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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8 08:37:22 影响了:

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市、县部署,按照杨慧书记下足“大功夫、苦功夫、笨功夫”和梅世彤长“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这场硬仗”的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事故风险持续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的目标,为建设平安杜林、美丽杜林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监管督导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观看传播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通过新媒体广泛推送、宣传、解读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层级干部和安全监管干部轮训重要内容,借助党校等教育资源,提高学习教育实效。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主流媒体在网、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媒体和各级各部门政务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六化”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高危企业在岗转岗、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100%考核合格上岗。开展“持证上岗”和专业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五是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等系列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发放《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应急与安全手册》等读本,大力宣传12350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六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沧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出台杜林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委会全体会议、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和安全生产“卡单函令”等工作制度,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完善追责问责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七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认真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面落实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三项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安水平。(乡安监站牵头,组织乡文宣办乡文办室司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双控”机制建设,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实施安责险,加强事故预防,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信息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安监站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制定《杜林乡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二是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策”,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督促企业认真研究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在线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量减量方案,切实降低安全风险。四是全面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安监站牵头,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治理,制定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督办整改消火栓无水、外墙保温材料破损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推行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等制度。加强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开展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逐步完成企业升级改造三是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强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集中治理,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部门对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全民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强化科普和案例警示宣传,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全覆盖教育。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文办室民政乡城建所乡农业办乡文宣办乡卫生院民族宗教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一灯一带”建设,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二是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超限超载治理信息化水平,完成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施建设,升级现有治超系统,加快源头治超监管系统研发,实现公示源头企业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监管,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以清缴“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加大定点治超、重要货源地及绕行路线等流动巡查力度,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依法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态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车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交通事故多、交通安全隐患大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乡派出所乡道路安全管理站乡农业办乡文宣办乡安监站文办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双控”机制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综合利用信用监管、黑名单制度等措施手段,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达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三是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作用,对在用特种设备实现动态监管。推进电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22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电梯96365应急处置体系,对全气瓶充装、检验、监管等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四是开展“两工地”以外工程建设项目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乡安监站牵头,乡城建所乡文宣办乡农业办乡企管站乡道路安全管理办公室乡计生办乡文办室、乡环保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燃气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倒灌、游商等行为。三是加强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四是指导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制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加强燃气管线、气化站、调压站(箱)、压力表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健全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用户正确安全用气,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城建所牵头,企管站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乡文办室乡派出所分工负责;党委、政府和负责

建设领域安全整治开展城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管廊以及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等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城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等监管信息平台。深入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乡城建所牵头,乡企管站乡文办室乡派出所乡安监站乡文宣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二是落实农村沼气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沼气工程安全生产指南,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三是以禁限用高风险农药为重点,持续加大农药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制、屠宰环节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液氨冷库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乡农业办牵头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进度安排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监管执法贯穿始终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治任务落实;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制定印发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组织召开全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具体措施:乡安监站抽调城建所、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派出所、农业办、文宣办、环保所等负有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职责部门的业务骨干,成立专班,相对集中办公,负责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起草、会务组织、数据统计上报、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具体措施:建立4+4工作措施,即四项调度措施(每周汇总、月末通报、双月研判、季度总结)和四项推进措施(督导检查、专项巡查、执法监察、暗访暗查)。一是每周汇总。由工作专班每周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编发简报,宣传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二是月末通报。由工作专班制定相关统计表格,每月末对有关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并在全范围内通报。三是双月研判。各级各有关部门每两个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强化落实。四是季度总结。每季度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改进措施。五是督导检查。安委会成立督导组,各单位和各企业进行巡回督导。六是专项巡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专项巡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狠抓整改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具体措施:一是挂账督办。根据“两个清单”,建立重点难点工作督办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行全面攻坚。二是培树典型。各行业领域分别培1-2家标杆企业,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帮扶指导。三是示范带动。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进行观摩学习、经验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集中攻坚。围绕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动态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和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县安委会统一安排,结合全实际,在全推广一批制度成果。

具体措施:一是组织“回头看”。深入查找漏洞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固化成果。从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归纳总结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组织监管部门和专家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出台和完善一批合法合规、责任清晰、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全予以推广。三是完善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推动长治久安。四是做好总结。召开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回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成绩和不足,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战果的具体措施。

    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安监站安监站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安监站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建立并严格实施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机构协助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切实发挥安责险预防事故的社会管理功能。乡安监站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曝光、警示、下达整改令、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要健全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预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乡安监站负责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附件:1.杜林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杜林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杜林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实施方案

      4.杜林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杜林乡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杜林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杜林乡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杜林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杜林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沧县农业农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杜林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紧紧围安全发展主线,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逐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2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强化安全检查、执法监察、巡查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实现“事故风险持续降低、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认真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观看和传播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点内容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宣传活动,凝聚安全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委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按照“逐级组织、逐级覆盖”的要求,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音频资料,利用“大喇叭”在农村进行常态化宣传;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开展一线宣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车站、规上企业、高速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四)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坚持“六化”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高标准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1年底前,高危企业在岗、转岗、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100%考核合格上岗。推进企业三级培训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100%持证上岗。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实现“全覆盖”目标,同时开展“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加强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高危行业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覆盖率60%。开展专业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提升安全培训工作水平。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五)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把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抓手,大力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安全公益宣传、公众知识普及、安全文化培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技能培训等制度机制。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等系列安全知识网络培训活动和“一路向前”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组织“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大力宣传12350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发放《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应急与安全手册》等读本。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社会公共资源,播发安全提示、安全知识、公益广告等内容,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筑牢防范灾害事故的群众防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沧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杜林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履行好“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承诺和诚信、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巡查,促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承诺和诚信、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认真落实《河北省安全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建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工作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全面落实企业“双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培树典型企业,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系统性“双控”机制建设试点经验。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隐患。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5月至12月)。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广泛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研讨和主题宣传活动,对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健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总结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到每一项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以实际工作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成立学习宣贯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在学习宣贯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解读、系统阐释,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形成宣传热潮。要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确保实施效果。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巡查重要内容,不断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附件2

 

杜林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进重点工程、加强体系建设,拧紧企业主体责任链条,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形成“四大体系”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三个转变”(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中层部门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每年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班组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前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鼓励企业内部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作为转岗调岗参考,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进行离岗培训,持续提升一线岗位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设备设施检维修、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动态调整。乡安监站,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高其待遇和地位,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达到15%左右。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乡安监站,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6.强化安全投入。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要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021年底前,有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8.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组自主创建,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排不少于6个月的试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全覆盖”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拓展至所有规模以下企业,2022年6月底前全部达标。企业要把双控机制建设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运行过程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9.强化应急准备。要结合风险评估情况,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企业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

10.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高危行业企业要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辨识。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开展专项辨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要履行安全风险管控职责,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及人员的管控责任,对较大以上等级的风险制定专门管控方案。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县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3.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制度化、规范化。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4.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要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等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包含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防控措施、疏散路线等内容的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要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5.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要按照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承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要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严守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在诚信等级评定、享受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不信守承诺的,严格落实惩戒措施。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6.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相关规定要求,修订完善《沧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沧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对诚信不同等级企业联合落实奖惩措施,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提高其诚信等级并列入安全生产红名单,按照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加强惩戒并从严监管,情节严重的,一律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乡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强化媒体报道等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作为监管重点,督促落实双控机制建设目标,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及时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抓好双控机制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各级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注重典型引路。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要在所监管行业领域内,挑选1-2家企业开展典型培树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优先挑选已完成“双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企业继续开展先行先试,以“双控”机制建设带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试点企业带动全区域、全行业,形成示范效应,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杜林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沧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及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号,以下简称“双控”)落地见效,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得到充分应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020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达标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2021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优化提升评估率100%,提升改造率100%

2022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风险显著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助力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项目安全准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化工产业规划,严禁批准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建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风险研判机制联合审查制度。(乡企管站牵头,乡城建所环保所派出所乡道路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2.扎实开展企业安全风险排查与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下同),要对标《沧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制度规范和本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一企一策”,2020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未到规定完成时限的,制定整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各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进行自行评估完善迎接好上级对照安全许可证发证条件的复查工作。结合对标和核查结果,化工整治攻坚行动“四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做强做优一批)实施动态调整2020年底前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纳入“关停取缔”企业,依法予以关闭乡安监站牵头,乡企管站乡环保所、乡派出所乡道路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3.全面落实“双控”机制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积极推动企业全面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完成“五个一”工作目标,即“一图”(企业风险管控空间分布图、车间风险管控空间分布图、岗位风险告知卡)、“一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览表)、“一帐”(公司级、车间级、岗位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一清单”(日常排查清单、综合性排查清单、专业性排查清单、季节性排查清单、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清单、复工复产前排查清单)和“一平台”(沧州市“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安全风险分析五级研判和每日承诺公告制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2020年底前,“双控”机制建设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按照《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双控”机制建设评估。2022年底前,持续巩固、提升“双控”机制建设成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增强隐患治理能力。乡安监站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核查2020底前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需要实施搬迁整改的,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如期完成。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乡安监站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5.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等系统建设完善202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2021底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生产装置必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严格限制高风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具有爆炸(含粉尘爆炸)危险性、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单栋厂房同一时间操作人员不得超过9人。涉及环氧化合物(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物(如双氧水、有机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等爆炸危险性的工艺单元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涉及爆炸危险化学品、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化验室等不得布置在装置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仓库不得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设置,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爆炸(含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底前必须拆除。以上工作到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乡安监站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6.管控事故高发环节安全风险一是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告知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必须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加强开停车环节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停车前要停车方案报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复工复产前组织专家对开车方案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并经所在地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方可开车。三是加强外委施工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沧州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严格控制检维修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杜绝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作业;减少交叉作业,原则上禁止夜间作业。交叉作业、夜间作业前,分管生产副总应组织安全条件确认。加强外来施工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预审、培训、交底、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等环节的管理,对关键工种施工人员应当组织入场前的安全技能考试。企业大修或项目建设期间,必须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进行全程监督。乡安监站负责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7.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研发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限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乡安监站负责牵头,县科学技术局按职责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8.推进标准落实。进一步落实《沧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化工企业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外委施工、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管理,强化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鼓励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严格执行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生产装置设计、制造和维护相关标准,落实安全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单位和专家的责任。乡安监站负责牵头,乡住建局、乡企管站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9.强化从业人员考核培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育的警示教育。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为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设立专门职工培训机构,有与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相应经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安全培训应达到“六化”要求2021底前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达标率100%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企业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率100%。2020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5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乡安监站负责牵头,乡党委、政府负责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0.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企业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作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向上级报告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管理。乡安监站牵头,乡环保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乡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2020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化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乡安监站负责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人岗不符、人证不符”等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监管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打非治违”日常排查工作机制,乡包片领导每月对网格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排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12350热线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兑现相应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乡安监站负责牵头,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乡派出所乡企管站乡城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13.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对违反烟花爆竹批发“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的,一律暂扣其许可证。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人员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安监站负责牵头,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5月)。乡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和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细化保障措施,合理安排实施步骤,并广泛开展宣传,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乡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加快推进排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强力攻坚提升(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督办、专项攻坚等措施,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退出,切实降低区域安全风险,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扎实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大力推广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分享制度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本乡要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任务目标,严格落实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推动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和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大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需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先进事迹、典型事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做好宣传推广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深入开展服务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定期组织督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附件4

杜林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一是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沧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将消防救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做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清晰、目标落地,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加大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力度,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地见效。二是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大型批发市场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辖区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三是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底前全县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四是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党政机关干部培训和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五是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开创沧县消防事业发展新局面,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制定出台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组织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分别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2020年底,县政府组织达标验收,对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乡政府负责)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加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管理,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大型商业、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学校等场所附近,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鼓励引导社会有关单位结合民用建设修建可用于停车的人防设施,助力解决社会停车难问题。乡城建所乡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乡政府负责)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发动村委员会,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管理,防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按照省商务厅、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马路市场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市场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城市建成区道路停车管理,对占用道路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拖离;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住建部门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规劝制止,对规劝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020年,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派出所、乡城建所、县按职责分工指导;乡政府负责)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履职承诺制度,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每栋高层住宅建筑应当明确消防安全楼长,在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电话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信息,并承诺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本级政府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聘请专业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并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逐栋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三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县政府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依法挂牌督办;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乡政府负责)

5.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二是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政府组织安监站、企管站、城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化工企业、加油站、天然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单位场所行业监管,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工艺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清单,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依法挂牌督办。乡安监站负责乡企管站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乡政府负责)

6.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本级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发动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找准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燃油燃气、电气线路老化、违章操作等致灾因素,通过清除违规搭建的临时厂房规范燃油燃气存储、规范用火用电、增配消防设施器材等措施,加强管控;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城建所等部门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木材加工产业集中的区域乱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依法挂牌督办。二是指导企业在消防领域做好人员、经费和装备、车辆等物资保障工作;指导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与相邻单位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机制,落实与辖区消防救援站联防联动机制。三是结合实际,优化产业结构,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步引导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老旧、安全设防标准低的企业完成升级改造;制定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乡政府负责)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7.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严格管控彩钢板违章搭建、场所违规住宿、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致灾因素,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政府负责)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8.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组织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相关手续不全、产业无序聚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乡政府负责)

9.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乡政府负责)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0.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住院处、病房等区域以及配电房、临时消毒间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民宗部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文物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和博物馆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各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乡文办室民政乡文化站乡计生办乡民宗办公室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各政府负责)

11.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宣、卫生健康、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乡文办室乡民政所乡文宣办乡计生办民宗办公室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指导;乡政府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主体,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实际,对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系统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定期调度,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及时跟踪问效

(二)科学统筹推进。本乡镇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便于复制、利于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加强火灾事故倒查追责。深入推进火灾事故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积极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县政府依据职责分工组织调查,倒查事故单位和涉及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或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5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补齐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推动解决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沧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运输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巡查高度树立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党委、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并落实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责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牵头,乡派出所乡安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工作规范,落实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联合约谈制度,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工作不力地区(单位)警示督促,切实解决责任不清、职责不明、履责不力等突出问题。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冀安监管〔20178号)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乡安监站牵头,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政府负责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授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警医合作长效机制和完善交通事故救助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乡安监站、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6.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乡企管站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7.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在客货运车辆尾部粘贴限速警示标识,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8.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0.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辩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进一步完善、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强化道路运输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指导督促企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严格实施备案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查处;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完善道路运输领域重大隐患分级判定指南,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建立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乡安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1.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危运行业市场准入管理,对已从事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资质复查,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未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和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危险品运输企业停止新增运力投放,暂停新增业务办理,着力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立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低于安全标准等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乡安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2.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沧州市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实行)》,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校车通行管理,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安装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动态监管,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管理,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支持企业、个人开展校车服务业务,及时办理校车使用许可,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需求相适应。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等非法从事校车服务的“黑校车”。乡文办室牵头,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3.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4.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坚持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高压态势。认真分析道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乡派出所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5.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 乡党委、政府负责

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6.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团雾多发等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大公路的日常巡查力度,每年汛期前组织一次公路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最大限度保障公路运营安全。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7.强化公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应急机械设备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全面提升防汛能力和冬季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建设,在团雾多发的高速公路路段推广智能诱导系统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8.深化公路专项治理。按照公安部“示范路”创建方案要求,结合全国“示范路”创建任务,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优化勤务管理模式,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提升科技应用水平,从严整治交通违法。严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6类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实现普通国省道6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10%以上的目标。(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19.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全面排查“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对涉路经营的集贸市场进行回头看,对仍存在占路经营和临路经营的集贸市场,推动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加强集市期间交通管理。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5

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5月至12

1.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20205月至20206月)

2. 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205月至202012月)

3. 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监督检查、监管执法、考核督察、责任追究等系列工作机制。(20207月至202012月)

(三)攻坚克难阶段20211月至202112

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评估整治成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进会、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1月至202212月)

1.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息,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20221月至20226月)

2.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总结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20229月至2022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保障。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认真推动本地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强化组织领导,乡派出所乡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强化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要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二)推动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考评,落实时限进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把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科学精准施策。要加强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本地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特点,明确预防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隐患,分区分类、科学预防、精准施策。对问题多、隐患大的重点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和专项整治督导。要着力提升事故预测预警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分析查找隐患,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提升监管水平。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加大突击检查、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要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依法处罚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子屏、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窗,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6

杜林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沧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沧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三年行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绕全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1.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按照委、政府印发的《沧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力度,严格考核内容、标准和成果运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2.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乡城建安监、卫生健康、教育、交通、企管等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作为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压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二)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按照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评估验收、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生效,完善双控建设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4.继续推行企业安全责任承诺制度。督促企业逐级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建立完整的责任链条,明确奖惩措施、开展督导检查,把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6.加大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比例、频次,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场所、重点设备开展安全督导和暗查暗访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成果运用,综合利用河北信用管理系统和 “黑名单管理等措施手段,对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7.危化企业特种设备整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四个一批,重点加强关停取缔、改造搬迁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超期未检、无证操作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技能培训,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素质。

8.气瓶安全整治开展气瓶非法充装清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和超范围充装非法行为;加大气瓶充装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充装前安全检查、记录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综合利用经济处罚和信用监管等措施手段实施惩戒,确保全非法违法行为动态清零,全气瓶充装市场秩序得到净化。

8.起重机械整治对纳入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目录的大型起重机械要全部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交通、建、水利等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按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计划(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治工作具体内容、标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6—12月)。按照统筹兼顾、查漏补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一个台账、四个清单,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督导检查等,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进、初见成效。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结合冬奥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对三年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措施,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行业领域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系统、机制性举措,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制定方案。组织建、应急、卫生健康、教育、交通、企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各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动态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工作调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注重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7

杜林乡燃气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及《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我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对于新建燃气场站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1.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河北省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2.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3.完善应急体系。督促各企业建立完善《燃气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2.细化完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重大活动节假日的全面排查定点抽查机制,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企业负责人。

)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2.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通过派发宣传单宣传册、“大喇叭”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安全意识。

3.发挥农村大喇叭、电子屏作用。大喇叭、电子屏循环播放燃气安全使用规范,量化年、月、日播放时间保证宣传效果。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5月至12月)。全面排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边改、立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1月至12)。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1月至12)。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工作专班及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局内部工作分析会,研究完善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8

杜林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杜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建筑施工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安全事故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严格对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的处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标准体系,逐步淘汰落后防护产品与施工工艺。

(三)推进施工安全双控”机制建设。企业、项目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资金投入等情况;“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建立和使用情况;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工作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四)强化施工安全制度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制度,有效推动企业、人员、项目等安全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提升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监管能力。完善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积极培育建筑施工安全文化。

(五)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安全教育培训。将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列为每次检查必查项,对管理资料中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级教育登记卡、教育培训考试内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对工人教育成绩真实性进行现场询问复核。

2、深基坑工程。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情。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脚手架搭设分阶段组织验收情况等。

6、消防安全与应急管理。建筑工地消防制度建立情况,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情况,编制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情况,开展消防演练情况,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惠,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抓牢抓实专项整治。

(二)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杜林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张  宇  党委书记

副组长:庞文强  正科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杰兴  城建所所长

        回新杰  土地所所长

        庞金生  安监站站长

        苏国成  环保所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委办,主任由庞金生兼任

 

 

 

 

 

 

附件9

杜林乡农业农村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农业农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沧农业农村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农业机械、农药、兽药、饲料、畜禽、定点屠宰、农村沼气、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主体、畜牧养殖等农业农村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治理、行政监管、保障基础、应急处置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确保我县农业农村领域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落实《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确定的监管责任,2020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成涉农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规范,细化履职行为规范,将责任具体分解,细化具体环节。2022年推行农业农村行业安全监管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2020年全面完成我农业农村领域各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起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和本岗对本岗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管控主体责任。

(二)突出问题整治

3、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式在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促农业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生产企业,制定“一个台帐、四个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排查整治清单),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执法。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指导机构监管责任和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机手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结合重要农时季节特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定监管重点,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指导农药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围绕春夏秋季节,以禁限用高风险农药为重点,持续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畜禽定点屠宰。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加大畜禽屠宰环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制、屠宰环节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等。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对上级部门总体方案内容,结合我农业农村系统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我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将方案精神通知传达各相关部门。

(二) 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相关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对我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醒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发现不足,查漏补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深入分析我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总结归纳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农业农村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农业农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中主动联系媒体,共同搭建合作平台,积极营造各界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基础数据和安全工作信息,构建安全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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