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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准妈妈的奶酪]动了谁的奶酪

发布时间:2019-01-01 07:20:08 影响了:

  朋友打来电话,说她下岗了。我简直不能相信,因为在我的印象里,朋友是那种工作拼命而且业绩出色的人。细细听来,原来是因为怀孕才被迫辞职的。   朋友到那个公司已经三年了,从初级程序员一直做到项目经理。凡从她手里经过的项目,每一个她都力争做到最好。为了赶进度,她常常带着团队加班到深夜,而且往往是连着一周、一个月地加班。我曾劝她别那么拼命,她说,“我们公司就我一个女项目经理,我不能让人家说女的就是不如男的。”她的辛苦没有白费,这几年她在公司里的确很得老板赏识,工资节节攀升。
  可自打怀孕,她的处境便起了微妙的变化。先是公司普调工资,她一分没涨。每次做孕期例检,老板都觉得她耽误了工作。怀孕6个月时,她的腿和脚浮肿了,想休一段假,老板说,“你要想留下,就不能因为怀孕耽误了工作。不行的话,你就主动提出解约吧……”
  朋友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辞职,她说:“我一辈子只生一个孩子,这次我要为孩子活一把。”
  像朋友这样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这种遭遇的例子俯拾皆是,有的女同胞怀孕后被换到低层岗位,有的忍受着老板的白眼,有的休完产假回来后,发现原来的位子被别人占了,自己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人……这种情形不是个别,很多育龄女性都面临此种尴尬。智联招聘在针对5000多名职场女性的调查中发现,目前,白领女性存在十大烦恼,“害怕怀孕职位就没了”在十大烦恼中名列第二。
  生孩子是大自然赋予女性的权利,更是女性为人类繁衍所尽的义务,理应受到全社会的爱护和尊重。但事实上,孕期女性却在遭受着“隐性侵权”的不公正待遇。现代社会一直提倡男女平等,可男女真的平等了吗?从毕业找工作开始,女性就饱受性别歧视,有多少次被“性别要求:男”这道门槛拒之企业大门之外。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尽管付出与男同事一样的努力,但还是在领导“她行吗”的质疑下在晋职中败下阵来。从女员工结婚开始,老板就会想,不能再把重要工作交给她了,哪天她回家生孩子去了,工作不就撂挑子了吗?从结婚到孩子上幼儿园这一时期几乎成了职场女性的职涯断层。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对保护妇女权益进行了很多明确规定,比如《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与孕期女工随意解除合同等,但用人单位对此类规定很熟悉,并不会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钻法规空子,利用间接手段达到逼迫孕期女性主动离职的目的。最近一段时间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史上最贵女清洁工”事件,就是公司在变相逼迫孕妇自己辞职的佐证。
  然而,在“资强劳弱”的现实环境下,知法、懂法的知识女性却鲜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权利的例子。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女员工大多数选择了退让,因为“这不是一家、两家企业的做法,而是全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如果真的与企业对簿公堂,吃亏的还是自己。不要说维权路之漫长艰辛,即便是胜诉了,与企业的关系也闹僵了,也不能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了。”
  尽管如此,笔者还是认为,遭遇不公平待遇的女职工应当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职工维权热线、女职工劳动权益求助热线等进行咨询、投诉,将自身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对于严重侵犯女职工权益的现象,当事人应当全面收集相关资料,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说:“在用人单位没有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又没有具体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只能说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当’,从道德层面对其进行谴责。劳动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条款不少,但存在立法缺失,尤其是对人身、精神层面的保护缺失是迫切需要解决的。”
  在目前立法缺失的情况下,女性职工也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初,与企业协商关于日后怀孕的附加条款,以便占据主动地位。但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能找到工作已经很不易了,有几个人敢在刚拿到offer时,就站出来与企业签订此类条款呢。公司代表了法人经济利益,孕妇代表了社会道德利益,这是站在两个对立堡垒的权利体,是难以融合的。所以,归根到底,还要信赖法律法规,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对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现象真正起到约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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