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发展党员数量
每年发展党员数量_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 25 步流程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 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 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 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 1 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 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1 -4.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 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 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 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 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 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 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 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 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1 次考察;基层 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 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 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 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 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2 -7.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 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 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义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 作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 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 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 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 当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 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开展集中培训- 3 -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学时。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13.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 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 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 3 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5.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 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 况;(4)与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表决权人数的 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 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 表决。- 4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
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 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 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逐个审议和 表决。
时间:3 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6 个月。
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织 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 批预备党员。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5 -(3)预备党员宣誓;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5) 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谱;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 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 1 年。
22.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 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 1 次预备期,延长 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 1 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 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4.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3 个月内。
要求: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 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 6 -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 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7 -
每年发展党员数量_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和考察制度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 子队伍,既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党员工作 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和做法,切 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积极推荐,壮大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的比例数, 应努力保持在 3: 1 左右。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导,通过民 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不断拓宽视野、畅通 渠道,努力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要建立广泛的“公推优 选”制度。
每年各党委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 优秀青年活动,由各党支部召开有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 主推荐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票数相对集中的优秀分子 根据实际分类培养,凡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可确定为入党积 极分子或近期发展对象,凡尚未写入党申请书的,要确定党 员“一对一”结对联系培养,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对推荐票 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要 坚持共青团组织的推优制度。发展 28 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 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三要多渠道选拔推荐入党积极分 子。党组织研究确定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要注意听取 妇女组织的意见。要积极尝试开展公开选优的方式,通过多 种途径把更多的优秀青年吸引到党组织队伍中来。2、多方培养,提高素质。
一要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明确培养联系人的职责,注 意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二要建立培训考试 制度。要充分利用党校等阵地,以党委为单位举办入党积极 分子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 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 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集中培训的时间应不 少于 30 个学时,培训内容以党章和中组部组织编写的《入 党知识问答》为主,集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并发给 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一般不能作为发展对象。三要加 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锻炼。要充分运用实践的途径,给入 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磨砺、提高和 成长。
3、定期考察,动态管理。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 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 重点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 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并针对实际情况和问题, 加强培养教育。各党委要坚持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至少对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全面分析,进一步完善培养措 施。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 行调整。此外还要针对当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存在的数量不 稳定、流动性增大等实际问题,注意研究入党积极分子流动 过程中的管理和衔接,防止在流动中流失 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支委会研究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形成意见后, 要向上级党委报告。上级党委对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接收的新 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预审,并形成是否接收或转正 的意见。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履行发展(转 正)手续。发展非党员的预审,则根据本意见第四部分规定 办理。预审的重点:一是党员条件。通过与发展(转正)对 象谈话,广泛听取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掌 握发展(转正)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具备发展条件。二 是入党手续。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审查入党手续是否规范、 完备。须查阅发展对象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表、参加集中培训的总结及党组织的鉴定意 见、政审报告及调查材料、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内外群 众意见、入党志愿书等。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查阅转正申请 书、预备期间的培养考察记录等。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工作,由负责审批新党员和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公示的对象,包括经党组 织考察培养,拟转正为正式党员的、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和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三种对象。公示时间一般在党支部 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前十五天左右,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天。
公示的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 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被列 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公示期限、要求及联系电话等。公示 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的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为方便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的举报,党组 织要设置公示意见箱,并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负责公示党 组织应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及 时将公示结果向党的支部委员会通报。公示没有问题的,及 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履行相关手续。
对基层党组织不坚持党员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发展的党员, 上级党组织要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违反 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经公示后,负责公示党组织 要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存入个人党员档案。
四、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 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票决对象的发展程序必须严格遵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不 得减少任何一个环节。支部大会投票表决前,由支委提名或 党员大会推选产生出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主持具体的投票 和计票工作,并宣布计票结果。表决票应由各党(工)委统 一制作,表决票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记票结 果当场宣布,“同意”人数超过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方能 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反之,则为未通过。
对票决通过的对象,党支部应将其有关材料连同票决报告一 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并记入《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内。
五、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基层党委、党支部和有关 个人,如违反有关规定,应追究相关责任。基层党委不能指派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对公示所反映问题不调查核 实的,不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了解的,不审查 支部发展的程序是否规范即进行讨论审批的,不召开委员会 讨论而由少数人碰头或个别征求意见后审批的,或有其他违 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所审批党员一律无效,并追究基层 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党群工作)、组织委员和其他有关 人员的责任。
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不指定联系培养人,不对申请入党人 进行严格审查的,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而由个别人决定的, 或召开党员大会而不表决的,以及有其它违反发展党员工作 程序的,所发展的预备党员一律无效,并追究党支部书记、 组织委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责任。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品 德、现实表现,全面衡量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在支部大会 讨论前,要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负责地 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上,要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 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继续对他进行教育 和帮助。如果失察失误,让不符合条件的人被吸收入党,或 让不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要追究介绍人的责 任。
受党组织指派,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对公示所反映问 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有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失察失误或 调查失实的,要追究其责任。有关人员不遵守保密纪律,客观上为公示对象提供打击报复举报人条件,或不如实向党组 织报告公示情况的,要追究其责任。
追究有关组织或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除党章 和其他党内规章所列党纪处分种类外,还可视情节轻重采取 口头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方式。
每年发展党员数量_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丁秀雅 党员是构成党组织肌体的细胞。要使党组织保持健康而充满活力,必须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把那些思想素质好、工作标准高、完成任务好的战士及时吸收到党组织的 队伍中来,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而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
一、严格坚持按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 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 ” 《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些规定,不仅仅是对党员的要求,也是入党积极分 子努力的标准,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要看一个党员发展对象够不够入党条件,必须用党员的标准全面 衡量,既不能降低标准,好不要人为的提高标准,更不能另立标准。当前,严格坚持按《党章》标准发 展党员要注意澄清两个方面的模糊认识:一是认为“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党员标准要求太高了,超越了现实,不实际” 。应当明确,党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是工人 阶级的先锋战士,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有共产主义觉悟,都要走在群众的前头。
《党章》 规定的党员标准是根据我们党在新时期担负的任务和使命提出来的, 不坚持这样的标准, 新发展的党员 就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就难以保持新形势下党员的先进性。二是认为“党员标准要全部达 到很难,现实生活中能真正达到一两条就可以了,战士只要训练出色、完成任务突出,或勤务工作积极 主动,就可以发展入党” 。不用党员的标准全面衡量,新党员的素质就不全面,党的战斗力就会受到严 重削弱。党组织看一个发展对象是不是符合发展标准,不能只看某一两个方面。工作自现不错,某个方 面成绩突出,可以表彰,可以立功受奖,但不一定就能发展入党。
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必须正确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把重点放在保证质量上。没有质量的数 量不仅对党的事业无补, 而且有害。
总政一九九九年颁布的 《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暂行规定》 指出, “从义务兵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 3%;从士官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非党士官总数 的 40%。
”现在有些支部,有些党支部书记,还把观念定位在旧的《规定》上,认为从义务兵中发展党 员的比例太小,担心连队党员数量会下降,党支部工作不好开展,总认为发展党员越多越好,不怕质量 够不上,就怕数量不够用。有的千方百计向上级机关要指标、要党表。这是一种对党组织很不负责的表 现。新《规定》根据新的《兵役法》的特点,针对部队义务兵服役时间减少,部队士官队伍逐年扩大的 特点,适当控制义务兵党员的数量,是为了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把“慎重发展”的方针贯穿到全过程,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切忌草率从事。确定发展对象要 慎重,就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不能一两个人看谁行就确定谁,也不能只在支委会小范围内简单议 一下就定了。接收新党员要慎重,就是要认真地进行考察和政审,认真配合政治机关搞好对预备党员的 预审,不能盲目放心,自认为“了解他” ,不能怕麻烦,怎么简单就怎么来。预备党员转正要慎重,就 是要严格用党员的标准来量一量,不能降低标准迁就照顾,不能以为没有大毛病就能转正。
二、认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这支队伍的素质和规模,直接决定着党员发展的质量和数量。基层 党支部必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努力为他们创造政治上进取的环境和氛围。
一是要严格坚持培养积极分子的制度。这一制度包括确定培养联系人、定期考察、集中培训、填写发展对象培养考 察登记表等。党支部要抓好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同 时要经常给他们交待任务,检查他们的工作,定期听取他们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定期进行考察,并及时 填写《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 ,这不仅是个程序和手续问题,而是对培养考察工作的一个规范。党 支部必须每季度对发展对象考察一次, 每次考察的情况都要及时填写到登记表上, 把培养考察的工作到 实处。党的一些会议、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新党员宣誓等,可根据情况吸收发展对象参加,让 他们接受组织的教育, 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了解党内的一些规定。
二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
对于已经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 使他们进一步端 正入党动机,了解党的章程,熟悉党的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指导他们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江主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念武装头脑,指导行动;特别是要教育引导他们把入 党的愿望化作实际的行动,在工作、训练、生活、学习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 拢。三是确定发展对象要公开。按规定,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党小组提名、支委会研究确定,要广 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有的支部怕确定发展对象公开化, 影响其他入党积极分子的情 绪。其实,公开确定发展对象,只是确定培养的重点,并非都能或必须发展其入党,在培养过程中,考 察不合格照样发展不了。暂时没有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并不等于被划在圈外,只要基本具备了发展 条件,随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公开,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利于公平 竞争,达到早发现、早培养、早成熟的目的。
三、制订科学合理的党员发展计划 基层党员队伍是流动的群体。只有保持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才能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健全,才能形 成稳固的中坚。保持党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主要取决于兵龄结构、发展时间,预备党员保留 3 个方面。
兵役制度以后,由于士官队伍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保持党员队伍的稳定,主要是在义务兵中发展党员要 有预见性,不能当年发展的预备党员当年退伍,使连队年年发展党员,年年缺少党员。要争取发展那些 愿意转改士官的同志,以保持连队党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同时,还要制订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根据连队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确定各合理的发展比 例,按照均衡发展的要求,拟定各季度发展的数量。一般情况下,第一季度发展不能少于年度发展计划 的 40%,第四季度一般不发展党员。改善结构还必须重视发展义务兵入党。最好从新兵一下到连队, 就要注意从那些在地方就积极要求进步的新战士中发现苗子, 从那些在新兵训练间表现比较突出的战士 中发现苗子;从各类新兵典型中发现苗子,选好苗子后要认真进行培养,促使他们尽快成熟,为发展打 好基础。
四、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对新发展的党员实行预备期, 是保证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纯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必须认真做 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教育要突出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帮助预备党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 念,不断端正入党动机,打牢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酒绿灯红”侵蚀的政治思想基础;突出党的宗旨教 育,使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之前,就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突出党的纪律教育,提 高预备党员的纪律观念,自觉养成接受纪律约束、组织管理的良好习惯。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考察,可以 安排专人进行,但又不能局限在个别的谈话了解上。更重要的是在支部建设和连队建设的实践中,通过 他们参加政治教育和学习讨论,考察其政治立场、政治觉悟和思想观点;通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和在党内生活中的表现,考察其组织观念和原则性;通过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和任务,考察其先进意识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对于预备党员,不能认为没什么大问题就能够转正,要看在预备期内是不是真正 有了大的变化,入党时存在的问题克服了多少,是不是真正符合了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不符合的必须 进一步的考查和培养,要破除成为预备党员就能够转正的思想。
五、自觉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和规定。根据一些党支 部的经验,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从组织上需要把好几个关口:一是严格程序。发展党员一般必须经过个 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推荐和党小组讨论、征求党内外意见、政治审查、填写“三表” 、支委会研究、支 部党员大会通过、政治机关预审、上级党委审批等程序。这些程序,是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的重要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道程序就是一道关口,把好一道程序,就多一份质量上的保证。不能 图省事怕麻烦,简化程序,要一步一步地来。二是控制党表。以组织正式发给本人的党表为准。凡通过 不正当途径要来的党表和复制、复印的党表,不仅不予发展,而且要查清党表的来源,对弄虚作假者要 严肃处理。三是管好印章。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印章要保管好,严格用章审批登记手续,做到用前要向 书记或副书记请示,用后要有登记,防止在印章上出漏洞。四是落实联审。对党员的入党材料要结合党 员退伍、调动等时机,配合政治机关和军备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对手续不全的、有疑点的要查明原因, 该补正的要补正,该处理的问题要处理。
维护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党支部书记还要带头树立良好的形象,端正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
指导员首先不能在党员发展上搞不正之风, 不能借党员发展向入党积极分子索取财物, 更不能买卖党表, 搞权钱交易。
(南京政治学院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