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着迷的作文精选7篇
写作文时不错过每一个细节,才能得到高的打分,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职场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让我着迷的作文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1
盼望着,盼望着,我期待的一天终于到来了。今天是八天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我要去参加陆老师举办的一场盛大的音乐聚会。
下午,我怀着既紧张又兴奋的心情来到了活动地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红红的签名墙,每位到场参加活动的小朋友都要在上面签名,然后拍照留影。同学们个个都盛装出席,最特别的要数吴悦尔同学了,她是一个白色小天使的打扮,头上还戴有小天使的光环,可爱极了。还有一位古装打扮的姐姐,就像仙女下凡,因为她要弹的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主题曲《凉凉》。
老师将这次音乐聚会分为四个板块,分别是:一、中国好声音,二、疯狂节奏群,三、童歌新声代,四、午后咖啡馆。我是最后一个板块最后一个表演者。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大姐姐,她弹的曲目是《克罗地亚狂想曲》,她的手指就像一只小精灵在琴键上快速地跑动着,激烈而明快的节奏背后描绘的却是战争悲惨的画面。还有一首曲目令我印象也极为深刻,叫《猫和老鼠》,这首曲子节奏时而欢快,时而缓慢,仿佛猫和老鼠追逐的场面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焦急而长久的等待后,终于到我上场了。我坐在钢琴前调整好位子,深呼吸,然后便全身心投入,仿佛现场只剩下了我和我弹奏出的音乐。真可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啊!正因为我平时努力的练习,演出非常成功,随着优美的旋律收尾,场上响起阵阵掌声。
最后,令人激动的投票环节到了,要从所有曲目中投票产生弹得最好的十大金曲,当老师报到我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我激动无比地走上台领奖。
这真是一次难忘的音乐聚会。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2
我们的人生原本是一片无尽的沙滩,因为有了五色的贝壳才发光,看!属于我的那片蓝色沙滩的读书贝壳十分引人注目,散发着智慧的黄色奥数贝壳也十分的耀眼……但最令我着迷的是在角落边那枚优雅的粉红色钢琴贝壳,在我的心中,它是最美的!
在我中班的时候,隐藏在心里的那枚粉色贝壳就发光了。那时,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有一次,我在家门前玩,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悦耳的声音,那声音是那么柔和和优美,我听得入了迷,我和钢琴就是在这个动人的瞬间结缘了。后来我去问妈妈:“妈妈,那个声音从哪来的呀?好好听呢!”妈妈揉揉我的头温柔地说:“那是隔壁姐姐弹钢琴的声音哦,你那么喜欢,就去学钢琴吧?”“钢琴?”
那是我第一次上钢琴课,我看着一架巨大黑色的钢琴,有点兴奋,但也十分不知所措,老师说:“你好,我给你弹一首曲子吧!”我高兴地点点头。老师把美丽的手放在一些黑白色的“格子”上,双手慢慢弹着,这是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我看见老师十分投入地扭动着身子,脸上也有十分活泼的笑容,要不是在课堂上,我估计也跳起舞来了吧!一曲终了,我却还沉醉其中不愿离去。沉醉在美妙的音乐世界,我看见那些“格子”变成了一个个可爱的黑白色精灵,我正和它们载歌载舞呢!后来老师又跟我说了那些格子精灵叫做琴键,还说了琴键分为白键和黑键。我认认真真地一字不漏地记在了脑子里。
一年级时,我来到了泉州,以前在老家那架电子琴变成我梦寐以求的大钢琴,我开心得一蹦三尺高,我更用功地去学钢琴了。
现在,我已经能弹一些长长的曲子了,最近我还学了名曲《梦中的婚礼》,看见我修长的手指在琴键划过,那美丽的音色让我常常“醒不过来”,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那枚粉色贝壳在我心中是那么重要,我爱这枚粉色贝壳。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3
书上说,书,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觉得这个比喻很不错。我爱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它在与我交流的同时,还教育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每当我翻开书籍,里面那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读到高兴处时,我会情不自禁的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放出新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时,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感到悲伤不已!读到分趣时,我经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奥妙处时,我总要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记得有一次读《鲁滨逊漂流记》,当我读到鲁宾逊被风漂到荒岛上时,我非常的伤心,读到他成功回到英国的时候,我有觉得非常的开心。
每当吃饭或上厕所时总会带一本书,每次都因为这个事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非常长,除非妈妈喊我要叫我就会彻底的沉迷在书中,无法自拔。要是妈妈说我我总会回答一两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妈,我现在正是读书的时候不要打扰我,再说了,读书还能让我长知识呢。”妈妈听了,总是哑口无言,每一次读书我总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有时还会拿一个小本子积累上面的好词好句,以便将来的不时之需。
我爱读书,因为书使我变得志向远大,心胸宽阔;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增长我的知识,丰富我的写作能力;我爱读书,因为书能改变我的思想,不用出去,就仿佛就能看到全世界,不用去海底探索就能在书中发现海底的奥秘。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4
书,真是个让人着迷的东西。
古往今来,人们的生活都不曾离开过书。赞美书的名言也不少,如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许多谚语也是赞美书的,如:“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等等。总而言之,书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大家都知道,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然而,书,也正是他们的知识之源泉。而现在正在挥洒笔墨的我,虽然不聪明,但我也是一个喜爱读书的人。
我从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读《故事大王》了,家人的引导更是让我对书更加喜爱,也对读书更加热衷了。书可以把我们的思绪带到另一个世界,仿佛看到阿廖沙被外祖父毒打时的痛苦,听到海伦。凯勒对光明的呼唤。书,让我着迷,令我沉醉。
记得不久前我看过一本书叫《欧也妮。葛朗台》,我完全被大作家巴尔扎克所描写的情景吸引住了:欧也妮的娇羞,葛朗台老头的一毛不拔。甚至午饭时间到了我都没有注意到,只是感到窗外的阳光越来越刺眼,才猛然想起了时间,拿起手表一看大吃一惊:一点半了!,快上课了!所以我只好匆匆的泡了一碗方便面吃,抄起书包就走,走的时候还不忘把书塞进去。一路狂奔到学校,但还是晚了几分钟,原来真的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书丰富我们的视野,开发我们的大脑,它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还不是读书所铸?
让我们把书融入我们的世界,让我们的世界因有了书而更精彩。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5
人生在世,都会有所执着。坚守自己想坚守的信念,喜欢自己心心念的事物,保持自己不愿意改变的态度,迷自己为之痴迷的事物,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
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只要想完成的事情,就一定做到,绝不中途放弃。读书,就是我所执着的。
读一本好书,就一定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每天都要读,一天都不能放松,不能懈怠。当你读完一本书的时候,那种充实,那种愉悦,会让人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真的很厉害,继而更加自信,更有动力。
我读书的时候,总是带着情感去体会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看到幽默的地方,会捧腹大笑,会忍俊不禁;看到伤心的地方,会泪流满面,会压抑伤怀;看到精彩的地方,更是忍不住看了又看,读了又读......
读了《文化苦旅》,我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无所不奇,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各地的风土人情又是多么的神奇;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了许多疑惑的答案,未知的植物、动物与人类又是如何息息相关;读了《警犬拉拉》,我知道了人和动物之间,也可以有真挚的情感;读了《红楼梦》,我看到了一个庞大的家族,如何从繁荣走向衰落;读了《上下五千年》,我明白了历史的更迭,朝代的兴衰,中华民族又是怎样一脉相承,生生不息......
书,值得每一个人痴迷。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总有那么多的文章吸引着我。我无法逃离书的世界,无法拒绝书给我的快乐和满足。知识、道理、常识、趣闻,我的脑海里,时时盘旋着书的影子,时时想着探索书的奥秘......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6
我第一次见“启功”这个名字,是在电视上。再听这个名字,是书法老师所说“启功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里流淌着炎黄子孙的血脉的缘故,还是因为它的苍劲秀美,对于书法的神奇之处,我都有一种特别的情愫。
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贴春联,我总会看见村子里的老人们拿出红艳艳的宣纸,碾开柔软韧性的狼毫,小心翼翼地研墨,墨香逐渐浓厚,弥漫到空气中,这时候的我也最为安分。定定地看着他们左手微托右肘,笔尖轻触纸面,留下一道道刚劲有力的笔触,真是一个笔锋一个宛转,这些行云流水的动作在我看来都有着神奇的魅力。
“要是我也会写毛笔字,那该多好?”
时间一次次更迭过往,也在一步步实现愿望。稍稍长大,妈妈就送我到书法老师那儿。从执笔开始,踏上这条洋溢着国魂的神奇的道路。
或篆或隶或楷或行或草,不记得多少个春夏秋冬在氤氲着墨香的日子里飞快流逝。秀丽的笔迹绽放在如莲的白纸上。我不禁着了迷。
汗津津的夏夜,知了不知疲倦的鸣叫惹得人心烦意乱,没有一丝风。眼前的数学题仍是无解,密密麻麻的草稿纸上铺满了各种不一样的答案,冥思苦想却毫无收获。用力地画上叉叉,将纸抛向脑后。目光落在书桌旁的那台方砚上。
忽然想起久违的毛笔。
轻轻取出笔墨纸砚,翻开字帖。欧阳询的《九成宫碑》,王羲之的《兰亭序》,汉阳时所刻的《曹全碑》……不一样的飘逸秀丽,厚重端庄都浮现出脑海。重复熟悉的步骤,嘴角不禁微微上扬,毛笔的毫儿小心翼翼地吮吸着墨汁,提起笔,上下起伏,横撇点捺慢慢地在纸上晕开,那番别样的`情愫又涌上心头。
我能体会到躁动的内心逐渐趋于平静,额边的汗珠被窗外不知名的风拂去,我会心地笑着。这真是一个神奇的过程。
再回过头去看那道题,各类条件仿佛都已具备,崭新的思路突如其来地闯入脑海。是书法让我懂得了静下心来。从那以后,我对于书法愈来愈着迷。每当夜深人静,总会悄悄写上几笔。哪怕是短暂的享受也能够体会到愈来愈沉静的内心。
毛笔,让我领略国粹的精华,是它,让我在困难的时候不轻言放弃,这份神奇与美妙让我深深着迷着。永远,永远。
后来,我也有去仔细品味启功爷爷的字,终于明白他“书起千年之衰”。
让我着迷的作文篇7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我最喜爱的东西,宛如婴儿喜爱自己的父母一般,不信?那就看一看吧。
紧紧地抓住裤袋,一双警惕的眼睛目光四处乱看。来到商业街,看见品种繁多的零食,不禁咽了咽口水;看见丰富多样的玩具,双手微微颤抖。咬咬牙,还是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书店。
一进书店,一股书香气扑面而来。贪婪地看着一本本书。犹如一头如饥似渴的狼望着一群肥美的绵羊。掏出裤袋中的零钱,一边数着,一边盘算着。看见目标,马上冲过去抓起来,看看价格,如果够的话,欢天喜地跑去收银台,如果还差几元几角,望望附近有没有熟人,愿厚着脸皮凑过去:“兄弟,借点儿钱……”
从书店出来,虽身无分文,又身欠外债,但也十分高兴,因为我有书!
回到家,废寝忘食地看着,上个厕所也要紧抓不放。吃饭时也要看,我当书为精神粮食,精神上饱了就心满意足了。
在学校,还照旧是手不释卷,因为要上课,所以才依依不舍地放进抽屉中,思念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下课也看。不过万一碰到一个“书鬼”级别的人物。呵呵,遭殃啦!
忽然,一阵风从你面前拂过,一只狡猾的手顺手把你的书一捞,然后飞一般的遁去!
呆若木鸡,如遭雷击。就像掉进河的蚂蚁失去了它的救命叶子。少则一两天,如果这本书是本“好书”,那么,呵呵!可能绕校园溜达一圈才会到你的手里。
可曾想过,没有书的日子是悲惨的,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月亮想着书。恰似身在异乡的游人思恋着远方的亲人。
书,真让我着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