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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必须参加车改吗

发布时间:2019-08-01 04:13:43 影响了: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必须参加车改吗_大宁县国企车改实施方案(送审稿)(2)

大宁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送审稿) 为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根据《临汾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实施方案》(临车改发〔2018〕4 号) 、 《临汾市市属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临办发〔2016〕 12 号) 、 《大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大车改发 〔2015〕2 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要 求,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推进我县国有企业公 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创新企业公务交通保障方 式,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建立 与企业负责人履职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相适应的、与现代企 业制度相统一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宁县各主管部门所监管的企业。

本办法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原符合公务用车配 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1- 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企 业公务用车参改人员范围、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切实保障履职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二)坚持综合配套,确保发展。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 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增强 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转换。

(三)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市各主管部门负责所 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和审批。

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和 配套措施,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

四、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 年 5 月 10 日前) :由县国有企 业车改工作组办公室编制完成大宁县国有企业车改实施方 案,报县车改领导组审定通过后出台 ,并报临汾市车改办备 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县车改领导组召开专门动员大会 进行部署安排。

第二阶段方案审核(2018 年 5 月 11 日至 5 月 31 日) : 各企业主管部门成立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国 有企业要全部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上报企业主管部 门审核。

第三阶段方案审批(2018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8 日) :企 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报送的车改方案进行批复。

第四阶段方案执行(2018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25 日) :各—2— 企业按照其主管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完成车辆的拍 卖、报废处置,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完成车改 全部工作。

第五阶段后续任务(2018 年 6 月 26 日后) :各企业将改 革结果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前报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 门汇总后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前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

五、主要任务 (一)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企业 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企业主 管部门审核、备案。改革方案至少需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及具体要求。

2.本企业参改人员范围及改革方式。明确参改人员的职 务(或者职级、职称) 、不同职务人员的数量以及对应采取 的改革方式。

3.本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确定及发放。明确本企业 各类参改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核定该标准的依据以及 采用的发放方式。

4.本企业公务用车处置方式。提出本企业对现有的各类 公务用车的处置方式,明确需要保留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的用途、数量(比例) 、标准,并说明保留的依据。

5.本企业司勤人员安置计划。本企业司勤人员整体情况 及安置计划。-3- 6.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本节支情况。分析测算本 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本构成、节支情况。

7.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明确提出对本企业保留 的各类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细化本企业各类公务出行的保 障办法。

此外,市属企业制订改革方案时,还应明确对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各项改革工作启动和完成时 间。

(二)各企业主管部门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工作组,统筹负责所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各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其主管部门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审批。

六、政策规定 (一)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可以通过保留公 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

(二)县属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不配备公务用车,其业 务用车统一纳入企业保留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调度范围, 或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的实际需要,可适当发放公 务交通补贴。

(三)取消为退休领导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非 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四)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改革的,—4— 其补贴标准上限由企业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履职 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 本节支、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及薪酬福利保障情况等因素,分 类、分档合理确定,并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后执行。

县属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改革的,其费用总额 要低于近三年公务用车统一调度年均费用总额。

(五)县属国有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 应急、抢险、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 、商务接待、执纪 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 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 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 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 用车配置标准。

(六)企业负责人在《临汾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临办发〔2016〕12 号)下 发前已在使用的超过配备标准的公务用车,在更新前可以继 续使用。但对严重超标且距报废年限较长的车辆,应当进行 内部调剂或处置。

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 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得为其负责人购置、租 赁、更新公务用车。-5- 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 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为其负责人配备、更新公 务用车。

(七)新购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保障公务用车配置 标准为排气量 1.8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在 18 万元以内 (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 。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要控制在排气量 3.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在 38 万元以 内。

(八)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保留和新购较高标 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原则上不超过 1 辆;确因行业特点和特殊地理位置,特别是 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生产经营和业务 保障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用车保 障用车,但要严格控制数量,并报备主管部门。

(九)县属国有企业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 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处置以及日 常使用等,要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指导 推动。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领 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所属企—6— 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属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精神研究 制定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履行必要的决 策、审批程序,统筹做好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领导 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企业、各部门按照阶段划分,分步实施企业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确保 6月25日前全部完成各企业 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监察、审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 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 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弄虚 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 各主管部门、县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 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转变观 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 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8 年 5 月 28 日-7-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必须参加车改吗_吉林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吉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 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 号)、《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6 号)有 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 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 用车运行。同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探索符合企业特 点的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目前仍然 存在部分企业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范围过 大、管理运行成本偏高、公务出行社会化、市场化水平较低 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国有企业 负责人履职待遇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 率的重要环节,是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要求。1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 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 作。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 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 人民团体所属的国有企业(不含境外企业和企业境外分支机 构)。

本方案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 条件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上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符 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以下简称其他符合 条件的人员)。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省属国有企业按照本 方案要求进行规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 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 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 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从严配备实物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国有企业单位公务交通 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2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国有企业公务交通保 障方式,完善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 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 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2.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 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国有企业公务 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 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3.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各国有企业要在本级国资 委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 制订改革实施方案, 对所属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 先易后难、 分类分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进程。

三、主要任务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 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积极稳妥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 革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 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选择配 备公务用车或取消公务用车改为领取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 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 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3 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由企业根 据自身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交通保障方式。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综合考虑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公务 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等情况等因素,报主管部 门核准,并报本级车改办备案。国有企业在主管部门确定的 补贴标准内,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务特点、业务区域跨度及 各企业负责人分管业务特点合理分档确定补贴标准。

2. 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 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 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企业根据 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其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 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 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 务交通费用。

3. 有序实施国有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 改革。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 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 应急、 特种专业技术服务 (生产) 、 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 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 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 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 显偏高的公务用车。4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 车,不得为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 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4.分级推进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国有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 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 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 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 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各 国有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 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 准。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下同) 集中统一管理。各国有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 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务用车使 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 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不得擅自增加公 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 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5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 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新 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 在购车价格 18 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 量 1.8 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 在购车价格 38 万元以内、排气量 3.0 升(含)以下。确因 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 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 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 2 辆。

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 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 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 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 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

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各国有企业要将公 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 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 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 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6 1.合理确定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 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吉 发〔2015〕28 号)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省属 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上限标准为: 主要负责人 3000 元/月,其他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 0.9 倍即 2700 元/月。

其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负责人交通补贴上限由各企业主管 部门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 贴上限标准。

2.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各国有企业要根据国有资产 转让有关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处置 公务用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3.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国有企业要根据配备、使用公 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 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

4.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各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方 案要求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 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做好 与企业国内差旅制度的有效衔接,不得为参改人员既发放公 务交通补贴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5.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 况、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7 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本企业内部审计内容、外派监 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巡视组巡视工作内容以及企业负责 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 方案要求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 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筹指导本级国有 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级国资监管部门、企业主管 部门要积极推动所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协调有序进行。

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企业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要求,统筹做好本企业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对于正在开展或者已经完成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规范。

(二)分步实施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各级 国资监管部门会同其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国有企业 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审核汇总后报本级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 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于 8 月底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各部门对所属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完成后 2 个月内,即 10 月 底前将所属企业车改方案和批复文件报本级车改领导小组8 备案,11 月底完成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车 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备案情况,组织抽查核查,及时纠 正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情况。

(三)努力营造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各 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 想,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 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9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必须参加车改吗_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X 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XXx 基本情况 XXX 有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 名、中层 干部 人、司勤人员 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企业现有用于项目生产经营、 商务活动等日常交通保障公务 用车 部 (其中: 越野车 部、 小轿车 部、 客车 部、 工具车 部) , 车辆的管理养护、调度运行均由企业党政办公室负责,企业领导 班子成员个人均未配备有专用车辆及专职司勤人员。

(三)车辆及人员费用情况 201X 年 X 月至 201X 年 X 月,企业公务交通总支出约为 保险费及司勤人员支出等。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

包含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 业以及本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 控股及 实际控制企业。

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场本级领导班 子成员(即:企业负责人) ,以及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即:其他 符合条件的人员) 。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 《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车改〔2018〕1 号)公务交通补 万 元,主要为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车辆 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 业里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公车改革,报经来 XXX 审核同意后 执行。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 规定调整执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一)参改人员及保障方式 企业纳入改革范围人数共 中层管理人员 人。

人, 人, 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人, 1.保留实物保障公务用车人员:无。

2.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企业正职 人,企业副职 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 人,副科级 人,科员以下人员 (二)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用途及管理方式 鉴于企业现有车辆的情况, 以及企业建设项目较多且距市区 及乡镇较远,为便于企业应急保障和建设项目检查,企业申请保 留目前使用的一辆越野车、两辆小轿车、一辆皮卡车,车辆由企 业党政办公室按照《XXX 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 用管理办法》从严管理。

(三)取消公务用车的数量及处置方式 企业保留原使用车辆 辆,拟取消 辆公务用车。涉改公务 用车由企业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车改办” )向上级 管理部门申报,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拍卖处置程序,处 置取消车辆。

(四)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企业正职按每人每月 1500 元的标准发放; 人。

2.企业副职按每人每月 1200 元的标准发放; 3.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按每人每月 500 元的标准发放; 4.企业管理干部副科级按每人每月 400 元的标准发放; 5.企业管理干部科员及以下按每人每月 300 元的标准发放; 6.下属二级企业班子正职(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按 1200 元/月标准发放。

7,下属二级企业班子副职(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总 经理、 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总农艺师、 总会计师) 按 800-1000 元/月的标准核定。

8.相当上述职级不同称谓的其他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按 相应职级核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其公务用车补贴按其最高职级 标准核定,不得重复领取。

9.补贴发放方式:按月发放。

10.计发时间:2018 年 9 月 1 日始 (五)司勤人员配备及安置 企业配置有 名司勤岗位人员,拟留用 名司勤人员,根据 《XXX 企业驾驶员分流安置方案》统一安置司勤人员。

(六)节支率测算 改革前(201X 年 X 月至 201X 年 X 月) ,企业公务交通车辆 及人员年度总支出为 万元,包括车辆运行费和司机年度支出 费用。其中,车辆运行费用总计 16.61 万元,主要为路桥费、加 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保险费等;司机年度支出 总计 调 万元。改革后,企业年度公务交通运营费节支率将能下 %以上。

(七)保留公务用车的标识化办法 对拟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统一要求喷绘标识。

(八)改革起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 日起计发企业公务交通补贴, 2018 年 12 月 底前完车辆改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改革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企业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 长,班子副职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和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工作 严肃有序,并逐级落实责任。

(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改革后,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同时根据《XXX 企业 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对符合规定的公 务出行进行补贴。

(三)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 企业根据文件精神,明确改革后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对今 后的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 、更新、保养、维护以及日常使用 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同时,企业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切实 做到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附:XXX 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X 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降低运行成 本,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参照市车改办《关于推进全市事业 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车改 〔2018〕 1 号) ,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为目标, 大力 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改革,逐步建立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统一、 与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企业公务用车 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以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为原 则,按照“坚定不移、平稳和谐”的方针,采取“整体推进,同 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改革。

(二)注重实效。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解决公务用车突 出问题,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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