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原因调查报告(精选多篇):新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建议
第一篇:关于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原因调查报告
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环境和条件恶劣。一是地理劣势。山区群众常说“看到屋,走得哭”,真实地反映了山区沟渠纵横、山高坡陡的地理特征,这一特征使农业生产生活异常困难。二是土壤贫瘠。土壤肥力差、保水能力弱,不少地方仍沿袭刀耕火种,产出效益低。三是自然灾害频繁。山洪、干旱、风雹、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年年发生,仅丫口组目前就有15户农户居住在滑坡危险地带,而农民抗御灾害能力较差。四是人居分散。山区大部分人口多为散居,密集度不高。据实地调查,村的人口密度仅为168人∕平方公里,很显然,村新农村建设的聚集动力非常弱。
(二)社会服务体系不到位。一是基础建设落后。由于多年来投入不足,导致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问题比较严重,普遍存在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不完善。村卫生室形同虚设。山区群众无钱治病,大多数农民生了病也是硬撑,小病酿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突出。据实地调查,村农村妇女只有15%的人生了大病才去医院就医。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养儿防老仍然是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家庭成为重要支撑。三是文化生活匮乏。由于缺书少电,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情况较为普遍。“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是村现状的真实写照。由于文化生活的匮乏,使封建迷信、赌博等乘虚而入,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山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四是城乡人民权利不平等。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了阻止农民进城找工作,实行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村人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民在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受到与城市人不平等的待遇。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并没有真正解决,现在农民进城打工还是受到同工不同酬的歧视,甚至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又造成了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但由于历史原因,村的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据实地调查,村全村共2014人,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中专的只有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06人,小学文化程度1390人,文盲102人,未读书的儿童199人。贫困山区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部分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起建设新农村的重担。同时,农民培训机制在贫困山区难以建立,有培训点也是流于形式,使农民的发展技能、思想水平与新农村还存在较大差距。山区农民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和党员干部的事,争取政府下拨资金踊跃,自己出资出力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不高。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大对村的扶持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但由于村自然经济成份较重、农户经营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信贷困难、农资价格高质量低的市场调控不力等原因,农民增收仍然十分缓慢。村地处大山深处,全村有513户2014人,可耕地面积3749亩,其中:水田只有522亩,多数为旱地(山坡地)。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和人口素质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山上农田水利设施难以配套,交通状况极差,雨天山体滑坡时有发生,村民缺乏教育,整体素质偏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虽然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300元,但发展不平衡,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67元以下的达1373人,占68%,这一现状是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矛盾。
二、村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一)抓组织,发挥党员干部作用。贫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建设一个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班子,一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要建好村支部。建设战斗力强的村支部,带领贫困山区农民艰苦创业,建设新农村。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三培养”,把优秀村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和村级后备干部,解决接班人问题。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健全村干部工资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完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一次补发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村干部“职业化”及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途径,使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工资上有保障,正常离职后有依靠,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
(二)抓规划,引导科学有序发展。贫困山区的现状决定了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循序渐进。一是科学制定区域规划。对地理特征基本相同,经济发展基本一致的贫困山区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对发展定位、村庄布局、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战略研究,突破自然村界限,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二是统筹制定村域建设规划。突出山区特色,找准每个村的优势和劣势,合理确定村庄规模,统筹规划产业方向,村庄布局、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三是妥善把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要突出农民的主导地位,认真听取农民建议;要体现和谐性和包容性,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顺从山地势,做到基本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要合理确立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要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量力而行,首先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如实施安全民居建设、人畜分居和安全饮水建设等;要整合资源和项目,将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办好事。
(三)抓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树立“没有新型农民就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民教育责任制,改进教育方式,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文明村(户)评比等,开展农民思想道德、法制文明教育;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营造新农村建设氛围,引导农民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励农民群众发挥好主观能力作用。二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机制。要以村小学为依托,运用农民技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种养加工业生产操作技术培训,使年满16周岁的山区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和非农领域就业技能,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守护型”农民中的种养大户、个体经营者、产业化带头人、返乡创业等进行重点教育,着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从现状来看,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下一代,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山区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上得起学,都能受到最基本的文化教育。
(四)抓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新农村最本质、最中心的内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一要求在贫困山区显得尤为迫切,因此必须采取超常手段,强化过硬措施,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探索建立贫困山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要继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使山区农民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中获得更多的收入。二是继续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仍然是贫困山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要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促使农村劳动力尽快就业,对有条件的贫困山区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工资水平。
(五)抓基础,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尽快改善贫困山区生产生活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改善山区农民生产生活环境,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行分类建设。一是国家要结合贫困山区财力困难的实际,改革农民投工投劳办法,加大国家对贫困山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把乡村公路延伸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点;要让贫困山区的农民都能喝上清洁、安全的自来水;要积极推广沼气能源建设,带动改圈、改厕、改厨,改善贫困山区农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环境;要加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对部分高寒、自然环境恶劣的山区农民,要痛下决心,加大力度,一次投入,通过异地搬迁的方式使群众摆脱其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篇:2014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原因调查报告
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环境和条件恶劣。一是地理劣势。山区群众常说“看到屋,走得哭”,真实地反映了山区沟渠纵横、山高坡陡的地理特征,这一特征使农业生产生活异常困难。二是土壤贫瘠。土壤肥力差、保水能力弱,不少地方仍沿袭刀耕火种,产出效益低。三是自然灾害频繁。山洪、干旱、风雹、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年年发生,仅丫口组目前就有15户农户居住在滑坡危险地带,而农民抗御灾害能力较差。四是人居分散。山区大部分人口多为散居,密集度不高。据实地调查,村的人口密度仅为168人∕平方公里,很显然,村新农村建设的聚集动力非常弱。
(二)社会服务体系不到位。一是基础建设落后。由于多年来投入不足,导致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问题比较严重,普遍存在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不完善。村卫生室形同虚设。山区群众无钱治病,大多数农民生了病也是硬撑,小病酿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突出。据实地调查,村农村妇女只有15%的人生了大病才去医院就医。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养儿防老仍然是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家庭成为重要支撑。三是文化生活匮乏。由于缺书少电,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情况较为普遍。“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是村现状的真实写照。由于文化生活的匮乏,使封建迷信、赌博等乘虚而入,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山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四是城乡人民权利不平等。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了阻止农民进城找工作,实行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村人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民在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受到与城市人不平等的待遇。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并没有真正解决,现在农民进城打工还是受到同工不同酬的歧视,甚至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又造成了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但由于历史原因,村的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据实地调查,村全村共2014人,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中专的只有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06人,小学文化程度1390人,文盲102人,未读书的儿童199人。贫困山区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部分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起建设新农村的重担。同时,农民培训机制在贫困山区难以建立,有培训点也是流于形式,使农民的发展技能、思想水平与新农村还存在较大差距。山区农民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和党员干部的事,争取政府下拨资金踊跃,自己出资出力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不高。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大对村的扶持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但由于村自然经济成份较重、农户经营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信贷困难、农资价格高质量低的市场调控不力等原因,农民增收仍然十分缓慢。村地处大山深处,全村有513户2014人,可耕地面积3749亩,其中:水田只有522亩,多数为旱地(山坡地)。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和人口素质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山上农田水利设施难以配套,交通状况极差,雨天山体滑坡时有发生,村民缺乏教育,整体素质偏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虽然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300元,但发展不平衡,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67元以下的达1373人,占68%,这一现状是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矛盾。
二、村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一)抓组织,发挥党员干部作用。贫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建设一个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班子,一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要建好村支部。建设战斗力强的村支部,带领贫困山区农民艰苦创业,建设新农村。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三培养”,把优秀村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和村级后备干部,解决接班人问题。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健全村干部工资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完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一次补发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村干部“职业化”及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途径,使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工资上有保障,正常离职后有依靠,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
(二)抓规划,引导科学有序发展。贫困山区的现状决定了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循序渐进。一是科学制定区域规划。对地理特征基本相同,经济发展基本一致的贫困山区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对发展定位、村庄布局、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战略研究,突破自然村界限,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二是统筹制定村域建设规划。突出山区特色,找准每个村的优势和劣势,合理确定村庄规模,统筹规划产业方向,村庄布局、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三是妥善把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要突出农民的主导地位,认真听取农民建议;要体现和谐性和包容性,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顺从山地势,做到基本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要合理确立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要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量力而行,首先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如实施安全民居建设、人畜分居和安全饮水建设等;要整合资源和项目,将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办好事。
(三)抓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树立“没有新型农民就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民教育责任制,改进教育方式,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文明村(户)评比等,开展农民思想道德、法制文明教育;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营造新农村建设氛围,引导农民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励农民群众发挥好主观能力作用。二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机制。要以村小学为依托,运用农民技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种养加工业生产操作技术培训,使年满16周岁的山区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和非农领域就业技能,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守护型”农民中的种养大户、个体经营者、产业化带头人、返乡创业等进行重点教育,着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从现状来看,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下一代,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山区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上得起学,都能受到最基本的文化教育。
第三篇: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调查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农村建设的又一大亮点。这一政策旨在科学规划农村建设进程,避免农村进入发展误区,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又是广大农民的心声。我利用寒假期间,对本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做了调查,了解到了新农村建设前后村庄的变化,希望能对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方面起到一点参考和借鉴作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在本村的体现1.经济建设党中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根据这一政策,我们村由过去的农产品生产为主到现在的多元化发展。(1)据调查,45%家庭劳动力开始进城打工,打工收入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村里人思想观念不再保守,剩余劳动力几乎全部输入城里,耕种和收获时回家务农,其余时间在城里打工,这样打工务农双收入,生活水平大大改善。(2)45%家庭农商结合,家里开起店铺,经营的同时农活也不放下,收入可观。新农村建设以来村里盖起了沿街楼,为经商提供了良好的条件。(3)10%家庭放弃了农产品生产,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生意中去,如从事橡胶生产的家庭年收入一般不低于几十万元,家中有几十个雇佣工人,产品对外销售,发往全国各地,通过网上联络与现实交易,成为村里的富裕人家。2.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村村委会换届每三年一次,跟大多数村庄一样,由群众集中选举,按票数多少安排村委会成员的职责,整个过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样选出的村委会成员大家都满意,年复一年,基层民主自治工作有序地展开,小小的村庄越来越好。3.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村里建设了“**镇文化体育中心”,每晚都有文体活动,据调查,许多老人带着音乐设备在文体中心练习太极,自学学会了的主动当起老师,教那些刚参加的成员,近期也有年轻人加入,还有不少中年妇女学习热身舞蹈,一派青春与活力。这里不仅热闹,更有村里人对新鲜事物的兴趣,有对日常保健的重视,有对生活的热爱。2月23日,“**市文化建设年文艺下基层”演出团队来到我们村,在我们村的文化体育中心搭起了大舞台,标语是“建设美丽滨海城市”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正巧这天是2月初二,村里也逢集,歌声传到很远很远,路过的人纷纷来看文艺表演,不仅有我们村的观众,周围村庄来赶集的人听说市里有文艺表演,都来一睹风采。虽然天气比较冷,但演出现场还是热闹非凡,不时传来阵阵掌声。这一活动确实为广大农村人带来了现场版的精神文化盛宴。4.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1]新世纪以来,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社会内容。其中“三农问题”反复被党中央列为工作重点。2014年之后又先后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免除农业税”等社会热点话题,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寻求新的问题切入点、新的解决方案是党给我们交出的新的答卷。”我们村的社会建设紧扣这一主题,工作成绩尤为显著。(1)前年,在村委会的组织筹划下,村里的主要土路胡同都变成了水泥路。下大雨的时候不再泥泞,也没有那么多泥水冲到街道上,更重要的是,水泥
路的胡同更加整齐,像大街上的柏油马路一样,交通状况大大改善,为大家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对于这些胡同的改变,村里人纷纷叫好。(2)去年,村里组织建起了可直接饮用的自来水管。每家每户每年出资400元,每天定时有自来水供应,家家铺上了自来水管道。村里老人说:“现在我们也能像城市里那样,拧开水龙头就能喝水了!”记得十年前,村里就已经有了自来水,可惜好景不长,不久自来水管道被破坏,大家只能各自挖井取水,家家户户花钱打了井,有的井水水质很差,并不适合饮用,水壶里常常有厚厚的水垢,无奈天天吃水,只能将就。现在村里不仅有了自来水,还经过了杀菌净化,可以直接饮用,便利且健康。5.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建设,主要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同时大力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我们村也不例外,村委会常常进行法制教育广播,大喇叭里说着条条杠杠,村里的每家每户站在自家院子里就能听见,耳濡目染,村里人也都提高了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前几年美国白蛾猖獗的时候,村里的大喇叭不仅定期进行法制教育,而且担任起了宣传打击美国白蛾的任务。每天,村子里都会响起这样一个声音:“近期,各部门需要加大对美国白蛾的防治工作,以确保?6?7?6?7”在大喇叭的宣传下,村里人对美国白蛾有了基本的认识,也了解了美国白蛾的危害和防治措施,家家户户积极配合保护周围的杨树,纷纷去村委会领取了防治美国白蛾的草席,刷了白浆以后主动帮助工作人员绑在自家周围的杨树上。村里宣传工作的成效可见一斑。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制约问题1.计划生育贯彻不彻底据调查,我们村以及邻村超生的家庭数不胜数,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种种阻碍,最后变成了超生罚钱的政策。即使如此,村里的有钱人即使已有一女一儿也纷纷有了第三个孩子。也有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如此。因为“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这一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我们村也不例外,由于农村的特性,人老后不能象城市职工一样,有退休金、保险等保障,只能靠儿女的孝心来维持老后的生活,使老人不能保证生活的稳定及质量,“多子多福”成为村里人的普遍观念。2.人才缺失现在的许多农村中,老人和留守儿童在家,年轻人出外打工,而且越有文化的年轻人,越是选择留在外面,的确,在农村收入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不如城市,考上大学的年轻人更是不会回到农村,认为回到农村会被人看不起。其实,对于刚毕业的年轻医生和教师来说,农村更需要他们。(二)展望新农村的未来我们县对2014年的建设展望:(1)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在骨干企业壮大上实现新突破。(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重点项目推进上实现新突破。(3)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在品牌农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4)集聚服务业发展优势,在文化旅游提升上实现新突破。(5)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在东部新区开发上实现新突破。(6)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在民生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其中第(3)条对新农村建设尤为重要,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关系到农村生活水平,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今年,我们县还将投资
9.4亿元,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便在这十件实事之内,农村建设在全县的发展纲要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成就指日可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日出之阳,焕发着勃勃生机。看着新农村建设已有的成就,我们的心中便多了一份提速发展的勇气和底气,多了一份“创一流”的信心和信念。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学的规划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会迈向更高的台阶,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第四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调查报告 摘要
2014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重大部署,河北省突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协调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农村产业逐步融合,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面貌明显改观,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为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关键词: 十一五,新农村,建设
正文
近几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对中国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中央推出了四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加以应对,其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家电下乡等一系列手段扩大内需,此时,八亿多中国农民再一次肩负起拯救中国经济的重任而受万众瞩目。然而,中国新农村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我对衡水市农村的调查做几点分析。
一、经济建设问题
(一)首先从经济方面来看,“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中国农民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30%的人口,为中国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却尚未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至少是还不显著。中国国内的消费水平岂止是尚未完全发掘,应该说是极不发达,尤其是农村的消费水平。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最近十几年,我国gdp从1990年的3638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43960亿美元,增长了12倍,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686.3元,增长到2014年的4761元,仅增长7倍,低于gdp增长率。看以下的图表,这是我根据历年的数据绘制的一个图表,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农村居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与经济增长并不同归。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增长速度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不止居民的收入增长不够快,其消费结构同样与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可以看下表,比较一下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同乡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巨大差距。2014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7%,仅相当于十年前的城市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2014年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之比为3.5:1,农村居民消费只相当于90年代初的城镇居民水平,农村消费倾向持续小于城镇。
(二)村民抽样
通过我对衡水市几个村村民的抽样调查,我发现,每当我问他们为什么收入比之十年前增长了四倍,而居民消费并没有多大改观时,大部分村民都会反问我:“东西难道没变贵吗?”我找了一下近十年的物价水平,发现若以1985年的物价水平为一百的话,则2014年的物价水平为413.5,正好为20年前的四倍,因此,可以这样说,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增长并未向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好。
胡主席曾经说过:“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过敏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要想真正的实现共同富裕,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
(三)我认为,农民增收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政府和城市应该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人均占有耕地少是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而且粮价上涨幅度也比不过物价上涨幅度,要使农民快富,必须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上转移出去,使其外出务工,从事二、三产业。正如《衡水日报》所提到的:推进新农村建设,
必须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二、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现在很多新闻都会提到农村中最普遍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再加上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读一年大学要一万多元,比许多农户家庭一年纯收入的总和还要多。一般的阑尾炎手术在有条件的乡医院要900—1000元,在城里医院要2014元—3000元,相当于一个农民一年纯收入的总和。一旦发生这些严重的灾害,一夜之间,有的农户就由“温饱型”家庭转为“贫困型”家庭。
(一) 教育问题。
教育,是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知识就是力量不是一句空话,可在农村,这句话却不灵验了。与城市家长拼命将孩子送进高等学府正相反的是,许多农村家长只看到了大学昂贵的学费以及电视上所报道的那些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从而认为大学无用,进而其孩子由于没有高的学历,找不到好的工作,丧失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长此以往,则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新农村建设有曾么会真正意义的成功呢?
因此,在国家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今天,我认为应该及时扩大我们义务教育范围了,让农村和城市的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都能透过教育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来为社会贡献更大力量。我本人认为,普及高中义务教育对新农村建设必然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 医疗方面。
现在正在推行衡水市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真正去看过《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有一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费用,重点对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助。”这就是说,如果不是住院或者购买大额药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不会补助的。在我调查时,有村民就对我说:“买医疗没有用,打针吃药一点都不保。”
因此,我希望政府能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新农村建设的难点
(一)生产、生活环境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露天厕、泥水路、压水井、鸡鸭院”,“垃圾随处可见,污水四处流淌”,“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是现在多数农村居住环境的真实写照。有近半数的农村人口没有安全饮用水,沼气新能源普及不足30%,农田水利建设还在吃大集体时的老本,还有三分之一的下湿低产田急需改造。
(二)农民缺乏发展生产的资本积累
农民的一点积蓄考虑的是子女读书的高额支出、家庭成员治病的支出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如果要搞规模化生产,要上新的农业产业项目,靠农民这点资本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在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不适应农民发展生产要求的情况下,农民要发展生产,只有靠私人借贷。 对策与建议
(一)把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几个原则
1.广泛宣传、强化意识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全党全社会统一思想认识,共同积极行动。因此要加强对区(市、县)、乡、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思路,从而强化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意识,树立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增强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
2.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地位的原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首先要确立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政府只能是引导,而不是主导。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和完善政策,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为农民发展生产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外部条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还要靠农民自身的努力。
3.因地制宜的原则。全市农村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条件,财政收入,自然条件都不一样,加之各县农村的基础条件也不相同,因此,必须根据自然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分清各地的轻重缓急,制定出不同的规划方案,选择不同的建设重点。比如,建设村、社道路,农电网改造等,就应当及时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在规划上把农民居住房屋适当集中,减少对道路建设、农电网改造、饮用水、沼气等资金的投入。
4.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讲求实效。而讲求实效的判定标准不是政府和官员,而是农民群众,因此这也是农民自愿的原则。中央1号文件中写到的“五要五不要”讲得十分清楚。要切实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针对那些最能给农民带来实惠的事情,重点投入资源和财力,下大力气做工作。讲求实效,也就是量力而行,不搞冒进;不能搞成一场运动,更不能用长官意志,搞强迫命令,违背农民的意愿,做表面文章和造形象工程。上级部门不能脱离实际,给下级部门定任务,搞攀比。上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和考察,实事求是地评价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成效。
(二)确立财政倾斜机制,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新农村建设,虽然农民是主体,但如果没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投入,建设显然要落空。拿全市14035公里村道硬化来说,建4.5m宽,18cm厚的水泥路面,1公里要投资18万元左右,按农民投工投石料折投入50%计算,全市村道硬化要投入资金12.6亿元。因此,财政投入必须由向城市倾斜改为向农村倾斜,其投入比例要逐年提高,进入钢性预算,坚持数年必有成效。在财政支持投入方向上,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水利、能源等;二是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保障等;三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使用方式上,建议整合资源,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扶贫、以工代赈、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专项资金集中捆绑使用,在具体方法上,采取财政支持为引子,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一部分,项目资金捆绑一部分,机关单位扶持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社会各界捐助一部分。通过项目整合,各级联动,社会化筹集等方式,多渠道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三)推动土地流转,积极促进土地向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方向发展
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落实, 95%以上的农户都拿到了经营权证书。由于实行土地承包经营,致使土地流转困难,目前全市流转土地只有47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11.7%,并且基本上是农户间的流转,说明农村大量的劳动力还没有转移出去,大量务工人员的非农业职业属性没有真正替代农民身份;另一方面,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经营也没有前提条件。针对农民对土地依附性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发展缺乏集约优势的现状,应积极探索新路子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一是加快农业人口培训,推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加快土地集约经营;二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财政制定补贴办法,鼓励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四)加强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培训
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战略,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设新农村,人是主体,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农民去支撑。目前,随着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和稍有文化、较高素质的农民转移到务工经商,留在农村务农的主要是年龄偏大和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的群体。这些人是当前农业生产的主体。对这一群体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种养水平和整体素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素质支撑。每个乡应该恢复和建立农村技术培训学校,每个村应该有一个培训点。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予以补助,以解决农民素质提高的“空白”问题。实际上,新农村建设过程,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即农民问题,而解决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农民素质,面对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素质工作一定要有新认
识、新思路、新举措。
四、综述
通过这几天的调查,我明白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也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我们也一定能够取得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胜利。
我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靠农民,但不能只靠农民自己,必须要有城市的帮助,必须统筹城乡关系。正如胡主席提到的:“我国能否有发展中大国逐步成长为现代化强国,从根本上去绝育我们能不能用适合我们国情的方式,加快改变农业、农村、农民的面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我们必须真确处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使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陈伟我国(本站隆重推荐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现代化进程的双轮驱动,从而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
在这个过程中,财政应该继续加大全省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政府应该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城市应该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而作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争取早日将其应用到新农村建设当中去。
第五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的社会
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于近日就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沂水县有9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70000多人,农村劳动力3万人。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深入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良策,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2014年全镇gdp总量17亿元,增长10%,其中农业总产值实现10.02亿元,增长11%。全镇粮豆薯总产5.3万吨,粮食单产430公斤。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5.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6%。日光温室发展到51栋,面积2.3万平方米,普通蔬菜大棚2500个,面积16.7万平方米,年产蔬菜2.44万吨以上。畜牧产值实现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8%。2014年向县内外输出劳动力9120人(次),创收3200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00元,比上年增长5%;农民人均收入达3646元,比上年增长13%。实行村财镇管,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加强,2014年化解债务180万元,没有发生新的债务,农民政策性负担为零。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林业生态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改造、镇村道路建设、镇村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全镇村屯公路20公里,实现了村屯道路畅通;农村计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稳步推进;生态保护、农电网改造等公共服务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移动电话、计算机开始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农民自编自演开展文体活动,县镇组织的科技、文艺下乡活动,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农业信息网络、电化教育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目前,全镇共有1所中学、12所小学,实现了区级标准化学校。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组织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科技入户、阳光工程等科教工程,每年培训农民达1万人次以上,培养一大批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14年在全镇7个村实行了村干部直选制度,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全镇“两委”47名干部
平均年龄为45.4岁,大专以上文化7名,高中、中专40名,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指导全镇村务公开活动中,实行“五统一”(统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建档),做到“三为主”(村务公开以村“两委”、监督小组、镇农经中心为主),突出“一个重点”(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综上所述,可见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二、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与此同时,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精深加工很少,因而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此外,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合同不规范,订单屡约率较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待增强。我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单一、结构分散,辐射力不强,推广型、农产品加工型和综合服务型专业组织协会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政府协调成立的多,农民自发组建的少,多数会员不缴纳会费,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助推力弱化。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但其性能、地位和作用以及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问题没有明确的界定。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免征农业税后,我镇农村的基础财力巨减,财政“缺口”大,加之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很大。省、市、县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镇、村组织机构运转所需财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同时缺乏诚信意识,在产业化经营中常有违约等不守诚信行为出现。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2014年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5%,初中文化程度占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5%。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我镇农村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
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绝大多数的村已没有文化活动室和相应图书,缺乏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县镇没有稳定的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开展,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五)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一些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无明细帐,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发展思路和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就白奎镇实际情况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前思路可理解为:努力推进和实现农村的农业产业化、农民知识化、村镇文明化、保障社会化和管理民主化。
1、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家庭经营和联合组织经营的优势互补。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接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努力在二、三产业上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2、农民知识化: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让他们能掌握一项致富的技术,加大对外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加强对农民应该掌握的经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3、村镇文明化:积极推进农村的“四改”(改环境、改容貌、改卫生、改观念),加大对农村公路、农电网、电视网、电话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镇村环境;编修村镇规划,推进现代化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采取推行农村饮水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实行人畜分离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发展循环经济和生
态保护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文明乡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和谐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社会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
4、管理民主化: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全面实行村干部“直选”和村支部“两推一选”制度,完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面对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针对我镇的实际,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二)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同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四)抓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新村镇建设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各级要有总体的规划,对全镇来讲,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原则进行规划,先选择条件好、有特色的村进行试点。根据其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建设,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设计以现代建筑方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严格规划管理,建新拆旧,逐步推进,实现村屯城镇化建设目标。(五)继承与发扬并重,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定标准、树典型,加强监督,奖惩分明等方法,建立健全乡风文明的评比奖励机制;文化活动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农民自办文化扶持基金,引导农民发展民俗文化表演和地域风情旅游;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队、文艺演出队、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送文艺下村,加强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要继承并发扬农村自身所拥有的文明传统,提倡尊老爱幼、妯娌和睦、邻里团结、不打架不骂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六、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免收义务教育的
杂费,调整中小学布局,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建立城乡教师的合理交流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建立起政府出大头的农村基本医疗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便民的征缴制度、就医制度和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让农民真正看得起病。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城乡居民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调查报告
第一篇: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8/12)
今年(2014年)3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全国统一审价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城市供水审价工作作了具体布置,7月又发出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就供水企业改制融资问题提交专题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区)及36个大中城市(以下简称城市)都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审价工作,目前已有9个地区提交了关于企业改制的专题报告,有6个地区在审价总体报告中涉及了企业改制的有关情况。我们根据这些报告所反映的情况,结合所掌握的其他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分析,形成如下报告并就下一步改革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城市供水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弊端及近年来的改革努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供水行业与其他公用事业一样,被看作是公共福利事业,建设所需投资和经营盈亏都由国家全部包揽,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受到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的严格控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完整,管理比较粗放,缺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和约束机制。而作为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自来水价格长期以来一直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使大部分企业亏损经营,无法建立起可持续发展能力,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完全依赖于国家投资。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城市供水行业也开始进行一些改革的偿试。从政府角度,改革较多着力于改革投融资机制,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关于投融资机制改革有另文论述)。从企业角度,改革主要围绕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两方面:
1)产权多元化改革及股份制改造
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引进外资或国内的资本,将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包括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仅上市公司)在内的股份制企业,也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明确承认并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形成经理层持股及职工个人股。
2)经营模式的改革探索合与分两种思路
合-----组建企业集团。即在城市或区域范围内以骨干企业为主通过行政手段或企业兼并将原来相互独立的若干个自来水公司组建为自来水集团(有的将排水也并入自来水公司组建供排水一体化的水务集团),目的在于将企业做大做强,以突破地域限制参与更大范围内的竞争。
分-----厂网分离、引入竞争。即将原有的自来水公司拆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公司及管网公司,目的在于实行厂网分离鼓励形成竞争。
近年各地供水企业的改革尝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或经验有:
1)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企业产权结构,推动了产权多元化,从而推动了政企分离的步伐。
2)通过改革筹集了急需的建设资金,缓解了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99至 2014三年城市供水行业共吸引非国有资金**亿元,其中外资占**%。
3)在改制企业中(主要是改制后由外方经营管理的水厂)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据统计,由外商管理的水厂吨水完全成本平均为**元,比国内平均水平的**元低**%,人均日产水量为**吨,比国内平均水平的**吨高**%。
4)对一些新的经营模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为供水企业下—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城市供水企业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各地的审价总结报告和企业改制专题报告都分析了目前供水企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些具有普遍性,下面就这些普遍现象并结合我们掌握的情况对问题的成因作一分析。
1、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思路不系统,改革环境不配套
从目前来看,各地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仍集中在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而没有把重点放在体制创新与机制转换上。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地方的改革没有对企业现有的问题综合分析和考虑,制定系统的改革目标和方案,有关改革往往是局部的和针对单一问题的,很容易造成各种改革措施互相不配套。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思路不系统,使城市供水企业改革缺乏所需的配套环境,增加了改革的难度。
建议明确城市供水企业(垄断性公用事业)的改革目标为: 1)为用户提供合格、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服务;2)企业合法自主经营并获取合理利润;3)政府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4)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
2、政企不分、以政代企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
虽然部分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了有关产权多元化、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探索,但总体来说,政府与企业各自的职能还没有理清,政府以行政命令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要表现为:政府代替企业决策,强制企业上马项目,强制企业接受由政府与外商谈判的合资、合作、bot协议,强制企业按政府意图包装上市,强制向企业安置人员,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免费或优惠用水等,在各地的审价报告中多有提及。
3、价格改革进展较快,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管理粗放等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近年来为了改变水价与成本倒挂问题和促进节约用水,各地纷纷出台水价调整政策,调价的幅度和频率不一,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调价幅度比较大,但城市供水企业的亏损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有扩大的趋势,陷入了亏损——提价——再亏损的怪圈。在本次审价工作中,有多个地区和城市都提到了这一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价格改革单独推进,而企业改革相对滞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企业内部管理粗放,缺少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相反,在国家仍然负担供水企业亏损的情形下,供水企业都有人员扩张、费用扩张的动力(可以得到国家更多的补贴)。各地审价报告中列举的具体表现有:人员及工资失控、设施失修、漏损扩大、公共用水不计量不收费、管理费用失控、非主营业务无偿占用资金、非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在主营业务中列支等。
4、决策过程不透明、不科学
各地企业的改制、合资合作等重大决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主要决策由地方政府作出,改革的主体——供水企业(或水厂)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只是被动的执行者。决策其他有关各方(如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的参与也不够。有数个地区审价报告指出由于有关决策缺少科学预测和专家评估作为基础,最后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5、外部监管不到位
外部监管不到位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决策能得以通过并贯彻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体系(权力机关监督、政府监督和司法监督)不健全,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公众监督、媒体监督)也因为没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而无法开展。
三、改革基本思路:建立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市供水管理体制
1、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真正落实政企分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既以企业的所有者身份负责企业经营,又负责公共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着重强调和推动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实际上扮演了国有企业出资人和公共管理人的双重角色。而这两种角色的性质、权利(力)义务的来源都是不同的。作为出资人,国家在企业内的权利义务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权利和义务,即以出资额(比例)为依据享有相应经济权利和负担相应经济责任,其在企业内的地位与其他出资人是相同的,其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让渡或放弃的(如出售股权等);而作为公共管理人,其权力来源于国家政权(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其法定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政府同时扮演两种角色就会造成公共权力介入企业经营运作,使政企分开不能彻底,企业改革的成效也会打折扣。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就可以切断公共权力介入企业正常经营的渠道,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的目标。当然,分离的具体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包括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
产权明晰是基础。国家投资企业的低效率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城市供水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独资企业,建议首先解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可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力,再在适当时机推动产权多元化,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产权多元化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如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建设新项目或更新改造时增资扩股等等。改制必须规范化,以免造成新的问题(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期内,在城市供水企业内国有资本仍将占有绝对控股地位,因而仍需积极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负责(在地方政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间再设置一道隔离墙)。
3、建立以行政监督为主的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
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主要体现为监督职能,即督促供水企业为公众提供合格的自来水产品和服务,努力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监督职责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从而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城市供水管理新体制。
外部监管体系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以及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媒体及公众的监督。其中行政监督既具备法律效力,又具有履行职责的机构与条件,因而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主要的监督职责。
行政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供水水质服务督察。建设部现正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研究试点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督察体系,建议可以考虑将供水服务方面的要求纳入督察体系,从而建立起供水水质服务督察框架体系。二是价格财务稽察。价格财务稽察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供水企业成本、费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自来水定价调价的依据是否充分,根本着眼点是维护公众利益不会因为供水企业管理不善而受到损害。本次审价工作为价格财务稽察作了有益的探索,建议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后形成价格财务稽察的框架体系。
从法律上说,行政监督既是政府的法定权力,又是其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放弃性。但具体负责实施行政监督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政府授权的机构,其具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四、改革所必需的配套环境
1、法制环境
城市供水企业的改革应依法进行,国家在改革方向明确后,应考虑制定一些法规和政策,对各地的改革加以规范和指导,以减少改革的失误。建议制订《(垄断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监管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价格审核办法》、《政策性损害补偿办法》等有关法规。
2、投融资环境
要使城市供水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改革投融资体制,使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也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3、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
从改革的更深层次上考虑,政府与城市供水企业的关系还涉及相互间事权如何划分及事权与财权如何对应的问题。城市供水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后,应当在政府的监管下合法经营,以获取经营利润为目标,而不能再负担与其企业身份不相符的职能(如被迫接受政府制定的过低的水价、向困难企业和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水、为城市提供免费的消防绿化用水、为政府决策的没有明确前景的开发区建设新水厂等等)。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承担着政治责任,如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福利、发展地方经济、照顾弱势群体等,所以政府在特定情况下从全社会需要出发作出损害城市供水企业利益的决策是合法和正当的,问题在于这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损失(即政策性亏损)不应当由企业来承担,而应当依法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
4、其他外部环境(略)
五、在城市供水企业改革中需注意把握的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供水企业首先是企业,具有所有企业的共性,即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可持续发展
1)自主经营要求政企分开,企业要拥有决策权等经营自主权。政企分开的关键在于国有资产出资人角色与政府公共管理人角色的分离以及城市供水企业的产权多元化进程。
2)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
3)可持续发展包括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方面的能力。短期内,城市供水企业最低限度应具备简单再生产能力,即通过自我积累能够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从长远看,为满足经济发展对供水的需求,企业还必须有获取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的正常渠道,政府应当研究建立包括供水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
第二,城市供水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人民群众所必需的并且无可替代的产品,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和自然垄断特性(这一点区别于生产一般竞争性产品的企业)。城市供水企业的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普遍服务的义务、连续服务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等)并且在经营中只能获取合理利润。
同样是因为城市供水企业的公益性质和自然垄断特性,使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管责任,并且相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这种监管更为严格。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说到改革就强调政府放权,强调加强监管似乎不合时宜。实际上,政府在界定职能时应当有进有退。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只要产品保证基本安全和信息披露充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选择确定。但在垄断性行业,消费者对产品没有选择权,在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信息等方面都处于弱势,政府就有责任和义务代表公众利益加强监管。这就是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的法理依据。
城市供水企业在经营上有地域性特点,其产品不适宜于长距离输配(这一点区别于其他公用事业企业如电力工业),因而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形成有效竞争。城市供水行业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获取经营许可的环节,即各竞争主体凭借其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争取获得城市供水的特许经营权。
第三,要注意严格界定垄断的界限,防止垄断延伸。
政府应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督,防止城市供水企业利用其在主营业务(自来水产销)上的垄断地位在某些非主营业务(竞争性业务)中谋求竞争优势(如自来水工程建设、设备材料供应、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等)。建议政府应制定法规明确要求企业将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将竞争性业务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竞争。在考虑建立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时也应当将竞争性业务排除在外。
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企业改革的政策思路(8/12)
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供水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繁荣发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定位,以及加入wto,城市供水企业面临着走向市场经济新的机遇, 供水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制约、影响着供水企业、供水事业的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不佳等问
题,现就其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政府部门对供水企业的摊派和干预
长期以来,由于供水企业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殊地位,供水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很深的特殊依赖关系。一方面供水企业在供水资源、建设投资、地方政策、水价调整等诸多方面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供水企业除了正常的安全优质供水要求外,对供水企业人、财、物的摊派,使企业背上额外的负担。对于亏困企业欠费、供水报装有关规费酌减免以及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处理上,政府常常通过牺牲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来缓解社会压力。这样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社会效益。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水价普遍偏低,水价没有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水费收入并不能满足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长期以来,水价的制定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受福利事业性质收费的思想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调整不到位,水费回收自然就难于保障供水企业的效益。
(三)城市建设发展、改造城市管网、提高供水质等促使供水成本增加
1、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老城区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建设,城市供水管网不适应供水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大多数供水企业管网管材质量差且漏耗高,必须逐步更新改造;而新城区的建设又需要同步发展新的供水管网,这些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2、源水恶化、出厂水水质标准的提高。中国水源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全国90%的城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每年有590亿吨的污水污染江河湖库。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安全供水的最大障碍。按建设部要求,从2014年起,全国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超过1度。这就要求供水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快对老水厂改造的步伐;
3、实施一户一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按国家要求“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推行抄收到户工作后,供水企业承担了楼内主管改造,水箱清洗、维护,户外管道改造等工作,大幅度增加了运行维护成本,加大了管网漏失率;
4、二次供水的经营管理。供水企业承接了大型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产权(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工作。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含转压站、水池、水箱、管网等)的改造费、运营费由供水企业承担,大幅度加大自来水公司运行成本;
5、售水量下滑、欠费严重、水费回收难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产业政策、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的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橡胶等传统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导致用水量大幅减少。取消底度、推行一户一表、实施分类计量等利民工程改造导致售水量下降。
部分城市供水区域内自备井滥开滥采十分惊人,其数量不断增加。不但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而且给城市供水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在水费回收方面,有些单位长年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
(四)产销差率高。
产销差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产销差率是供水企业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影响产销差率的因素有几个方面:一是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计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计量误差;二是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这包括管道安装的年代、管材质量、安装质量、市政及建设工程对管道的影响;三是分户结算水表计量误差;四是未计量用水,包括消防、环卫、绿化等公用事业和违章窃水等。
此外,国有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冗员多、消耗多、效率低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
二、提高供水企业经济效益的对策
(一)“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也是供水企业改制,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1、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实际上表现在没有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没有完善的地方政策,没有简便易行的操作程序等方面。如果这些问题逐步解决,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也将逐步减弱。
2、政府对供水企业的依靠性,应将行政直接干预变为通过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城市规划、经济调控、社会
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使企业更好地负起为城市服务的重任来实现。从政府的角度看,绝大部分供水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所有问题,仍然是政府说了算,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允许非国有经济进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实行投资多元化的办法。同时政府应对企业进行资产授权经营,按照《公司法》改革供水企业,达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明确国有资本出资人和经营者责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
(二)积极推进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供水事业更上一层楼
进入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日益成熟,国民经济日益发展。供水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建水厂为例,建一个现代化的设计能力为日产l0万立方米的水厂,直接投资就要2亿元人民币。大多供水企业是亏本经营,用于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极为有限。另一方面,政府的力量有限,且政府也不可能成为投资主体。这也就需要企业吸收社会资金,以深化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加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自我发展。
供水企业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它的实行有利于供水设施不断完善,有利于促进供水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招商引资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投入,还有别人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理念。供水企业应根据各自特点,正确分析,勇于面对,积极应对善于利用,创造条件把企业的供水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更好地发挥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1998年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提出“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 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并规定了
“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
各供水企业应总结水价管理经验与问题。理顺水价成本、费用 构成、利润水平及水价构成,建立和完善供水成本核算体系与定额标准,确保供水企业可以从成本中收回合理的运营成本,从利润中收回合理的投资成本水价改革应健全各项配套措施,完善相关节水措施。各地水司应在调查的基础上,明确水价改革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做好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推进阶梯式水价;针对不同城市特点,实行季节性水价;考虑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水等。同时应完善相关节水措施,如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消防等公共设施用水应实行计量计价制度;鼓励工业、市政、环境、绿化等行业使用回用水等。
(四)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
供水企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垄断性,存在富余人员多,管理效益差,职工观念滞后等弊病。针对这些情况,供水企业应全力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盈局面。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产权明晰的集团公司体制。遵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以体制改革为龙头,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理顺企业内部关系,以应对各类挑战,顺利地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2、调整企业管理体制,构筑精干高效、权责明确、集团化经营的母子公司框架。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以董事会为主的决策中心、以经理层为主的生产指挥系统。
对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实施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管理和对资本经营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具备条件的分公司实行模拟子公司运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收节支,控制成本,保证利润。
3、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三项制度改革应着眼于建立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新机制。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按照先进科学的标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增强管理人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在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同时,对机关部室及基层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实行聘任制。
在分配制度方面,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4、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形成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使公司内部动作有序,管理有章可循。对企业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资产租赁、固定资产保险等方面实施招、投标制度,公开竞争,增加收入,减少支出。
5、加大科技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各地供水企业应积极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力争使“科技”成为公司的利润源泉和对外拓展中的技术砝码。将科技建设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运作机制,成立专门的技术中心,以企业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全面开展水技术的研究工作。
6、狠抓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供水服务水平。优质的供水服务是赢得用户、占领市场的有力武器。1进一步完善社会承诺服务制度;2用户报装实行“一条龙”服务;3完善“110”联动服务;4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态度。
(五)大力降低供水成本,向管理要效益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出效益。成本是影响利润的直接因素。近几年来,因一些政策性因素及自然因素,供水企业经营成本逐年增加。对此,我们应以财务管理为突破口,以成本管理为核心,强化基础管理,控制成本增长,提高经济效益。
1、推行目标责任制。确定可控总目标,然后采取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班组或个人。执行“日结算、旬分析、月总结”制度,并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成本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制度。
2、狠抓节能降耗,各水厂大力推行技术革新,积极开展设备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故障频率。公司调度应引入计算机技术,
科学统一调度,做到经济、迅速、及时。
3、降低管网漏失率。供水企业应抓好水表计量、管网及附属设施管理和规范用水管理等工作环节。首先全面推行以表计 量,杜绝估表现象。其次加强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定期巡视、维修,及时处理问题。运用先进仪器,清查管网暗漏,消除供水漏失隐患。
4、提高收费率。加强大口径水表的跟踪管理,同时强化水表抄收和追收工作,以大户欠费催缴为重点,提高水费回收率。
(六)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利益
加大稽查力度,成立接受政府和企业双重领导的,具有执法职能的稽查大队。对内稽查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水费等违章和不履行职责的现象,对外履行执法职能,稽查违章用水、在管网上乱接乱建、用户窃水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严格实施供用水合同制度,对违约用户收缴违约金,对欠费用户收缴滞纳金,对欠费用户及时停水,对拒不交纳水费的用户通过诉讼解决。(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篇: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供水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繁荣发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定位,以及加入wto,城市供水企业面临着走向市场经济新的机遇,供水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制约、影响着供水企业、供水事业的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现就其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政府部门对供水企业的摊派和干预
长期以来,由于供水企业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殊地位,供水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很深的特殊依赖关系。一方面供水企业在供水资源、建设投资、地方政策、水价调整等诸多方面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供水企业除了正常的安全优质供水要求外,对供水企业人、财、物的摊派,使企业背上额外的负担。对于亏困企业欠费、供水报装有关规费酌减免以及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处理上,政府常常通过牺牲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来缓解社会压力。这样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社会效益。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水价普遍偏低,水价没有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水费收入并不能满足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长期以来,水价的制定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受福利事业性质收费的思想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调整不到位,水费回收自然就难于保障供水企业的效益。
(三)城市建设发展、改造城市管网、提高供水质等促使供水成本增加
1、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老城区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建设,城市供水管网不适应供水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大多数供水企业管网管材质量差且漏耗高,必须逐步更新改造;而新城区的建设又需要同步发展新的供水管网,这些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2、源水恶化、出厂水水质标准的提高。中国水源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全国90%的城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每年有590亿吨的污水污染江河湖库。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安全供水的最大障碍。按建设部要求,从2014年起,全国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超过1度。这就要求供水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快对老水厂改造的步伐;
3、实施一户一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按国家要求“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推行抄收到户工作后,供水企业承担了楼内主管改造,水箱清洗、维护,户外管道改造等工作,大幅度增加了运行维护成本,加大了管网漏失率;
4、二次供水的经营管理。供水企业承接了大型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产权(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工作。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含转压站、水池、水箱、管网等)的改造费、运营费由供水企业承担,大幅度加大自来水公司运行成本;
5、售水量下滑、欠费严重、水费回收难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产业政策、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的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橡胶等传统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导致用水量大幅减少。取消底度、推行一户一表、实施分类计量等利民工程改造导致售水量下降。
部分城市供水区域内自备井滥开滥采十分惊人,其数量不断增加。不但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而且给城市供水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在水费回收方面,有些单位长年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
(四)产销差率高。
产销差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产销差率是供水企业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影响产销差率的因素有几个方面:一是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计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计量误差;二是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这包括管道安装的年代、管材质量、安装质量、市政及建设工程对管道的影响;三是分户结算水表计量误差;四是未计量用水,包括消防、环卫、绿化等公用事业和违章窃水等。
此外,国有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冗员多、消耗多、效率低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
二、提高供水企业经济效益的对策
(一)“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也是供水企业改制,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1、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实际上表现在没有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没有完善的地方政策,没有简便易行的操作程序等方面。如果这些问题逐步解决,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也将逐步减弱。
2、政府对供水企业的依靠性,应将行政直接干预变为通过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城市规划、经济调控、社会
监督、~监督等手段,使企业更好地负起为城市服务的重任来实现。从政府的角度看,绝大部分供水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所有问题,仍然是政府说了算,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允许非国有经济进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实行投资多元化的办法。同时政府应对企业进行资产授权经营,按照《公司法》改革供水企业,达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明确国有资本出资人和经营者责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
(二)积极推进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供水事业更上一层楼
进入
nbsp;4、提高收费率。加强大口径水表的跟踪管理,同时强化水表抄收和追收工作,以大户欠费催缴为重点,提高水费回收率。
(六)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利益
加大稽查力度,成立接受政府和企业双重领导的,具有执法职能的稽查大队。对内稽查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水费等违章和不履行职责的现象,对外履行执法职能,稽查违章用水、在管网上乱接乱建、用户窃水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严格实施供用水合同制度,对违约用户收缴违约金,对欠费用户收缴滞纳金,对欠费用户及时停水,对拒不交纳水费的用户通过诉讼解决。(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篇: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供水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繁荣发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定位,以及加入wto,城市供水企业面临着走向市场经济新的机遇,供水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制约、影响着供水企业、供水事业的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现就其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政府部门对供水企业的摊派和干预
长期以来,由于供水企业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殊地位,供水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很深的特殊依赖关系。一方面供水企业在供水资源、建设投资、地方政策、水价调整等诸多方面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供水企业除了正常的安全优质供水要求外,对供水企业人、财、物的摊派,使企业背上额外的负担。对于亏困企业欠费、供水报装有关规费酌减免以及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处理上,政府常常通过牺牲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来缓解社会压力。这样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社会效益。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水价普遍偏低,水价没有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水费收入并不能满足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长期以来,水价的制定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受福利事业性质收费的思想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调整不到位,水费回收自然就难于保障供水企业的效益。
(三)城市建设发展、改造城市管网、提高供水质等促使供水成本增加
1、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老城区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建设,城市供水管网不适应供水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大多数供水企业管网管材质量差且漏耗高,必须逐步更新改造;而新城区的建设又需要同步发展新的供水管网,这些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2、源水恶化、出厂水水质标准的提高。中国水源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全国90%的城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每年有590亿吨的污水污染江河湖库。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安全供水的最大障碍。按建设部要求,从2014年起,全国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超过1度。这就要求供水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快对老水厂改造的步伐;
3、实施一户一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按国家要求“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推行抄收到户工作后,供水企业承担了楼内主管改造,水箱清洗、维护,户外管道改造等工作,大幅度增加了运行维护成本,加大了管网漏失率;
4、二次供水的经营管理。供水企业承接了大型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产权(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工作。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含转压站、水池、水箱、管网等)的改造费、运营费由供水企业承担,大幅度加大自来水公司运行成本;
5、售水量下滑、欠费严重、水费回收难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产业政策、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的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橡胶等传统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导致用水量大幅减少。取消底度、推行一户一表、实施分类计量等利民工程改造导致售水量下降。
部分城市供水区域内自备井滥开滥采十分惊人,其数量不断增加。不但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而且给城市供水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在水费回收方面,有些单位长年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
(四)产销差率高。
产销差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产销差率是供水企业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影响产销差率的因素有几个方面:一是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计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计量误差;二是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这包括管道安装的年代、管材质量、安装质量、市政及建设工程对管道的影响;三是分户结算水表计量误差;四是未计量用水,包括消防、环卫、绿化等公用事业和违章窃水等。
此外,国有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冗员多、消耗多、效率低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
二、提高供水企业经济效益的对策
(一)“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也是供水企业改制,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1、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实际上表现在没有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没有完善的地方政策,没有简便易行的操作程序等方面。如果这些问题逐步解决,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也将逐步减弱。
2、政府对供水企业的依靠性,应将行政直接干预变为通过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城市规划、经济调控、社会
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使企业更好地负起为城市服务的重任来实现。从政府的角度看,绝大部分供水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所有问题,仍然是政府说了算,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允许非国有经济进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实行投资多元化的办法。同时政府应对企业进行资产授权经营,按照《公司法》改革供水企业,达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明确国有资本出资人和经营者责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
(二)积极推进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供水事业更上一层楼
进入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日益成熟,国民经济日益发展。供水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
用水费等违章和不履行职责的现象,对外履行执法职能,稽查违章用水、在管网上乱接乱建、用户窃水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严格实施供用水合同制度,对违约用户收缴违约金,对欠费用户收缴滞纳金,对欠费用户及时停水,对拒不交纳水费的用户通过诉讼解决。(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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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供水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繁荣发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制度(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的定位,以及加入wto,城市供水企业面临着走向市场经济新的机遇,供水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制约、影响着供水企业、供水事业的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现就其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政府部门对供水企业的摊派和干预
长期以来,由于供水企业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殊地位,供水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很深的特殊依赖关系。一方面供水企业在供水资源、建设投资、地方政策、水价调整等诸多方面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供水企业除了正常的安全优质供水要求外,对供水企业人、财、物的摊派,使企业背上额外的负担。对于亏困企业欠费、供水报装有关规费酌减免以及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处理上,政府常常通过牺牲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来缓解社会压力。这样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社会效益。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水价普遍偏低,水价没有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水费收入并不能满足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长期以来,水价的制定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受福利事业性质收费的思想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调整不到位,水费回收自然就难于保障供水企业的效益。
(三)城市建设发展、改造城市管网、提高供水质等促使供水成本增加
1、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老城区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建设,城市供水管网不适应供水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大多数供水企业管网管材质量差且漏耗高,必须逐步更新改造;而新城区的建设又需要同步发展新的供水管网,这些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2、源水恶化、出厂水水质标准的提高。中国水源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全国90%的城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每年有590亿吨的污水污染江河湖库。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安全供水的最大障碍。按建设部要求,从2014年起,全国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超过1度。这就要求供水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快对老水厂改造的步伐;
3、实施一户一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按国家要求“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推行抄收到户工作后,供水企业承担了楼内主管改造,水箱清洗、维护,户外管道改造等工作,大幅度增加了运行维护成本,加大了管网漏失率;
4、二次供水的经营管理。供水企业承接了大型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产权(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工作。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含转压站、水池、水箱、管网等)的改造费、运营费由供水企业承担,大幅度加大自来水公司运行成本;
5、售水量下滑、欠费严重、水费回收难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产业政策、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的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橡胶等传统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导致用水量大幅减少。取消底度、推行一户一表、实施分类计量等利民工程改造导致售水量下降。
部分城市供水区域内自备井滥开滥采十分惊人,其数量不断增加。不但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而且给城市供水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在水费回收方面,有些单位长年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
(四)产销差率高。
产销差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产销差率是供水企业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影响产销差率的因素有几个方面:一是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计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计量误差;二是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这包括管道安装的年代、管材质量、安装质量、市政及建设工程对管道的影响;三是分户结算水表计量误差;四是未计量用水,包括消防、环卫、绿化等公用事业和违章窃水等。
此外,国有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冗员多、消耗多、效率低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
二、提高供水企业经济效益的对策
(一)“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也是供水企业改制,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1、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实际上表现在没有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没有完善的地方政策,没有简便易行的操作程序等方面。如果这些问题逐步解决,供水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也将逐步减弱。
2、政府对供水企业的依靠性,应将行政直接干预变为通过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城市规划、经济调控、社会
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使企业更好地负起为城市服务的重任来实现。从政府的角度看,绝大部分供水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所有问题,仍然是政府说了算,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允许非国有经济进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实行投资多元化的办法。同时政府应对企业进行资产授权经营,按照《公司法》改革供水企业,达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明确国有资本出资人和经营者责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
(二)积极推进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供水事业更上一层楼
进入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日益成熟,国民经济日益发展。供水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建水厂为例,建一个现代化的设计能力为日产l0万立方米的水厂,直接投资就要2亿元人民币。大多供水企业是亏本经营,用于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极为有限。另一方面,政府的力量有限,且政府也不可能成为投资主体。这也就需要企业吸收社会资金,以深化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加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自我发展。
供水企业资产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它的实行有利于供水设施不断完善,有利于促进供水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招商引资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投入,还有别人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理念。供水企业应根据各自特点,正确分析,勇于面对,积极应对善于利用,创造条件把企业的供水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更好地发挥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1998年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提出“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
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并规定了
“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
各供水企业应总结水价管理经验与问题。理顺水价成本、费用 构成、利润水平及水价构成,建立和完善供水成本核算体系与定额标准,确保供水企业可以从成本中收回合理的运营成本,从利润中收回合理的投资成本水价改革应健全各项配套措施,完善相关节水措施。各地水司应在调查的基础上,明确水价改革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做好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推进阶梯式水价;针对不同城市特点,实行季节性水价;考虑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水等。同时应完善相关节水措施,如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消防等公共设施用水应实行计量计价制度;鼓励工业、市政、环境、绿化等行业使用回用水等。
(四)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
供水企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垄断性,存在富余人员多,管理效益差,职工观念滞后等弊病。针对这些情况,供水企业应全力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盈局面。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产权明晰的集团公司体制。遵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以体制改革为龙头,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理顺企业内部关系,以应对各类挑战,顺利地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2、调整企业管理体制,构筑精干高效、权责明确、集团化经营的母子公司框架。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以董事会为主的决策中心、以经理层为主的生产指挥系统。
对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实施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管理和对资本经营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具备条件的分公司实行模拟子公司运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收节支,控制成本,保证利润。
3、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三项制度改革应着眼于建立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新机制。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按照先进科学的标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增强管理人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在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同时,对机关部室及基层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实行聘任制。
在分配制度方面,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4、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形成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使公司内部动作有序,管理有章可循。对企业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资产租赁、固定资产保险等方面实施招、投标制度,公开竞争,增加收入,减少支出。
5、加大科技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各地供水企业应积极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力争使“科技”成为公司的利润源泉和对外拓展中的技术砝码。将科技建设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运作机制,成立专门的技术中心,以企业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全面开展水技术的研究工作。
6、狠抓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供水服务水平。优质的供水服务是赢得用户、占领市场的有力武器。1进一步完善社会承诺服务制度;2用户报装实行“一条龙”服务;3完善“110”联动服务;4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态度。
(五)大力降低供水成本,向管理要效益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出效益。成本是影响利润的直接因素。近几年来,因一些政策性因素及自然因素,供水企业经营成本逐年增加。对此,我们应以财务管理为突破口,以成本管理为核心,强化基础管理,控制成本增长,提高经济效益。
1、推行目标责任制。确定可控总目标,然后采取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班组或个人。执行“日结算、旬分析、月总结”制度,并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成本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制度。
2、狠抓节能降耗,各水厂大力推行技术革新,积极开展设备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故障频率。公司调度应引入计算机技术,科学统一调度,做到经济、迅速、及时。
3、降低管网漏失率。供水企业应抓好水表计量、管网及附属设施管理和规范用水管理等工作环节。首先全面推行以表计 量,杜绝估表现象。其次加强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定期巡视、维修,及时处理问题。运用先进仪器,清查管网暗漏,消除供水漏失隐患。
4、提高收费率。加强大口径水表的跟踪管理,同时强化水表抄收和追收工作,以大户欠费催缴为重点,提高水费回收率。
(六)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利益
加大稽查力度,成立接受政府和企业双重领导的,具有执法职能的稽查大队。对内稽查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水费等违章和不履行职责的现象,对外履行执法职能,稽查违章用水、在管网上乱接乱建、用户窃水行为,保护企业的利益。严格实施供用水合同制度,对违约用户收缴违约金,对欠费用户收缴滞纳金,对欠费用户及时停水,对拒不交纳水费的用户通过诉讼解决。(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篇: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供水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繁荣发达,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定位,以及加入wto,城市供水企业面临着走向市场经济新的机遇,供水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制约、影响着供水企业、供水事业的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现就其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政府部门对供水企业的摊派和干预
长期以来,由于供水企业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特殊地位,供水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很深的特殊依赖关系。一方面供水企业在供水资源、建设投资、地方政策、水价调整等诸多方面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供水企业除了正常的安全优质供水要求外,对供水企业人、财、物的摊派,使企业背上额外的负担。对于亏困企业欠费、供水报装有关规费酌减免以及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处理上,政府常常通过牺牲供水企业的经济效益,来缓解社会压力。这样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社会效益。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因素。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水价普遍偏低,水价没有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水费收入并不能满足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长期以来,水价的制定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受福利事业性质收费的思想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调整不到位,水费回收自然就难于保障供水企业的效益,调查报告《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
(三)城市建设发展、改造城市管网、提高供水质等促使供水成本增加
1、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老城区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建设,城市供水管网不适应供水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大多数供水企业管网管材质量差且漏耗高,必须逐步更新改造;而新城区的建设又需要同步发展新的供水管网,这些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2、源水恶化、出厂水水质标准的提高。中国水源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全国90的城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每年有590亿吨的污水污染江河湖库。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安全供水的最大障碍。按建设部要求,从2014年起,全国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超过1度。这就要求供水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快对老水厂改造的步伐;
3、实施一户一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按国家要求“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推行抄收到户工作后,供水企业承担了楼内主管改造,水箱清洗、维护,户外管道改造等工作,大幅度增加了运行维护成本,加大了管网漏失率;
4、二次供水的经营管理。供水企业承接了大型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产权(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工作。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含转压站、水池、水箱、管网等)的改造费、运营费由供水企业承担,大幅度加大自来水公司运行成本;
5、售水量下滑、欠费严重、水费回收难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产业政策、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的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橡胶等传统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导致用水量大幅减少。取消底度、推行一户一表、实施分类计量等利民工程改造导致售水量下降。
部分城市供水区域内自备井滥开滥采十分惊人,其数量不断增加。不但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而且给城市供水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在水费回收方面,有些单位长年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
(四)产销差率高。
产销差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产销差率是供水企业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影响产销差率的因素有几个方面:一是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计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计量误差;二是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这包括管道安装的年代、管材质量、安装质量、市政及建设工程对管道的影响;三是分户结算水表计量误差;四是未计量用水,包括消防、环卫、绿化等公用事业和违章窃水等。
此外,国有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冗员多、消耗多、效率低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
第一篇: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四城同创”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xx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城区绿化整治效果突出,绿化景观凸显
1、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现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改变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严重缺乏、城市绿化保护的监督、执法和绿化成果巩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的问题,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市政府已分别于今年9月、12月发布实施。随着这些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实现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制度化。
2、全面开展拆墙透绿工作,实现城市绿化资源共享
通过拉网式的调查摸底,我市城区具备实施“拆墙透绿”条件的单位(小区)实体围墙15处,共约5000米。为顺利推进全市“拆墙透绿”工作,我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墙透绿”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市城管局领导、市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对拆墙单位上门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全力推进“拆墙透绿”工作。目前,南车机车有限公司、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已完成了长3500米实体围墙的拆除,新建了视线通透的穿透式围墙,其余单位正在制定“拆墙透绿”方案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3、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现古树名木“无证”零的突破
今年7月,我局对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对古树名木生存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和解决办法,市城区共有古树名木52株(古树名木23株,名木群2处共29株),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园林处于9月上旬完成了市城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首次为古树名木“挂牌正身”;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护单位,并与管护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对长势不好、存在病虫害的古树各木,市园林处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理和技术指导。
4、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创建,实现创建“细胞工程”经常化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资府办函〔200〕35号)、“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城区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资创建办〔200〕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筹备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评选工作。前期,全市共有60余个单位、居住小区提出了创建申请。我局组织园林绿化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办法,对申报单位、居住小区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查阅创建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市电力公司、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蜀亨大酒店、博雅酒店、芭蕉园、广场小区、天景花园、九曲花园等一批创建单位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进行了评比打分,市政府已发文命名表彰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45个。通过创建,增强了广大单位和市民爱绿、建绿、护绿的自觉意识,为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开展城区公共绿地补植工作,实现绿化档次全面提升
按照城市绿地“黄土不露天”的原则,做好对街道、小区、单位的绿化摸底和增植补绿工作,市城区一、二、三类街道存在树木、草坪死缺株现象,需补植。从8月起,市园林处即着手准备城区园林绿地苗木补植、更换工作。目前,已完成娇子大道、南骏大道、大千大道的草坪、绿篱补植工作,完成了上西街、建设北路、建设西路、滨江大道等路段的行道树补植工作,共补植乔木173株、灌木769平方米、草坪7688平方米。同时积极鼓励单位、小区、居民开展“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实施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6、加强城区绿地和公园、广场管理维护,实现公共场所服务优质化
实施城区绿化带白色垃圾、杂草、石块、动物粪便等杂物的彻底清理,及时冲洗园林植物枝叶上的残留尘垢,定期清洗广场地砖、水池等公共场所。加大了公共绿带的保洁力度,每天保洁时间在14小时以上;完成了全市城区公共绿地14万平方米草坪的修剪,15万平方米绿篱、0.2万株行道树的修枝整形工作。清除园林垃圾25车,约50吨,维修花台沿石27处,开展公共绿地病虫害防治5次,施肥1次。
加强了城区三贤文化公园、世纪广场、体育广场、苌弘广场、凤岭公园管理和维护、为市民休闲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目前已完成了公园广场灯具、座椅、垃圾桶、花台等园林设施的维修工作,建立了城市园林设施“随坏随修”的工作制度,确保各类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共检修安装灯具135盏,维修电线路长达2380m,绿地供水管网260余米,维修花台126处长108米,维修座椅62座次,清理凤岭公园上山道路排水沟余米,集中清洗广场水池3次。、春节、国庆期间,在城区主要节点摆放鲜花40万余盆,开启公园、广场的夜景亮化设施和喷泉,营造出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7、开展春节、国庆鲜花摆放工作,打造城市绿化景观节点
为迎接2xx年春节和国庆60周年等重大节日,营造喜庆、祥和、热烈的城市环境,9月下旬,在娇子大道收费站广场、二环路和马鞍路节点、市政府大门外绿地、世纪广场等城市重要公共区域共摆放鲜花30万余盆,摆放鲜花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投资40余万元。市民反响较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成功打造了娇子大道、市政府转盘、三贤文化公园、南骏大道、滨江大道等重要景观节点。
(二)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
1、市政、环卫管理加强,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乱丢乱倒、建筑工地、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洗车场点、垃圾清运与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整治。一是认真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承担近28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分成15个承包片区,划分成若干清扫保洁责任地段,逐段落实专人负责,分段包干,坚持每天两次大清扫,全天候保洁。对和平路、政府路、娇子大道、广场路、雁城路等商业繁华及人流量大的主要街道180万平方米实行特级路面16小时清扫保洁,坚持机扫面积达110万平方米。二是认真抓好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承担城区552个垃圾清运点、46座垃圾库、1座中转站的清运任务,稳步推进垃圾袋装化工作,日清运生活垃圾达224吨,全年共清运城市生活垃圾6.75万吨;三是认真抓好街道冲(洒)水工作,对城区140余万平方米的城市主街道进行冲(洒)水作业,冲(洒)水量达8.4万吨。四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正常,对城区收集运输到垃圾处理厂的城市生活垃圾均按要求进行了卫生填埋,确保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全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数量达7.54万吨,坚持开展垃圾处理厂内的灭鼠灭蝇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与城区240个单位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合同》,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保障。其间,位于八楞村南骏工业园主干道侧的垃圾渗滤液管道于2月、8月两次被土石方压破,随时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的危险,经采取安装临时性排污管道的抢险措施,有效防止了事件扩大,确保了稳定。五是认真抓好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城区30座直管公厕、37座直管垃圾库、1座垃圾中转站、1000个果皮箱、1座垃圾场、23辆机动作业车、55辆人力清运三轮车进行了有效地维护管理,全年共维修公厕120余座次,垃圾库60余座次,安装果皮箱610个,维修果皮箱660个,维护维修环卫作业车辆1000余辆次,确保了环卫设施的正常使用。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182个,着力编制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城区一、二、三类街道路面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清运率达100%,垃圾袋装化率达80%以上,市区环卫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工作,探索环卫市场化作业新路子。
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进一步加强,逐步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全面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重点整治维修城区车行道、人行道、排水系统、桥涵等,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共办理占用市政设施许可证712件,开挖市政设施许可证102件。维修城区人行道1米2,路沿石350米,非机动车栏杆195 米;填补车行道坑槽395 米2;改造九曲花园河堤栏杆343.6 米;为健康快车活动安装排水管506.2 米;清掏排水系统6219米,检查井317座,更换和疏通水沟盖板118块、水篦子78套,新建排水沟150米、排水管50米,增设雨水篦21套,主排水沟清淤2400米,并对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及时维护。排除孙家坝羽绒厂积水23万米3。新安装路灯370柱,维修城区路灯2162 盏,更换各类灯泡1822只、镇流器247只、触发器430只。更换路灯故障电缆300余米,恢复被盗路灯电缆126米,对28台变压器和1台配电柜进行了经常性养护,并按季节变化适时调整了全市区路灯的亮熄时间,确保了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新增加城区路灯灯杆广告位438个,广告灯箱26个,均实行了对外招租。对城区15座桥梁进行了安全检测,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2、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规范城区卫生和秩序管理
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管理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城区建筑垃圾、户外广告及店招、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夜市及校园周边秩序等专项整治50余次。对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坚持重点管理、实施错时巡查管理,集中清理整治了皇龙路夜市、苌弘广场乱搭建棚屋及城北商业街、仁德中路、马家巷等马路市场及城区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对西门桥街等乱倒垃圾严重的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了市民行为。2xx年共教育纠正各类违规违章人员7000余人次、依法办理城管行政处罚案件2990余件,其中: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33件;查处入城脏车31件;新批设置户外广告17处,送发书面整改通知540余份,动员业主自行拆除和依法组织拆除破旧污损广告、牌匾330余处,依法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店招、横幅标语390余起;清除城区“牛皮癣”76000余处(张),查处20件;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6200余处,依法查处各类违规占道行为1350余件;规范夜市摊点770余个,查处67件;查处擅自开挖城市道路违规行为25起,查处毁损市政、环卫、园林、燃气等设施案件16件;拆除各类乱搭建230余处(个),查处40件;规范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6700余辆,查处乱停放820余起。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创建热情
市城管局以“爱我城市爱我家,共建美好新”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城管系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义务植树”、“千人大扫除”、“街面油污清除”、“城区卫生大调查、大清洁”、“人行道杂草清除”、“城管执法大劝导”等主题实践活动,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城管干部职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爱护城市环境的工作热情。2xx年,城管系统共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10余次,参加人员上万人次,排查、处理各类环境治理的问题近1000个,清理卫生死角1000余处,解决重大民生稳定问题2个,清运死角垃圾余吨,清淤3000余立方米,治理“牛皮癣”1800余处,拆除违规设置的布幅广告及标语横幅210余处,疏导规范流动摊点1100余个,取缔违规夜市摊点120余处,城区环境卫生及秩序明显改善。
4、公用事业稳步发展
港华燃气公司全年共销售天然气1893万方,新安装天然气3200户,户内维修整改9366户,铺设天然气管道26千米。做好“侯十工业带”燃气管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北内环”建设的协调进度,为公益事业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雁江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区相关部门按照《市创建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分解,全面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1、雁江区政府组织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居民院落绿化宣传,组织城区居民和区级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侯家坪、沱东新区开发建设时加强了配套绿化设施建设,积极动员单位、居民参与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提升了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
2、开发区管委会在园区新建项目绿化严格执行“四同时”制度,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2xx年共投入60万元完善园区绿化,实施了外环路南段口子的裸露山体绿化和外环路北段临高速路约3万平方米的绿化。园区工业企业建设涉及保留山体的,要求业主做好保留山体植被保护和裸露山体的绿化工作,督促园区企业实施“拆墙透绿”。
3、市规划和建设局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从源头入手,狠抓规划“龙头”关和竣工验收关,要求城区各类建设项目按要求规划建设绿地,达到创建的各项指标要求,正牵头组织实施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打造沿线城市景观带,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4、市林业局加强了植树造林宣传,大大增强了市民的绿化意识,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义务植树尽职率达75%以上。组织春秋两季义务植树100万株,全市完成义务植树500万株,城区78个山头绿化全面完成。投入经费10万元,引进先进裸露山壁绿化科技试点,实施了1000平方米山壁的绿化恢复。投入10万元经费,组织对娇子大道两旁山体植被差地段进行绿化补植,完成造林面积100余亩。全市实施天保工程绿化6万亩、荒山造林2万亩、工业原料林3万亩、义务植树3万亩。
5、市环保局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重点抓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把好新建项目入口关,对城区三产业油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大力推广煤改气,2xx年城区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了99%以上。开展工业废水、水源地保护区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污染防治,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力度,积极配合开展九曲河环境治理。今年,城区空气、噪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沱江出境断面持续达标,雁江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率达100%。
第二篇:破解征地拆迁中的难题与对策
破解征地拆迁中的难题与对策
□宋怀明
近年来,各地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规模逐渐扩大,造成较大影响。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行为容易过激,事态难以控制。个别群众情绪偏激,容易冲动,常常表现为谩骂工作人员,堵路堵门,并造成众人围观,使事态扩大,给处置工作带来难度。
三、一些部门重视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有的同志在拆迁过程中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出现偏差,片面强调加快进度,对做好被拆迁人思想工作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在事件初露端倪时缺乏敏感性。
目前,拆迁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也与有的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有关,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不愿听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解释,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群众合法的财产权,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这是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深化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拆迁。
1、当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的公正性。要公开拆迁许可证审批程序、拆迁管理收费标准以及拆迁投诉渠道。对拆迁项目要规范管理,建立动态档案,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和监督。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要求,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先要依法治权,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以及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征地拆迁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舆论先导,加强法制宣传。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使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拆迁工作。在拆迁实施的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困难要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对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予以维护,对合情、合理但不一定符合政策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说服教育的基础上给予妥善处理,尽可能地减少强拆。多做思想工作说服、教育群众,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使干群之间、党群之间少一点误会、多一些
理解,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拆迁工作氛围。
严格执行纠纷排查责任制,化解房屋拆迁中的各类矛盾。凡涉及征地拆迁的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地区稳定。
1、认真排查、梳理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组织专门力量,对拆迁项目(包括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拆迁项目,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拆迁项目)集中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群体上访和可能阻断交通等的拆迁项目,要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或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2、及时化解矛盾。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切实落实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调处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篇:濉溪县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濉溪县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11-24 09:17:34信息来源: 安徽省濉溪县国土资源局濉溪县是一个资源大县,境内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在建矿井加上生产矿井共有15对。为发展资源优势,濉溪县强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坚持以发展工业经济统揽经济工作全局,工业经济加速崛起,工业增速高位运行。随之而来的是我县境内的土地被大量征收或塌陷,多个压煤村庄需要搬迁。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和解决对策作一简要分析。
一、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
在现行制度下,在征地拆迁工作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偿方式单一,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当前,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暂时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失地农民就业艰难,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随着经济建设不断征收土地,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个别村组农民已无地可耕,而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没资金、没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一些中年农民,适应不了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重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论为无业人员。虽然说,引进企业后,能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很好的就业机会,但并非所有失地农民都能够参与到这一产业中去,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因缺资金或不懂经营等因素制约而长期失业。因此,征地后农民的失业问题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三)对违章建筑的补偿,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弱化,造成私搭乱建、抢栽抢种现象严重
近几年以来,由于职能部门监察的缺位,及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对于农户抢栽抢种的树苗特别是对违章建筑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偿,因此造成农户一旦听说政府要征地的事情后便会突击建房或者种植作物,以获取额外补偿费。
(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拆迁难度加大
我县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费用大都按照搬迁人口计算。淮北市虽然出台政策,将搬迁安置费用提高到每人10350元(补偿给家庭部分为每人9000元,补偿给集体部分为每人1350元),但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群众用这些费用搬迁建房确实困难,特别是现在老村址上建的楼房比较多 ,每人补助迁建费9000元,人口少的连原先建房的成本也达不到。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反响强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征地拆迁工作难度,挫伤了群众拆迁的积极性。
存在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机制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因素;既有执法力度的问题,也有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问题。
二、对策和建议
基于目前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因此,征地工作在今后乃至一段时间内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征地工作,既要使征地工作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又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农民的长远生计,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未修改完善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征地中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改革和完善目前的征地制度。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建立征地、拆迁、安置一体化的科学工作机制
从政府层面整合行政资源的综合力量,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手段,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统一管理。按照政、事、企分开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深化市、县联动、部门配合的征地机制,充实、明确政府及各部门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征地、拆迁、安置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二)严格征地管理,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关键是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一要严格执行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遵循严格保护和合理、节约用地原则的前提下,认真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工作,严格征地程序;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征地中,凡是村组集体组织或群众要求听证,国土资源部门都要组织听证,保证农民对征地工作的知情权。二要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和征地范围。首先要盘活现有存量土地。在目前用地指标日益紧张的情况下,政府要把工作重点转入到加强签约企业的用地跟踪管理,建立企业用地信用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和按计划投入建设,对违反协议逾期未动工建设的企业,应一视同仁依法给予收回土地。其次,要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在保证盘活存量土地上,再根据建设的实际需要,按项目报批,保证报批一宗用一宗,不要批而不用、开而不发,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再次,要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对用地项目要认真筛选,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对一些大的用地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用地面积要根据企业的实力、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计划、经济社会效益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任凭企业要求多少就供给多少;防止“圈地”行为,避免浪费土地资源。
(三)改进征地补偿支付方式,防止补偿渠道梗阻和堵塞
征地补偿费用问题是征地工作的核心问题。征地补偿款能否落实到位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在执行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前提条件下,要保证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被征地农民手中,需要改变补偿费支付途径,防止补偿费渠道梗阻和漏洞。一要调整补偿费支付主体。长期以来,征地补偿费都是以乡(镇)、村(居)为主体发放的,由于基层政府财力不足,难免有截留部分征地补偿款现象。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源头抓起,调整支付补偿费的主体,由国土资源局根据被征地乡(镇)、村(居)提供的农民名单、分配方案,把补偿款直接发放给征地农民,这样可以减少补偿款发放的中间环节,缩短支付渠道,堵塞漏洞。
采取这种做法,必然涉及到乡(镇)、村的利益,同时,乡(镇)、村工作在农村基层第一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担负着巨大的协调任务,没有一定的利益驱动,会直接影响其征地工作积极性。因此,在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补偿款的同时,可以根据财力,适当给乡(镇)、村政府支付一定的工作经费。只
有这样,才能既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又调动乡(镇)、村政府的积极性,实现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
(四)创新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现在虽然实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这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更谈不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一是实行国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入股创办经济实体。采用按批准面积的10%左右土地作为安置人员的“村留地”,用以发展二、三产业,在“村留地”上办经济实体,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
三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为老、弱、病、残农民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都在征地补偿费中留成了一定比例的补偿款,应当用于农民的安置保障方面,同时投入发展再生产,壮大集体经济。
四是学习外地在征地改革试点中有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及农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如“征地补偿综合价”、“土地换保障”,及把失地农民的安置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等。
(五)逐步完善市场化的拆迁补偿价格机制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确定价格应举行由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农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价格构成应有一定的材料成本指数弹性。总价格应适当向失地农民倾斜。补偿政策应适当细化,要缩小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差别。创新压煤村庄搬迁的新机制,积极探讨据实补偿、封闭运行、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
(六)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防止有人多处批地,多头建房,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第四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征地拆迁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征地拆迁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作者:上官晨南发布时间:2014-12-05 08:36:47
【论文提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加大,国有土地中可供建设用地使用的数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特别是党的18大召开后,新型城镇化已成为我国的重大战略,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各地政府会不断加大征地拆迁的规模,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会被征为国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失去土地和房屋,成为失地农民。由于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制结构,使得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权益受损的状况普遍存在。从近几年法院审理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看,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争议居高不下,且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我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总结现行征地拆迁制度的基础上,指出目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四大主要问题,并结合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就如何推进征地拆迁领域的措施创新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实现对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有效保护。(全文共4500个字)
【正文】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民问题是我国的根本问题。
我国是一个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的农业大国,这是最重要的国情。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当前,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已经成为各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城镇化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大量农用地的征用,大量农民会失去自己祖祖辈辈耐以生存的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而由于我国目前征地拆迁中存在四大问题,一些地方在城镇化建设中,出现了大量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而大拆大建后又对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予
保障,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突出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也危害了社会稳定的实现。地方政府如何合理补偿失地农民使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还有生活的向往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三农问题能否顺利解决,更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能否实现顺利构建。同时,也只有不断地在实践和探索中正确处理好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社会也才会越来越稳定、和谐。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在处理因推进地方城镇化进程而出现的征地问题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失地农民的损益补偿问题。
(二)我国现行征地拆迁制度的不足所导致的社会矛盾决定了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目前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去强制性征收大量土地,但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却出现不公平、不到位的情况,从而导致农民合法利益受损,以致生活水平下降。这一问题在我国城乡二元制结构的情况下显得尤为突出,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部分尚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失地农民可能因一次拆迁就陷入生活的绝境,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社会矛盾产生甚至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对公平补偿的诉求问题,已经成为维持地方社会稳定、保障地方城镇化顺利推进的关键问题。因此,在城乡二元制结构的情况下,进一步研究关于失地农民的公平补偿问题,完善我国的征地拆迁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这不仅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所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更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违法强制征收土地。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手续不齐全甚至在没有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城镇化目标,违法采取强制手段征占农民的土地,造成一些农民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之公平合理的补偿又跟不上,失地农民最终都联合在一起走上了一级一级的上访之路,而由此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
?(二)、补偿标准不公平合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补偿标准低,不能体现土地的未来价值,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据相关资料显示,耕地
转为商业用地时,政府与农民所得收益比最高可达49:l,与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相比,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款仅为很少一部分,甚至出现“用不到一年的收入买断农民的生存之本”的不正常现象。”
(三)、失地农民的未来生活得不到保障。在现实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城镇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往往都愿意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在货币补偿后对农民以后的生活都不予帮扶,然后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农民除了知道种地之外,缺乏其他的就业技能,在征地之后,失地农民往往都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的人员,成为当今社会新的弱势群体,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新型城镇化不是传统的大搞、特搞房地产开发,它是一种和谐有序的城市化状态,但一些地方政府在错误观念的指引下,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规划就违背农民意愿搞强制大征地、大拆迁、大建设,而在没有科学合理规划下的征地中,农民难已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就成为必然,这也极大地加重了农民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评估和分配土地补偿款中存在一些腐败行为。农民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加之缺乏有效的土地补偿款监管措施,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会为了各种目的与民争利,使失地农民本来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多的补偿款变得更少。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补偿难以实现的主要原因
(一)、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认识不足
城镇化具有周期长、系统性、人性化的特点,它更多的是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和谐状态和文明化程度,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使城镇的新老居民能共享发展的成果。而房地产开发仅仅是城镇化建设的一个点或者仅仅是一种手段。?新型城镇化是一种和谐有序的城市化状态,我们不能以传统的房地产开发思维和规则来认识或者指导,否则就很容易走入误区,现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各地政府把房地产开发作为城镇化的核心内容,大搞、特搞、乱搞城市化建设,在这种思维指导下的城镇化建设往往都有着急于求成的特点,往往都缺乏科学合理
的征地拆迁预案,往往都导致农民的不理解和恶性群体事件的发生。然而,新型城镇化和房地产开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新型城镇化包括四大方式的转变,即引进新的生产方式,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倡导新的思维方式,提倡新的行为方式。最终实现社会功能完备,商务交通便捷,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安定和谐,居民就业充分,充满激情活力的新城镇。”
(二)、土地补偿制度有很大缺陷
这种征地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严重偏低、没有考虑被征土地的原有收益、未来用途、质量等综合因素,是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引发各种矛盾。?“我国现行征地补偿计算方式通常称为“产值倍数法”,其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农村征地补偿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数额一般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两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农民被征用土地的劳务补贴,青苗指的是被征用土地上经过人工耕作而生长的各类庄稼、蔬菜、苗木等;附着物则指的是被征用土地上人工形成的与土地不可分离的不动产物,如房屋、树木、鱼塘等。”
(三)、城乡二元制结构对农民社会保障权的限制
目前,我国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养老、医疗、就业等保障体系上采取“双轨制”,对农民而言,土地不仅是他们的职业基础,而且承载着他们养老、医疗、就业等基本的生活保障。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城乡二元制结构导致失地农民在丧失原有土地所带来的社会保障权利的同时,又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在普货币补偿完成拆迁后,失地农民需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这使得他们的生活得不到良好的保障。
四、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补偿的实现
(一)、建立新的土地补偿制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征补偿制度,可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提供很多启示,我们应该学习其合理的东西,如美国的特色——合理补偿,充分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并通过法律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土地所有者的利益;英国的特色——严格限定公共目的,对征地程序作详细的规定,切实保护被征地者的利益;日本的特色——以完全补偿标准确定土地补偿费,实行全面而具体的补偿。”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土地征用补偿是我国征地拆迁制度中一个必须尽快解决的关键问题,其解决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土地征用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相关经验,以市场为基础,以公平合理为导向。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设想:(1)、确立全面补偿原则,土地补偿应主要补偿土地未来的市场价值,因为土地是稀缺资源,只会越来越珍贵;(2)、确立长效补偿原则,由于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存在,中国的农民失去土地后基本就失去了大多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土地补偿时应把失地农民的养老、就业等相应的保障费用计算在内;(3)确立严格补偿原则,农民在某种程度上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现实社会中存在很多克扣土地补偿款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套严格的土地征收款发放制度,确保每一分钱及时、全部的发放到每一个农民手中。
(二)、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机制,解决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源,有工作才是在这个社会立足的基础,土地对于中国的农民来说就是职业,而且大多是唯一的职业,这就要求我们政府要把千方百计促成失地农民就业作为征地补偿的头等大事来抓。首先,要及时转变失地农民的就业观念,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其次,鼓励其积极强化各种就业培训,要使每一位失地农民想学就有地方学。最后要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为失地农民在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创造自主创业的良好条件。
(三)、完善司法诉讼渠道来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新型城镇化如火如荼的今天,大量征地补偿方面的案件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法院在处理这种类型案件时要建立一套方便快捷的诉讼机制来满足失地农民的要求,笔者有以下几点设想:一是建立征地案件的简易立案模式,使失地农民在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院的受理;二是
建立征地案件的快速审理模式,使失地农民的纠纷能及时得到法院的处理;三是建立征地案件快速执行模式,使失地农民的利益能及时得到法院的保护。
五、结语
党的“十八大”把新型城镇化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种种政策信号表(请关注好 范 文 网:www.HaOworD.com)明,城镇化已成为党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和新一届政府的重要政策着力点,并将成为中国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间内的核心国家战略。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必然意味着更多失地农民的出现,当前,失地农民与下岗工人、城市贫民一样,都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社会地位低下,经济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薄弱,在征地过程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再加上相应救济渠道的不畅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因此,在土地征收中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妥善化解征地拆迁中所存在的行政争议,既是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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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作者单位:武宁县人民法院
第五篇:征地拆迁安置领域中职务犯罪特点分析及预防对策
征地拆迁安置领域中职务犯罪特点分析及预防对策
时间:2014-11-05
作者:江朝礼 文恕 刘德华
来源:正义网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城市化、工业园区化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安置是必经的程序之一。由于现有的征地拆迁政策存在部分不足,并客观上使评估和拆迁工作人员在补偿标准的执行上留有较大的自由度,容易导致暗箱操作,为犯罪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使得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给国家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征地拆迁安置中产生的问题已经成为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下面,我们结合四川省成都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办的各类征地拆迁安置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对各类拆迁安置领域中职务犯罪的主要手段和特点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认真地剖析,寻找案发特点和规律、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一、征地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案件不断增多,数额不断攀升。在几年前,我们所查处的拆迁安置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较多是在几万或者是十几万,但近两年所查处的拆迁安置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上升到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如成都某县查办的古城社区会计程某某挪用拆迁补偿款1700多万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上千万元。又如某地以拆迁办主任刘某为首的贪污、受贿案中,5名涉案人员近五年之中,在负责拆迁过程中,多则五、六十次,少则十余次贪污或受贿。且贪污、受贿数额较大,一般的工作人员在几年时间里贪污、受贿数额就高达10万余元,并且从一次几千到一次几万不等,造成国家多支付拆迁补偿款40余万元。
(二)手段不断变化,花样不断翻新。负责拆迁、安置的工作人员在拆迁工作中除了做群众的工作外,还要负责丈量被拆迁房屋面积、清点附属物、制作房屋拆迁补偿表、核算补偿数额并上报等工作。部分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在丈量房屋面积、清点附属物等方面做文章,减少违法建筑面积,增加合法建筑面积。利用以上手段,为被拆迁户多报拆迁补偿款,从而大肆收受贿赂,或者干脆伪造被拆迁户档案,从而套取补偿款进行私分。还有采取开具虚假发票冒领公款,或暗箱操作,收入不上账,或以假协议、假占地、伪造有被拆迁户签名的花名册等手段,间接占有土地补偿费、土地配套费、拆迁补偿款;有的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在土地转让上大做文章,低价转让土地,从中获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三)窝案层出不穷,串案不断出现。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特别突出。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案件线索,揪出一人,就牵带出一片。共同犯罪、群体犯罪出现。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务人员之间或与社会上的人员蓄意串通,内外勾结,利用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分工合作,共同作案,大肆骗取国家补偿款或收受贿赂。如成都某县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在审查叶某某涉嫌诈骗的案件中,发现该诈骗案件里可能有职务犯罪的迹象,经过侦查人员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并查处了该县河池社区书记贾某某和主任张某某相互勾结,在河池社区拆迁安置过程中,违规将河池社区的安置房的修建工程发包给叶某某修建, 1
共同收受叶某某70余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窝案串案的增多,说明犯罪主体正在由个人向群体蔓延,是当前涉及征地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日益严重的一个重要表现。
(四)基层不断发案、人员不断复杂。在办案中查处的涉案人员既有乡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被拆迁的农户,其中,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居多。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政府主要依靠村、社基层组织对所拆迁的农户和各种房屋、厂房进行摸底调查和实际丈量等工作。这些人在拆迁确权、丈量、安置、处理公共资产等方面掌握着决定他人重大利益的权力。这就给基层组织的干部提供了犯罪的机会。如香山社区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农户获得政府的补偿后搬走了,留下来的房屋都有一定的价值,很多的拆迁公司都想获得该社区旧房的拆除工程,该社区书记叶某某利用职权将社区的旧房拆除工程交给拆迁公司的刘某某,收受刘某某55万元的贿赂。
(五)影响不断扩散,危害不断增大。拆迁户、违章建房户为谋取非法利益,向负有拆迁职责的工作人员行贿,甚至与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用共同违法建房、虚增拆迁房屋面积等形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和安置返迁房,村民产生攀比心理,致使违章建房户越来越多,违章建筑面积越建越大,不但使国家增加巨额拆迁补偿资金,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同时也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违法为村民办理建房手续,造成村民多次对抗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开展,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阻碍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因征地拆迁引起群众集体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严重恶性刑事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少数工作人员在金钱诱惑下,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追求个人最大物质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不但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还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征地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案发的原因
(一)缺乏有效监管,操作缺乏透明。拆迁办掌握了征地拆迁工作最直接的权力,同时存在一人多职,内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上级主管部门为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赋予了征地拆迁部门较多的职权,且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间,加上征地拆迁部门内部分工较少,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失控。再就是征地拆迁办只向群众公开拆迁的相关政策,而具体的征地拆迁面积、产权人、户籍人口、应拆除面积、附属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都不太公开。这种不透明的程序就给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由于很多地方的拆迁工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无法参与到监督工作中,为不法分子搞“暗箱操作”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如公兴镇副镇长张某某,利用分管拆迁安置的职务之便,由于在安置房的招投标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副镇长张某某通过“暗箱操作”将修建安置房的工程交给建筑商曾某,收受曾某70余万元的贿赂。
(二)拆管职责不明,管理体制缺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是拆迁工作的具体监督管理机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与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在实际执行中,城建、国土等部门对拆迁工作的监督,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使拆迁补偿工作缺乏基本的监督制约。并且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办事机构缺乏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房屋勘查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没有确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对拆迁补偿的相关资料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核实。由于职责不明、管理体制的缺位等原因,给职务犯罪以可乘
之机。
(三)政府定位不准,行政参与过多。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拆迁动员、安置、补偿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为确保建设项目早日动工,不得不以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到具体的拆迁事务中,如强制拆迁,采取包办的方式参与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导致很多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理解,进而引发与政府的激烈对抗,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分散了政府的精力,疏忽了各项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给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人员素质不高,利益思想严重。有些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思想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利已主义、享乐主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恶性膨胀,导致意志薄弱者为追求奢侈糜烂的生活方式而涉入犯罪的深渊。同时,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感觉不到是在犯罪,经不起金钱诱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防范对策
(一)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拆迁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征地拆迁中全面推行“阳光拆迁”,以规范征地拆迁的各类行为,为社会监督提供条件。一要实现执行文件的透明化。拆迁前举行公开听证,并应向被拆迁人宣传、讲解所执行的拆迁补偿文件和操作程序文件,公开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让被拆迁人和其他群众了解正当的程序和标准。二要实现操作程序和结果透明化。被拆迁房屋的测量和评估等操作程序都应当公开,特别是拆迁过程必须严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在被拆地段设立公示栏,将具体的征地拆迁面积、产权人、户籍人口、应拆除面积、附属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具体事项向群众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三是要实现监督途径透明化。要公布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待信访时间等投诉和复议渠道,以便群众监督。
(二)强化内部监督,加大财务监督。一是要对拆迁流程全监控。实行居民代表参与制和复核制,在动产评估和补偿款核定环节应有居民代表参与,对拆迁工作的测量、图表的绘制、登记造册等决定补偿金额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认可。对于动产评估和补偿款核定实行复核制,邀请其他居民代表、拆迁工作人员等组成独立小组进行复核。同时,对于动产评估结果、补偿项目、房屋面积、建房时间应及时予以公示,以利群众监督。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的流程监督。房屋拆除工程应由投资方、拆迁人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标,纪检机关应参与监督。加强对拆除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对于有行贿记录的施工队伍禁止进入市场。二是要实现资金流转全控制。严格规范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付关口。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款及其他专用款项,要统一管理,合理使用。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推行“资金统管制”和“会计代理制”。建立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审计或者专项的财务抽查,以便及时发现拆迁资金、补偿款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规范岗位设置,按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管理情况和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既统一又分离的原则,设置会计、出纳及审核、审批岗位,不允许一人兼任会计出纳等现象的出现。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思想教育。要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印发法律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各种有效形式,使工作人员明白什么是犯罪、为什么会犯罪、如何预防犯罪,一旦犯罪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从而使他们警钟长鸣,自省自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密切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建立健全思
想政治工作的长期有效的机制,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灵魂”工程。
(五)强化惩治力度,加大预防措施。要把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办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职务犯罪,要做到力排各种阻力和干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使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分子被及时查办,并绳之以法。不仅要消除职务犯罪分子继续贪腐为恶的条件和机会,也要震慑从事主管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使其有所触动、有所戒惧。并在征地拆迁领域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与征地拆迁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堵漏建制,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单位:四川省检察院 四川省双流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