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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服务理论_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下的农超对接发展策略探讨

发布时间:2019-04-01 03:55:09 影响了:

  【摘 要】“农超对接”作为一种全新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对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产品供给安全,推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分析了我国“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试图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促进我国“农超对接”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理论;农超对接;政府职能;发展策略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它实现了产销两个终端的无缝连接,降低成本,提升效益,扩大了农产品销售规模,是对农户、消费者、零售业三方多赢的销售模式。2010 年,“一号文件”中重点提出“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到2012 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
  1.理论依据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丹哈特夫妇提出来的,是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和批判基础上兴起的一种公共行政管理的新的理论和模式,主张政府的核心职能应为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基本内涵为:(l)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即政府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驾驭他们;(2)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3)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4)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强调公民本位;(5)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6)责任并不简单,政府的责任趋于多元化;(7)重视人,而不只是效率。[1]
  可以看出,新公共服务理论所倡导、追求的公共利益、公众参与、代表性、回应性、公正和责任等,体现了当代服务行政的基本价值理念。在我国农超对接的起步发展阶段,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下,探析政府在促进农超对接发展中的作用,对我国农超对接的创新发展具有基础性的关键作用。
  2.我国农超对接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2007年我国启动农超对接,由于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已被大多数超市所接受,保守估计以有50%左右的超市已经采用不同形式和模式的农超对接,作为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新型运作模式,农超对接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障碍,归纳起来主要有3点:
  2.1农产品价格与质量控制问题
  普遍观点认为,超市直接采购农产品可节约30-40%的流通成本。但是,蔬果生产基地大都远离消费市场,超市需考虑长途运输的成本,还要赚取利润,从而压低收购价格。事实上,超市收购价和农民卖给以前批发商的价格差不多,并没有高多少。
  同时,农民的质量管理意识同超市的要求差距甚远。农民长期以来习惯与传统农产品批发商打交道,以量取胜。现今,各超市对采购的蔬果都有一整套产品质量标准,除了禁止使用的农药品会检测以达到安全级别,在大小、颜色、允许瑕疵范围、包装材料甚至成熟度上都会详列规格,不达标则予以筛选甚至拒收。农民往往为保障收入,导致农产品验货时达不到超市的要求和标准,造成农超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2.2各参与主体差异大,发展不均衡
  农超对接是由农户、专业合作社、超市所形成的供应链来保证其正常运行的。但目前,超市和农户二者在规模、资金、经营管理方式和组织化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超市是现代化产业, 以规模取胜,追求的是规模效益,而农民和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生产仍然以分散的“一家一户”为主,多数还未形成规模生产。[2]据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仅有8.2%的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组织, 这个数字在美国是80%,在日本则是90%。如不打破当前的小农化生产格局,解决分散农户与现代化、规模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超对接就很难实现实质性的突破。[3]
  2.3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不完善
  我国农超对接,存在着落后的物流设施与长距离配送需求之间的矛盾。农超对接的供应链形式是:农业合作社-连锁超市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各个门店。超市在掌握了对农产品上游环节的控制后,如何保证新鲜的农产品快速运输到超市、降低损耗,这就考验整条供应链的物流配送水平。农产品生产经营有其特殊性,仅有采购基地还不够, 关键是抓好农产品进入超市的中间环节。目前,我国的农超对接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数超市公司还没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中心,系统不健全,设备简陋,现代化程度较低是主要特点,很难支持农产品的及时有效配送,损耗居高不下。
  3.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政府促进农超对接发展的建议
  由于我国农超对接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加之参与农超对接的各主体农民、农民合作社与超市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性,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与协调。
  3.1政府加强扶持力度,缩小参与主体之间的差距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部门服务的不仅是那些即时需要服务的对象,还包括那些尽管没有积极寻求但还是有困难并且需要服务的人们。[4]政府通过培训、辅导、帮扶等措施,帮助农民合作社掌握市场经济规律,了解农产品流通先进经验, 增强管理水平,尽快培育出一批管理规范、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超对接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好的软硬件环境,提高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升对接超市的能力。加强实用科技投入,鼓励广大农民和农民合作社掌握并推广运用先进的农业科技、商品保鲜保质技术、市场经营技术,引导农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提升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3.2适时出台推动农超对接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
  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政府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市场,还应该关注宪法和法令、政治规范、社区价值观、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各级政府应认真组织,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出台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5]同时给予农民合作社流动资金支持,使其有较好的现金流;要鼓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资金,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补贴,对农产品生产进行价格保护;要架构农民合作社与超市之间的桥梁,如定期举办专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等,为超市与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同时,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如今,政府面对一个互动,牵涉众多群体、多元利益的复合体,政府扮演的不仅是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还越来越多得扮演调解、中介、甚至于裁判的角色,对于“农超”之间出现的问题进行调解,妥善解决“农超”矛盾,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循环发展。政府还应加强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超对接,确保农超各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3 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物流配送网络
  政府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对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宏观管理,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相互协调、配合支持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资金缺口,物流设施建设不足,多数依靠第三方物流。政府部门应当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放宽信贷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仓储设备,购置运输工具,提高运输能力,满足现代化流通的要求,更好的实现农超对接。同时,政府应组织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加速建立完善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准确的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提高农产品物流产业链各个相关企业利用信息的能力和效率,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物流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6]
  【参考文献】
  [1]丁煌.西方行政思想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刘阳.“农超对接”流通模式的影响因素及策略探析[J].中州学刊,2011
  [3]王利文,魏伟新.发展“农超对接”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广东合作经济,2011
  [4][美]罗伯特·登哈特,珍妮特·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王艳梅.发展“农超对接”的主要障碍与对策[J].湖北农业科学,2011
  [6]殷丽玲.“农超对接”模式运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物流技术,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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