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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六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安市住房

发布时间:2019-06-13 09:18:25 影响了:
文章摘要: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200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nb……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六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人社局、建设企业,市直和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200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的标准条件.2016年度全市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的规定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二)专业理论考试.凡晋升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参加专业理论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笔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成绩2年内有效,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理论考试费100元/人.

(三)继续教育.凡参加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初、中级职称人员,都必须参加当年市住建委、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凡通过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以后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学时:2012-2015年每年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集中学习达到48学时,公需科目参加网络培训,达到24学时);2016年起每年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集中学习达到60学时,公需科目参加网络培训,达到30学时).

(四)凡需转岗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五)计算机和外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规定执行.

(六)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ivkצ{iiZ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总结1篇,奖励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某项工程的相关材料,比如:奖励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规划设计图、施工图、建筑图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材料.不能如实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或提供相关材料有涂改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业绩不符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验盖章,并由审核人署名).县、区申报人员上述证书及材料须经县人社局专技股审核确认后,将职称评审资料报市住建委人教科.

三、申报的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6年度建设工程评审人员材料申报时间为2016年10月21至10月30日(市直单位为10月24日,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为10月25日,霍邱为10月26日,金寨为10月27日,霍山为10月28日,舒城为10月31日,叶集区为11月1日),不按规定时间或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相关单位对照标准条件认真组织学习、申报.按照职称评审分级管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受理县(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2.申报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由各县区统一汇总成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应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3.为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须由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在申报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否则不予受理.人事部门对申报评审人员的材料要严格审核,并在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上盖章认可.

4.考试作弊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将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在以后的5年内不得申报.

5.申报材料请按照“六安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列出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上报,便于评审委员会评审.

6.申报材料中的有关表格须按附件的统一格式填写,其中“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须报电子版(须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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