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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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生要是没有书的陪伴,就会变得很乏味,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很多有趣的人交朋友。书可以让人开阔眼界,书可以让人丰富知识,书可以让人展开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书了。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很多的好书。《安妮日记》,让我明白了人要有毅力,才会战胜困难;读了《查理九世》,让我明白了同学之间要团结一致;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要向雷锋一样,助人为乐…...。就是这些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也让我走进了五彩缤纷的书的`世界。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讲的是,男孩子肖晓崇拜英雄,奇想迭出,他心中有一个心愿: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为此,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时如愿以偿。从这本书中我总能发现我自己,一个淘气的、正直的、善良的、也常常会惹点小事儿的男孩。我真非常佩服主人公肖晓,他为了当一名升旗手,竟然做了这么多好事,真叫人佩服。
这本书让我开阔了眼界,这本书让我丰富了知识,这本书让我展开了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今天我是升旗手》。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2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是最喜欢《学习可以很快乐》这本书。它是一本刊登杂志。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来的,里面的文章特别丰富,每一篇文章都会告诉我一个道理:学习会改变你的生活……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的.学习有了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它还让我的生活变得很精彩,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看五篇,然后总结道理。其中,最能让我感悟深的是一篇《放飞梦想的翅膀》,告诉我:无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勇敢地用自己的知识去实现。
虽然我读完了这本书已经很久了,但是我还能记起一篇文章《要去做最真实的自己》,这虽然是一篇非常简短的文章,但是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位人,都要放开胸怀,去做最真实的自己。
我经常把这本书带进学校,下课的时候,我就看一看。每次下课我都会看三四篇或五六篇。它是我的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因为老师知道我以前学习不够好,就专门让我买这本书读,让我得到感悟和提升学识,变成更好的自己。如今,因为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进步,上课积极发言,老师也特别特别喜欢我,我也当上了小组长,还成为老师的小助手,而且我在班里的人缘也越来越好了。
这本书带给我快乐,培养我成长,也告诉我道理:只要认真去学习,你就会知道学习可以变得很快乐。
这本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我爱这本书。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3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4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简·爱》。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简·爱》。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是让我认真读完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郎特去。主要讲述了简的一个成长过程和遭遇:女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因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里相继去世。幼小的她寄养在舅父母家中,遭到虐待,后来被送进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长大后,与罗切斯特结了婚。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我是喜欢简说的这一段话:“你以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仅有的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纹……”这段话深深震撼到了我,让我看见了一个不被命运屈服的灵魂……
朋友,你们是否和我一样被简的精神感动了呢?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5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限的快乐。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
最近,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呀,可吸引人啦!书的正面,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猪,样子可好看了,它正在专心致志的读书,仿佛要告诉我们看书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加聪明。请多爱书哦!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调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的情节,别着急,让我来为你介绍一篇吧。就说“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我一看这题目就是一愣。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所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一个办法,用手沾水在黑板上写字。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用完了,就在这时,女教师感觉到她的手指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啊!他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效果。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分是一样的。在这本书里像这样新奇的故事比比皆是,让你读着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一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多爱书吧!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7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500字篇8
?青铜葵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情节令人震撼,人物命运令人痛惜,人物心灵令人敬仰,文中亲情令人落泪
来自城市的7岁女孩葵花,到了哑巴青铜这样一户农家。青铜家祖孙三代都极干净:不仅是外表,更是内心的圣洁高尚。这家人为应对贫穷,战胜灾难,相亲相爱,演出一幕幕动人的情节。
是青铜的变戏法,让葵花上学;为了葵花能照相,青铜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可以读书,青铜点亮萤火虫南瓜灯;为了葵花补营养,青铜在水泊蹲守一整天捕到一只野鸭;为了葵花在舞台上更夺目,青铜制作了美丽、发光、透亮的冰项链
青铜为葵花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亲情,葵花全靠青铜才能正常成长。他们俩虽不是亲兄妹却胜过亲兄妹。
葵花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青铜奶奶生病了,葵花便退学到外面去打工、捡银杏卖钱。她还不懂得金钱的面值,但是她懂得爱的责任和分量。由于葵花的举动,青铜尽然在见面时会说话了。这是亲情的奇迹!最终,奶奶还是走了。她操劳终生,力竭而逝,留下亲手摘的棉花生命的温暖;留下带了一辈子的手镯未来的希望。
从书中人物我看到了快乐纯洁的葵花,充满智慧的青铜。我同时也明白了亲情和爱的真谛,懂得了付出的艰辛与美丽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