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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读后感7篇

发布时间:2024-06-11 18:05:08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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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读后感7篇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费孝通先生是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他将自己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长时间实地调查和感悟体会汇成一书,即《乡土中国》。外看薄薄的一小本,却写的深入浅出。《乡土中国》一书分为十四章节,很好地剖析了我们国家最基础的社会。从不同的角度来讲解乡土社会,每个观点熠熠发光,使人受益,让读者更深入了解何为乡土中国,何为乡土社会的特性。可谓社会学的经典之作。

全书开始的主题是“熟悉”,这是礼俗社会最大的特点。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所以“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是的可靠性”。等到了20世纪末时“土里土气”这类在城里人口中频频出现的词汇也反映了“乡土”变化,再到现在许多城里人会选择去乡下居住的现象也体现了社会的变化。

再是“文字下乡”,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在乡土社会中文字绝非必要,所以“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之后是对乡土社会更深层次的挖掘,差序格局以个人为中心,按照血缘亲属等关系的亲疏来对人距离远近的划分,但也有地缘关系的影响。虽然说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ー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ー样。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道德差异,即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但事实上现代社会是看似是一个人情社会,更多的是讲利益,而不是道德礼仪。

从结构上看家是乡土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单位,由此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关系链,不同的群体,上升到家庭,单位,组织。作者通过男女之间的感情关系说明了秩序,“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引出礼治秩序,费老说礼治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然后是对权力的分析以及权力与文化的关系。说明人类已经走出乡土性社会。引用文章最后一段话:“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其实这个也可以联系我们自己的生活,如学习,与周围同学朋友的交往等都与之有关系,所以这本书更是渗透到了我们的生活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人口流动与聚集,乡土中国日益减少,但无论如何乡土社会的特质已或多或少渗透到我们的骨子里,传承了下去。

这本书虽只读懂了些表面上的知识道理,但也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好书是要反复研读的,也让我走近了乡土中国来了解她,更了解了自己。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在刚开始拿起《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有些部分没有读懂,从而对它有了抵触。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把这本书读完。当我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开始没有读懂的部分——第一章“乡土本色”,是全书的重点核心部分。

在章节开头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紧接着,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的串联下,费老提出了乡土性的三个表现:基层社会的人离不开泥土,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以及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对土地的信仰决定了我们离不开泥土。

费老用中国人在内蒙古、西伯利亚种植物的例子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证明了撒种子、种东西,好像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标签,不管适不适合,都想种点东西,而这只能说是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习惯,或者说是一种文化了。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有土地信仰呢?当我们离开家乡时,总要带上一捧故乡的土,那样才会让我们有安全感。中国古代总说“社稷”,其中“社”是谷神,“稷”是土神,这有力证明了在中国古代时人们对土地的敬仰之情,支持以农业立国。所以在中国古代,泥土就已经占有了如此之高的地位。直到现在,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就对土地有莫名的依恋。

乡土社会的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为什么乡土社会总不流动呢?其实,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在此用了“游牧的人”、“做工业的人”和“种地的人”三种人的实例说明了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黏性很重,外来文化不会轻易的改变我们现有的文化。而即使中国人迁移了,也改变不了定居的常态。一方面,中国人自古形成固定的居所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即使从这块土地上出去了,他们也会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地方扎根,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根据地,继续“繁衍”。虽然中国人在历史版图上迁移了一次又一次,但中国人定居的的本性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的不流动性是有历史渊源的,是农业文明造就了这种不流动。

乡土性的第三个表现是熟人社会。在这里,作者引入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两个概念。前者因为长时间地在一起生活,彼此熟悉,从而自然生长成一种社会。比如中国;后者则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比如欧美。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差距立现。因为大家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所以大家都是熟悉的,因此中国是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因为彼此经常接触,陌生感越来越少,熟悉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和默契。这样的社会形成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总是自来熟?因为我们生在熟人社会,对于我们而言“四海之内皆兄弟”,即使我们真的不熟,喝完这杯酒,也就熟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确实是乡土性的。虽然这种社会在一定方面之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所谓“土”的依恋与凝聚,使得我们自己的文化不容易被外来文化同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色。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组成中国社会成员最广大的群体就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给我们留下的刻板印象。近几年中国政治提出注重三农问题。农民、农村、农业开始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虽然很多方面大家都在重视三农问题,但真正关注整个乡土风情人文理论性的知识探讨并不多。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呕心沥血之作。它不仅是一本理论性的乡土风情生活著作,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

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其中不乏许多名篇,它们给中国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参考意见。

费孝通教授的一生并不是传奇的一生,但却做出了不朽的成绩。1933年费孝通教授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来在许多大学从事教学、研究的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家,费教授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看来他不仅在文学界和社会界有着非凡的成绩,在政治上也有所作为。

?乡土中国》第一段开篇就给我们谈到了乡土本色这一概念。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农民群众在社会成员中占非常大的一个比例。这样,中国社会在某一特定说法下就是乡土社会,中国社会的`性质就带有乡土性。乡土本色似乎是纯朴,自然的代名词。

虽然费孝通先生在20xx年去逝,但他在晚年依然有高的学术成就。晚年的费孝通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费老第一次明确提出的,看法的提出旨在提醒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

然而许多国人却没能明白费老的良苦用心,我们更应该从《乡土风情》的字里行间领悟这个时代所需要我们明白的东西、

“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却有着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有读者在看完费老的《乡土风情》文字风格后,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自然、通俗是费老一贯的叙事风格,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写作的方法。

读《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不过的,土地不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么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么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只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接受能力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多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但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同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上看,乡下孩子不一定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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