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读后感800字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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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读后感800字篇1
有人说看心理学书籍的人不是专家就是神经病,而我作为一个异类存在于两者之间,有感于心理学书籍对我的巨大帮助,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摒弃这种观点,为自己的心灵施肥,让自己的精神世界雨露丰盈。
假期时候我借到了《自控力》这本书,当时拿着这本书与表妹和同学分享,结果被一顿鄙视,后来一口气读完全书,感慨颇多。不仅感慨于现今社会大多数人对心理类书籍的排斥,也感慨于这样一本好书不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书中不仅仅告诉了我们自控力是什么,良好的自控力是什么标准,更从生命科学、解剖学的角度去诠释了自控力在人身体里是由那一部分主要操控的,继而从我们身体自我出发,并以此为基础去告诉我们意志力为何会有惰性、意志力受什么影响、怎样锻炼自己的意志力等多种方向来描绘出一个健全的“意志力”。
我自己一直认为自己的自控能力是不错的,因为我能在所有要紧时刻到来之前全心全意的为目标而奋斗。可我也为我的自控力而不满,我时常会因为压力过大而放弃,因为压力过小而荒废,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让自己的人生不会碌碌无为的虚度。读《自控力》让我从多个层次认识了我自己,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待我的懒惰,看待我那幼稚的烦恼。我相信心理学,也相信我们的社会问题都会从一种理论的角度去解释,《自控力》让我从一个爱好者的角度体验了一把掌控自己人生的快乐。
我不去关心你是否能很好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也不希望每一个人都像我一样去相信心理学的伟大,我只知道每个人的心里都需要雨水的滋润,而这些东西除了部分来源于生活,绝大多数都藏在书中,多读书,读好书,让自己的心灵浸漫在书籍的温泉中,让自己变得温柔,变得真诚,变得强大。掌控自己,过怎么样的生活,就做怎样的自己。
简读后感800字篇2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
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简读后感800字篇3
许小念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她的爸爸在她还很小的时候便有了另一个女儿,这使她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在班级里,她没有朋友,别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欺负她。陪伴着她的,是一个茶色熊公仔,还有一个胖乎乎的男孩霍雨欣。一场车祸后,小念幸免于难,可茶色熊公仔被她的爸爸拿走了,霍雨欣也转学去了美国,小念一下子失去了两个陪伴她的好友。不过,一位替小年看病的林医生送给了小念一个泰迪熊,并和她做了朋友。可是后来,林医生便不见了踪影。
横祸接踵而来,小念的妈妈因为右腿长了一个恶性肿瘤而截肢了,而小念却意外地再次见到了当年送她泰迪熊的林医生!可是却得知不久后,林医生就要去美国留学了,小念十分难过。临走前,他又送给了小念一个紫色的毕业生小熊,并告诉她:“你会有很多很多的小熊,也会有很多很多的幸福,拥抱小熊就是拥抱幸福。”
后来,小念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名叫左手的男生。小念认识的一位阿姨告诉小念,那个网名叫左手的男生,年纪和小念一般大,可他是一个已经在美国工作的天才少年!一天晚上,小念正在和左手在网上聊天,左手告诉小念自己正在美国的世贸双子大厦内,而现在的时间正好是20xx年的9月11日,也就是美国遭到袭击的时间。小念到正好看到了直升机撞击世贸双子大厦的一幕,便催促左手赶紧走,左手在最后一刻打给了小念这样一句话:明白。小念,我是霍。走了!小念呆住了,她竟然一直不知道,一直和她聊天的人不是别人,就是霍雨欣!她在心里默默祈祷,霍雨欣能逃离这场灾难。
几年过去了,小念已经是一名高中生了。她的妈妈去世了,她和小时候经常欺负她的薛佳成了好朋友。在她16岁生日时,她收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大邮包,打开一看,她惊呆了,这是霍雨欣给她的,里面有许多只泰迪熊!林医生真是一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的执著打动了天使,她拥有了许多小熊,拥有了朋友,拥有了快乐,当然,也得到了许多幸福,她终于拥抱到了幸福······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幸福其实就在身边,有的人总是认为自己不幸福,那是因为,你没有去细细地去体会生活,忘了抓住幸福。哪怕你一无所有,有了幸福,你也会觉的生活十分快乐和富有。来吧,让我们抛去一切烦恼,放慢脚步,细细地感受生活,感受生命的每一秒,然后记住,要紧紧地,紧紧地拥抱幸福······
简读后感800字篇4
?青铜葵花》就是一首爱的赞歌!我被那感人的情节、动人的情景深深吸引住了。
作家曹文轩笔下的这本《青铜葵花》,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再一次特别的机缘下,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兄妹。青铜十分爱护年幼、柔弱的葵花,甚至不惜代价。但这种爱并不像现在一样,买点糖果、玩具就把妹妹哄好了。所以这种爱,包含了艰辛,艰苦中又为这两个孩子充满美丽。
他们快乐成长着——幸福,他们同经历一切——苦难和福事,他们互相信任着——力量与信念。青铜像是一位保护神,不出纰漏、细心的呵护着葵花,正如一句长兄如父,说的真实形象。青铜真的是像一位父亲,时刻维护、让着她,不让她受到伤害。他在学费之间坚决让步;在买鞋时为她,为家里不顾寒冷挣鞋费,甚至卖出自己的鞋子;为让她安心看马戏,不惜和人打一架!鼻青脸肿在所不辞!
这需要多少的恒心,坚强和勇敢啊!葵花就像一朵花苞,被呵护的很好,含苞欲放,鲜翠欲滴。
我最喜欢《冰项链》这一章了。青铜他们一家在大槐树下立下的誓言,永远不泯灭。这章讲的是,葵花参加了文艺宣传队,得在大年初一演出,但刘老师却非常想让葵花配一条银项链。青铜得知了,采来十几根变幻不定、光芒四射的冰凌,吹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圆的洞来。直吹到夕阳西下,腮帮子都麻木了。青铜用细红绳串了一串美丽、纯洁、神秘而华贵的冰项链。他反射出的亮光,是十分迷人的。但最迷人的是,那串项链处处散发着青铜无边无际对妹妹的关怀!这是最好的、最浓烈的!它熊熊燃烧,永不熄灭!
这本书的结尾,是十分令人悲哀的。青铜自葵花走后,日日夜夜、不吃不喝地守在葵花远去的河边。他被熊熊烈日晒出了幻觉。竟望见,葵花在震动的地上、水帘下跑向他,向他招手。青铜在一瞬间忘记自己是个哑巴,用尽平生力喊着:“葵花——!”声音是沙哑、干燥的。我落下了热泪。但,这一喊,就像是爱冲出枷锁,源源不断地流出……
简读后感800字篇5
?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本影响了几代美国人的励志书籍。包含了富兰克林一生的真知灼见。告诉人们远离平庸,追求理想,热爱学习,才是改变生活质量的真理。
其实,富兰克林并没有一个十分优越的成长环境,他十岁就辍学,和父亲一起做蜡烛,把自己的工钱攒下来买书,晚上借书店的书看,通宵看书,早上再把书送回去。富兰克林的知识面很广:历史、政治、物理······
1726年,富兰克林开了自己的印刷厂,从此,事业欣欣向荣。他发明了两用眼镜、避雷针、新式路灯······
富兰克林平时特别注意自己的美德,他对于自己的美德提出了13点要求:节制、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谦逊、沉默寡言、生活有序。这13个要求对于我来说也十分受用,平时辩论问题时,我经常把自己的观点一口气全说出来,还没等对方说话呢,就否定了对方的观点。富兰克林对于这种问题的看法是:不必把话说死,应当替对方着想,这才叫谦逊。是啊,如果没有交流,那辩论的意义何在?不就变成强词夺理了吗?与其被动让别人信服,不如让别人主动信服,我在辩论中每论述完一个观点,都留足够的时间让对方去思考,最后让别人主动信服我的观点,当然,如何能在辩论中列举事例,雄辩对手,这就离不开读书,通过平时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知识,才能使人在思想上不断进步,成为和富兰克林一样的人。
人,不能被惰性所控制,我要用节制、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谦逊、沉默寡言、生活有序这十三个要求来要求自己。
简读后感800字篇6
读毕,合上书页,那种大梦初醒的懵懂,与心中难胜的酸涩,无处排解,也无人可与共情同感。再翻开这本书,心中的波澜仍久久不能平息,苦难、压抑、沉痛、悲惨......
那个老人在无限好的夕阳下淡然地讲述着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他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生活似乎没有放过那个老人,丝毫没有给过他喘气的机会。从风光的少爷到落魄的穷人,一次次的`绝望,在死亡的边缘,又拼命地活着,经历了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仍拼命地活着。
那个老人就是福贵,一个贯穿全书可怜又可恨的人,或许是他不知珍惜的挥霍无度,透支了他这一生的幸福,以至于前半生的“甜”,要用后半生的“苦”来偿还:因赌博而败掉所有家产,历经自己父亲的死亡,进城为母亲找郎中却被抓去做壮丁,几经波折回乡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儿子有庆因献血过多身亡,凤霞也在难产中结束了生命,妻子有珍也在三个月后去了。命运并未停止曲折——福贵又亲历了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的死亡。
当读到苦根去世的时候,我以为福贵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会随之消逝时,使我出乎意料的是福贵对一切的坦然。我细细思索,如果福贵也离开人世,那“活着”又作何意义呢?余华在序言中写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么一切又是情理之中。
晚年的福贵铅华褪尽,较之于青年、中年的他,多了几分闲趣,一份释然。“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这里时,本来已经盈着泪水的眼眶止不住地倾盆而下,是掺杂着怜悯、感动、敬佩的泪。即使身处黑暗满身疮痍,也能在某天等到透进黑暗缝隙的微小光芒。福贵啊,可真是个鲜活的英雄,不甘屈于生活之下,奋力跃然其上。
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至少还活着,泪已流尽,绝望也已消遁,剩下的属于坦然。于是这位老人与命运达成和解,他铭记自己的一切,他不打算选择逃避,选择遗忘,选择“木讷”,他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