开展工作起来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税费改革后,受经费制约,村妇代会主任外出学习、培训、交流机会受限,视野不开拓、思路拓不展,因此不能创造性地开展一些群众满意的活动。

2、兼职比例较高,开展工作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因机构改革领导职数受限因素,乡镇妇联主席兼两职以上的为60%,村(居)妇干兼职的达80%,专职比例很低,在专职妇联干部中要么年龄偏大没有工作热情,要么是刚参加工作不知如何工作。因兼职较多时间精力有限,投入到妇女工作上的精力就少,重视程度就不够,工作力度也就不大,村级妇代会主任职能明显弱化,村妇代会主任主动开展妇女活动很少,大部分把精力与时间都用在有严指标、硬任务,有工资待遇、经费支持的计生工作上,对软指标弹性大的妇女工作就大打折扣,从而使有些村妇女工作裹足不前、悄无声息。经费不足也是制约妇女工作开展的因素,据调查,全市乡镇妇联全年工作经费2014元-4000元不等,村级妇代会经费平均不足1000元,大部分经费仅够订阅妇女工作所用的报刊杂志,如若开展活动只能向政府,村委专题申请活动经费。

3、妇联系统干部交流缓慢,基层妇联工作的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妇联系统干部年龄偏大,从事妇女工作时间较长,20年以上的占1/3,交流缓慢,存在黑发进、白发退的现象。市、县两级妇联干部任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达60%。个别县(市)区妇联退休及退二线人员目前已是在岗人员的2倍。干部流动过慢,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无活力,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乡镇、村级妇女组织活动经费保障不平衡,高的为10000元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无经费,致使妇联活动受到限制,影响了妇联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妇女占人口一半,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伟大的生力军,妇女事业的发展是衡量社会发展和文明的重要尺度。只有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让她们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半边天”作用,才能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1、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支持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各级党委重视妇女工作,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统一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关键,推进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镇(区)妇联主席进党委,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保证。建议给基层妇女干部一些政策保护,如:修订和完善《村委会组织法》中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条款,明确在换届选举中提高女代表的比例,强调妇代会主任应当作为村党组织成员或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为妇女参政、提高农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提供政策支持。

2、创新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延伸妇联组织工作手臂,解决妇女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问题。建议在《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明确规定在各类专业协会、民营企业中建立妇委会,设专职妇委会主任,明确妇委会主任的政治、经济待遇。

3、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妇女干部队伍。妇联干部的水平决定着妇女工作的水平。建议:一是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的力度,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女干部的原则;在推行竞争上岗、公选制度中要规定有女干部参与的比例;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要优先安排女干部;在女性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要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应配未配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中出现空缺时应优先配备女干部。二是加强妇联干部的转岗、交流和使用。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联干部换位子、压担子,使她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三是定期从应届优秀毕业生中录用一批妇联干部,以解决妇联干部来源问题;为兼职过多的乡(镇)、村妇联干部适当“减负”,使她们有更多的精力和相对独立的时间做好妇女工作。四是上级妇联要加大协管力度,认真落实任期不超过两年的规定。乡镇妇联干部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工作需要调动时,须征得上一级妇联组织的同意。

4、改善妇联的工作条件和落实妇联干部的经济待遇。建议各级政府根据经济财政发展状况和妇联工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按各地女性人口数每人每年一定标准硬性规定妇女工作经费,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拨补妇联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为妇联开展业务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问题得到落实,享有同村主干相当的经济待遇。因村级妇代会主任也是为广大妇女、家庭服务,可推广村妇代会主任同时兼任计生管理员,既整合社会资源,又解决我市尚有20%既没有进“两委”又没有兼职的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问题。此外,由于现在进公务员队伍的渠道是定编选招,乡镇妇联干部严重不足,许多从事妇联工作的同志来源于事业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对事编进入妇联工作的同志,工作满3-5年后,经考核合格,特别优秀的可录用为公务员。

5、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级妇联组织,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宣传妇女的贡献和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女干部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要着重在女性特色教育上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做好调研举荐工作,针对女干部的现状、特点、规律、发展趋势等,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发现优秀妇女人才,建立健全妇女人才档案,主动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干部。

面对新形势各级妇联要以科学创新的思维自觉把妇女工作放到党政工作的大局中去把握,把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点作为妇女工作的切入点,把妇女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受益不受益作为履行妇联基本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打破妇联单打独奏的传统做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各种资源开展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凝聚力。

第三篇:关于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状况的调研报告

县妇联主席孙雪宗

(2014年8月15日)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对妇联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契机。妇联是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推进以党组织建设来带动妇联组织的建设,切实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三查三看”教育活动要求,县妇联对全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深入到腾越、马站等部分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参观、直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基本情况:全县18个乡镇221个村(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组织,组建率100%,本届村“两委”中女性支委委员占20.8 %,女性村委委员占21.9%;全县县直及省市驻腾各单位已建妇女组织48个,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妇女组织2个,建女领导干部联谊会组织1个。

主要做法:一是争取党委重视。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积极争取党委专门召开工、青、妇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中 1

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把社团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结构、层次发生了新的变化,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妇联坚持与时俱时,不断创新基层妇联的组织形式。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成立了女领导干部联宜会,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妇联积极争取联合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等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妇联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着力提升妇联干部和女性人才应对形势的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四是工作有活力,妇联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县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开展了“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把妇女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乡村妇女组织在带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宽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作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广大妇联干部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敬请期待好文网更好文章Www.HaOwORd.Com)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尤其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矛盾,赢得了妇女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县18个乡镇妇联主席大专学历为39%、大学学历占61%;221个村(社区)妇代会主任高中以上学历的占52%。其中有一部分妇联干部带领妇女致富和带头致富的本领较差,服务妇女群众的本领较弱,与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妇女的愿望上有一定的差距,一些村妇代会主任自身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开展工作起来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兼职比例较高,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全县乡镇妇联主席兼两职以上的为95%,村妇干兼职的达98%,专职比例很低, 全县18个乡镇17名妇联主席分别兼办公室、组织、统计、计生,民政等工作,因兼职较多时间精力有限,投入到妇女工作上的精神就少,重视程度就不够,工作力度就不大,村妇代会主任职能被弱化,主动开展活动很少,大部分精力与时间都用在有严指标、硬任务的工作上,对软指标弹性大的妇女工作就不到位,从而影响了妇联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乡镇、村级妇女组织活动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不足也是制约妇女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各乡镇的活动经费保障不平衡。有的高为10000元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无经费,而大多数仅集中为“三八”期间活动的开支,许多乡、村如若开展活动只能向政府、村委专题申请。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支撑,致 3

使妇联活动受到限制,影响了妇联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使妇联工作往往陷入了被动和应付的状态,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受到挫伤。

三、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全县妇女人数占人口数的一半,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伟大的主力军,妇女事业的发展是衡量社会发展和文明的重要尺度。只有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让她们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半边天作用,才能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1、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支持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各级党委重视妇女工作,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统一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关键,推进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乡镇妇联主席进党委,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保证。

2、创建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延伸妇联组织工作手臂、解决妇女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问题,建议在《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明确规定的各类专业协会,民营企业中建立妇委会,设专职妇委会主任。

3、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妇女干部队伍。妇联干部的水平决定着妇女工作的水平。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的力度。二是加强妇联干部的转岗交流和使用。三是定期从应届优秀毕业生中录用一批妇联干部以解决妇联干部来源问题。

4、改善妇联的工作条件和落实干部的经济待遇。各级财政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妇联工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按各 4

地女性人口数每人每年一定标准硬性规定妇女工作经费,为妇联开展业务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问题得到落实,因村妇代会主任也是广大妇女,可推广村妇代会主任同时兼任计生管理员,既整合社会资源,又解决报酬问题。

5、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级妇联组织,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宣传妇女的贡献和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要着重在女性特色教育上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发现优秀妇女人才,建立健全妇女人才档案,主动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干部。

面对新形势各级妇联要以科学创新的思维,自觉把妇女工作放到党政工作的大局中去把握,把“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点作为妇女工作的切入点,把妇女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受益不受益作为履行妇联基本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打破妇联单打独奏的传统做法积极协调其他部门,结合各种资源开展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凝聚力。

第四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与思考

基层妇联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工作延伸到广大妇女群众中的触角,是开展妇女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妇联组织顺利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的先决条件,也是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谋求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了解安宜镇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根据宝应县妇联的部署,安宜镇妇联采取调查问卷、实地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安宜镇总面积102平方公里,辖43个村(场)、居委会,总人口26万。有妇联主席1名,副主席(大学生村官)2名,都为本科学历,平均年龄三十岁不到。全镇妇代会主任共43名,其中,从年龄状况看,40-50岁之间的占72%,30-40之间的占19%,30岁以下的占9%。从学历情况看,本科占5%,专科的占33%,高中以下的占68%,兼职比例达100%。

二、存在问题

1、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够清。妇女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妇联组织只是群众团体,只是“桥梁纽带”,其职能、职责都不具备直接为妇女提供政策支持、培养使用,教育管理、解决问题等行政能力,妇女对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重大问题也只发挥民主监督、沟通协调的作用。部分职能部门对妇女工作的认识不够,将妇女工作片面理解为妇联工作,使得妇女工作出现了一定的“错位”。

2、发挥作用的能力与妇女群众的新期待不适应。安宜镇43个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42.8岁,45岁以上的13人,占30%,年龄最大的妇代会主任53岁(贾桥村)。年龄大固然有工作经验多、办事认真等优点,但缺乏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不能与时俱进,直接影响妇女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大多数基层妇女干部都停留在完成布置的任务这样一种状态。

3、干部素质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目标要求不适应。安宜镇妇代会主任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68%。理论素养不够、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需要。随着妇联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科技知识加速更新,妇女工作社会化、项目化、科学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增强组织带领妇女参与发展能力刻不容缓。

4、妇联干部兼职现象突出。大多数妇联干部都身兼数职,牵扯了相当一部分精力,应对的多、主动工作的少,影响到妇女组织工作的开展,妇代会主任大部分把精力与时间都用在计生工作上。

5、基层妇联普遍缺乏经费,难以开展活动。一方面,党委政府财力困难,无法为妇联拨付更多的经费,导致妇联活动运作相当困难;另一方面,基层妇联创经济实体建设步伐不大,自身造血功能不强,活动经费只能依靠财政拨款。

6、基层妇干待遇偏低。妇代会主任大部分兼计生工作,待遇都是计生工作报酬,妇联工作无任何报酬,特别是村级书记、主任享受相关保障待遇后,有连任妇代会主任20年、30年的老妇干,没有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突显,她们的观望、等待使妇联组织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着力改善妇联的工作条件。努力争取领导重视,建立长效的妇联组织工作保障机制。建议政府根据经济财政发展状况拟发当地政策性文件,以适应妇联工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增加妇联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要把妇联工作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项目计划,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经费额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妇联和妇女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2、锻造高素质的基层妇女干部队伍。新形势下,妇联的组织网络日趋完备,妇联的工作已渗透到各个领域,这对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妇联要坚持“以人为本、妇女工作与妇联干部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打造“学习、思考、团结、实干”的妇联组织为目标,把妇联组织建设成培养高素质妇女人才的学校,锻造复合型妇女干部的摇篮。建议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将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干部教育培训统一规划之中,特别是村、社区妇联干部,更需要不断进行培训,更新知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更好地面向基层、服务妇女,逐步改变其以计生工作为主,妇女工作无大事的落后观念。同时扩大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她们在生产技术和技能方面的掌握情况,缩短农业生产中的妇女收入与男性收入的距离,提高其参与村民自治的影响力。

3、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拨力度,针对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妇女干部比例仍然偏低,担任正职的领导少的实际,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促进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加大妇联干部交流、转岗力度,加大对年轻妇女干部的培养、任用力度,使妇女干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4、多措并举,积极改善基层妇联干部待遇。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基层,工作业绩突出又确因年龄或职数等原因不能进班子的村妇代会主任建议进村两委,其工资报酬应纳入村主要领导干部的补助范围,建议为长期工作在基层的离任村妇女主任解决生活补贴,以解决基层妇联干部的后顾之忧。

5、进一步创新方式,激发活力。首先要解放思想,从传统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跳出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欣赏的禁锢,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行政化的工作模式,摆脱靠开会、发文件、听汇报、搞检查的习惯做法,学会根据客观实际、按照客观规律,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妇女群众的期待,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坚持以妇女为本,确定工作项目、策划活动载体,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追求广大妇女普惠、实惠和常受惠工作成果的最大化。要注重在“联”字上做文章,强化协调意识,提高妇联工作社会化程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关注妇女民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全面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动男女平等和谐发展。

第五篇:县妇联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妇联是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县妇联就全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健全。一是在全县211个行政村中,2014年村妇代会主任积极参加村“两委”

换届选举。她们勇敢参选,大胆竞争,有180名进入党支部,31名进入村委员会,进入“两委”的比例达到100%。通过岗位培训,村妇代会主任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另有110余名村妇代会主任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能够引导妇女群众走上致富之路。二是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了妇联组织,通过组织选配和推优上岗,做到了有岗有编有人,其中年龄30岁以下8人,30-40岁14人;本科学历的16人,大专学历6人,享受副科待遇6人。三是在县直机关单位中,有64个单位建立了妇委会组织,组建率达98%。其工作成员中年龄30岁以下18名,30至40岁38名,40岁以上8名;大专学历14名,本科学历50名。四是在12个居委会,1个社区中均建起了妇代会组织。我们全县这支妇女工作队伍在年龄结构和受教育程度上来说总体达到了较高的要求。

2、工作有活力,妇联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县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开展了“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和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把妇女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乡村妇女组织在带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宽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作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广大妇联干部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尤其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矛盾,赢得了妇女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1、乡镇妇联主任兼职过多。全县22个乡镇妇联主任有18名兼职。其中2名副乡长兼任妇联主任。16名分别兼办公室、组织、统计、计生,民政等工作。妇联主任大部分时间忙于兼职工作,由于时间、精力有限,做妇联工作时间只占工作时间的30%-40%,工作只限于应付,从而影响了妇联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乡镇妇联工作经费无保障。目前,由于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妇联工作经费始终未能列入财政预算。每个乡镇每年拨给妇联的专项经费一般是400-2014元左右,而大多数仅集中为“三八”期间活动的开支。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支撑,使妇联工作往往陷入了被动和应付的状态,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受到挫伤。

3、村妇代会主任主要做计划生育工作。由于村妇代会主任和村计生专干一肩挑,同时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在工作中无意识地把计划生育工作和妇女工作活生生地隔离开来,这造成了妇代会主任角色意识,责任意识的淡薄而把精力和时间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使该唱主角的妇女工作反而成为了搭头。

4、妇联干部的素质有待提高。在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由于成员大多为兼职,自身工作量大,调整也频繁,导致新任妇联干部学习和掌握妇女工作业务知识的时间不够,经验不足,工作衔接不上。加上缺少接受培训的机会,视野不够开阔,妇女工作思路比较模糊。有不少妇联干部不知从何着手开展工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获得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工作水平很难上升到一个高的层次。面对工作对象的复杂化,领域扩大化,内容多样化趋势的挑战,妇联干部队伍很难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而这些急需妇联干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解决。

三、对策建议

1、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要将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从组织上带,从作风上带,从方法上带,着力解决:

(1)妇联干部尤其是专职妇联干部缺位的问题;

(2)专、兼职妇干对党的中心工作和妇联工作的关系不善于融会贯通或者处理不够好的问题;

(3)妇联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

(4)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促进妇女发展进步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宣传媒体、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演讲比赛、专题报告、送知识下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视野、深层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妇女的成就和贡献,宣传妇联组织和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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